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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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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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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錢的最貴啊~

研究生 微信搖出47歲美魔女
找豔遇 挨告性侵才知「年紀大很多」
  2013年02月27日
突發中心╱台北報導

一名國立大學二十四歲研究生,日前透過手機交友軟體「微信WeChat」的「搖一搖」功能,認識大他二十三歲已婚「美魔女」,兩人相識兩、三周後,研究生帶她回住處發生性關係,事後美魔女跑到學校控他性侵,見他不理會遂報警提告。研究生到案後一臉驚恐否認犯行,指美魔女主動愛撫才忍不住,且光看外表「根本不知道她年紀大自己這麼多!」

微信去年登台時找來羅志祥、楊丞琳代言,上月底全球用戶已突破三億人,成為時下手機交友熱門軟體。被告性侵的鄭姓研究生,與已婚美魔女(四十七歲)都是微信用戶。警員對鄭嫌與美魔女交往感到不可思議,「對方年紀都可以當你媽,居然吃得下去?」原來美魔女保養得宜,身高約一百六十五公分、體重五十公斤,穿著時髦、豔麗,外表像三十多歲熟女。

網友封為「約砲神器」

鄭嫌供稱,上月中使用被中國網友封為「約砲神器」的微信搖一搖功能,結識美魔女後,雙方相談甚歡,於是相約見面聊天逛街,當時並不知她實際年齡,只覺得比自己大一些,後來美魔女透過手機LINE軟體傳訊給他,「我真的很喜歡你」,不但傳她的沙龍照、還有數張自拍不露臉的裸照給他,讓他沾沾自喜以為飛來豔遇。

鄭嫌向警方說,本月二日他與美魔女二度見面,提議回他租屋處,怎料聊天時美魔女有意無意觸碰他下體,讓他一時意亂情迷,她還明示要不要幫忙(手淫),他認為對方主動示好,忍不住對她上下其手,還將手指伸入她下體,美魔女並未反抗,還幫他打手槍,完事後並騎機車載她回家,途中機車沒油,兩人還一起走路去搭捷運。

假意傳訊:我不隨便

鄭嫌供稱,幾天後美魔女突然傳簡訊說她不是隨便的人,還跑到學校要他出面處理,當時他未理會,隨後一名男子自稱是美魔女的弟弟來電說,要與他私下解決,他都不理會,美魔女就報警告他性侵,「那時我才知道惹了一個大麻煩!」懷疑遭到仙人跳。警方在鄭嫌手機找到美魔女所傳的自拍裸照及親密對話,但訊後仍先依妨害性自主罪嫌將他送辦。

對此,陳姓大學生表示,雙方都已成年,這是個人行為,跟軟體沒關係。一名經濟研究所邱同學也說,一般網路聊天也會發生關係,這是使用人的問題。

警提醒勿輕易洩個資

律師張建鳴指出,鄭嫌被控性侵,可能觸犯《刑法》第二二一條妨害性自主罪,可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若美魔女設局仙人跳卻對鄭嫌提告,還要他私下解決,美魔女可能觸犯誣告、恐嚇、詐欺等罪嫌。

警方提醒,手機交友具隱密特性,傳遞訊息極易造假,不要輕信,手機交友時切勿輕易透露個資,更勿視訊裸露以免遭側拍威脅,若對方借錢應婉拒。

微信糾紛案例
2012/12/25 台中市一名專科女學生透過微信認識張姓男子,他佯稱幫她帶狗看醫生,威脅4000元及20張露兩點照贖狗,得逞後繼續勒索並要她露下體照,女學生報警逮人。
2012/12/22 台北市一名前科累累的郭姓男蟲利用微信認識一名櫃姐,並謊稱是副機師騙櫃姐同居10天後,竊取她家中30萬元財物離去。
2012/12/11 北市一名與男友吵完架的葉姓女子,在微信邂逅張姓男子,抵擋不住「執子之手與子偕老」追求攻勢,竟在12小時後與他發生性關係,還交付2張提款卡及密碼,23萬元存款被領光才知被騙。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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鐵一般的定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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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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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錢的最貴,永遠記得這句話,災禍不上身啊!

