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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亞斯蘭空軍第一狙擊手  副市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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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肖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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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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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女CHANG, HSIU-FEN


執法者卻帶頭違法,這種人應該永久不得再當警察人員,屆退休也應禁辦退休,應辦理離職儲金方式來處理就行了,拿納稅人的薪水還要這樣亂搞,真是丟臉!

6官警收賄貪污 最重判20年
 2011年12月20日
記者  余瑞仁/桃園報導

桃園與新竹縣交界的桃園縣楊梅與竹縣竹北警分局6名官警,因涉及95年間向行駛兩地、超重載運廢鐵的聯結車隊司機收賄放水等案,昨天被桃園地院依貪污治罪條例分別判處20年至1年4月不等徒刑。

桃園地院判決指出,經常行駛桃園縣楊梅市與新竹縣竹北地區、載運廢鐵的聯結車隊,由於車輛超重,屢遭楊梅警分局與竹北警分局員警取締,聯結車司機於是在95年間自組「泰山車隊」,推由車隊代表林榮漂、吳正吉、呂進風等人負責打點兩地官警。

期間,林榮漂等人於95年端午節前找上楊梅警分局警備隊警員吳藝堅行賄5萬元,隨後又透過吳打點楊梅派出所警員黃茂隆、高榮交通小隊警員彭國書等人。

另外,由於泰山車隊也行經竹縣竹北警分局新工派出所與湖鏡派出所轄區,車隊成員搭上新工所警員謝恩宇,同意車隊願意以每車5000元繳交三節規費,謝並於95年10月間約出湖鏡派出所警員許華峻與車隊司機聚餐,兩警事後並分別收取規費共14萬5000元。

全案經桃園地檢署接獲檢舉監控追查,發現許華峻另向轄區越南店色情業者按月收取賄款共26萬餘元;且檢方清查湖鏡派出所更發現所長潘益成侵吞辦公費公款17萬餘元。

案由檢察官胡樹德於96年間發動搜索偵辦,約談犯案官警與行賄司機、業者等到案查出上情起訴。桃園地院昨天審結,將吳藝堅判處14年10月徒刑、潘益成20年徒刑、黃茂隆與彭國書各1年4月徒刑、謝恩宇6年6月徒刑、許華峻5年9月徒刑,其餘司機與業者則分別判處1年9月至4月不等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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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法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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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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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女CHANG, HSIU-FEN

身為執法人員還知法犯法,而且還官官相護未遭免職處份,家裡有女兒的可能得多加小心這種爛警察,小心被欺負啊!

辦案竟嘿咻少女 已婚警判2年
  2013年10月10日
記者  蔣永佑╱台北報導

北市士林分局已婚偵查員吳承洋,前年辦案認識一名十五歲少女後開始交往,兩人九度在汽車旅館及警車上嘿咻,直到少女日記被發現有與吳男性愛紀錄才曝光。因吳員坦承犯行並與少女母親和解,士林地院依未成年人性交罪判處他兩年徒刑、緩刑五年,保護管束期間不得與少女有任何接觸。

士林分局長李德威昨說:「吳承洋因所犯罪名不須免職,目前請育嬰假留職停薪至明年十一月,警方將待收到判決書後,將他移送公懲會進行懲戒。」

吳承洋(四十二歲)前年因辦案認識被害少女,之後兩人開始交往頻繁出遊,前年十一月至去年一月間,兩人九度在汽車旅館及警車上嘿咻,其中五次甚至開著警車在地點昏暗的路邊大搞車震。

50萬和解獲緩刑

去年七、八月間,少女因吸毒被送往彰化少年輔育院收容,輔導員檢查少女日記發現她竟與辦案警員上床,還清楚記載歷次性愛時間及地點,趕緊通知家長。

由於少女表示因愛慕吳男自願和他上床,士林地院考量兩人間確有情愫,且吳男已與少女母親五十萬元和解,因此輕判並予以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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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此惡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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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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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女CHANG, HSIU-FEN

這種人直接免職好了,為了錢什麼都幹得出來啊~

包庇色情被逮! 貪警撒20萬贓款落跑
 2013年10月9日

台北市警方又爆發貪汙醜聞!萬華警分局偵查佐劉峰源,涉嫌包庇色情業者,做一樓一鳳性交易,長期按月收賄,檢調接獲線報後,昨天等著他收完錢,在艋舺大道攔下他,雙方爆發肢體衝突,劉峰源手中20萬贓款,散落在大馬路上後,落荒而逃,檢調循線逮捕業者後,漏夜發出拘票追捕劉峰源,直到深夜,他才自己向台北市調處投案。

