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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親何其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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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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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喵XD

這種人去吃大便吧,就只會七父自己人,既然忍住這麼難過,怎麼不自己切腹自殺呢?

禽獸 淫父鐵鍊鎖女 亂倫435次生2子
  2013年04月02日
記者  王吟芳╱高雄報導

高雄一名獸父自女兒15歲起,亂倫性侵女兒長達10年,至少435次,害女兒產下一子一女,期間女兒不堪身心受創,一度逃家,竟遭鐵鍊囚禁並剪髮,連出嫁後仍難逃狼爪。高雄一名檢察官昨痛批:「這是史上最惡劣的淫父!」高雄地院昨在判決書也大罵這名獸父原應為女兒「至親至愛至信之人,竟成生命中最可怖的夢魘。」依一罪一罰重判1458年,合併執行最高20年徒刑,刑前須接受最長3年強制治療。

據內政部統計,國內直系血親亂倫性侵案從2008年728件驟升到去年1052件,而據警察大學一項研究顯示,國內亂倫性侵案的黑數是統計資料的9至21倍,這個數字比西方社會多很多。警大的研究指出,主因是台灣受東方文化思想影響,認為亂倫性侵非常嚴重、不可告人,且加害人常以傳統父權暴力宰制兒女,讓被害人不認為自己是被侵犯,加害父親因此長期施暴性侵。

嬰兒送到荷蘭出養

被害少婦(26歲)淚控,父親從她國二開始性侵她,10年來「至少上千次,根本無法計算。」她回憶第一次是父親騎機車載她到高屏大橋旁農田,父親喝完保力達,摸黑在田裡草地逞獸慾,她只要反抗就被踹、打,之後父親只要一時「性」起或喝完酒,就對她霸王硬上弓,且不戴保險套。

被害人說,父親性侵她後會拿事後避孕藥給她吃,但她被強暴後不到一年,就懷孕產下一名男嬰,當時家人都以為她在外面亂搞才懷孕,但她不敢說,後來聽父親說小孩被送到荷蘭給外國人養。

女兒出嫁仍不罷手

被害人說,後來父親每隔幾天就性侵她,她國中畢業後開始反抗並一度逃家,但是被父親抓回來,不是毒打,就是將她的頭髮亂剪,防止她再逃跑;父親還曾用鐵鍊把她鎖在房間長達15天,因母親常不在,都是祖母拿飯給她吃,她告訴祖母遭父性侵,不料祖母卻叫她隱忍,以免家醜外揚。

被害人痛陳,父親雖曾答應到她滿18歲就會放手,但直到她19歲嫁人後,父親還持續踢、打,脅迫她發生性行為,甚至跑到她夫家附近租屋,每隔4、5天或一周,就打電話叫她到租屋處或旅社供其逞慾,若不從就威脅要鬧到夫家,她只好乖乖任父親擺布。

不料婚後不到一年,她就懷孕產下一女,因屢遭父親性侵,她始終無法確定誰才是女嬰的生父,她內心承受巨大壓力,導致婚姻只維持短暫3年,2009年離婚,因無力獨自撫養女兒,於是帶著女兒回老家生活,父親仍持續對她伸狼爪。

女跪求父「放過我」

直到前年6月被害人認識現在的男友,想要展開新生活,不願再當父親性奴,於是跪地哭求父親:「放過我吧!」不料被痛罵:「去死啦!」斷然拒絕,她心灰意冷,覺得「為了一個禽獸般的父親去死太不值得」,才鼓起勇氣報案。

警方把獸父移送法辦後,獸父否認性侵,還與妻子、母親聯手指責女兒亂講話,但檢方採集被害人所生女童檢體,與她前夫及獸父比對DNA,確認女童是獸父亂倫骨肉,去年將獸父起訴。

