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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號有什麼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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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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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要挑這種工作,人家辛苦的工廠上班時,你自己選最輕鬆的工作,現在還要怪東怪西怪政府,怎麼不講政府縮減名額你們又要上街頭抗議?

況且計程車司機素質真的差別太大了,又常見計程車不遵守交通規則,成為被人看賤的行業也不足為奇,非不得已絕不坐計程車,你們的生計關我何事呢?

小黃哀號:減薪惡夢 做了十年
 2011年10月20日
作者  游婉琪、許俊偉╱台北報導

全國計程車業改革聯盟昨日前往勞委會陳情,抗議政府漠視基層計程車司機權益,總統候選人提出「黃金十年」口號,但基層司機早已做了「減薪十年」的惡夢。勞委會表示,計程車司機屬「自營作業者」,不在勞基法保障範圍內,但將與交通部協調,改善工作條件。

全國計程車業改革聯盟發言人彭芝園說,根據交通部統計處資料,八十六年到九十八年,全國計程車司機平均時薪從每小時一一九元下滑到七十一元,遠低於勞委會訂定的基本時薪九十八元。他們每月平均工作二七○小時,月休僅三天,幾乎等於天天超時工作。

六十名小黃司機高舉「建國100年、痛苦100趴」抗議標語,演出行動劇自比為「車奴」。彭芝園說,隨著捷運陸續開通,免費市民公車越來越多,計程車收入一年不入一年,還得面對越來越貴的油價。

他出示交通部統計資料顯示,全國計程車司機每月平均營收三萬七五七七元,扣掉油錢、保險、停車費、汽車保養維修等費用,每月淨收入僅一萬九一四六元,「在台北市要怎麼活下去?」

勞委會表示,計程車司機工作辛勞、收入逐年下降是事實。但計程車司機屬「自營作業者」,就像路邊攤販一樣,勞委會無法限制工時、保障最低薪資,但會將抗議民眾的意見轉達交通部。

交通部路政司說,運將平均時薪七十一元是營業收入扣除營業支出後所得,與一般服務業時薪未扣算支出的基礎不同。交通部統計處調查中也提及,九十八年是因金融海嘯以致載客數下滑,隔年即好轉。

台北市委託洪鈞澤博士進行的去年台北地區計程車營運情調查就顯示,空車率已降至六成五,逐漸回復九十三年水準,每日載客數廿六人、每小時營收二五三元也是近十年來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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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不肖計程車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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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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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吧,計程車司機爛的很多,路上隨便看到的都是不遵守交通規則的,現在撞到人了吧,還肇事逃逸呢~

見義勇為!5旬女駕駛開貨車追肇逃
 2014年3月15日
記者  賴國彬/桃園報導

桃園發生一起車禍,計程車撞倒騎機車的女大生後逃逸,後方開貨車的56歲婦人見狀,立刻猛催油門想攔車,無奈對方車速過快,只能看著對方揚長而去,不過警方靠著她提供的行車紀錄器畫面,找到肇事駕駛居然是名70歲的老先生。

行車紀錄器畫面看到,對向車道明明有車,前方這輛計程車,卻硬是要超車,撞倒正在騎車的女大生。

計程車不但沒有下車查看,反而加速離去,後方見義勇為的貨車駕駛看到,立刻猛催油門,想要將肇事駕駛攔下。

桃園縣平鎮分局副分局長張仁傑:「因為這台計程車開得很快,這個大嬸就沒有追到,警方趕到之後,她立即提供行車記錄器給我們查證,我們很快就知道這個車主。」

可惜計程車實在太快,最後只能眼睜睜看著它離去。

原來這名見義勇為的貨車駕駛是一名56歲的卜姓嫁來台灣的印尼籍婦人,有民眾將她的事蹟PO上網,許多網友大按讚,還稱她是平鎮之光。

警方靠著她提供的行車紀錄器,順利找到肇逃車主,沒想到開快車的竟然是1名70歲的老先生。

肇事駕駛:「我真的不知道,如果知道我會下來啊,(你開多快?),差不多30~40幾。」

老先生告訴警方,他只是借開孫子的計程車去大賣場買個東西,不曉得撞到人,不過他高齡70違法開計程車,不只肇事逃逸被函送,還要記上一筆「越級」駕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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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計程車司機真是沒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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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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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怪很多人討厭計程車,路上看到不遵守交通規則的計程車比比皆是,能怎麼辦呢?真是沒水準啊!