免費的永遠最貴! 喝嗨與傳播妹發生性關係男挨告
 2014年2月20日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免費的永遠最貴!台北市一名郭姓男子,去年12月時與兩名友人在家狂歡,為了助興以一小時1000的價格找來三名傳播妹,沒想到三杯黃湯下肚後,一名喝嗨的傳播妹與郭男發生性關係,但事後郭男卻接到傳票,成了妨害性自主的被告。

這名傳播妹向警方證稱,郭男趁她當天喝醉,且另兩名傳播妹在陪其他兩位男性時,對她上下其手,她因酒醉而無力抵抗,但當檢方傳訊該名傳播妹開庭時,她卻屢傳不到。

此外,檢察官也訊問另兩位傳播妹,他們表示,當天的確玩得很嗨,但並沒有醉到不醒人事的地步,且檢察官也檢查了該名傳播妹的驗傷單,其身體及外陰部並沒有任何受傷。

當郭男被傳喚到案時,他也向檢方坦承有發生性關係,但沒有違反傳播妹的意願,其一小時1000的價格也與一般性交易行情價不符,因此檢方裁定郭男不起訴處分,但仍訓斥他,「不知道免費的永遠最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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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錢的最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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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直說這種不用錢的一定會有問題,管不住小頭你就自己看著辦吧!

自己脫衣被錄音 女控性侵 男無罪
 2013年12月21日
記者  林良哲/台中報導

女子2男性友人代出氣

台中市陳姓男子及賴姓男子以其女性友人遭嚴姓男子性侵為由,將嚴男押走並揚言要「剪掉你的」及「閹兩個,送你一顆」,台中高分院審理後,法官認為陳、賴2人已涉及恐嚇及妨害自由等罪,分別判刑6月、5月。

判決書指出,嚴男和一女子發生性關係,事後該女子指稱是遭其性侵,並將此事告訴陳姓男子及賴姓男子。2人和被害女子在前年6月約嚴男出面談判,雙方約在市區一座停車場,沒想到嚴男一到場,就被2男押住,並揚言有辦法將嚴男送進去(指「監獄」),再教人在裡面「剪你的(指生殖器)啦」。

嚴男被押到停車場旁的空地,2人除了毆打嚴男外(傷害罪部分未提起告訴),並揚言說:「給你閹兩個(指「睪丸」),送你一顆(指「子彈」)」。

打人押人恐嚇被判刑

而嚴男被押走時,將其手機調到錄音狀態,將全程進行錄音。

事後嚴男報警處理,而該女子也指稱嚴男趁其酒醉時,強脫其衣物並強制性交得逞,檢方偵辦後,依強制性交罪嫌將嚴男起訴,而陳、賴2人也被依妨害自由、恐嚇等罪嫌起訴。

台中高分院審理時,嚴男提供談判當時他和該女子對話的錄音檔做為證據。

在該錄音中,嚴男詢問該女子說:「衣服也是你自己脫,對嘛?是不是?」而該女子回答說:「不然是要讓你撕破嗎?我說你不要拉我,我說我自己脫,我早上起來還要見人,我有沒有這樣跟你說?」

法官認為,女子已坦承是自己主動脫掉衣物,而非嚴男所強脫,認定她並非遭到強制性交,因而判處嚴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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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又是羅生門了,當然瓜田李下真的要避免,不然吃上官司可就是自己惹來的囉~


女模控性侵 攝影師:你情我願

  2013年12月18日

記者  林志青、張君豪╱台北報導


外拍女模要小心!北市一名專職模特兒指控,上周二和一名自稱得獎又出過書的攝影師,到新北市一家旅館外拍性感照,卻遭該攝影師性侵得逞,女模控訴:「因受到驚嚇,我每天睡不到三小時。」攝影師接受《蘋果》電話採訪則反駁:「是她主動拉手去摸的,整個過程都是你情我願。」女模表示將控告攝影師性侵。