然而法院開庭時,少婦竟翻供,宣稱「是我不滿父親管太嚴才亂講話。」但合議庭根據她先前指證歷歷,以及DNA比對,確認少婦所言不假,認定她慘遭生父性侵逾435次。

重判合併執行20年

法院考量獸父犯後毫無悔意,重判20年徒刑,為適用舊法的最高刑度,新法最高刑度則是30年。記者昨聯絡不上被害人及獸父,無法取得回應。

律師許乃丹指出,亂倫性侵被害人到審理時翻供的情況並不罕見,「被害人有時基於親情斬不斷,甚至是其他家人給的壓力,或為了生計被利誘、恐嚇,都有可能翻供。」但法院還是會依據證據斷案。
現代婦女基金會執行長姚淑文昨說,社會各界除應鼓勵當事人不要隱忍,也應加強性侵害防治宣導。

父性侵女亂倫生子事件簿
2002/07 高雄一名獸父自女兒15歲國二起,屢帶女兒到野外或在車上毆打性侵。
2003/04 女兒16歲產子,獸父謊報男嬰父不詳,送至荷蘭出養。
2004/02 女兒17歲不堪凌辱逃家,遭獸父抓回剃髮,以鐵鍊囚禁15天,後持續性侵。
2006/07 女兒19歲出嫁,獸父竟在女婿家附近租屋,逼女兒到租屋處供其逞慾。
2007/02 女兒20歲產女,2年後離婚;獸父威脅不幫忙養女嬰,持續性侵女兒。
2011/06 女兒24歲另交男友,跪地哭求父親不要再欺負她,反被罵「去死」,憤而報案;隔年獸父被起訴。
2013/04 女兒所生之女,DNA鑑定是獸父亂倫骨肉,高雄地院重判獸父1458年,合併執行20年。
資料來源:判決書

獸父性侵女兒離譜案例
2011/04/13 新北市智障謝男自女兒小一開始,9年內性侵718次,被判刑4739年10月,合併執行16年。
2013/04/01 高雄一名獸父自女兒國二起,性侵逾435次,被判刑1458年,合併執行20年。(此為主文報導案件)
2011/02/11 屏東一名獸父自女兒8歲開始,7年內性侵268次,被判刑1874年,合併執行9年8月。
2011/02/11 桃園鍾男逼11歲養女看A片,性侵210次,被判刑1632年,合併執行20年。
2010/08/03 桃園廖男自2名女兒讀國中開始,在3年內性侵198次,被判刑1139年,合併執行30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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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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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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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喵XD

真的是老不修啊~

老不修!9旬翁性侵孫女 嗆聲「拿出證據給1百萬」
 2013年4月26日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90多歲的退伍軍官,日前遭指控涉嫌性侵30多歲的身障孫女未遂,孫女向母親求援,父親得知後竟拿錢要女兒別提告,還逼她簽下和解書。事後該名老翁還嗆聲「有證據證明我性侵就給獎金1百萬」,檢方審理後認為老翁已觸犯「利用權勢性交罪」,但因年紀過大不適合入監,恐會判處緩刑。

這起9旬翁涉嫌性侵30多歲身障孫女未遂、事後還嗆聲拿得出證據就給1百萬的案例,發生在去年5月。台北市該名90多歲的老翁,他在18日打電話給30多歲的身障孫女,要她「3天後來看爺爺」。22日上午,老翁趁妻子和外傭去醫院看病了,再度打電話通知孫女過來,她才趕緊過去。

孫女一到爺爺家,老翁便拿出1千元給她,但女子拒收,隨即被爺爺推入房間。不料爺爺卻開始手抹乳液,並且脫下褲子準備性侵,她嚇得趕緊奪門而出,一路返回家中,當晚隨即向母親求助報警。

老翁日前拄著枴杖出庭應訊,否認有性侵孫女的意圖,還指稱孫女不工作,如果有人可以提出證據,願意給1百萬當「獎金」。但檢方查出老翁事後曾撥打8通電話,要求孫女不准提告,逼她簽下和解書,聲稱「只碰到手」,父親也試圖花錢了事,加上有孫女驚恐逃回家的畫面,法官因此認定老翁觸犯「利用權勢性交罪」,但考量他年事已高不適合入監,建請處緩刑並交付保護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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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肖公務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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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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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又中槍了,這次是化身為狼父,下次要化身成什麼呢?

