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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師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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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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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女CHANG, HSIU-FEN

狼師一堆,紀錄一下請大家多加注意吧!

性侵12女童千次 狼師判囚4613年
  2012年07月21日
綜合報導

台中市某補習班王姓老闆,4年間在補習班地下室或趁駕駛娃娃車時,當學生的面陸續對12名女童猥褻性侵高達1013次,其中多名女童幾乎天天被侵犯,一女童更在3年內遭染指536次,台中高分院先前依一罪一罰判這名變態狼師4613年10月,應執行有期徒刑最高刑度30年,為性侵案最重判刑。最高法院昨駁回上訴定讞。

有學生在場照摸

判決指出,王姓負責人(46歲)20年前即在台中沙鹿區經營補習班,招收小一至小六學童就讀,他教授自然課程,也負責開娃娃車接送學生。前年6月,一名在王男補習班上課的11歲女童問母親兩性問題,母答:「若亂搞會得性病。」女童因剛遭王男性侵,下體疼痛怕得性病,向老師反映,全案爆發。

受害女童指出,2006年9月到前年6月,王男利用在補習班地下室指導功課,陸續抱她們坐在他大腿,摸胸部、下體甚至性侵,且不避諱另有學生在場。也有女童指證,王男還利用開娃娃車載送機會,趁停紅綠燈時就摸一旁女童的胸部或下體,或將車開到偏僻處性侵,有時性侵後還會給女童50元或飲料。王男恐嚇女童不可說出此事,否則他會被判死刑,她們會被抓去關。



本文於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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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本來就不配當老師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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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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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該,被社會唾棄,應該再加上公佈姓名和照片才對!

立院三讀 狼師不得任職補習班
 2013年1月11日
記者  陳舜協/台北11日電

立法院院會今天三讀修正通過補習及進修教育法第9條條文,明訂被認定性侵、性騷擾者,不得在補習班任職。

鑑於曾有涉性侵、性騷擾與虐待兒童案教師,被解聘後轉往補習班任職,三讀修正通過條文明訂「有性侵犯、性騷擾或虐待兒童行為,經判刑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對他人性騷擾,經性騷擾防治法處罰鍰」、「行為不檢損害兒童權益,情節重大,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及「經學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調查確認有性侵害行為屬實」,不能在補習班任職或擔任負責人。

除禁止「狼師」到補習班任職,因補習班消費爭議不斷,三讀修正通過條文要求中央主管機關訂定短期補習班定型化契約並強化設施檢查強度等,到補習班消費須簽訂書面契約,且可準用「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減少補習班聘用狼師機會及消費糾紛。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召集委員、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陳淑慧說,未來除狼師不得轉進補習班任職,補習班消費糾紛也可望大幅減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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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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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可怕!

男師瞞愛滋 誘7男嘿咻
供毒不戴套 緊急拘提遭收押
  2012年12月06日

杏壇再爆重大醜聞!台北市某國小特教男老師,明知自己罹患愛滋病,竟涉嫌透過同志網站,利用提供K他命等毒品,引誘男網友做愛,且刻意隱瞞染病事實,還全程不戴套,被害人數至少5至7人,台北地檢署緊急拘提男師,訊後認定他惡性重大,且有串證、逃亡之虞,昨依《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等罪向法院聲押禁見獲准。

今年9月間,這名男師任職學校接獲匿名檢舉,指控男師疑為愛滋感染者,並傳染給他人,但未具體描述如何惡意散播愛滋,男師也否認染病,但校方仍向上級通報,教育局原本要召開會議,經媒體披露,又擔心洩露個資,最後臨時取消,但仍引起不少家長恐慌。

男師事後在教育局及校方柔性勸導下,前往醫院接受篩檢,台北市刑大則在上月中接獲檢舉,指稱這名男師持有毒品,因而前往他住處搜索,但男師當時質疑警方身分,不但拒絕配合警方執行公務,還與警方發生肢體拉扯,最後,警方在他租屋處搜出安非他命等毒品,依妨害公務等罪嫌移送檢方交保候傳。

