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亞斯蘭首都
市長:亞斯蘭空軍第一狙擊手  副市長:
加入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不分類不分類【亞斯蘭首都】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時事專區 字體:
看回應文章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酒後醜態
 瀏覽9,922|回應66推薦1

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章推薦人 (1)

Hash


雖然台長很討論計程車這個行業,但更度爛酒醉者,喝酒就到處鬧事的人真的很多,還好台長家旁邊這個小酒攤裡的人都很溫和,喝了酒就回家睡覺,晚上也不吵。

如果這件事沒有個了結,那麼MAKIYO你就回日本去當AV女優吧,應該加減會有人看你表演的!

運將被打重傷沒報警 Makiyo見傷未救辯手機掉了
 2012年2月5日
記者  王雨晴、林郁平、陳昱翰╱台北報導

Makiyo前晚與3名友人飲酒後,搭計程車到寒舍艾美酒店,途中與計程車司機爆發口角,日籍人士友寄隆輝痛毆林姓司機,導致對方頭部重傷,至今仍躺在醫院加護病房,尚未脫離險境。4日她與友寄隆輝在律師陪同下召開「澄清記者會」,效果不佳,多增4個爭議疑點,她見傷未救是既定事實,又添「瞎扯」嫌疑。

辯語言不通爆衝突

林姓計程車司機因傷重昨在院觀察,林妻得知Makiyo說丈夫態度不佳,手不小心碰觸她胸部,才造成雙方起口角、發生衝突,友寄隆輝才會動手,簡直不可置信。她說,先生只是要他們繫安全帶,怎可能會口氣不好?反倒是對方在車內不斷咆哮,表示拒載後,日籍男子便出手朝她先生的頭部猛打,甚至在先生倒地後,還用腳狠狠踢他、揍他。

不料,Makiyo與友寄隆輝在記者會上,招認犯罪事實,卻強詞奪理。友寄隆輝透過翻譯說飯後有喝酒,「我『覺得』司機講話態度不太好,雖然不知道他們在說什麼,對同行女性友人很不禮貌,司機聲音越來越大『叫我們下車』,兩邊語言不通才爆發衝突。」

自稱胸部被揮嚇到

Makiyo則自行還原事發經過,稱是司機覺得他們講話太大聲,雙方爆發口角,車上氣氛不是很愉快,大家決定換車,司機更加不高興,揮打到她胸部。友寄隆輝要司機下車說明,兩人語言不通,因而引發肢體衝突,「我坐在司機後面,他(友寄隆輝)坐在後座中間,前座還有名女性朋友幫她付錢,我身體往前去看,有被揮到胸部,我嚇到了。」

Makiyo與友人的解釋,很不合理。她前天先透過經紀人王宇笙回應《蘋果日報》內容「…加上又不了解後座要繫安全帶…」、且在車上位置順序,前後不一,說辭反覆。且即便是在同場記者會,針對誰決定下車部分,Makiyo與友寄隆輝發言也不盡相同,加上她事後表示,包包跟手機都掉在車上,已經透過警方詢問。在酒意甚濃情況下,如何記清事發經過,令人質疑。律師表示:「就他們能記住的,告訴我這樣。」

否認因安全帶肇禍

Makiyo與律師再三強調,絕非因未繫安全帶爆發衝突,她說:「在國外都有類似的規定,我們已習慣了,沒經過司機提醒,我們是自動繫的。」但是否因未繫安全帶引發衝突,顯然非整起事件重點,把人痛毆到傷重送醫,一行人沒叫救護車、沒報警,留下傷者揚長而去,見衝突沒攔阻,事發第一時間躲著不回應,這些都未見他們解釋。想起日前藝人趙樹海(海爸)默默協助疏導車禍,大獲民眾、網友好評,跟海爸相比,Makiyo的澄清說明會,真的什麼都沒能澄清。

回應 回應給此人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0463&aid=4783657
 回應文章 頁/共7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
太平洋沒加蓋
推薦0


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不要牽拖無辜用路人吧,酒醉的人!