外交部員工 涉性侵繼女害懷孕
2013年04月24日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繼父變惡狼!北市一名外交部男職員,在妻子過世後,與二十歲繼女相依為命,他涉嫌將繼女當成洩慾對象,去年起多次伸出狼爪,性侵次數至少超過十次,三個月前繼女發現懷孕後羞憤逃家,前天晚上,繼女的友人約男子出面索討二十萬元墮胎費及撫慰金,因遭拒決定報警,全案才鬧上警局,警方已將全案函送法辦。

拒付墮胎費挨告

警方調查,涉案繼父(五十七歲)是外交部員工,與小美(化名,現二十歲)的母親相識時,已知對方有女兒,兩人結婚之後,小美跟著他姓,妻子過世後,繼父與小美相依為命,沒想到他卻多次性侵小美,時間長達半年、次數至少十次。

警方指出,原本選擇隱忍的小美,三個月前發現自己懷孕,向男友哭訴並逃離繼父家,躲在男友住處。前晚七時許,小美的男友找來多名友人,約繼父到台北捷運龍山寺站談判,索討墮胎費及精神撫慰金共二十萬元。

警方說,繼父一到現場,發現有多名他不認識的陌生男子,當下轉身打算離開,卻被團團圍住,要他給個交代,但繼父認為小美與外人聯手敲詐,他大聲說:「我沒有!我沒有!」否認性侵且拒絕付款,小美於是報案。

繼父應訊辯不舉

繼父應訊時向警方喊冤說,原本還想生小孩,但性能力大不如前、甚至不舉,因此不可能對繼女下手。由於雙方各說各話,警方將檢驗小美胎兒DNA,昨訊後先將繼父依妨害性自主等罪嫌函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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淫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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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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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吃大便吧!淫父!

暗夜痛醒「為何弄我」 淫父 蒼蠅拍戳女下體
6歲娃內褲墊衛生紙自保
  2013年04月17日
記者  許淑惠╱台中報導

苗栗縣一名父親三年前與妻子離婚後,帶著六歲女兒同住,卻多次趁幼女睡覺時,拿藤條或蒼蠅拍等物,隔內褲戳女兒下體,女兒因害怕而在內褲墊衛生紙企圖自保,被阿姨發現,才揭發獸父行徑。台中高分院昨認定獸父自二○一○年二月起,每月猥褻女兒一次,共十六次,依加重強制猥褻罪判應執行五年四月。

判決指出,三十四歲的獸父三年前與妻子離婚,六歲幼女與他同住,但獸父竟趁女兒偶爾與他同睡一樓房間機會,趁女兒睡著後,拿藤條、蒼蠅拍的把手,隔著女兒內褲戳弄女兒下體,睡夢中的女兒常被弄得痛醒,哭問:「爸爸你在做什麼?」、「好痛」、「爸爸你為何要弄我?」男子才罷手。

辯女兒作夢栽贓

因女童害怕又不知如何求助,天真的在內褲內墊著衛生紙想保護自己,直到前年五月中,女童到外婆家,阿姨和外婆看見女童走路怪異,上廁所後,還要用衛生紙墊在內褲裡,阿姨詢問,女童才說出因爸爸會拿藤條、蒼蠅拍戳她下體,墊著衛生紙才不會痛。

女童阿姨得知後,氣憤報警並帶女童驗傷,女童檢驗後雖處女膜完整,但下體有「小紅色點似出血性結痂」,檢警以女童的陳述與驗傷報告吻合,將父親起訴,但獸父否認犯罪,辯稱應該是女兒作夢誤會,一審法官委託刑事局對獸父測謊,針對「拿藤條、蒼蠅拍」、「隔著內褲」、「戳女兒下體」,獸父都未通過測謊,因而坦承犯案。

狎16次判刑5年

一審法官指獸父以藤條、蒼蠅拍等物,隔著女童內褲撫弄,足以引起一般人性慾,屬猥褻行為,雖未達強暴、脅迫等程度,但女童未滿七歲,對性意識仍懵懂無知,父親行為已違反女童意願,認定獸父自二○一○年二月起,至二○一一年五月,每月戳弄女兒下體一次,共十六次,每次判刑三年六月,應執行六年十月。

