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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貼]這樣最危險!轉貼新聞、下載影音、下載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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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朕親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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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5)

手長
一杯飲料
素子迷】Coz I'm A Martyr
如朕親臨

<<< 看來此時此刻 我相當危險了 Orz

資料來源:

http://dignews.udn.com/forum/trackback/trackback.jsp?wid=M&aid=190754

這樣最危險!轉貼新聞、下載影音、下載圖片聯合新聞網 2009/04/21

立法院今天通過著作權法修正案,台灣商業軟體聯盟 (BSA)共同主席宋紅媞表示,修法可讓ISP名正言順對侵權者執行相關的契約罰則。 

立法院今天通過著作權法修正案,台灣商業軟體聯盟 (BSA)共同主席宋紅媞表示,修法可讓ISP名正言順對侵權者執行相關的契約罰則。

未來例如網友常轉貼新聞報導,或隨意下載網站或他人的網路部落格內容,不管是文字或圖片、影片、音樂檔案,中華電信協理劉伴和說,將來有可能涉及侵權的內容,不能再轉貼;因為像新聞報導有其版權,通常一年都得花好幾百萬向報社或通訊社購買,現在卻有許多網友直接轉貼,修法後的著作權法實施後,應該也包含這部分的檢舉。而ISP業者則站在止息這類侵權行為的第一道防線。

宋紅媞指出,BSAISP業者一直在溝通如何防範網路侵權問題,網路世界這麼大,他們都是用搜尋關鍵字方式去找尋是否有人侵權,其中內容包含文字、圖片、音樂或影片,都屬與被檢視的範圍。

但以往ISP業者常遇到認定困難而無法處理的情況,她說,現在著作權法修法通過,對業者來說更能名正言順的管理,也是保護ISP業者的方法。

中華電信協理劉伴和則表示,立法院通過著作權法修正案後,等到法律實施細則出來,會配合相關規定,並且建立相關機制。

【聯合晚報記者吳孟庭台北報導】

你還在亂PO?侵權三次給你三振
部落格小心! 上傳資料不能侵犯他人著作權

 


日出東方唯我國文神教之不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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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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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呀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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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46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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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發現我在諷刺誰了呢~~~ ( 誰看不出來? )

那個被稱為綜藝天王的人自己就只會亂說呢 !

那時候還鬧的滿城風雨

之前在學校午餐時就看到一則跟百萬小學堂有關的新聞

 

記者:「哪一個人讓你印象深刻 ?」 

小妹妹 ( 好萌 ):「吳天憲。」

記者 :「為什麼?」

小妹妹 ( 越看越萌 ):「因為他說,如果他來回答的話,一定可以拿一百萬回家。結果是0元 ! ( 笑~~ ) 」

 

姑且不論是不是為了節目效果,只能說這件事實在好萌  蠢。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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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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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子迷】Coz I'm A Marty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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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吳宗X大哥哥說過:

台灣小孩就是看這種A漫才會退步...

嗯,親愛的長門教主可以出場囉(甜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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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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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46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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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飲料

SOS團

原文為「世界を大いに盛り上げるための涼宮ハルヒの団」(英文譯名:Spreading Excitement All Over the World with the Haruhi Suzumiya Brigade/日文發音:Sekai o Ooini moriagerutame no Suzumiya Haruhi no Dan),中文為「讓世界變得更熱鬧的涼宮春日團」,簡稱「SOS團」。是涼宮春日自行組成的團體,但沒有被學校承認為正式的社團。以文藝部的社團教室為基地。根據涼宮春日的說法,SOS團的成立目的是「找出外星人、未來人和超能力者,然後和他們一起玩」。

資料來源:http://zh.wikipedia.org/wiki/%E6%B6%BC%E5%AE%AE%E6%98%A5%E6%97%A5%E7%B3%BB%E5%88%97

由此可知,涼宮春日是科幻漫畫,非A漫也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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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還有餐廳也被修理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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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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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長

新聞有報出來,後來應該是只有糾正、沒被告...
店家當時的反應是很悶,他說音樂是正版的CD
會被糾正是因為餐廳是公開場所,放音樂助於增進店內氣氛、所以算是涉及"營利"...

SOS團?→世界越來越無聊?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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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還有警廣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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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9465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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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長
一杯飲料

之前有公車司機聽警廣,結果警廣播出流行歌曲時。

被唱片公司的人注意到 !

他說

因為公車未經過同意使用歌曲,所以侵權了 !

它 ( 無誤,我不認為這樣還算是個人類 ) 自動無視是在聽廣播,而廣播時,撥出了音樂。反正最後也被罰了,大不了以後警察廣播電台不要撥歌曲了,再不然大家也只能不聽警廣啦~~~不然怎辦 ! ! ! !

順便一提,最後那句話感覺好怪 ?

跟SOS團有關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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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時後還真搞不清楚這些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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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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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長

究竟是在保障著作權益
還是阻礙大眾互相分享
(上方的粗體字,有微妙的正負關係)

這樣就連註明來源都不行了
你一定要是被授權的商業(原則上公司不會無償授權給第三人)代表...(~"~)

這個世界,會越來越無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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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髮難抓(有法難抓!?)
    回應給: 仲孫小菱不是搞笑市民噢哈哈(h78634521) 推薦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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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長
一杯飲料

的確很少會被偵辦的

除非你很不幸被擁護智慧財產權的公司or團體盯上

被人檢舉告發才會倒大楣...

<不然光是本篇主文就違法了(光速逃)>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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摁摁
    回應給: 如朕親臨(alilianmia) 推薦1


h78634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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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杯飲料

所以說是有?!

新聞也覺得很誇張....

不過音樂、圖片等我就不會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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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 回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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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朕親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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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長
一杯飲料

看看 技術總監能否回答你??

果然

天心在我呼叫之前 就先回答了


日出東方唯我國文神教之不敗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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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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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6)

手長
一杯飲料
如朕親臨
素子迷】Coz I'm A Martyr

其實相關規定一直都有...

只是要偵辦有一定的難度

不過轉貼新聞也罰這就有點誇張了...

這個問題之前有在網路上被討論過

新聞的特殊性質是不能跟一般有智慧財產權的文章相提並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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