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亞斯蘭首都
市長:亞斯蘭空軍第一狙擊手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不分類不分類【亞斯蘭首都】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時事專區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酒後醜態
 瀏覽9,925|回應66推薦1

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Hash


雖然台長很討論計程車這個行業,但更度爛酒醉者,喝酒就到處鬧事的人真的很多,還好台長家旁邊這個小酒攤裡的人都很溫和,喝了酒就回家睡覺,晚上也不吵。

如果這件事沒有個了結,那麼MAKIYO你就回日本去當AV女優吧,應該加減會有人看你表演的!

運將被打重傷沒報警 Makiyo見傷未救辯手機掉了
 2012年2月5日
記者  王雨晴、林郁平、陳昱翰╱台北報導

Makiyo前晚與3名友人飲酒後,搭計程車到寒舍艾美酒店,途中與計程車司機爆發口角,日籍人士友寄隆輝痛毆林姓司機,導致對方頭部重傷,至今仍躺在醫院加護病房,尚未脫離險境。4日她與友寄隆輝在律師陪同下召開「澄清記者會」,效果不佳,多增4個爭議疑點,她見傷未救是既定事實,又添「瞎扯」嫌疑。

辯語言不通爆衝突

林姓計程車司機因傷重昨在院觀察,林妻得知Makiyo說丈夫態度不佳,手不小心碰觸她胸部,才造成雙方起口角、發生衝突,友寄隆輝才會動手,簡直不可置信。她說,先生只是要他們繫安全帶,怎可能會口氣不好?反倒是對方在車內不斷咆哮,表示拒載後,日籍男子便出手朝她先生的頭部猛打,甚至在先生倒地後,還用腳狠狠踢他、揍他。

不料,Makiyo與友寄隆輝在記者會上,招認犯罪事實,卻強詞奪理。友寄隆輝透過翻譯說飯後有喝酒,「我『覺得』司機講話態度不太好,雖然不知道他們在說什麼,對同行女性友人很不禮貌,司機聲音越來越大『叫我們下車』,兩邊語言不通才爆發衝突。」

自稱胸部被揮嚇到

Makiyo則自行還原事發經過,稱是司機覺得他們講話太大聲,雙方爆發口角,車上氣氛不是很愉快,大家決定換車,司機更加不高興,揮打到她胸部。友寄隆輝要司機下車說明,兩人語言不通,因而引發肢體衝突,「我坐在司機後面,他(友寄隆輝)坐在後座中間,前座還有名女性朋友幫她付錢,我身體往前去看,有被揮到胸部,我嚇到了。」

Makiyo與友人的解釋,很不合理。她前天先透過經紀人王宇笙回應《蘋果日報》內容「…加上又不了解後座要繫安全帶…」、且在車上位置順序,前後不一,說辭反覆。且即便是在同場記者會,針對誰決定下車部分,Makiyo與友寄隆輝發言也不盡相同,加上她事後表示,包包跟手機都掉在車上,已經透過警方詢問。在酒意甚濃情況下,如何記清事發經過,令人質疑。律師表示:「就他們能記住的,告訴我這樣。」

否認因安全帶肇禍

Makiyo與律師再三強調,絕非因未繫安全帶爆發衝突,她說:「在國外都有類似的規定,我們已習慣了,沒經過司機提醒,我們是自動繫的。」但是否因未繫安全帶引發衝突,顯然非整起事件重點,把人痛毆到傷重送醫,一行人沒叫救護車、沒報警,留下傷者揚長而去,見衝突沒攔阻,事發第一時間躲著不回應,這些都未見他們解釋。想起日前藝人趙樹海(海爸)默默協助疏導車禍,大獲民眾、網友好評,跟海爸相比,Makiyo的澄清說明會,真的什麼都沒能澄清。

回應 回應給此人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0463&aid=4783657
 回應文章 頁/共7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這種酒駕慣犯真是活該
推薦0


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被抓活該,罰重一點!