退休校長妻喝爛醉、倒臥馬路 慘遭計程車輾死!
 2014年1月25日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苗栗市24日晚間發生一名婦人喝醉酒,倒臥在馬路上,慘遭計程車輾死!婦人疑似喝醉,跑到親家母住處,後來又自己醉倒在馬路邊,正巧被一名計程車司機開車輾過,造成頭部、胸部受創,經送醫急救後仍宣告不治。

據報導,這名婦人是苗栗建台中學前退休校長的妻子,她在昨晚8時許跑到親家母家中找兒子,2人發生口角,婦人就獨自一人在馬路上喝酒,疑似不勝酒力,醉倒在路上,正巧被計程車輾過。

讓人感到詭異的是,這名計程車司機上午才剛發生追撞事件,車體留有擦撞痕跡,晚上又發生命案,讓司機直呼:「很倒楣!」警方為婦人酒測值高達0.78毫克,目前正持續追查確切死因。

回應 回應給此人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0463&aid=5050619
要喝到爛醉就是這樣
推薦0


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說不定已經被計程車司機打劫了...

爛醉工程師 摔下橋再遭車輾死
 2014年1月20日
記者  楊政郡/台中報導

在竹科當工程師的32歲蕭姓男子,昨晨酒後自台中市建國北路護欄墜落五權路車行地下道,被一輛小客車輾過喪生,現場沒發現遺書,蕭男經抽血檢驗換算呼氣酒精濃度達每公升1.415毫克,已是爛醉如泥程度,檢警將解剖釐清是墜落致死,還是遭車輛撞擊死亡。

一名目擊清潔工表示,她在建國北路上看到蕭男醉醺醺爬到護欄上面坐著,原想叫他,可是一個回頭,他就掉下去了,不久即聽到「碰!」一聲。

半夜半空掉下人

警方調查,昨天凌晨3點多,53歲李姓男子駕駛自小客車載老婆準備到南投爬山,經五權路地下道往五權南路方向行駛,突然有東西從空中掉下來,他要煞車已來不及而撞上,當時行駛在快車道上,事後停車並報警,由救護車將蕭某送醫。

駕駛來不及煞車

警方調查,蕭男是竹科電子工程師,平常很少回台中,前晚與台中同學、朋友共5人到西屯區享溫馨KTV飲酒唱歌。友人稱,吃飯、喝酒過程蕭都很正常,沒有透露輕生念頭,也無跡象,約凌晨2時KTV結束營業後,他們各自搭計程車回家。

據悉,蕭原是搭計程車回南區住處,但半途要求司機停車、下車,不知為何在該處下車,檢警正積極尋找計程車司機了解。

蕭男媽媽表示,孩子工作正常,沒自殺理由,無法理解為何會發生這種事;檢警在現場及住處未發現遺書,李男車上行車紀錄器約略看到蕭墜落影像,正過濾中。

回應 回應給此人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0463&aid=5049020
差點當屍體
推薦0


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看看樣子多醜?要不要拍下來等清醒再看看?

掀裙驢打滾…辣妹醉鬧警局
 2014年1月13日
記者  林嘉東/基隆報導

運將怕她被撿屍 載到警所

一名郭姓辣妹參加公司年終尾牙喝到爛醉,前天凌晨上了計程車後不省人事,被好心運將載到派出所,未料郭女發酒瘋,躺在地上翻滾,還自掀短裙、罵員警「你去死」,郭父趕來連連道歉;員警說「她醉到不知道在做什麼啦!我們不會追究」。

從事業務的郭女33歲,但裝扮時髦前衛,裙子短到幾乎遮不住底褲,她10日參加公司尾牙,深夜再至KTV續攤唱歌,喝到11日凌晨2時才攔車返回基隆住處,司機見她爛醉如泥,擔心她下車後被歹徒「撿屍」,好心載她到安定派出所。

警員郭培堯、陳智瑋見狀,協助從車內拉出郭女,不料郭女站不穩,跌坐地上,竟直接躺在地上翻滾,口中不斷唸罵「你去死!」她一身白色連身套裝,雖有穿黑絲襪,但短裙遮不住底褲,讓警員不知如何是好,只好一人戒護,一人從郭女皮包內找電話,通知郭父前來。

老爸來領回 代女兒頻道歉

郭父趕來,郭女才勉強起身喊叫「爸比、爸比」,但又一邊掀裙、一邊罵警「你去死」。郭父見狀表示女兒因工作壓力大,平日就有飲酒習慣,「這次真的是喝多了,希望你們不要在意」;郭、陳2員連忙回說,「她已經醉了,不會追究。」