不過,北檢函詢衛生署查詢男師就醫紀錄,發現他是愛滋感染者,加上有人檢舉他散布愛滋病,甚至還準備搬離租屋處,前天緊急開出拘票,指揮警方再度前往搜索拘提,查扣其電腦、手機等證物。

涉嫌惡意散播

據了解,國小老師應訊時,坦承知道罹患愛滋病,但聲稱和同志做愛前,都有明確告訴對方自己有愛滋病,且全程戴套,矢口否認犯行。但有被害人證稱男師利用同志交友網站,約出網友後,前往賓館或住處發生性關係,有時還使用K他命、神仙水、安非他命助性,且全程不戴保險套,戳破男師辯詞,檢方認定他犯嫌重大,且有逃亡之虞,向法院聲押獲准。

檢方表示,若愛滋感染者隱瞞病情與他人進行危險性行為,或共用針具、稀釋液或容器等施打藥物毒品行為,導致對方感染愛滋病,可處5年以上12年以下徒刑。

男師任教的國小校長昨說,該名男師擔任學校特教老師,今年8月才調到學校沒多久,就以身體不舒服為由請長假,對其交友情況不清楚。校長還說,該名男師未婚,常以大哥哥自居,和學生互動良好,外型和個性算是比較有個性,講話比較大而化之,教學還算認真,沒想到會涉案。

開教評會解聘

台北市教育局長丁亞雯表示,今年9月接獲男師疑有愛滋檢舉時,為保障老師工作權與隱私,無法強制檢查,後請警方追蹤發現他竟吸毒,且在網路上引誘他人發生性關係,涉嫌散播愛滋病毒,學校今將召開教評會解聘這名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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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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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應該可以公佈姓名和照片,讓社會大眾好好認識這種狼師啊!

國中導師涉猥褻學生 檢求重刑
 2012年11月12日
記者  王朝鈺/台北12日電

林姓國中班導師涉嫌在車內、學校辦公室和實驗室等地,8度猥褻班上女學生。台北地檢署今天依強制猥褻等罪嫌起訴林男。

檢方表示,在台北市某國中擔任班導師的林男,涉嫌從民國99年10月起到去年6月間,在車內、教師辦公室、實驗室和教室等地,8度強行親吻少女和撫摸她的胸部。

檢方指出,林男其中一次的犯行,是趁學校晚自習時,將少女帶到學校活動中心地下停車場的車內,在車後座自行脫去褲子後,抓住少女的手撫摸性器官,並強行解開少女上衣,在他企圖脫下少女褲子時,遭少女極力抗拒未果。

檢方表示,林男在偵訊時矢口否認犯行,且犯後毫無悔意,檢方依強制猥褻罪和強制性交未遂罪嫌起訴林男,並向台北地方法院請求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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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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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應該抓去關到爆漿,當其他受刑人的洩慾工具,讓他們也嚐嚐不安的滋味!

童遭師性侵 校方:別講喔
小四男要告 「讓他受教訓」
  2012年11月03日
記者  黃仲明、李定宇╱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代課惡師月前在課堂播影片時,竟將一名小四學生抱坐大腿觀看影片,然後利用辦公桌遮掩,當全班學生面猥褻,小四生隱忍2個月後才告知校方,卻被以「這是祕密,不能跟別人講喔!」封口,家長不滿校方未積極處置,前天攜子報案討公道,才知已有5人受害。被害男童氣憤地說:「我要告他,讓他受到教訓。」