低頭被帶進北檢,萬華分局偵查佐劉峰源,因為涉嫌包闢情色業者,收受賄款,連他辦公室也被搜索。

7日晚上8點,調查人員帶走一箱箱相關物證,其中包含劉峰源的存摺等,而在這之前,他收受賄款後騎車經艋舺大道時,正好被調查官逮個正著。記者林君舫:「劉姓員警就是在這條街的附近,遇到調查員,雙方發生扭打,過程中他還把20萬的賄款灑到街上。」

就怕賄款被查獲,奮力抵抗,似乎是擔心落網後會牽扯其他同仁,劉峰源情急之下,把20萬現金丟了就跑,一度引起路人關注,不過似乎是自知難逃法網,當晚他就向調查局主動投案。

萬華分局副分局長張金安:「他在這邊待了11年,他表現是平平,但是也沒有有特別的一個違反常理的地方,對整個風紀的要求一直在強調,但還是發生這種問題,我們真的覺得很遺憾。」

自家人受嫌收賄,長官無奈,但強調決不護短,綽號「泰山」的劉峰源,平常沉默寡言,從警資歷深厚,曾破獲多起毒品、搶奪案,如今卻因為包庇掃情業者從事一樓一鳳的性交易,按月收賄,原本查案的偵查佐,卻變成收賄嫌犯,辦公桌上還留下一張刑事局因為工作努力的嘉獎令,顯得格外諷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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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吧!又在官官相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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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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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女CHANG, HSIU-FEN

這位開單的小警察應該要準備倒大楣了,誰不惹惹到大老虎,你不知道這個政府都是官官相護,保護大老虎的嗎?

妻紅燈右轉遭開單 警官夫上派出所嗆聲:叫所長出來
  2013年10月3日
社會中心/桃園報導

如果這不是施壓,什麼才是施壓?桃園一名女子日前開車紅燈右轉,遭平鎮警分局警員開單,她在縣府警察局擔任警官的丈夫卻到派出所叫囂,承辦警員在臉書爆料,指這名警官開砲說,「所長在不在,叫他出來」,還疑似說了「敢開我老婆單」等話,但督察室表示,經查證沒有施壓一事,並未處分該名警官。

據了解,張姓警官在桃園縣政府警察局工作,妻子因紅燈右轉被開單,上月26日晚上他疑似喝了酒後到平鎮警分局耍官威,不僅大聲么喝要找所長,還開砲嗆聲「報我名字,你們還敢開我老婆單」。

承辦警員認為遭到施壓,透過臉書抒發情緒,指高官不做好榜樣還關說,這樣桃園的治安怎能讓民眾安心?事後張姓警官表示,當時到派出所只是在抱怨,因和所長較熟,講話比較大聲,「叫所長出來」也只是玩笑話,不是要求銷單,當天由友人開車並未酒駕,希望能獲得承辦警員諒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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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警察剪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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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女CHANG, HSIU-FEN

剪掉吧!這種爛警察!

涉性侵同居人女兒 警員收押
 2013年10月2日
記者  張榮祥/台南2日電

台南市警局溫姓警員涉嫌兩年前開始性侵同居人兩名就讀國小的女兒,一名女兒因不敢回家,經老師察覺通報,全案曝光。

台南地檢署今天指出,任職於台南市警局交通大隊的溫姓警員,年約4旬,已離婚,兩年前利用同居人不在家時,向同居人當時就讀小學五年級及小學四年級的兩名女兒伸出魔爪;溫男同居人一直未發覺。

今年9月,小女兒行為出現異常,常利用各種原因不回家,小女兒老師發現後追問才得知詳情,立刻向社工通報。

市警局日前獲悉後展開調查,第六分局昨天把溫姓警員帶往南檢說明全案,檢方以案情重大,當場逮捕,昨晚聲押獲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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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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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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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女CHANG, HSIU-FEN

警大畢業的吧,不然就是資歷很久的基層員警升上去的,居然知法犯法,這種人還配當主管嗎?