小黃46秒2度惡意逼停 重機騎士:司機你有病是不是?
  2014年02月20日
地方中心/高雄報導

太超過?高雄市一名重型機車騎士行經岡山區,疑似擋到開在後方的計程車,竟遭運將兩次惡意逼停。騎士不滿將行車紀錄器影片PO網,痛批「司機你有病是不是?這麼喜歡逼人車?」網友看了也一致撻伐運將,要騎士向警方檢舉。

根據行車紀錄器畫面,16日傍晚,騎士騎車經過嘉興路,46秒內遭計程車運將兩度惡意逼停。駕駛疑似認為機車不該騎在馬路正中央,阻擋汽車的道路,氣得飆髒話,還對騎士說「你是可以騎中間膩?」所幸雙方未發生衝突。

許多網友看了影片力挺騎士,認為運將行經太惡劣,「拜託你檢舉他,讓他付出代價!」「這種就是直接送去交通大隊,讓他吃點紅單沖沖喜,以後就會比較正常了。」「直接告他,讓他吊銷駕照,這樣開車太危險了。」但也有人認為騎士的確占用駕駛車道。

對此,警方表示,事發路段是「混合車道」,研判應是駕駛認為騎士占用車道,才會有逼停動作,將根據車牌找人,釐清是否有違規。警方指出,雖惡意逼車已修法可開罰,但仍得法規正式上路才能處罰緩。

據了解,立法院去年底三讀通過《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對於汽車駕駛人任意驟然減速、於車道中暫停、變換車道逼讓道,明確定義為「危險駕駛」,可罰6000元到2萬4000元,並當場禁止其駕駛,且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如果再次違規,則沒入汽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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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說的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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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s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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亂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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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是計程車司機亂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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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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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計程車司機被人家看不起就是這種老鼠屎搞出來的,看看又幹了什麼好事吧!

混血女星車資扔地挨告 檢不起訴
 2014年2月7日

混血女星雷瑟琳,去年3月因為跟計程車司機發生口角衝突,被司機控告她妨害名譽,但因為多次傳喚未到,最後被上銬移送,不過檢方查出,當時雷瑟琳的確有請助理報案,採信她的說詞,也因為沒有證據證明,當時她丟錢羞辱,將不對她起訴。

藝人雷瑟琳(2013.12.06):「我什麼都沒做,我真的什麼都沒有做。」

有小鍾楚紅外號的混血女星雷瑟琳,去年3月和計程車司機發生糾紛。計程車司機(2013.11.01):「我現在要處理,她把錢甩到地上啊。」

被司機控告妨害名譽,還因為多次傳喚未到,最後被上銬移送。藝人雷瑟琳(2013.11.01):「我什麼都沒做,我真的什麼都沒有做,我覺得沒有必要到銬我手銬,然後就這樣走出來,我只是坐一個計程車。」

滿肚子委屈,因為事情發生的太突然,從沒收過傳喚通知,卻要被上銬,事情發生在去年3月多,雷瑟琳搭車覺得怪怪的想下車,卻講了5次,司機始終沒有靠邊停,好不容易停車,雷瑟琳趕緊丟下錢跑下車,卻被司機抓住,不過台北地檢署日前判定,因為計程車司機沒有證據,指出雷瑟琳故意丟錢羞辱或毀損手機,加上她當時有請助理報案,檢方採信她的說詞,以不起訴處分。

經紀人Dan:「這件事的確有受到影響,但是她(雷瑟琳)自己有做調適。」

雷瑟琳經紀人表示,目前仍需跟律師確認不起訴的相關訊息,因為口角糾紛被通緝,如今傳出將不起訴,也算還她一個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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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計程車司機遇到壞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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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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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機車的會沒事去尻計程車司機的頭,別鬧了,一定是計程車司機對機車騎士怎麼了,才會被揍啊,雖然打人不對,但我挺機車騎士,最好有行車紀錄器來看計程車司機幹了什麼好事!