父親不服上訴,二審法官考量,父親僅國中畢業,且事後賠償一萬元與前妻和解,改判應執行五年四月。

特殊性癖應就醫

精神科醫師王志中說,這名父親可能有以這種挑逗方式才能引起性慾的特殊癖好,也有可能想對女兒性侵但又有顧忌,而以藤條、蒼蠅拍代替;但無論如何,把女兒當成洩慾對象,父親的認知和性觀念已偏差。若個人的特殊性癖好,已侵犯他人,就須接受治療。

獸父異物性侵案例
★2013/01/17:一名有碩士學歷的父親,藉口要讓11歲的女兒胸部長大,不僅揉捏女兒胸部,甚至還以鉛筆和木棍等物,性侵女兒及9歲兒子,獸父還辯是管教兒女的體罰,被依強制性交等罪判19年。
★2011/09/09:台中林姓男子稱6年沒和妻子行房,竟逼8歲幼女模仿A片穿絲襪幫他口交,或在絲襪褲底剪洞直接性侵,還變態地拿家中猴子布偶的尾巴,插入女兒下體,被判刑18年。
★2007/05/01:一名父親長期性侵9歲女兒,為嫁禍前妻男友,竟用牙刷、水管伸入女兒私處製造傷口,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重判14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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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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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會自己來嗎?叫女兒來?

少女遭鄰性侵 又被父猥褻
  2013年04月16日
記者  許淑惠╱台中報導

林姓男子少校退伍後賣鹽酥雞,鄰居一名少女經常到攤子幫忙,二○一○年間,林男帶十二歲的少女買水果、觀賞月全蝕,故意至人煙稀少處,二度性侵少女得逞,前年十月,少女的父親也以替少女舖床為由,猥褻少女,昨台中高分院依強制性交罪判林男八年刑期、依強制猥褻罪判少女父親三年六月。全案可上訴。

判決指出,二○一○年十一月,林男騎機車載少女去買水果,見少女年幼可欺,帶少女至大埔水庫山區道路,性侵少女;二○一一年六月,又以載少女到亞太技術學院宿舍頂樓看月全蝕為由性侵少女。

不願再見到父親

前年十月,少女的父親酒後,要少女幫他打手槍,少女拒絕,父親即強摸少女下體和胸部,少女打電話向母親求救,母親報警處理。

父親坦承對女兒非禮,辯稱喝酒醉在玩,林男一度坦承犯案,上訴又辯稱只有強制猥褻;法官指,少女被侵犯後,出現對成年人失去信任、無助時會用刀自殘等創傷,但少女表示願意原諒二人,希望二人改過,不要被關太久,另表示「一輩子再也不要看到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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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父狼母一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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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狼父應該斃了,狼母飄流海上自生自滅!

獸父:女兒是給父親用的
性侵106次 罔顧人倫 判759年
  2013年04月10日
記者  蔣永佑╱台北報導

竟有這種父母!北市劉姓獸父從女兒讀小四開始性侵到高一,還無恥地對女兒說:「女兒生出來本來就是要給父親用的。」離譜的是,劉妻得知後竟說:「又沒什麼,就當作爸爸在幫女兒洗澡。」士林地院認定劉男七年間性侵女兒一百零六次,昨依加重強制性交罪重判他七百五十九年徒刑,應執行二十五年。