不爽被按喇叭 追進警局竟酒駕
  2013年7月8日
記者  陳建志/太平報導

台中市一名蘇姓騎士6日晚間酒後騎車返家,途中疑因蘇姓小客車駕駛按他喇叭不爽,一路緊追不捨要他下車,小客車駕駛心生畏懼把車開到附近派出所向警方求救,沒想到怒火中燒的蘇嫌不放棄,把車停在外面跟著進去,員警獲報出來,當場撞見蘇嫌,因酒測值達0.86,加上在警局咆哮還罵員警三字經,訊後依公共危險、妨害公務移送法辦。

蘇姓自小客車駕駛前晚9點多,一臉驚恐地走進太平分局宏龍派出所向員警求助,表示有一名騎士從光德路、德明路和光興路一路追他,還要他下車,因不清楚對方企圖拜託員警協助。

員警獲報走出派出所,酒後駕車的蘇嫌自投羅網,看到警局不知道迴避,將車停在派出所外面,就跟在小客車駕駛後面想走進派出所,因渾身酒味,加上調閱監視器確認蘇嫌騎車,酒測值0.86,當場逮捕上銬。

蘇嫌被捕後情緒失控,在派出所大聲咆哮、拍桌,還不斷對員警罵三字經,因多次制止不聽,又多吃上妨害公務官司。

蘇嫌表示,6日晚間和友人在大里仁化路喝酒,酒後騎車返家,行經太平光德路時,因不滿小客車駕駛按他喇叭,才會一路追他。

回應 回應給此人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0463&aid=4984282
喝爛醉騷擾別人還要怪別人打他?
推薦0


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愛喝就要有品,沒事向陌生人邀舞,誰會理你?被打只市剛好而已,如果我是PUB老闆,會把這人列入拒絕往來戶啊!

醉男邀舞 被毆丟路邊
從酒吧拖到店外 滿臉血 如豬頭
  2013年05月20日
記者  楊適群╱高雄報導

高市楊姓男子日前獨自到pub玩,幾杯黃湯下肚後到處邀人跳舞,疑因此導致他人不爽,數名男子重擊他頭部,又將他拖到廁所圍毆,他整張臉腫成豬頭,昏厥後還被人拖到馬路上丟包,所幸送醫僅挫瘀傷、無生命危險,他報案盼能揪出嫌犯,也想問對方:「我哪裡得罪你?」

遭毆的楊姓男子(三十七歲)向《蘋果》投訴,十一日晚上十時許,他獨自一人到前鎮區一間pub消費。楊男喝了幾杯酒,在音樂助興下情緒亢奮起舞,並主動邀約其他不認識的客人說:「下來舞池一起跳舞。」

隔晨二時許,酒酣耳熱的楊男,突遭數名男子從後方毆打頭部,隨即被拉到男廁一陣毒打。

廁所內痛毆打昏

在男廁遭到圍毆的楊男氣力放盡,倒在廁所洗手檯前昏厥,這群打人的男子見楊男不省人事,合力拉住楊男的手拖行,一路從廁所穿越pub直到店外,將楊男丟棄路旁。

店內顧客見楊男被拖到馬路上,起先以為是酒醉鬧事遭店家逐客。上前察看驚見楊男滿臉是血,整個臉腫得如豬頭,才驚覺是遭人毆打,趕忙報警。警方到場通知救護車將楊男送醫,所幸除眼部、臉頰、手臂和胸部有挫瘀傷外,無生命危險。

不知哪得罪對方

莫名被打的楊男包紮出院後,趕到pub調閱監視器畫面,影像中發現一名身穿格子襯衫的男子,疑為動手主嫌,楊男帶著監視器畫面和驗傷單據,向警方報案,盼能找到打人男子,並想親自問問:「哪裡得罪對方?」楊男說:「曾到pub消費多次,從未與人結怨,不清楚為何被打。」

稱只是炒熱氣氛

楊男坦承被打前,曾邀約別的客人一起跳舞,「只是要炒熱氣氛,沒有冒犯之意。」

警方事後查訪,店家表示:「對楊男有印象,當天他好像喝蠻多的,可能因此得罪其他客人。」警方表示,楊男已提出傷害告訴,近日會追查疑犯到案;另提醒民眾若到夜店消費,除飲酒節制外,勿搭訕有攜伴同行的女客,以免惹禍上身,甚至爆發衝突。

pub消費避免與人衝突注意事項
.勿高談闊論,干擾其他客人
.勿隨意搭訕有攜伴的女客
.勿對他人毛手毛腳
.飲酒須節制,以免酒後失態惹人厭惡
.跳舞肢體動作不要太大,以免揮打別人爆發衝突
資料來源:高雄市警局

回應 回應給此人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0463&aid=4962872
再喝吧!
推薦0


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不知道下次是不是去跳海呢?愛喝,就自己負責吧!