臉書邀拍性感照


兩年專職模特兒資歷的女模(二十三歲)指控,連姓攝影師透過臉書邀約拍攝大尺度照片,她上周二和連男到旅館拍攝,連男拿出性感內衣要她換上,拍攝幾組性感照後,攝影師要求脫衣自慰,還提供情趣用品要她DIY。


女模表示,連男突將手指伸進她的下體,還不斷對她伸舌強吻,甚至將褲子脫一半,當時她赤裸身體不敢離開房間,連男又脫光躺在床上手淫,甚至要硬上她,不斷推開才免再遭毒手。


對於女模指控,連姓攝影師反駁,當時是女模主動拉他的手去摸她的下體,堅稱是女模幫他打手槍射精,甚至還幫他口交。他表示,當時房間就在櫃檯旁,若女模真被性侵,隨時可大聲呼救,「整個過程都是你情我願!」攝影師已保留行車記錄器兩人對話內容,可證明個人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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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免錢的當然要有心理準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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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錢的最貴!至理真言!


WeChat找妹 一夜情遭乾洗

現金衣褲偷光光 已婚男嘆「免錢的最貴」

  2013年12月05日

記者  朱俊彥╱台中報導


桃園一名男子日前透過手機通訊軟體WeChat(微信)搖一搖的功能,搭上綽號「小雅」的女子,兩人相約到台中市一夜春宵,隔天清晨男子醒來卻發現女子不知去向,連他身上的現金、車鑰匙、甚至衣物都被洗劫一空,男子尷尬報警感慨表示:「難怪人家說免錢的最貴!」警方查出小雅真實身分,已傳訊她到案說明。


警方調查,疑遭「乾洗」的王姓男子(三十六歲)家住桃園,已婚、目前無業,八月初他在家中無聊,使用微信功能中的「搖一搖」,想找個異性聊天,搭上暱稱小雅的女子,兩人天南地北聊了約一小時後,王男主動約小雅出遊,對方也同意。


嘿咻完相擁而眠


王男向妻子謊稱要去台中找工作和訪友,隨即開車去接小雅,王男開車載小雅到台中市,兩人先去逛逢甲夜市及一中商圈,隔天凌晨一時許,相偕到市區一家賓館發生一夜情後,兩人相擁而眠。


竊鑰匙拖延時間


當天上午八時許,王男一覺醒來,驚覺小雅不告而別,更慘的是,皮夾內九千元、車鑰匙及衣物全被偷走,驚覺自己被「乾洗」,身上又光溜溜無法行動,只好打電話給台中的朋友送來衣服,並找鎖匠來開啟車門鎖後,才終於得以離開賓館並報警。


警方調閱賓館監視器發現,小雅是當天清晨五時許獨自離開賓館,手上提著一袋東西,懷疑兩人是性交易,可能價錢沒談好,小雅才趁王男睡著偷錢、衣物及鑰匙離去,目的可能是想拖延時間,讓王男醒來後哪裡都去不了。


警查出女子身分


但王男報案強調,雙方是兩情相悅發生一夜情,完全沒有談到錢的事情,對方若要錢大可明說,沒有必要用這種方式騙他,並稱事發後,他一直撥打小雅手機,但都無法聯絡上她,堅稱自己是被乾洗。

因為警方未通知家屬,王男妻子也不知老公出門一夜情被騙;警方則透過手機查出小雅現年三十二歲,家住桃園,並調出相片供王男指認,目前全案依竊盜罪嫌偵辦中。


「搖」出桃色案件案例

2013/7

北市一名飯店女主管透過WeChat找到一夜情,事後收到對方寄性愛照威脅交往,女子與對方見面遭軟禁,逃出後報警逮人

2013/2

新北已婚李姓女子在WeChat上,認識已婚的台中市和平派出所鄧姓所長,李女懷有鄧男骨肉與前夫離婚,最後仍遭鄧男始亂終棄,鄧也被調職處分

2012/12

中市林姓女學生透過WeChat認識張姓男子,張男佯稱要帶她養的狗去看醫生,趁機「擄狗勒贖」4千元,並威脅林女自拍露點照傳給他,林女報警逮捕張男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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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不請自來的當然是有問題的,就算是自願而事後反咬一口的事一再發生,免錢的最貴啊!