新北市教育局特殊教育科長歐人豪昨證實,教育局在6月15日接獲通報後,調查發現確有學生遭猥褻。

目前該老師遭停職調查,下周將召開性平會討論,只要確定老師犯案就會解聘,並通令全國不能聘用該老師。

被控性侵的代課狼師,在被害男童學校任教超過4年,他也在新北市其他國小代課。

摸完還聞手味道

家住新北市林姓家長報案指出,11歲兒子遭教授藝術表演課程的代課老師猥褻,4月1日起,分別在校內音樂教室、視廳室及美術教室等地,將兒子抱坐大腿,以教室辦公桌掩護猥褻,事後還將手指放到鼻子聞,包括兒子在內共5名男學生受害。

林父氣憤地表示,兒子當時因為太害怕,未在第一時間告知導師,直到6月中旬兒子與其他同學閒聊,問到:「你有沒有覺得代課老師怪怪的?」其他4名男童才道出受害過程,一群人鼓起勇氣告知導師,未料竟遭校方封口。

小四童頻作噩夢

「兒子當時頻作噩夢驚醒。」林父看到兒子出現這怪異舉動,驚覺不對勁,才從大兒子口中得知這經過,到校詢問僅獲「已通報教育局」的回應。他不滿說:「暑假都過去了,我還是不知這名代課老師處置狀況。」

變態狼師抱怨處分不公

被害男童昨對於報警讓惡師繩之以法,他臉上閃出怒氣、堅定地說:「被弄很痛,我要告他,讓他受到教訓。」

校方昨說,當時狼師坦承將男童抱大腿看影片,否認其他逾矩行為,第一時間已先將他停課靜候調查。《蘋果》昨聯繫該狼師,他否認獸行,還抱怨停課處分不公。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昨批:「校方根本就是想逃避責任!」拖延處理將影響學生輔導。

「師恐面臨重刑」

律師廖芳萱說,狼師涉違反《刑法》第222條加重強制性交罪,可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一罪一罰下恐面臨重刑。

防狼師須知及求助管道
◎建立孩子身體自主權觀念,即使是師長也不可任意碰觸身體
◎提醒孩子若師長有言語曖昧或不軌行為,立即向家長、學校反映
◎教導孩子若不幸被性侵、猥褻,應向信任親友反映,切勿隱忍
◎求助管道
  .全國婦幼保護專線:113
  .警察勤務指揮報案中心:110
資料來源:《蘋果》採訪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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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狼師怎麼那麼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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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資訊流通那麼發達,怎麼還搞這種鳥事?被抓活該!

女童遭狎「狼師下地獄」
性侵出獄 開補習班又犯 判6年
  2012年10月30日
綜合報導

台中市男子康國書十二年前在雲林縣開設安親班,性侵、猥褻七名女童被判刑七年八月,四年前出獄搬到台中市開音樂教室。今年初,竟再對兩名七歲女童伸魔爪,撫摸女童胸部、並以按摩棒按摩女童下體共四次,一名被害女童事後說:「我要他下地獄」。台中地院依強制猥褻罪判康男十三年二月徒刑,應執行六年。

康男開設美樂蒂音樂班昨仍對外營業,記者前往採訪,遇一名進入音樂教室的婦人,記者表明來意,她立即將門反鎖,故不知康男回應;鄰居說康男仍在任教,只是學生很少,不知他猥褻女童,驚訝說:「他怎會做出這種事?」

防堵狼師機制漏洞

康男曾被強制治療近二年,不料出獄又開才藝班猥褻女童。判決指出,四十三歲的康男在音樂教室一樓擺設電腦,供學童玩遊戲,兩名住附近的女童常到音樂教室玩耍,今年一至三月間,康男以一樓電腦開機太慢為由,帶兩名女童到二樓房間使用電腦,趁機撫摸女童下體,再以按摩棒按摩或親吻女童下體;女童在一樓玩電腦時,康男也伸手摸女童下體。

康男坦承猥褻,但辯稱沒有強迫,「她們可能以為在玩」,但兩女童說不想給老師摸,其中一名女童還在警方詢問時認為要懲罰康男摸她尿尿的地方,「我要他下地獄、我要他關到老,我要他關二十年。」