醉男揮剪自宮還沖掉 生殖器只剩3公分
  2013年05月08日

本月6日下午,1名男子(46歲)喝醉酒與家人吵架,一氣之下竟拿起剪刀將自己的「命根子」剪斷,並將命根子丟在馬桶裡沖掉,男子下體頓時間血流如注,之後自行搭車前往醫院就醫,由於男子失血過多意識不清,院方趕緊止血先穩定生命跡象。

醫師表示,男子現在精神狀況很不穩定,不過已無性命危險,男子生殖器只剩3公分長度,目前是要趕緊讓排尿恢復正常功能。另外醫師也表示,行醫20多年第一次遇見這樣的狀況,如果能將生殖器低溫保存,在16小時內都有機會縫合,如果是常溫只能6小時,不過這個病例是根本沒機會了。

回應 回應給此人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0463&aid=4958169
就愛喝酒鬧事
推薦0


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喝酒又不自制,活該!

215戶聯手趕惡鄰 法院判強制遷離
 2013年5月2日
記者  楊國文、李容萍/綜合報導

大樓有惡鄰居,住戶可以聯手訴請法院「趕」他出去!

祭公寓大廈管理條例

桃園縣梁姓男子常在社區喝酒,大吵大鬧,恐嚇住戶,還毀損電梯門,甚至在家放火燒東西,嚇得鄰居報警,因屢勸不聽,住戶忍無可忍,社區管委會祭出「公寓大廈管理條例」,對他提起「強制遷離」訴訟;高等法院認定梁的行為「太過火」,判他須搬走,還給鄰居安全的環境,但不必強制遷出戶籍;可上訴。

若判決確定,而梁男拒搬走,社區管委會可聲請強制執行遷離,由法院指揮警方執行。

梁男住桃園縣平鎮的「東方之星」二期社區大樓,該13層樓社區有268戶,梁某與父在96年入住11樓。

住戶指控,梁98年破壞鄰居電鈴和門扇,還常酒後到社區大廳櫃檯騷擾住戶和工作人員,住戶、管委會多次勸導、制止,他都不理,住戶不堪其擾,經管委會提告後,住戶向法官細數梁的惡行,如99年7月,梁在家縱火燒寶特瓶、塑膠袋(判刑3月定讞,去年1月服刑完畢);前年6月破壞大樓一處電梯門(判30天拘役);前年8月恐嚇大廳工作人員,法院審理中。

住戶說,梁出獄後我行我素,鄰居忍無可忍,前年底開會有231名住戶出席,其中215人連署,已達住戶規約第五條規定的1/2以上住戶出席、2/3出席者以上同意之規定,支持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由管委會提起「強制遷離」訴訟,要求梁搬離、遷出戶籍。

梁某抗辯稱自己有精神疾病,但提不出領有殘障手冊等證據,桃園地院去年判管委會勝訴,命梁某搬家、遷籍。

需搬離但可保留戶籍

梁某上訴高院,86歲梁父向法官求情,表示他已向鄰居道歉,強調自己年邁,買不起其他房子,盼勿拆散父子;高院仍認定梁已造成住戶的安全問題,仍判梁應搬家,但不必遷出戶籍。

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2條規定,住戶有其他違反法令或規約情節重大者,由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促請其改善,於3個月內仍未改善者,管理負責人或管理委員會得依區分所有權人會議之決議,訴請法院強制其遷離。

回應 回應給此人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0463&aid=4955973
看看酒駕慣犯行徑囂張
推薦0


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酒駕就知道逃,從不知道酒駕可能害人別人,就是這種人,真希望撞死幾個大官,才有機會修法啊!

醉駕求姊姊 吃癟罵妳娘
嗆女警想落跑 被開9萬元罰單
  2013年03月26日
記者  簡威弘╱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男子日前騎車違規左轉,被女警攔查坦承喝酒,先是低聲說:「姊姊,可以原諒我一次嗎?」見女警堅持開單還欲酒測,他竟翻臉惱怒嗆:「白目,妳娘咧!」甚至想搭計程車逃離,與女警爆發拉扯,幸兩名路人協助制伏,被帶回警局仍不斷咆哮,並恐嚇女警:「我殺妳全家!」遭依妨害公務及恐嚇等罪嫌送辦,吃上拒酒測九萬元罰單。

警方調查,酒駕男高棉春(四十六歲,有傷害及公共危險前科),上周六下午三時許酒後騎車返家,行經新北市新店中正路違規左轉民族路,被新店警分局碧潭派出所女警許庭榕(二十五歲)攔下,由於他酒味濃厚,許員開單同時欲找同僚送來酒測器,高男變臉大嗆:「妳是要我打妳是不是?」走進友人店內高聲辯駁,不認酒後騎車。

2正義哥助逮人

高男見許員開始請求支援,突然牽起友人土狗往馬路走,攔了計程車欲逃離,瘦小的許員見狀拉住高男,喊:「你這樣是妨害公務喔!」雙方就在大馬路拉扯,兩名路過民眾挺身幫忙:「你打警察幹什麼啦!」協助許員將高男拉下車,並帶回警局偵訊。

