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警察酒店惹不起,如果真告了這位警察,當然未來店就不用開了,光臨檢勤務天天來就飽了,還開什麼酒店呢?6000塊就隨便打發酒店,原來的7500呢?就不用付了嗎?
這種警察還是不要留在警界比較好吧!
高市警官KTV摔杯掀桌 罵警察攏係垃圾
2012年5月7日
記者 黃建華/高雄報導
警官發酒瘋,丟盡警察的臉!高雄市警局民防管制中心兩線三星警官洪志謙,昨凌晨喝花酒後失控,不付帳摔杯企圖掀桌砸店,還作勢要打人,嚇得坐檯小姐奪門落跑,10多名警力據報到場,還被他嗆「警察攏係垃圾!」目擊洪某醜態的官警說「喝到頭殼壞去,丟盡人民保母的臉!」
同行長官尿遁落跑
因坐檯小姐還指證,與洪同行的「林姓長官」早一步藉故上廁所落跑了,被查出是高市警局的林姓股長,督察室於是漏夜訊問洪志謙和林姓股長,追究涉足不正當場所、影響警譽的行政責任,兩人恐難逃記大過懲處。
洪志謙雖然公開罵警察「垃圾」,卻未被依「公然侮辱罪」法辦,此與一般常態有異,且洪獲單獨安置在一間辦公室,而未和其他刑案嫌疑人銬在一起,顯示他獲特殊待遇。
據悉,督察人員曾向基層員警放話「若被記者拍到當事人(指洪志謙)照片就要追究責任!」外界因而質疑官官相護。
督察室介入 防記者拍照
昨天凌晨1點50分,高市警局110獲報和平一路「有人滋事」,10多名警力趕抵,謝姓業者告知,有酒客喝霸王酒,不付7500元酒錢、檯費,還摔麥克風、砸破酒杯,作勢要打人。
當時洪志謙的後腦、右手都受傷流血,面對帶班警官,自稱是「學長」,還反問「你是警大幾期的?」員警以為遇到冒牌貨,要把他帶回,洪志謙醉嗆「警察攏係垃圾!」此話一出,警員馬上逮人,但追查才知是高市警局民防管制中心警務員洪志謙(42歲)。曾在交通大隊三組服務,還當過左營分局舊城派出所所長,驚動市警局督察室介入。
經查,洪志謙昨晨偕市警局林姓股長,赴和平一路、中正路口某大樓6樓「心鑽視聽廣場」V8包廂消費,召來花名「小米」(20歲)、「阿寶」(28歲)坐檯陪酒。
2名小姐向警方表示,洪一進店就有醉意,還搶著動手開酒,卻被啤酒罐拉環割傷右手虎口。席間,因2女都坐在林姓股長兩旁,洪於是要求再叫小姐,店裡表示「沒有小姐了!」
酒醒致歉 賠KTV6千元
洪可能因而不滿,摔麥克風,林姓股長見洪醉得離譜,藉口上廁所逕自離去,而洪變本加厲,後來又摔酒杯、腳踹桌子,嚇得小姐跑出包廂,業者進入安撫,要求結帳,洪竟嗆自己是警察,還作勢要打人,卻站不穩而跌倒,店家只好報警,事件才曝光。
洪志謙妻子得知他闖禍,漏夜拿6千元給酒店業者和解,業者也撤回詐欺、毀損告訴;洪酒醒後說「酒後失態,不記得發生什麼事了…」強調不是故意喝霸王酒,是身上錢不夠,只剩信用卡,酒醉辭不達意才造成誤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