法官在判決書中痛斥劉男「罔顧人倫,殘害幼小少女身心,造成難以磨滅傷害」。北市關懷青少年協會理事長盧奕璁批評:「這種父親心理變態,才會連最基本的道德倫理都不顧。」

母恐嚇別亂說話

檢方說,劉妻雖知情不報並利用親情勸說女兒撤告,但沒有教唆、幫助等共犯行為,無法追究刑責。至於脫離父親魔掌的女兒已二十歲,與男友同住,不再跟父母往來。

判決指出,捕魚為業的劉男(五十一歲、在押)十年前當女兒讀小四時開始性侵她,起初每周一次,因女兒激烈抵抗,減為每月一次,直到她高一為止。劉男都趁家中無人時,鎖門將女兒帶進房間或浴室性侵,還恐嚇:「如果說出去,妳就什麼都沒有了!」兩年前女兒讀高三時,因不想回家面對父親,逃家又曠課,師長追問出父親亂倫獸行並報警,劉男還透過妻子向女兒施壓:「不要亂說話!」逼她改口但遭拒。

「我已經髒掉了」

女兒向檢警指控,父親性侵時從來不戴保險套,體外射精在她下體附近,有一次她大罵:「你為什麼不去找媽媽?你是我父親,怎麼會對我做這種事?」父親理直氣壯答:「媽媽身體那麼爛,女兒生出來本來就是給父親用的。」她小六時曾向母親揭發父親的獸行,媽媽卻以「爸爸是家中經濟來源」要她隱忍。

女兒哭訴,交男友後往往很快就發生性關係,因「爸爸性侵我,我的身體已經髒掉了。」女兒兩任男友都證稱,每當聊到與家人關係,女友就失控,後來才得知她長年被父性侵。楊姓前任男友曾對她說:「妳爸是禽獸!」

父辯稱女兒誣陷

劉男出庭時否認性侵,辯稱女兒與男友誣陷他,但劉男沒通過測謊。法官基於女兒對劉男犯行陳述清楚,並曾向兩任男友提及此事,而劉家附近雜貨店老闆娘也曾目擊被害女兒哭著來店裡借電話打給母親,因此認定劉男長年性侵女兒,以每周或每月一次的頻率計算,七年共性侵未成年女兒一百零六次,其中女兒十四歲前共八十三次,每次判八年;十四歲後共二十三次,每次判四年二月,共判刑七百五十九年十月,應合併執行二十五年。全案可上訴。

獸父性侵離譜藉口
★性交是疼愛的表現
今年二月,台中一名獸父以「性交是疼愛的表現」為藉口,長期性侵女兒,還誆稱自己陰莖有痣可祛除女兒體內髒東西,遭台中高分院判刑12年半
★教女兒如何跟未來丈夫親密
今年一月,蔡姓單親父親性侵三名女兒說是「女代母職」、「教導女兒如何跟未來丈夫親密」,遭台中高分院判刑11年半
★刺激女兒生殖器發育
去年五月林姓男子親吻、猥褻國小女兒胸部、下體,辯稱「女兒發育慢,要幫她刺激生殖器」,遭台中地院判刑5年
★舌頭代替奶嘴
去年五月,彰化一名獸父對7歲女兒「喇舌」,辯稱因女兒找不到奶嘴,才用「舌頭代替奶嘴」、「是父愛的表現」,遭台中高分院判刑6年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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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父也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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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一個狼父,怎麼這麼多?

2度性侵自閉女兒 狼父遭訴
 2013年4月9日
記者  王朝鈺/新北市9日電

新北市一名父親2度性侵患有自閉症的女兒,被害人遭性侵後,出現以手自插下體等自慰舉動。檢方偵查後,起訴這名父親。

新北地檢署今天公布的起訴書指出,被告在民國98年和去年1月間,涉嫌在新北市住處2度性侵患有重度自閉症的女兒。

起訴書指出,國中特教班老師在課堂上發覺被害少女曾緊握雙手並以食指和中指隔著褲子頻插下體舉動,且經制止後她又重複同樣行為;另外,少女也曾在半夜不由自主的擺出性愛姿勢並撫摸下體。

老師透過類似點字板的「擴大及替代性輔助溝通系統」與被害人交談後,少女表示知道這是性行為,並回應「是誰准許爸爸對我做這件事」,經老師追問後全案才揭露。

被告在檢方偵訊時否認犯行,認為全案是因為他曾質疑教養院照護過程,院方才會控制女兒製作假筆錄;檢方偵查後,依加重強制性交罪,起訴這名父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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