咆哮「殺妳全家」

警方說,高男遭逮後不願配合製作筆錄,在派出所內不停叫囂,除以三字經辱罵所內的警員外,還對著女警許庭榕恐嚇:「妳全家去死!」「我殺妳全家!」等字眼,在警局大鬧三小時後,遭依妨害公務及恐嚇罪嫌移送法辦,並對高男拒絕酒測行徑,開出一張九萬元罰單。

許庭榕當時奮力與高男拉扯,左手肘也輕微挫傷,事後她在臉書提到,當時不少民眾圍觀看熱鬧,「兩名正義哥路見不平奮不顧身挺身而出幫著我和酒空(台語,意指醉漢)搏鬥,事後還有路人大姊跟我說辛苦了」「我已經開始相信這社會正義和良善還是存在的!」但仍不忘搞笑說:「只是正義哥在出手之前竟然先打了110報案,這叫我以後臉要往哪裡擺啊(昏倒)!」

 

回應 回應給此人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0463&aid=4940236
酒醉的人怎會無意識
推薦0


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這種人就是知道警察要酒測了,裝瘋賣傻,如果什麼都不知道,叫他吹就吹了還盧半天?

樣子真是醜啊!

熟女拒酒測 嬌嗔鬧警1小時
  2013年03月25日
記者  劉榮輝╱台南報導

一名女子昨凌晨酒後駕車,行經台南市公園北路時,撞到路邊一輛壓路車,車損人沒傷,但見警方處理,她竟心虛躲進車內不願接受酒測,還嗲聲嗲氣盧了男警一小時,男警無福消受,找來女警協助才完成酒測,酒測值為零點七六毫克,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易姓女子(四十一歲)昨凌晨一時許行經北區公園北路時,先衝向路邊人行道,再撞上停車格位內的壓路車,撞凹車頭,還將壓路車往前推移近兩公尺,她見闖了大禍,趕緊下車向路人求援。

嗲聲貼近男警

警網獲報趕抵,易女突然跑進車內,救護人員要她開門檢視傷勢,她隔窗嬌嗔:「只有車損人無恙,會自己處理。」半小時後才下車,救護人員目視無傷後離去,警方接著要酒測,她再度使出盧功,嗲聲嗲氣要蒐證男警別再拍她,甚至趨近身軀,男警只好呼叫女警到場。

盧了一小時,易女仍拒酒測,還打電話吼叫友人趕至現場,男性友人到場哄她頂多罰錢,她才不情願地連喝幾口水後吹氣酒測,當警方告知要以現行犯逮捕她時,她才清醒過來,由友人陪同上警車。

回應 回應給此人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0463&aid=4940231
怎麼警察還在替過氣民代包庇啊?
推薦0


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這種過氣民代怎麼還有人包庇啊?就是喜歡喝酒嘛,如果是小老百姓,不管在那裡一定抓來開單,你信不信,那有在非道路就不算酒駕的?吃大便的警察和過氣民代!

前議員肇事 警竟沒酒測
稱「沒聞到酒味」 律師:恐涉瀆職
  2013年03月11日
記者  王煌忠╱台中報導

前台中市議員廖松柏日前酒駕,在地下停車場擦撞張姓男子的車,張男家人昨出示影片,指控廖故意推車門撞倒張男作勢打人,並質疑警方未對廖酒測。廖坦承喝酒且言行粗暴;律師認為警方未酒測有瀆職之嫌。

廖松柏坦承喝酒

張男家人表示,三月二日晚上張男載妻兒從娘家的地下停車場欲離開,在地下二、三樓間車道與廖松柏(六十一歲)的車相撞。

張男家人表示,廖松柏見張男拿手機蒐證,故意打開車門把他撞倒,還恐嚇「打乎你死!」揮手作勢打人,當時廖松柏明顯喝酒,警方到場未酒測,有袒護之嫌。

廖松柏說,當天有喝一點酒,發現張男非大樓住戶,追問卻不回應,一氣之下出言辱罵並推開對方手機,事後花四萬八千元更換張男車門,且包六千元紅包,「難道我做得不夠嗎?」並稱雙方已和解,不曉得為什麼重提此事。

西屯派出所長顏文村說,當天警員帶酒測器到場,未聞到有酒味,且事發地點非道路,張男未提告及要求酒測,做完紀錄請雙方在「車輛案件登記表」簽名後即離去,並未袒護。

「酒駕就算觸法」

律師呂勝賢說,依《刑法》「服用毒品、麻醉藥品、酒類或其他相類之物,不能安全駕駛動力交通工具而駕駛者」即觸犯公共危險罪,不論地點是否在道路,只要酒駕即觸法,警未酒測恐涉瀆職。