孕婦陪睡被性侵 網友判無罪

  2013年12月04日

記者  許淑惠╱台中報導


中市一名懷孕七個月的未婚媽媽,去年五月,與黃姓網友第一次外出見面就發生性關係,女子控告指已事先表明懷孕不能亂來,黃男卻不顧胎兒安全霸王硬上弓,黃男辯稱多次試探要女子陪睡,見面就是會嘿咻,女子沒反對,台中高分院依兩人聊天內容,認定女子沒拒絕,仍維持一審無罪判決。


明知意圖還赴約


女子提告指去年五月八日她坐火車到台中大甲找黃男,黃男帶她到住處要求嘿咻,她說懷孕不能亂來,黃男稱:「要就給我搞,不然就幫我口交。」強押她的手、腳性侵得逞。


黃男反駁,兩人在網路上聊天,女子稱在家無聊想外出走走,他匯款一百元給女子當車資,要女子不要太早到,否則「太早來∼要陪我睡∼喔?」女子回稱「哈哈」、「真的假的」,黃男稱「只是要妳陪我睡倒是真的」,女子再說「我孕婦你也不能怎樣吧」等語。


法官認為女子明知黃男有非分之想,卻只回文「哈哈」,仍赴約進入黃男房間,事後還傳訊息給黃男,見黃男沒回應還稱「睡死了吼」,且女子雖稱有抗拒但身上無傷,故判黃男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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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是教授了,應該要知道避免瓜田李下之嫌,還跑去魔鐵?這要人家不說什麼都難囉~


高鐵邂逅火辣女大生 教授帶上摩鐵挨告性侵

 2013年11月11日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不要錢的最貴,小心天外飛來的豔遇,恐會讓你身敗名裂。一名在某大學任教的教授,日前搭高鐵時邂逅一位長相甜美、身材火辣的女大生,對方在半個月後主動邀他出遊,事後卻告他誘騙至旅館性侵。所幸警方查出有異,該名教授獲得不起訴,卻也讓他嚇出一身冷汗。


這名年近半百、長相斯文的徐姓教授,育有一對子女的他,今年4月搭高鐵時,在台中站邂逅一名女大生。2人在車上閒聊,之後互留聯絡方式。但女大生卻指控,半個月後她約徐男在台北車站碰面吃飯,原本2人還有說有笑,不料當晚11點左右,徐男將她帶往摩鐵,隨即變了個人,強推上床性侵得逞。


女大生事後報警,檢警調閱監視器畫面,卻發現2人入住摩鐵近12小時,卻未見女大生求救,還和對方有說有笑,並未發生爭執;根據《自由時報》報導,女大生事後曾傳簡訊要求「精神賠償」,但卻未驗出下體有任何精液反應,加上案發後1星期才報案,最後判決不起訴處分。


徐男應訊時表示,當時他的確和女大生上摩鐵,但絕無性侵對方,還提出自己LINE的通聯紀錄,對方表示自己「缺錢,想從事八大(行業)」,他還以師長和長輩的立場卻對方要找正當工作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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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免錢最貴,別讓天上掉下來的禮物給迷惑了啊!

性侵女碩士學徒辯「下體臭」 豆花大師二審逆轉判無罪
  2013年10月30日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有錢判生,沒錢判死!桃園平鎮某食品行老闆鍾瑞鎏(音同流)做出來的豆花口感綿密,很有古早味,在網路上頗富盛名,許多家庭主婦都會揪團訂購,未料去年竟驚傳他性侵一名拜師學藝的女學徒,一審被地院判刑3年,「她那麼臭!我怎可能性侵她!」鍾男不服上訴到高院,日前被改判無罪,令他不禁感嘆:「花大錢請律師才沒事,這是什麼爛司法?」

