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啊 這裡還是臺灣ㄇ? 現在連補習班都有零體罰的規範了 更何況是學校 天心還沒來 我先替他發言 跟據我國《教育基本法》第十五條之明文規定 嚴禁行政機關或教師對於學生予以體罰或剝奪其學習權
太不人道了 實在想不通為何一個身為人師的下手這麼重 Mia這麼可愛 我想我們也會受不了的 如果有這種事情發生在我們這種已15.16歲的青年身上 不要說是Mia 還用這種不符何人道的手段對付一個弱小未成熟的小女孩 都2009年了 這種老師,應該向人本基金會申訴提告請國賠 政府應依法令提供當事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有效及公平救濟之管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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