回應 回應給此人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0463&aid=5046619
喝酒就鬧事
推薦0


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這樣當然要被趕出家門,只能說貪杯誤事你就活該啦~

重量級醉漢街頭持刀揮舞 警疊羅漢制伏
 2013年12月14日

花蓮街頭昨天上演7名警察和醉漢對峙的驚險畫面,被警方包圍的是一名35歲林姓男子,他因為曾多次對父母動手,爸媽不得已申請保護令,沒想到這名男子昨天在酒後試圖闖回家,警方立刻前往,但因為男子大約有130公斤的體重,警方一次出動7名警力,才成功壓制他。

花蓮街頭上,7名警察伯伯圍成一圈,中間一名男子裸著上半身,還大聲嚷嚷。這畫面不少人看了都覺得奇怪,怎麼警力這麼多,大家卻站得老遠,不往前靠近逮人呢?原來這名醉漢的手上拿著剪刀,作勢要揮舞攻擊。

這可真的好棘手,只見警察們站在1公尺遠,男子往前,他們也得小心往後,就在這麼前前後後 將近20分鐘,警方抓到空隙,就差那麼一步,差點就抓到男子。但有130公斤體重的林姓男子,喝了酒後力道更大,警察硬生生被甩開。

警方也不是省油的燈,早知道他難制伏,因此使出人海戰術,其中一名員警逮到人後,其他的員警像是疊羅漢,壓在男子身上。

這段警方逮人驚險畫面,13號在花蓮街頭上演,一名上半身光溜溜男子,因為多次對父母動手,爸媽不得已申請保護令,不准他踏進家門,沒想到昨天趁著酒後試圖闖回家,但還好警方來得快,人也來得多,順利將他制伏了。

回應 回應給此人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0463&aid=5037337
唉~愛喝酒嘛~
推薦0


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我們家轉角的小酒攤專門賣酒,天天都有人上門喝酒,通通都是喝了再上,路口更有人因為車禍,被撞的機車騎士馬上爬起來把車騎走,因為她酒駕。


真的那麼愛喝?晚上在家喝啊!


警臨檢酒駕婦 村民攔阻引爆衝突

 TVBS  2013年12月12日

記者  李汪勝、廖靖尹/花蓮報導


花蓮新城警分局警員,11日晚間開巡邏車,看見張姓婦人騎機車沒戴安全帽,當場攔下進行酒測,雙方發生口角衝突,結果後來有60多位村民到現場,將警車團團圍住,最後警察還是將婦人帶回警局,由於張姓婦人酒測值0.86,依照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


部落村民:「你先、你先,你自己說要鬧大。」警察:「先生你剛才是不是拍我們車子,你不要把事情弄大喔。」部落村民:「警察就可以抓人,這麼了不起。」部落村民:「你不要把事情弄大。」


11日晚間,花蓮新城警分局警員開巡邏車進入原住民秀林加灣部落,看見張姓婦人騎機車未戴安全帽,當場攔下,並且進行酒測,卻被其他村民攔阻,向前跟警方理論。部落村民vs.警察:「不要抓這個無辜的村民嘛,人家家境已經很可憐了。」


雙方爭論,口氣越來越不好,引發衝突,後來60多位村民,竟然將警車團團圍住。部落村民:「(婦人)被吹(酒測)就算了,可是他(警察)口氣很差,然後坐在車上,又要開車,我說你不能先,你不能離開,你要停在這邊等一下,然後他就開車撞那個先生,撞他,就撞他的腳啊。」


警察想要開車離開,讓村民更不滿,最後是在優勢警力下,將張姓婦人帶回警局。新城副分局長黃忠賢:「經警方調閱巡邏車的行車紀錄器,及同仁本身的蒐證錄影、錄音帶,全程過程當中,同仁並沒有言詞不當,甚至於執法過當的情形。」


由於張姓婦人酒測值達0.86,被依公共危險罪移送法辦,至於圍車村民有沒有涉嫌妨害公務,還要再進一步調查釐清。
回應 回應給此人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0463&aid=5036766
酒品真差!
推薦0


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嫌吵就不要去啊,去了還潑人家熱水,酒品真差,醉了最好被撿去玩!