派出所所長停車插隊 妻肉身佔車位
 2013年8月15日

上星期三民眾經過高雄岡山夜市時,意外拍到婦人「肉身」佔停車位的畫面,影片引起民眾討論。經過一個多星期找尋,原來當天停車的是新竹二重派出所劉姓所長,擋車佔位的是他的妻子,劉姓所長事後受訪時表示,當時沒注意到對方,強調對方如果有示意準備停車,他絕不會搶佔,而且對於拍攝民眾將影片po網,也表示「這是不實指控」。

影片流傳一個多禮拜停車男子身分也被查出,原來白色轎車車主是新竹二重派出所劉姓所長,而下車卡車位的正是他的太太。明明是警察,怎麼做出違法行為呢?劉姓所長低調表示,停車當時沒注意到對方,而且對方如果示意停車他絕不會佔位,認為這是「不實指控」,還強調太太曾在網頁道歉解釋卻遭刪文,還引起其他人謾罵,因此準備對PO網者提告妨害名譽。

只不過整段畫面,下車佔位是事實,恐被開罰300元的罰款,而且婦人老公就是警察,難免讓人覺得為了一時方便「明知故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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賺業績賺成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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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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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女CHANG, HSIU-FEN

這種警察應該記幾次申戒,不能抵銷,看看還敢不敢欺民?

警察騙人闖黃燈變闖紅燈 法官裁不罰
 2013年8月8日
記者  彭清仁/新竹報導

新竹一名機車女騎士被警方攔下,警方認為女騎士闖紅燈,雙方爆發爭執,警員為安撫當事人情緒,開了一張所謂「闖黃燈」的罰單。不過當事人到監理站繳罰單時,才發現警方根本開的就是闖紅燈的罰單!法官審理後,認為警察詐騙又未舉證,裁定原處分撤銷不罰。

新竹一名胡姓女子去年三月騎機車通過號誌時,被警方以闖紅燈為由攔下,但胡姓女子堅持當時是綠燈,而警員眼見對方相當堅持,自己又沒有蒐證,為了安撫對方情緒,最後要對方二選一,「你要開闖紅燈還是闖黃燈」?胡姓女子見警方不放行,而警員也說明「闖紅燈和闖黃燈的差別很大」!胡姓女子最後無奈只有選了「闖黃燈」,並在罰單上簽名!

卻不料事後胡姓女子到監理站繳罰款時,才知道根本就沒有「闖黃燈」的選項,警員開的罰單就是闖紅燈,胡姓女子不但要繳一千八百元罰金,還要記違規點數三點,氣的向法院聲明異議。胡姓女子向法官指控警察騙人,要求撤銷罰單。法官傳訊開單的警員到庭,警員解釋是為了安撫當事人情緒才出此下策。法官認為警員未錄影佐證,造成舉發時無法確定胡姓女子是否違規,竟以「開闖黃燈」的詐騙方式安撫當事人,但實際上卻舉發闖紅燈,有違行政程序法規定的誠實信用方法;另外警方提供的現場照片、現場圖還是事後補製的資料,瑕疵百出卻始終不足證明當事人違規,裁定原處分撤銷免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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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色警察還蠻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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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女CHANG, HSIU-FEN

可以理解當警察的壓力有多大,但用這種方法來舒壓未免太過份了吧,抱著就直接來了,知法犯法,還配當個警察嗎?

色警狎西施 搓奶逼喇舌
下流挑逗 女受辱自殘 惡男送辦
   2013年08月05日
記者  楊勝裕╱新竹報導

色膽包天!新竹縣警局警員呂洪青,上周凌晨藉口關心管區內檳榔攤竊案,竟從後熊抱店內一名檳榔西施,還下流挑逗說「讓我來照顧你」,強吻、手伸入胸罩裡摸乳及短褲內摳臀,直到女子大哭反抗才離去,女子不堪受辱自殘並報警,警訊後依強制猥褻罪嫌將這名色警法辦,並且調職。

手伸進短褲內摳臀

受害檳榔西施(三十六歲)昨出面控訴說,她上周二凌晨三時,準備關門結束營業時,竹北分局山崎派出所警員呂洪青(三十四歲)下班穿便衣騎車到店裡,佯稱來關心之前竊案,沒想到呂男趁機從後熊抱她,還下流挑逗說:「讓我來照顧你。」她說,呂男不顧她掙扎,強吻她,手伸入胸罩摸乳,摳臀,當時她大叫「你快離開,我男朋友就在後面」,沒想到呂男又把手伸入她短褲內,摸肚臍及屁股,還把她右手扯傷,直到她大哭反抗,呂才罷手離去,當天她不堪受辱,拿刀割臂自殘被男友發現,才將呂惡行告訴男友並報警。