檢警調查,新竹一名待業女碩士「汝汝」(化名),前年經友人介紹,北上到鍾瑞鎏的店學藝,打算未來自己創業,結果才學不到3天,就與「師匠」發生性關係。事後汝汝上醫院驗傷報案,自稱被囚禁兩天,指控68歲的鍾男試圖用生殖器性侵未果,換以舌頭、手指逞慾,磨蹭她的下體射精,並威脅不得報警,「他說他堂哥是竹聯幫老大,我告不倒他......。」

「我根本連碰都不想碰她!怎麼可能性侵!」但鍾瑞鎏到案後直喊冤枉,他向警方表示,前年6月17日晚上7時許,他忙完店內生意後,坐在沙發上和汝汝一起看電視,汝汝忽然說自己很寂寞,想交男朋友,他見穿著低胸背心的女學徒身材豐滿、長相清秀,遂動了心「我也單身很久了,不如我們在一起吧!」

鍾瑞鎏供稱,當晚他洗完澡走出浴室,就看到汝汝躺在地上全身赤裸,語帶挑逗著說:「我們都是大人了,別浪費時間......」,鍾男說他原本十分興奮,但一靠近汝汝就聞到一股腐爛味,即使她連洗兩次澡也未能去除,加上自己年事已高,無法行房,只好讓汝汝替他手淫,沒想到才剛完事,汝汝就邪笑著說:「這下子很恐怖了喔。」

「我一開始還聽不出是什麼意思,」鍾瑞鎏指稱,當晚汝汝話鋒一轉,突然說自己積欠300萬債務,須要一筆錢來應急,「我一聽到這就知是怎麼回事!」他馬上穿起褲子,哀求汝汝放他一馬,兩人討價還價爭執許久,但汝汝堅持「遮羞費」最少也要150萬元,鍾瑞鎏拿不出這麼多錢來,最後只給了她兩顆西瓜。

鍾瑞鎏本來自認「坦蕩蕩」,想說法院會還他清白,一審桃園地院法官卻認為,女方內褲沾有被告精液、且鍾男兩次測謊未過,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3年10月徒刑。鍾瑞鎏一接到判決結果差點心臟病發,不知該怎麼辦,只好求救民間司改會,司改會人員看完判決書,直言法官定罪太草率,建議他花錢請「好一點」的律師打官司上訴,果然二審就出現大逆轉。

高院法官指出,汝汝身高165公分、體重50公斤,還曾當過兵,反觀鍾瑞鎏身高158公分、體重57公斤,年老力衰,若嫌犯真以舌頭性侵,汝汝反抗怎可能完全驗不出外傷?驗傷報告也指出,醫院人員在被害人下體、手指等處,都找不到男性殘留的DNA,因此只能以「疑似被性侵」做結。

汝汝自稱被囚禁,但法官調閱通聯紀錄,發現當時她手機就在身邊,大可以打電話求救,但卻沒有這麼做,實與常情不合;另外,汝汝上警局報案前,曾持噴漆衝到被告店面,在牆外塗鴉「負心漢」、「大騙子」等字樣,並大聲咆哮指控鍾男始亂終棄,更別說一個被性侵的女子,怎會收色狼的水果當禮物?

綜觀以上幾點,高院法官認為,鍾瑞鎏和汝汝應屬「感情糾紛」,當庭撤銷原判決,改判鍾男無罪。「我的律師都說地院法官根本是『腦袋裝屎』!」得知自己沉冤得雪,鍾瑞鎏一點也高興不起來,因為檢察官已經講明了「一定會上訴」,換句話說,他的司法煎熬還沒結束。

「你們知道這兩年多來,我為這件事花了多少錢?過著是什麼樣的日子嗎?」鍾瑞鎏語氣哽咽地向記者訴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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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然是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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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錢的最貴」果然是經得起考驗的真理啊!

請記住這句話吧!

