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二八事件是多頭馬車:有請願訴求,要求政經改革;有遊行示威,有毆打外省公務員,也波及少數非公務員的外省平民,更有自動維護秩序,然而台中嘉義和高雄等地確實發生相當規模的軍事行動。
蔣渭川人在台北,台北從三號開始騷亂就逐日平息,趨向理性談判,然而中南部地區事變卻方興未艾,因此全台情勢不能以蔣渭川所見為準。
我個人認為就統治者維護國家秩序的立場看,蔣介石出兵是責無旁貸的,然而真正的問題在於:
一,派出軍隊要做什麼?
二,軍隊鎮壓是否符合比例?合乎需求?軍事行動是否過當?
我們知道,二月二十七日是政府人員濫殺無辜,隔日人民請求槍決殺人的緝私官員,竟又再遭軍警格斃數人,可見所謂鎮壓其實早在二月二十八日當天就開始,而且一開始就是已經是瀕臨屠殺臨界點,絕非正常的鎮暴,在下一日三月初一,連機槍都搬出來掃射,而且是掃射手無寸鐵的請願人民,當場數十人中彈倒下,這已經是百分百的屠殺了!
三月八號之前就已經如此惡劣,三月八號之後,二十一師自基隆登陸更是一路狂殺,而且是不分男女老少的屠戮。
因此這哪能說是先暴後鎮呢?
當時國軍的素質就是如此,台人要求他不要派兵,國軍的橫暴本質是其中關鍵因素。藍民們往往強調先暴後鎮,這種史識真是不值一笑,事件伊始就是國軍屠殺人民,一殺再殺,才搞成「官逼民反」(這裡我們要讚許馬英九說真話的良心)。
國軍一開始就是人民屠夫,人民只有還手,哪有領先施暴的空間?打仗開幹是你國民黨屠殺人民所致!所謂「先暴後鎮」根本是渾水摸魚,誣栽台人之說!
然而先暴後鎮倒是有個合理的「另類版本」。就是二二八未發之先,少數國軍強暴台灣婦女之事頻傳,二二八以後,國軍則以鎮壓全台耀武揚威。
果真有所謂「先暴」者,乃國軍自己之暴,絕非台人之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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