被害女子指控,呂之前到店裡來,把手搭她肩上,讓她感到不舒服,但為生活隱忍,這次不想讓呂逍遙法外才提告;但呂否認犯行,還辯稱是接獲對方電話訴苦說與男友吵架,下班後才去關心,沒有猥褻她。被害女子反駁:「我沒跟男友吵架,也沒打電話給呂,可調通聯查證。」

警紀鬆動「應嚴懲」

縣警局督察長謝宗宏說,已依法函辦,將呂男調到竹北警備隊,等開人評會後將懲處。另根據檳榔攤門口監視器,呂確實在凌晨三時許到檳榔攤,並進店內,但因店內監視器已關閉,因此無店內畫面。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痛批:「警員猥褻轄區檳榔西施,太誇張了!顯見警紀嚴重鬆動,應嚴懲。」

色警伸狼爪案例
2013/06 彰化縣鄭姓偵查佐辦案時,賴女涉攜毒品,性挑逗鄭盼免被法辦,2人在偵訊室嘿咻,事後鄭男被控性侵
2013/06 新北市陳姓警員藉輔導2名逃學少女,共性侵兩人11次,還在警車內搞車震,被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2013/01 新北市蔡姓警員假借投資,約同僚懷孕嫩妻商談,竟連續朝該名嫩妻抓奶猥褻2次,被害人憤而提告
2011/11 新北市邱姓警員藉訊問深夜遊蕩少女,搜身揩油,還帶進警員休息室廁所貼臉亂摸,被依性騷擾罪判刑4月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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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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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女CHANG, HSIU-FEN

不能把持自己,抓去關一關免職好了!

俏女賊 挑逗色警 警局內嘿咻
  2013年07月12日
記者  詹智淵、孫英哲╱彰化報導

太扯了,將偵訊室當成砲房!彰化縣警局日前偵辦一起汽車竊盜案,其中一名長相俏麗、上圍豐滿的賴姓女嫌還攜帶毒品,她希望警方不要辦她刑期較重的毒品案,於是挑逗刑警鄭汪岳「你給我吃檳榔,我讓你摸兩粒!」並做出性暗示;鄭色慾薰心,竟在偵訊室與對方就地嘿咻。事後賴女毒品案仍被移送,憤而檢舉遭性侵。鄭員昨被停職,依利用權勢性交罪嫌送辦。

警方表示,上月26日,彰化縣刑警大隊偵四隊偵查員鄭汪岳(44歲,已婚)與同事接受南投地檢署指揮,到花蓮縣逮捕3男1女汽車竊盜集團,並在賴姓女嫌(36歲,有竊盜、毒品前科)的手提包內,查出近104公克安非他命和近37公克K他命。賴女被帶回彰化後,在彰化縣警局拘留室待了一夜。

意圖換「大案小辦」

警方描述,賴女很瘦,體重約40幾公斤,但上圍相當豐滿,她被逮時穿著貼身T恤,更凸顯豐滿上圍。警方透露,隔天凌晨賴女被帶到偵訊室訊問,鄭員製作筆錄時,賴女就不斷語出挑逗:「我要吃檳榔!」「你給我吃檳榔,我讓你摸兩粒!」並拜託不要辦她持有毒品的案子。後來賴女又嗆坐在椅子上的鄭員「你敢不敢?」甚至作勢「月下偷桃」,手伸向鄭員下體。

警方透露,鄭員一開始還能拒絕,但經賴女一再挑逗,他回嗆:「我怎麼會不敢?」,然後就脫下衣服,拉著賴女在偵訊室就地性交。因偵訊室不能反鎖,鄭員擔心有同事闖進來,一度無法勃起,但最後還是因色慾薰心辦完事。

彰縣刑警大隊副大隊長陳清說,當天早上警方將賴女等4嫌依刑責5年以下的竊盜罪移送南投地檢署,賴女另被多加一條刑責5年以上的意圖販毒罪。賴女在偵防車上,突然向戒護警員指控幫她做筆錄的刑警「很好色、對我亂來!」警員趕緊向檢察官呈報。