夜店朝人潑熱水 醉女觸傷害侮辱罪
 2013年12月7日
記者  杜大澂/台北市報導

台北市一名女子日前在夜店,疑似因為喝醉嫌週遭很吵,突然朝旁邊的女子潑灑熱水,造成對方背部燙傷。全案經過高院審理,除了觸犯傷害罪之外,法官還認為,潑水的行為造成被害人難堪,涉及公然侮辱,罪加一等,判處被告拘役25天。

位在師大夜市附近的一家夜店,日前一名女子將手中一杯熱水往另一名女子的背部潑灑,突如其來的舉動讓現場客人嚇了一跳,無辜的被害人隨後被店家帶開,等回家才發現背部因為燙傷出現紅腫,她在驗傷後向潑水的女子提出告訴。

原本在一審,法官只認為被告犯傷害罪,判處拘役20天,高院審理時,被告辨稱不認識被害人,也說兩人沒有恩怨,當天是喝醉,突然覺得店內很吵很煩才潑水,沒有要傷害任何人的意圖。不過,高院合議庭從監視器判定,被告曾喝了兩口,明知水的溫度高還用來潑人,確實觸犯傷害罪,同時在眾目睽睽之下潑水的行為,讓被害人難堪,也造成名譽受損,構成公然侮辱罪,因此,提高刑責,判處被告拘役25天,得易科罰金2萬5千元,全案就此確定。

回應 回應給此人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0463&aid=5035371
酒品差不用後悔吧!
推薦0


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愛喝酒,喝了酒就鬧事,被抓被告真的是活該,真應該立個法,酒醉鬧事罪證確鑿採鞭刑,看看你多會喝?


莫名其妙 義消遭醉漢痛毆頭破血流

 2013年12月3日 上午11:01


花蓮市美崙消防分隊一名任姓義消,週日深夜11點多執行完勤務返家,經過超商買消夜,坐在超商前休息時,莫名其妙遭兩名醉漢動手毆打,當場頭破血流,超商店員見狀,報警處理,事後兩名醉漢清醒後雖然很後悔,不過被害人並不打算原諒他們。


無端遭打傷的任姓義消,整個頭部和耳朵都用紗布包紮,一拐一拐的走到派出所製作筆錄,平日開計程車,也擔任義消,週日處理一起死亡案件,忌諱直接直接回家,任姓義消先到超商休息,沒想到就碰上兩名喝醉的惡煞,莫名其妙將他痛毆一頓。


雖然被警方帶回警局,但由於2人非現行犯,登記資料後讓兩人離開,但警方的作為,引起其他義消憤怒,到場聲援被毆打的同伴,至於兩名打人的醉漢酒醒後表示,一切都是誤會,當時打電話叫了計程車,誤以為任姓義消就是他們所叫的車輛,卻又拒載,才動手打人,對於喝醉誤事,感到相當後悔,但由於被害人認為對方每一拳都攻擊頭部,幾乎要至自己於死地,因此還是堅持提告。
回應 回應給此人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0463&aid=5033924
愛喝當然沒辦法工作
推薦0


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不能工作當然要落跑,還喝得醉醺醺來鬧事,被抓活該,真應該開槍打個洞,酒醒看會不會繼續囂張!


醉男與雇主起紛爭 大鬧警局遭送辦

  2013年11月19日

記者  李讚盛/高雄市報導


高雄一名姜姓男子,因為工作問題,跟黃姓女老闆起了衝突,兩人約在派出所談判,但姜姓男子喝的醉醺醺赴約,在派出所內對黃姓女老闆大罵三字經,還出手要打她,甚至進一步挑釁攻擊警方,當場涉及恐嚇、公然侮辱和妨礙公務罪,脫序表現,被警方當場移送法辦。


警方:「講這些有的沒的,要做什麼。」


穿白色無袖的女子和黑色男子不斷對罵,這裡是高雄的鼎山派出所,兩人卻把這當自家客廳大鬧,黑衣男甚至站起來要打女子,一旁的員警只得更大聲喝斥,沒想到黑衣男來這一招。


48歲的男子本來受雇於黃姓女子,卻做到一半就要閃人,讓黃姓女子相當不滿,兩人不僅大吵一架,甚至上警局調解,但是男子身上滿身酒氣。黃姓女子:「我坐在這裡也沒說什麼啊。」


