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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鬥]和[斗], 談中文字的字母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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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體中文字太多, 小孩子化太多時間在這上頭,
成年洋人學起來更是頭大. 白話文運動後, 中文語法已經比較嚴格, 不需要那麼多的字了. 古文簡煉, 會把[鬥爭]縮成[鬥], 把[漏斗]縮成[斗], 如果用同樣的[斗],就會搞混. 但寫成白話文, 沒有人會搞錯[斗爭]和[漏斗]. 當然[斗]在[斗爭]和[漏斗]中起著完全不同的的功能. 同樣的, [兒子], [套子]和[桃子]中的[子]也起著完全不同的功能. 由此可見, 雖說中文每個字都有大概的意思, 但也起著西方文字的字母功能. 上面這個[子]就是最好的例子. 我們再看英文的struggle(斗爭)和funnel(漏斗). 他們都共同享有e, l和u, 但洋人絕不會搞混struggle和funnel. 最後正因為[斗]和[鬥]在繁體字中意思完全不同, 合併以後搞混的可能才會小. 其實就是在古文中, 把[鬥]改成[斗]而搞混的可能性也非常小. 這更證明簡體字的合理性, 這也是為啥[資治通鑑]改成簡體字, 也照樣能讀的原因.
歸納一下: 把[子]類比成字母有點極端, 但我的意思是說中文雖說沒有字母, 但每個字起到一定的字母功能. 具體怎樣合併不同的字, 可以見仁見智, 但這事的原則是: 在白話文寫作的今天, 適當地合併一些字是合理的做法.
本文於 修改第 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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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得和Gail小姐有一點點小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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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有,中文字沒有所謂的「字母」,只有部首偏旁、聲符形符之分。
請先把表音文字跟表意文字根本上的不同釐清楚好嗎!?要不我幹嘛掃瞄那麼多楔形文字直至拉丁字母的出現呢!?
真的,拜託你把那些掃瞄圖片讀一下!輸入一點文字學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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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沒學過第二版簡體字, 但很懷疑第二版的簡體字把[調]改成了[吊]. 更可能的情況是某個白痴半文盲把[上調]錯寫成[上吊], 然後把這怪罪到簡體字. 然後一些聽者有心的人以訛傳訛.
這種東西不是科學, 總要冒點險, 反正不是人命關天, 如果不好, 改回來就行. 第二版的簡體字不好, 他們就拉倒停用, 這是務實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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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ail小姐破天荒為簡體字辯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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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裡看到Gail小姐破天荒為簡體字辯護, 大吃一驚.
你看, 她認為[鬥爭]改成[斗爭], 還過得去. 可[五鬥米]就不行了. 當年簡體字發明者恰恰就是把[鬥]改成了[斗], 而不是把[斗]改成了[鬥]; 簡體字版的[五斗米]還是[五斗米]. 同樣的他們也完全同意「豆子」不可以改成「斗子」, [發抖]不能改成[發斗], [髮指]不能改成[發指]. 可見英雄所見略同.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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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爭」寫成「斗爭」,或許還看得懂,但「五斗米」可以理解為成「五鬥米」嗎?陶淵明為五鬥米折腰?像話嗎?那「豆子」也可寫成「斗子」了?
真是令人「發斗」,令人「發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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