檢察官偵訊時,賴女情緒激動地指控遭鄭汪岳性侵。警方當日就對賴女採集檢體比對,事後確認有鄭員DNA,上周五連同調閱出來的偵訊室錄影畫面,移送檢方偵辦,賴女則仍因涉販毒罪嫌遭收押。彰化地檢署襄閱主任檢察官黃智勇昨表示,全案已交由彰化縣警局婦幼隊調查。

誤以為監視器壞掉

陳清強調,初步調查鄭汪岳和賴女並無條件交換,應是合意性交,可能是女嫌主觀上認為藉此能逃過毒品案追查,才會自爆被性侵,然而無論如何,在偵訊室發生這樣離譜的事,讓人無法接受,該局對警員行為影響警譽,向社會大眾表示歉意。

彰化縣警局指出,刑警大隊偵訊室在天花板和偵訊桌各有一套監視器,天花板的先前故障,日前才修好,鄭員帶賴女到偵訊室,只關掉偵訊桌的錄影設備,沒料到天花板的監視器已修好,因此性侵過程被清楚拍攝。事後鄭員傳簡訊向隊長唐國維致歉,強調很懊悔,對不起大家,讓同事蒙羞。

停職最重可判7年

彰化縣警局昨做出第一波懲處,除將鄭員停職,鄭員的長官也受連帶處分,其中刑大偵四隊隊長唐國維、小隊長莊俊吉各記過兩次,並調離主管職,刑大大隊長陳炯旭記過一次,副大隊長謝博雄記申誡兩次。

警界爆出如此離譜醜聞,中央警察大學副教授葉毓蘭搖頭說:「這名偵查員知法犯法,太不應該了!」過去發生多起檢察官、警察利用職務之便,與嫌疑人或被告發生性關係,都是違反《刑法》利用權勢性交罪,最高可處5年徒刑,警察又是執法人員,可加重其刑到7年以上。

警改會律師馬在勤痛批:「太扯!半夜找來做筆錄,根本居心叵測,一定要嚴懲!」他說,警務人員竟在偵訊室內性侵女嫌,該警員品德有極大問題,不適合執行公務。

「懷疑女嫌非自願」

馬在勤高度懷疑,女嫌應非自願發生,而是警員在案件偵辦上提出交換條件,才會不得已答應,這種利用權勢逼人就範的行為,實在可惡。

警辦案伸狼爪案例
2013/06
◎新北市警員陳鼎峰藉輔導兩名逃學14歲少女,共性侵兩少女11次,還在警車內搞車震,被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記大過停職
2011/11
◎新北市警員邱俊傑藉訊問深夜飲酒遊蕩少女,對少女搜身揩油,還帶進警員休息室廁所貼臉亂摸,被依性騷擾罪判刑4月
◎台北市警員吳承洋藉輔導15歲少女,多次帶少女開房間,被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
2008/04
◎桃園縣警官姜宇帆和線民誘出2名未滿16歲援交妹,帶到賓館猥褻後,亮證件逮捕少女,被依強制猥褻罪判刑1年10月
資料來源:《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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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女CHANG, HSIU-FEN

這種警察應該把老二剪掉,丟到海裡去!

警車內搞車震 模範警性侵2女
欺14歲年幼 被轟敗類 起訴
  2013年06月26日
綜合報導

曾濟助貧弱,獲選為新北市警局忠義楷模的警員陳鼎峰,涉利用派出所同事輔導偏差少年的機會,先將一名陪同弟弟前去課後輔導的少女,多次帶去開房間、嘿咻,後來又與另名受輔導的14歲少女搞上床,甚至警車內車震,昨被依與未成年性交罪起訴。

據了解,汐止烘內派出所警員陳鼎峰(33歲)去年4月獲忠義楷模表揚,之後有同仁看不下去,匿名檢舉,分局督察組調查後函送法辦。陳員惡行曝光後新婚妻子離去,另被記過改調至新莊分局警備隊。新北市警察局表示,一審判有罪就停職,有罪定讞就免職。士林檢方起訴則痛斥「知法犯法!」網友昨也痛批「太可惡也太無恥」、「警界敗類」。

摩鐵嘿咻11次

2010年3、4月間,一名14歲少女因弟弟逃家、吸毒,常陪弟弟前往烘內所,接受警方課後輔導功課,此原為警方的輔導服務,意在導正偏差青少年,但陳鼎峰反藉此機會犯罪,與少女逐漸熟識、交往,進而涉嫌多次帶赴汐止的汽車旅館發生性關係,或開車載赴停車場、路旁、空地等處車震,至2011年6月止,共與少女嘿咻11次。