姜姓男子激動衝出警局,黃姓女子留在裡面不斷抱怨,警方只得兩個分別勸說,結果警方調解無用,姜姓男子甚至進一步要攻擊警察,最後警方只得將失控的姜姓男子銬在牆邊,沒想到這也治不了他。


被銬住後男子表情稍微清醒,但仍不斷挑釁警方,又是踹椅子、又是踢腳,警方好言相勸,反而被姜姓男子用髒話回嘴,等酒醒後姜姓男子恐怕會十分後悔,因為他不但涉及對黃姓女子公然侮辱及恐嚇,脫序表現也涉及妨害公務,警方已依現行犯將他移送法辦。
回應 回應給此人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0463&aid=5029288
愛喝酒愛嗆嘛
推薦0


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還在怪警察真的開槍,不開槍你不就砍下去了?這種人真的病了,病得不清,大家要可憐這種喝了酒就鬧事的人,警察來處理就直接開下去就好了,也不用好言相勸了!


嗆警好膽開槍 揮刀中彈倒地

男濺血痛罵:你真的開槍

  2013年11月17日

記者  陳冠宇、莊淇鈞、呂品逸╱新北報導


前天晚上11時許,板橋區許姓男子酒後持刀幫工頭出氣,警方獲報到場,許男還持續大吵大鬧,甚至拿刀攻擊警員,因情況緊急警方當場開槍擊中許男右大腿,許男血流如注倒地,送醫雖無生命危險,但許男與工頭都被依妨害公務、毀損、恐嚇等罪嫌送辦。


警方表示,許啟原(35歲)前天晚上原本跟著工頭李芳佳(38歲)在新莊喝完酒,但喝不過癮,決定再回李男板橋家中續攤,途中李男向許男抱怨弟弟霸佔祖父留下的堆高機,結果一到家門口,就將李男弟弟的機車推倒,還拿刀敲弟弟房門,李男弟弟探頭見兩人已喝醉,趕緊報警處理。


血流如注飆國罵


警方表示,許男看到警察到場時,還大罵:「幹你娘,好膽你開槍,不敢就滾回家。」話才講完,便拿刀朝板橋分局沙崙派出所副所長柯政安砍過去,柯機警閃了過去,但許男仍不罷手繼續揮舞手中的刀子,另一名警員見狀趕緊朝許男右大腿開了一槍,許男中槍後血流如注倒地不起,痛到狂喊:「你真的跟我開槍,幹你娘,幹你娘。」許男經送醫後已無生命危險,目前在醫院觀察。
回應 回應給此人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0463&aid=5028892
這種人開槍打死只是剛好!
推薦0


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活該,發酒瘋連警察都敢打,被開槍怎麼不打準一點,一槍斃了呢?留在人世間也是禍害啊...

酒駕拒檢襲警 兩兄弟判刑
    2013年10月31日
記者  劉昌松╱台北報導

新北市男子練樹來,兩年前酒駕載弟弟出門遇警攔停,竟掉頭飆車回家,警察追上要求兄弟倆下車受檢,弟弟竟拿圓鍬攻擊警察,掩護哥哥逃入家中躲藏,警察逼不得已開槍擊中弟弟右小腿,高院昨依妨害公務、公共危險等罪判哥哥八月、弟弟五月徒刑,都可易科罰金定讞。

開槍才將其制伏

練家兄弟是在前年四月九日晚上,在家喝幾杯米酒後,開車上路闖紅燈,剛好被巡邏警員發現,兄弟倆怕被抓酒駕,立刻掉頭把車開回家停在院子裡,警車一路鳴笛按喇叭追上,把警車停在門外,步行進庭院逮人。

兄弟倆先是拒下車,接著弟弟練永隆(四十歲)突下車,徒手打傷一名警察,再拿圓鍬攻擊另名警察,開車的哥哥練樹來(四十八歲)則乘機躲到二樓,並不斷叫囂「幹你娘、打給他死」,直到警察開槍才將兄弟倆制伏。

兩人雖抗辯警察無權闖入家中執行勤務,但法官認為,根據當時狀況警員可合理懷疑有酒駕嫌疑或涉嫌犯罪且企圖躲避攔查,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可合法檢查可疑車輛,反倒是練家兄弟倆觸犯妨害公務罪,不僅挨槍還被判刑。

回應 回應給此人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60463&aid=5023785
頁/共7頁 回應文章第一頁 回應文章上一頁 回應文章下一頁 回應文章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