一夜激情沒下文 胖姊告人夫性侵
 2013年8月30日
記者  何宗翰/新竹報導

「起碼請我吃頓飯」

在竹南科學園區上班的30歲高姓男子,7月間和體重100多公斤的36歲女網友發生一夜情,事後女方傳簡訊給他︰「我把第一次交給你,起碼請我吃頓飯,甚至包個紅包給我…」,已婚的高男覺得莫名其妙而未理會,沒想到女方竟提告,他無奈出示簡訊和聊天記錄證明清白,但仍被警方依強制性交罪函送法辦。

見女被嚇跑 又被激回

高男在交友網站認識自稱「面容姣好、身材火辣」的女網友,聊天內容露骨,直接提要「一夜情」,高男當天向妻騙稱「去遛狗」,暗中跑去新竹蔚藍海岸風景區赴約,後來到女方租屋處發生關係。

高男為花蓮原住民,體格健美,他告訴警方,其實當天遠遠瞧見女網友,身形肥胖、披頭散髮、不修邊幅,跟想像完全不一樣,嚇得掉頭就走,沒想到5分鐘後接到她的電話︰「你到了對不對?是男人就給我回來!」

高男赴約前先喝了幾杯酒,被女網友一激,認為面子丟不得,硬著頭皮折回赴約,跟著女網友回她住處,發生關係後就回家;沒想到隔天就開始接到女網友電話、簡訊,說她是「第一次」,要高男請喫飯、接送她上下班,還要包紅包給她;高男不依,女子一狀告到警局。

男秀簡訊 是女方主動

警方表示,女子在公家機關上班,說她從未交過男友,當天是被高男強迫才發生性行為,並出示沾有高男精液的衛生紙,要告他性侵;檢警多次通知高男到案說明,他以在無菌室無法接聽手機為由未到,後來到案時還帶著狗到警局,完全不覺事態嚴重。

高男向警方表示,當天是女方主動要發生關係,手機簡訊和聊天記錄都能證明沒有強迫,他懊惱地說,妻子對此事完全不知情,現在他也不知該怎麼交代,真的是「免錢的最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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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來豔福不是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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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自動送上門的還是不要亂碰比較好,要碰後果自行負責啊~

少女勾富商嘿咻 撂人索財
同夥散發踢爆傳單「有家世 愛偷腥」
  2013年04月30日
記者  楊勝裕、林師民╱新竹報導

飛來的豔福,不是福!新竹一名通信行老闆家境富裕,遭十七歲少女色誘到旅館開房間,事後少女夥同兩男登門勒索五百萬元「遮羞費」,並散發傳單指他「愛偷腥」等,雙方鬧上警局,因少女在檢警偵辦時,才坦承配合設局仙人跳,檢方認為吳男和少女屬合意性行為不起訴,設局勒索的兩男依恐嚇取財未遂、誣告等罪嫌起訴。

起訴書指出,被告江志明(三十八歲)、何崇明(六十四歲)因缺錢花用,得知經營通信器材行的吳姓男子(四十九歲)家境好,策劃仙人跳,找在外租房、缺錢用的十七歲少女色誘吳男。

誆稱我爸是警察

去年五月二十一日,少女聯絡吳男到租屋處裝設室內電話,並勾引吳男。隔天,少女到友人家飲酒,打電話拜託吳男騎車載她返家,吳男問少女:「真的要回家嗎?不要啦,我載你去休息。」並載到橫山鄉一家汽車旅館開房間。

少女進旅館後,言語挑逗吳男,兩人發生性行為,完事後,少女趁吳男洗澡時,打電話通知何男、江男到旅館堵人,吳男無意間聽到少女電話內容,嚇得趕緊穿衣,載少女到竹東五指山,要少女搭計程車回家。

隔天,江男傳簡訊恐嚇,吳男避不見面,江、何索性帶少女登門興師問罪,江男拿少女內衣褲恐嚇被害人:「我姪女未滿十八歲,被你弄成這樣,你要坐二十年牢。」

被害人問要多少錢?兩人說:「五百萬元你付得起嗎?」少女幫腔:「我爸是警察,會帶我去醫院檢驗,我內褲有你的分泌物,他一定告你強姦。」但吳男堅信遭設局,拒絕賠錢。

被唆使控男性侵

江、何兩人勒索不成,老羞成怒,自製號外「吳○○外貌忠厚,有家室卻愛偷腥,年近半百色心不改,載少女去休息,少女不勝酒力,任吳某姦淫……」等傳單,塞進鄰里信箱,吳男憤而報警,少女聽從兩嫌唆使,反控吳男性侵,雙方鬧上警局。