同年7、8月間,陳員再搭上另名本身接受輔導的14歲少女,同樣帶著她開房間、在停車場等處車震。其中一次,甚至大膽開著警車將女方載至汐止一處變電廠旁的空地,在執法的警車上恣意車震。

跪求家長原諒

後來陳鼎峰有次在派出所內,直接要求第2名被害少女替他洗內褲,對話被同事聽到,驚覺有異。陳員去年獲表揚後被檢舉,他趕緊先聯絡第2名少女的祖母碰面,跪求原諒,宣稱因喜歡對方才發生性關係。隔月,再跑去跟第一名被害少女的祖母下跪,當場以12萬元加上之後每月再付6千元,取得書面和解。

可處7年徒刑

但同年7月,陳員得知警方仍在內部調查,回頭向第2名被害少女的母親求饒,希望不要提告但遭拒絕。檢方調查,陳員因非在派出所內負責輔導偏差少年的警員,非涉犯利用權勢性交罪,但依與14歲到16歲的少女合意性交起訴,仍可處7年以下徒刑。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昨痛批:「這種警察明知故犯,一定要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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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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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勤摸魚還敢通報抓人,被告妨礙自由真的只是剛好而已,爛警察活該!

違停摸魚被抓包 警惱怒盤查民眾
2013年05月25日

【王勇超╱高雄報導】高雄市一名巡佐日前偷勤到朋友家吃飯,將警車逆向違停,路過騎士持手機拍照蒐證,竟讓他老羞成怒,不但駕警車狂追200公尺攔下騎士盤查,還想搶走對方手機,荒唐的是他忘了自己擅離職守,還敢通報勤務中心想將騎士帶回警局,最後被記兩支申誡,吃上妨害自由官司。

開警車狂追攔人

警方調查,左營分局警備隊巡佐李明同(56歲),本月16日下午1時20分駕巡邏車,逆向停在左營區文恩路巷內民宅前,廖姓男子(27歲)騎車經過,看警車逆向停車,本來想拍照檢舉違規停車,卻意外看見穿制服的警察坐在屋內吃飯聊天。廖男拿手機拍攝屋內時,李聽見友人警告:「外面有人照相!」立即追出門,駕巡邏車狂追近200公尺,在巷口攔下騎車的廖男。

白目通報曝偷勤

李警要求廖男出示身分證,要廖男交出手機遭拒,雙方拉扯間,廖男左手肘被抓傷。過程中李警竟還用無線電回報勤指中心說:「有民眾拒絕接受臨檢」,但勤指中心比對勤務表,發現他未執行「機動派出所」駐點勤務,卻在其他地點盤查民眾,立刻派督察組前往,將李與廖男帶往博愛四路派出所調查。

李警坦承違規逆向停車,下車到民宅找友人聊天,否認吃飯。左營分局查證後,隔天以違反勤務紀律記申誡兩次。廖男20日也備妥驗傷單,控訴李抓傷他左手肘,並指控在派出所時被限制在備勤室一個多小時,提出傷害、妨害自由告訴。

妨害自由警送辦

兩人昨就傷害部分和解,但妨害自由屬公訴罪,警方仍將李警函送法辦。《蘋果》透過管道詢問李明同,他說:「一切都是誤會!」廖男則拒絕說明事件經過。

高市警局日前才被《蘋果》踢爆警員集體偷勤摸魚,議員童燕珍痛批,警察摸魚被民眾抓包,應該要跟民眾道歉,「怎麼反而搶民眾手機,簡直跟強盜一樣!」

律師吳春生表示,民眾若無明顯違規或可疑,警察不得無故對民眾盤查臨檢,若警方臨檢手法有違法之嫌,可打110報案。

遇警盤查須知
★警察臨檢須穿制服或出示證件,否則可拒絕其要求並撥打110報警
★配合警方要求出示身分證件,以免被警方依《警察職權行使法》帶回警局調查
★警方應說明民眾哪裡可疑,或違反何種法令
★若覺臨檢不合理,可當場要求填寫「民眾異議記錄表」再申訴
★勿當場與警方起衝突,以免觸犯妨害公務罪
★若遭帶回警局,可通知親人或律師到場,但不可留滯逾3小時
資料來源:律師吳春生、高雄市警局、《蘋果》資料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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