白髮運將遭毆無援 路人忙拍照上fb

  2014年01月10日

記者  潘志偉、陸運鋒╱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年輕騎士,前晚下班時間疑因遭計程車兩度逼車,他攔停計程車後,當街將六十歲的白髮運將拖出車外,用安全帽狂毆其頭部,運將雖求饒說:「我六十多歲了,可不可以不要打我?」但仍被打趴。由於正值下班尖峰時段,鬧區數十名目擊民眾竟無人挺身勸阻,許多人還忙著用手機錄下過程貼上臉書分享。有網友認為這個社會太冷漠了,怒指拍攝者不幫忙;也有網友認為要考量自身安全,引發兩派意見互槓。


警方調查,打人騎士鍾明潭(二十一歲)是名工人,身高約一百八十公分,比身高一百六十五公分的計程車運將江震高(六十歲),高出一個頭。鍾向警方表示,前晚六時許,他載女友行經中和區橋和路時,前方江震高的計程車疑尋找客人,整輛車突向右靠,害他差點撞上,於是按了兩下喇叭,怎料繼續前行到中山路與中正路口,計程車二度向右靠,他氣得攔車理論。


壯男拿安全帽K頭


警方研判,因江震高拒下車,鍾明潭遂打開後座車門進入,雙方爆發衝突,鍾的安全帽掉在右前座,鍾下車後又強行回到車內拿,隨即二度下車怒持安全帽猛打江的頭部,江則拿螺絲起子還擊,但鍾出手兇狠,江的頭部被連打五、六下後,暈頭轉向跌坐回車內,鍾撂下狠話:「再囂張啊!」才與女友走回機車旁,雙方隨後均報案提告。


民眾拍攝到鍾明潭從攔車到上演全武行的兩分鐘畫面中,正值下班時間又位處交通要道,行經汽、機車多達上百輛,目擊鍾動粗的民眾有數十人,期間還有車輛停等紅燈,大家側目驚看、議論紛紛,但遲遲無人上前勸阻,更有人以手機拍下鍾明潭痛毆江震高影片,邊拍邊感嘆說:「他是老阿伯,還這樣打他!」事後疑貼上臉書分享,再被轉至YouTube流傳,引起網友對見義勇為、確保自身安全哪個重要的爭論。


受到社群網路制約


文化大學廣告系副教授鈕則勳分析,民眾只顧拍照錄影貼臉書的現象,是受社群網路制約的結果,他們在乎朋友回應、按讚數量,以目擊者身分享受被討論重視的感覺。但鈕則勳認為此現象並非全無意義,民眾可能考量自身安全不敢勸阻,但影片傳出後,警方亦可依此偵辦,也可說是另類鄉民正義,不能將拍攝者與社會冷漠者劃上等號。


怕被報復冷漠以對


台大社會系教授陳東升分析,都市人口多,平時接觸的人多,相對接觸時間短、信任不足,大多保持文明禮貌,而養成不去打擾他人習慣,因此這種「文明的不在意」就變成冷漠無感,尤其遇上衝突事件,更會擔心安全受威脅、被報復,多不會積極介入。


律師張建鳴則說,強行攔車已觸犯《刑法》強制罪,且打開車門用意並非搭車,也屬強制行為,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騎士打運將過程

1.騎士鍾明潭載著女友行經新北市中和區鬧街時,計程車兩度向右靠,害他差點撞上。

2.鍾氣憤攔下計程車理論,雙方爆發衝突。翻攝畫面

3.鍾持安全帽使勁痛毆60歲的運將江震高頭部。

4.江拿螺絲起子企圖還擊,但仍被鍾的安全帽打到頭暈腳軟。



【運將被毆民眾看法】

許小姐 22歲 待業中

出聲相助  如果當時情況很危急,可能會大喊警察來了或報警,必要時會錄影存證。


黃先生 34歲 資訊業

打人不對  打人就不對,如果在旁邊看見,就算不敢親自上前阻止,至少也會幫忙報警。


李小姐 23歲 待業中

幫忙報警  實在沒必要去打一個老人,如果當時在旁邊會幫忙報警,他應該是想在女友面前假裝很厲害吧。


目擊犯罪自處及自保之道

.在有朋友作伴下,可大喊已報警驚嚇歹徒

.可跟蹤逃逸歹徒,並同步通報警方歹徒位置

.記下歹徒長相特徵、車牌號碼或逃走路線供警方追查

.撥打110報警

資料來源:刑事局預防科、銘傳大學社會與安全管理學系系主任張平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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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前科還開計程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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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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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說要保障更生人,但同樣的錯犯兩次了就踢掉吧,這種人不值得一般無辜用路人冒生命危險相挺啊!