兒福聯盟台中辦公室主任林武雄昨痛批:「這個案子凸顯防堵補教狼師機制漏洞百出,都已犯案還在招生,教育局無可推卸責任。」

將會稽查要求停業

中市教育局主祕鍾愛華則說,美樂蒂音樂班經查並未合法立案,將派員稽查並要求立即停業,也會呼籲家長慎選補習班,報名前可先上教育局社教科網頁查詢是否合法立案。台中市婦幼隊偵防組長陳益增則說,康男是造冊列管對象,將積極訪查。

防狼師注意事項
★教導孩子身體自主權,別人不可任意碰觸身體。
★多聆聽詢問孩子在補習班或學校與教師互動情形。
★留意孩子在外活動時間、地點,並常和其他家長聯繫。
★教導孩子遇到問題要立即告知家人或師長。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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壓力大是藉口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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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我也可以去外面亂抓女生亂搞囉?還是家長的問題?

灌童「冰火」口交 狼師判67年8月
 2012年10月19日
記者  許淑惠╱台中報導

中市鄭姓補教男老師,受兩名十二歲男童的母親委託,利用假日輔導課業留下男童同宿,但前年起,鄭男分別對兩男童口交、猥褻,還拿含酒精成分的飲料「冰火」讓男童飲用,趁男童微醺時口交。台中高分院認定,鄭男共對兩男童強制性交七次、乘機性交三次、強制猥褻兩次,昨依強制性交等罪判鄭男共六十七年八月徒刑,應執行十一年六月。

常噩夢上學遲到

判決指前年九月至去年十二月間,鄭男利用與男童同睡機會或拿「冰火」讓男童飲用,多次對兩名男童口交。也曾以檢查作業為由,命男童到教室前方,或要男童坐在他大腿上,摸男童下體。去年一名男童因常做噩夢和上學遲到,輔導老師追問才知男童遇到狼師。

鄭男坦承親吻男童下體、摸大腿和腰部,否認性侵。但男童指稱:「老師用棉被蓋住我的臉,屁股坐在我尿尿的地方震動。」「他(鄭男)嘴巴含住我尿尿的地方,我感覺尿尿的地方會有東西射出去。」

家長替老師求情

醫師鑑定鄭男有性別認同問題,因擔心家人無法接受導致心理壓力,轉而性侵幼童;男童母親認為鄭是好老師,還替他求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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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公佈是誰和那一家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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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樣不公佈可以防止嗎?身敗名裂就算了,誰叫你要做這種事呢?

補習班主任伸狼爪 重判20年
 2012年9月17日 下午8:12
記者  卞金峰/桃園縣17日電

桃園1名補習班主任,10年來趁載送女學生回家途中性侵或拍裸照,桃園地院審理終結,判處被告20年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桃園地方法院指出,這名班主任與妻子在桃園開設補習班,班主任負責教導作文,還接送學生上下學,但他卻利用機會,以獎賞及懲罰手段,進而對女童關懷並擁抱,再撫摸胸部及下體,甚至拍攝裸照及性交。

之前,1名小五女童回家後,因下體疼痛,女童母親帶她就診,醫師診斷出女童下體撕裂傷、處女膜破裂,追問出「班主任」趁送女兒回家途中,把女童載到偏僻處,強脫衣褲性侵,還以手機拍攝過程及裸照。

檢警調查,查扣電腦、硬碟及數位相機,查到另有9名女學生受害,還有人從小一開始就遭到班主任下毒手,這名班主任利用接送學童返家時,在學生專車上強脫衣褲施以性侵,連被害人生理期也不放過。

桃園地方法院法官審理終結,對這名班主任判處有期徒刑20年,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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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背景果然不一樣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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狼師怎麼告都不解聘,果真強大,可以公佈是那所高中,讓小孩不要去念這所高中嗎?很可怕的!