回應 回應給此人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0463&aid=4934868
酒醉的人就是這樣藉酒裝瘋啊!
推薦0


亞斯蘭空軍第一狙擊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小酌怡情,但喝得爛罪妨害他人就得受懲處了。

搭霸王車 醉男嗆警:我是馬英九同學
 2013年3月3日
記者  徐聖倫/新北報導

新北市蔡姓男子前天酒後涉嫌搭霸王車,警方獲報到場,蔡男竟爆粗口,還說:「我是馬英九同學,想怎樣?」警方只好以妨害公務罪名將他法辦。

前日下午4時許,66歲男子蔡懷英至北市某餐廳與友人餐敘飲酒後,搭計程車返回新北市新店住處,抵達後蔡男拒付車資345元,準備直接下車離去,被運將攔下並報警處理。

警方趕抵後,見蔡男渾身酒氣,勸他先付錢,蔡男竟如連珠炮般大爆粗口辱警,還說「我是馬英九的同學,你們想怎樣?」無厘頭發言讓員警哭笑不得,但蔡男態度強硬,警方只好將他逮捕。

警方調查,蔡男有傷害前科,目前退休。偵訊時,蔡男向警表示,他當下因酒醉不知自己說了什麼,酒醒了很後悔。

警方說,66歲蔡男比馬總統大3歲,當同學的可能性不大,但就算是馬總統的同學,也不該搭霸王車、辱罵警察。
回應 回應給此人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0463&aid=4931286
酒醉肇禍啊!
推薦0


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看看喝酒醉的人搞的烏龍事真是五花八門啊!

醉女晚歸遭責 縱火嗆傷送辦
 2013年2月15日
記者  陳淑芬/台中15日電

台中市一名36歲陳姓女子昨天凌晨酒醉返家,遭男友責備,一時情緒失控,將自己反鎖房間,點燃衣物企圖自殺,警方破門救出。

台中市警方表示,36歲的陳女與張姓男友同居多年,昨天酒醉返家,因遭男友責備,心生不滿,情緒失控將自己反鎖房間內,點燃衣物。

經人報案,消防隊員破門而入,救出女子,所幸僅輕微嗆傷。

警方以陳女縱火,依公共危險罪嫌法辦。警方呼籲,要珍惜生命,有困難,請向1995生命線求助。

回應 回應給此人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0463&aid=4925924
喝酒嘛~
推薦0


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這些人真的是神,喝了酒就覺得天不怕地不怕,幹什麼都可以,最好是從12層樓以上往下跳,或是跳海,除暴安良,避免善良民眾被酒醉者傷害!

放煙火被取締 兄弟倆毆警消送辦
 2013年2月16日
記者  李忠憲/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峽區一對周姓兄弟前晚到長福橋下放煙火,因不滿遭前來的消防員吳宗展取締,竟口出三字經辱罵,有輕度智障的弟弟還出拳毆打吳員成傷,民眾看不過去,將想離開的兄弟檔攔下,警方昨日依妨害公務罪嫌將兩人送辦。

新北市消防局表示,春節期間境內已開放淡水河畔、淡水河左岸、二重疏洪道、新店溪、大漢溪兩岸共六個區域供民眾施放煙火,違反者經勸導不聽,依「新北市爆竹煙火施放管制辦法」規定,可開罰三萬至十五萬元。各縣市規範不盡相同,民眾可上消防局網站www.fire.ntpc.gov.tw了解詳細資訊,以免觸法。

前晚九時許,三峽消防分隊隊員吳宗展與另一名同事因接獲民眾檢舉稱,有人在祖師廟前的長福橋下施放煙火,妨害安寧,立刻前往取締。

吳員表示,當時看到周姓兄弟正在放煙火,身上有濃濃酒味,經告誡不可以再放,否則將開單告發,結果對方竟然開始出言不遜,口出惡言,多次對其罵三字經,當雙方理論時,弟弟突然從其側面揮拳朝左臉頰襲擊,便立刻報警。

在一旁的男子見狀,立刻上前制止,並多次阻擋兩兄弟,不准他們離開。

兩兄弟見警方趕到,並稱將依法送辦時,動手的弟弟知道理虧,轉變態度頻頻說抱歉,吳員見對方態度轉變,且自己傷勢輕微,傷害部分暫不提告。

回應 回應給此人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0463&aid=4925900
頁/共7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