運將逼車女騎士 判拘40天

  2014年01月07日

記者  黃哲民╱新北報導


計程車司機林明德前年六月,不滿唐姓女子半夜騎機車開遠光燈跟他車後,害他視線受影響,竟向右逼車再急煞停在唐女車前,下車臭罵唐女:「操你媽!」等語,一審被依強制罪判拘四十天。林男上訴求輕判,新北地院二審指林男有類似前科,仍不理性解決行車糾紛,昨駁回林男上訴,全案確定。


行車記錄器佐證


唐女出庭承認使用遠光燈,表示前年六月八日凌晨零時許事發時,從台北火車站騎機車要回新北市蘆洲區住處,因近光燈壞掉,一路開遠光燈照明,途經三重區中山北路,林男(三十八歲)開計程車從左側跨線加速超越,接著不斷減速靠右對她逼車。


唐女說不知林男用意,又被擋路無法掉頭,只好停車,林男急煞下車劈頭臭罵:「我說不要用遠光燈啊!操你媽!」等語,她趕緊報案求助。


林男指責唐女機車遠光燈直射他車內後照鏡,害他視線被強光影響,但他沒逼車嚇唬唐女,僅在駕駛座叫唐女別用遠光燈。檢方勘驗林男車內行車記錄畫面戳破謊言,起訴林男涉犯公然侮辱與強制罪嫌,唐女後來撤回公然侮辱告訴。法官查出林男事前一年,因行車糾紛當街逼車,被依強制罪判罰兩千元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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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計程車司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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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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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闖紅燈撞死人還不認錯,判2年4月有期徒刑已經算很輕了,還要怎麼樣?最好這種人判死刑最好,不然那天哪個無辜用路用人又要倒楣遭殃了...

無照運將撞死人 嗆會轟烈報復
 2013年12月21日
記者  黃意涵/台北21日電

無駕照的楊姓計程車運將闖紅燈撞死人,出庭還怒嗆關出來會對社會轟轟烈烈的報復。台灣高等法院判他有期徒刑2年4月。

根據高院判決書指出,楊姓運將去年11月間,開車行經台北市塔悠路與八德路4段交叉路口時闖紅燈,把李姓機車騎士撞的人車倒地後,因煞車不及,又向前碾壓對方,導致對方傷重,送醫後仍不治。

楊男於台北地方法院審理時,辯稱自己並無闖紅燈,是開到一半時交通號誌突然故障亂跳,從綠燈突然轉變成紅燈,他並嗆聲,「如果我這次進去關,我出來絕對會對社會轟轟烈烈的報復」、「我覺得陳進興、林來福這幾個人做的都太小兒科了」。

法院勘驗路口監視錄影光碟,認定楊男確實闖紅燈,又未注意車前狀況,另以報復社會為手段來要脅司法,犯後態度惡劣,依業務過失致死罪,判處有期徒刑2年4月;楊男不服,提起上訴。高院審理後駁回上訴,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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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說計程車司機素質差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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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人應該禁止再開計程車,有犯罪潛力啊!


正妹搭小黃趕上班 運將開黃腔約炮

 2013年12月20日

記者  姜翔/台北報導


這運將會不會太色呀?載女乘客居然開黃腔還向人家「約炮」。


直接問開房間價錢 


家住北市萬華的林小姐,前天中午在住家附近攔了一輛大都會的計程車,沒想到,約50歲的運將開口就說「若不是妳攔我的車,我原本要去找小姐」,還約她「開房間、談價錢」,甚至想撫摸她大腿,嚇得她掏出手機錄影自保,聲明已有男朋友,運將竟不死心還說「都是男人啦!搞不好我用得更舒服…」,林女只好和他「話唬爛」應付一下,避免激怒他,最後雖平安下車,卻驚魂未定。


林女事後將20分鐘的「小黃驚魂」貼上臉書:「上班快遲到,所以搭小黃…結果隨手攔了大都會,一上車司機就跟我開價錢…當萬華的女孩子都是站壁嗎??喔~天啊!」網友直說︰「好誇張!應該報警揪出這個老鼠屎!」