涉性侵女師!高中男師續任 家長憤怒
 2012年9月4日

台中市一所高中男主任,被指控性侵同校女老師,校評會做出停聘處分,但兩度被教育部退回,事發5個月,還無法將這名主任解聘;由於已經開學,男主任繼續任教,引來家長、學生不滿,就有女學生恐懼,拒絕上這名男主任的課。

今年3月,台中市一所公立高中,發生男主任涉嫌性侵同校女老師案件,女老師報警提告,男主任也依法函送,校方二度決議解聘男主任,但5個月過去,男主任仍繼續在校教書,引起學生、家長不滿。

學生:「就是會不想給他教。」家長:「覺得怪怪,就是因為老師發生問題,發生問題的老師又來教我們的孩子,感覺上會有點不信任感。」

校方解釋,事發至今開了3次教評會,但教育部遲遲未通過解聘審議,學校只好繼續排課。校方:「依程序,他是可以上課,那現在因為他請假,他如果不請假,其實我們也(沒辦法),他要上課,也是他基本權利。」

學校說,33歲已婚男主任和28歲單身女老師,去年因為在教務處擔任行政工作互動變多,雙方2度發生關係,今年女方突然控訴男方性侵,案件也已經進入司法程序,男主任是不是能保住飯碗,教育部表示,這2、3天將有審議結果,但涉及性侵案件的老師繼續在校教書,學生家長說不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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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近水樓台先得月,利用學生懵懂無知的狀況大肆追求,也許是真心真意,也許是虛情假意,誰知道呢?

染性病 國二女揭師生戀嘿咻
  2012年08月29日
記者  黃哲民╱新北報導

補習班吳姓男老師與小他十一歲的國中女學生譜出師生戀,並偷嘗禁果九次,少女詳記每次的歡愉,期盼自己「身材能更好,寶貝會更喜歡我」。但吳男不戴套致少女感染性病,少女家長堅持提告,檢方昨起訴吳男與幼女性交罪嫌,累計求刑十五年。

起訴指出,現年二十六歲的吳男於去年七月起,對十四歲的國二少女一對一課業指導,不料竟暗譜戀曲。去年底到今年二月底,兩人在彼此住處或汽車旅館做愛九次。少女父母今年三月聽到風聲,找吳男理論要求分手,吳男照辦後,少女因下腹疼痛就醫,被診斷出感染性病披衣菌導致骨盆腔發炎。

不滿卸責告到底

吳男否認傳染性病,少女父母不滿吳男推卸責任、態度惡劣,決定告到底。據悉,少女在筆記本鉅細靡遺記錄出遊或上床細節,還貼上兩人看過的電影票根貼,寫下「因為有他,生命變得更美好」等字句。吳男堅稱和少女真心相愛,檢方責備他罔顧師生倫理、戕害少女健康,將吳男與少女每次做愛犯行各求刑一年八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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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知道這是不能做的事還要勇往直前,被抓出來鞭只是剛好而已,終身不得任教就不要該該叫啊!

「手都是妳的味道」 教練與國二女性交判刑
 2012年8月6日
社會中心/花蓮報導

花蓮縣某國中的陳姓排球義務教練(29歲,案發後校方已不續聘),3年多前和同校1名國二女學生(當時未滿13歲)大談師生戀,兩人在教練租屋處發生4次親吻、性交等親密行為。家屬知情後怒提告,法官依其跟未滿14歲少女發生性行為,判4年2月。

「我的手都是你的味道喔!」、「我的床都是妳香香的味道喔,害我捨不得離開床上」教練和女學生以MSN網路談情,露骨對話被少女母親發現後,這起離譜的師生戀才曝光,家屬怒告教練猥褻、性侵。

花蓮地院開庭審理,女學生坦承戀上男教練,曾在教練租屋處發生4次親吻等親密行為,其中1次有嘗試做愛,但因她喊痛,老師才停止。陳男則辯稱,僅與女學生有接吻未性侵。

法官審理認為,男教練明顯有違師生分際,跟未滿14歲少女發生性行為,依與未成年性交罪判4年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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