飛來豔福惹糾紛案例
2013/03/25
苗栗吳姓工人遇上16歲劉姓少女,少女以借電腦為由勾搭上床,事後2男自稱少女舅舅出面索賠18萬元,吳男報警逮少女。
2012/09/25
高雄劉姓男店員與李姓女網友一夜情,事後遭李女找人押走K成豬頭,逼簽一百萬元本票,他半路跳車求救,警逮李女及4同夥。
2012/04/28
4名香港籍男子遊台,從北市夜店帶一名美籍女子回飯店嘿咻,女子事後指控遭下藥迷姦逼5P,但其中3男稱你情我願,另1男稱酒醉睡著,檢調閱監視畫面,女子全程和4男調情未求救,不起訴處分。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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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看不清這點,現在的蒐證工具很多,不要錢的真的是最貴啊!

天上掉下來的禮物?

人間異語:上一次床 代價一百萬
  2013年03月23日
記者  許家峻/採訪整理

K業務

Q:怎麼會玩到被仙人跳?
A:我高中就很愛玩,對性百分百開放,對方都不是要跟我談戀愛,就算有交往,大家也很自由。我從不把性當成交配,或例行公事,性是我的興趣。我沒有任何包袱,性是高潮、痛快與歡樂,不能是沉重,因為那會失去原本的感覺。我一直想多累積經驗,不想到3、40歲後悔。

我大學時,曾同時跟系上2個同學、2個學姊約會,她們偶爾會吃醋,我跟她們說,不必為彼此負責任,享樂就好,如果她們有對象,隨時都可以離開我。我玩心重,不覺得累,在學校,我不會假裝好男生形象,朋友跟同學都知道我最大的興趣就是跟不同的女生做愛。我曾約過外籍生,也跟過學妹。性活躍,讓我每天的生活充滿光彩,我還花過錢到便宜一點的理容院玩,可是那種性關係,不夠刺激。出社會工作,我玩得更開。

有次我用LINE搜尋到以前高中交往過的學妹,我就密她,找她喝咖啡。那次見面後,我們聊天就很密集、曖昧,也聊性,她說她不是單身,但到現在還記得跟我做愛的感覺,我試探性想邀她,她也沒拒絕。我說我常有需要,她竟回我「不然我當你床友好不好?我們可以互相交流。」有天她密我,說她跟她男友說,我要約她的事,我嚇一跳。她解釋說她男朋友沒辦法滿足她,所以她跟她男朋友想找我做愛,想跟我學習如何做愛。學妹跟我約3個人一起去旅館,還強調,只要約一次就好,我想都沒想就答應她。

遭勒索5次不敢講

Q:結果如何?
A:那天,學妹跟她男朋友先在旅館房間等我,我到場後,跟學妹洗完澡就開始做,她男朋友坐在角落看,沒加入我們,過程中我本來有用保險套,他還叫我把套子拿掉。隔沒幾天,學妹她男朋友就打電話來威脅我,說他跟我學妹已經登記結婚,我上了他老婆,他要告我,他已全程錄影,如果不想被公開,給他100萬元。

Q:你真的付錢?
A:他前後勒索我5次,我一直在想辦法解決,但我不敢跟朋友講,這只會讓我被羞辱譏笑。我有想過去警察局,但他們已經結婚,還是可以告我,我不得不先付30萬元給他。之後我拜託他們饒了我,他們要我再匯30萬元,最後我湊25萬元給他們,我學妹她男朋友才把光碟寄給我。他說他已把一小段影片鎖在雲端硬碟,叫我別亂來,還是要付完100萬元。

事發到現在半年,我每天提心吊膽,我曾想換掉手機,可是怕他真的公布錄影。我覺得很衰,也好悶,什麼人都不敢相信,只想趕快給他們錢,結束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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