約不成 又揪要泡湯


20歲出頭的林女昨告訴記者,前天中午因上班來不及,在萬華區廣州街、西昌街口,攔了大都會的小黃,上車後表示要去南京東路,吳姓運將開往中華路,上市民大道高架路段,途中竟說︰「若不是妳攔我的車,我原本要去找小姐」,又邀她晚上下班後泡溫泉,林女說:「我跟你泡很奇怪」,運將卻說:「什麼奇怪,這樣才會甜蜜!」又說:「妳都以前有用過…用過不是舒服嗎?」


林女表示,車子一路開到光復南路,才下市民大道高架橋,因路段大半在高架橋,無法要求靠邊停車,她只好掏出手機錄下對話蒐證。


對談中,林女始終給運將碰軟釘子,運將最後居然說:「主要是用到妳舒服、享受。看妳啦,我不能勉強啊,去試看看啊」,林女擔心激怒他,只好應付,下車前,運將還向她要電話號碼,但她拒絕。


驚魂20分鐘 還索電話


談到小黃驚魂,林女直呼︰「真是嚇死人」,作夢也沒想到,搭知名車隊也會遇上這種事,她要和家人研究是否提告。


警方表示,因運將未碰觸她肢體,林女若報案,警將依性騷擾防治法,發函給大都會車行,由公司先內部調查、懲處,再由台北市性騷擾防治委員會,依性騷擾防治法第20條,處以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裁罰;若有行為上之性騷擾,則依同法第25條,可處2年以下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以下罰金。


記者昨致電大都會車行,對方允諾會請專人回應,但至截稿止,都未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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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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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到人又跑了吧,這種肇事落跑的能不能終身禁止擔任計程車司機?很危險的!

曾姓計程車司機涉嫌酒後肇逃 沒開車燈反被捕
 2013年12月16日
記者  林重鎣/台中報導

曾姓計程車駕駛15日晚上行經太平區中山路與精武橋附近,疑因酒後駕車追撞前方自小客車,事後竟加速逃逸。逃逸途中故意不開大燈,反遭前往處理事故的員警攔查酒後駕車,兩案同一員警查獲偵破,真是「賊星該敗!」。

太平警分局交通分隊警員黃仲聖15日晚上約9點許接獲民眾報案稱,「太平區精武橋附近發生交通事故」。員警立即前往處理,行經中山路途中發現一計程車未開大燈從對向開過來,見到警方忽然停頓一下,形跡相當可疑,上前攔查發現曾姓計程車駕駛(男、44年次)身上帶有濃濃酒味,疑似酒後駕車,通知坪林派出所員警前來支援,再行前往處理交通事故。

員警到達現場發現陳姓自小客車駕駛(男、54年次)遭另一自小客車由後方追撞,該自小客車隨即逃逸,所幸陳姓駕駛表示有記下自肇逃小客車車牌號碼,當男子向警方說出肇逃車輛車牌時,員警大為驚訝,不是剛剛被他攔下酒駕的計程車司機嗎?

雙方至交通分隊後,曾姓駕駛坦承肇事逃逸,經呼氣式酒測,酒測值高達1.45MG/L,全案依公共危險及肇事逃逸移送偵辦。警方除大嘆又是酒駕闖禍外,並持續呼籲民眾切勿酒後駕車,維護交通行車安全,確保本身及他人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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撞到人又落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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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喝愛開車就是這種人,去吃大便吧!

酒駕險輾女騎士頭 下車察看又落跑
  2013年10月30日
記者  陳偉周/基隆報導

基隆市50歲蔡姓運將,昨上午8時許,開著計程車行經基隆仁五路時,未注意機車騎士,擦撞71歲陳姓女騎士倒地,女騎士頭部遭後輪擦撞,蔡男駕車離去,後方另輛邱姓駕駛尾隨在後,狂按喇叭對蔡男大喊:「你撞到人了!」將他攔下並報警處理,不料蔡姓運將下車察看,趁邱男離去後也「落跑」,陳女送醫仍昏迷不醒。

昨晚間7時許,蔡男在義二路停車時遭埋伏警方逮捕,他向警方表示當時他有喝酒,自知酒駕理虧才會逃離現場,他說:「我喝5、6罐啤酒,準備回家睡覺!」坦承肇事,訊後依公共危險罪函送法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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