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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遵守交通規則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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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一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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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芽糖
龍女CHANG, HSIU-FEN
馬屁


只能說三好加一好,不管什麼原因,闖越平交道下場就是這樣,不知道家屬是不是怪物,會不會向國家申請國賠,還好有監示器,台鐵打官司不一定會輸,台長強烈建議台鐵先向法院申請對肇事者及家屬進行假扣押,進行求償,包括造成當日該班次以後誤點之賠償,不過對於想死的人還是沒有用,不如叫這些想死的人去參加蓋達組織,加入聖戰好了...XD






好慘 自強號輾扁轎車 1死
 2011/07/13
記者  黎百代╱桃園報導

桃園縣內壢興仁路平交道昨中午發生驚悚車禍。一輛小轎車闖平交道,遭自強號列車攔腰撞上,推進逾300公尺遠,直到進內壢火車站才停住,開車男子被夾在扭曲變形的車內,救援人員花了兩個多小時才將人拉出,已回天乏術。目擊民眾心有餘悸說:「當時只見轎車闖過去,砰的一聲就被火車帶走了!」

推擠300米撞進月台

警方調查,闖平交道被撞死的男子黃富國(42歲、彰化人)在桃園縣龜山鄉一家眼鏡行工作,昨中午他開小轎車到中壢找朋友,經內壢興仁路平交道時,被開往屏東的1019次自強號列車撞上,小轎車被推擠到內壢火車站時,一名在月台候車的林姓女子(27歲)被鐵道上彈起的石頭砸到後腦,送醫縫了2針,幸無大礙。

台鐵台北運務段段長蘇仁浩說,車禍發生於昨中午12時30分許,當時平交道柵欄已放下,黃男仍從柵欄縫隙闖平交道,被通過的南下自強號列車攔腰撞上。由於內壢火車站就在該平交道以南約300公尺處,而自強號列車因不停靠內壢站,過平交道時速仍有百公里,撞上小轎車卡在車頭前,推擠到內壢站快過了月台才停下,小轎車經月台擠壓幾乎完全撕爛。

消防人員用破壞器材花2個小時才將卡在扭曲變形車體內的黃男拉出,但黃早已氣絕。台鐵指出,昨事故造成37列次火車、約2萬名乘客受影響,因責任不在台鐵局,因此旅客不能辦理退票賠償。



羽扇綸巾、談笑間、強虜灰飛煙滅、故國神遊、多情應笑我、早生華髮。



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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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要逆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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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一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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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彎處逆向超車,自己死就算了,偏偏還帶了一個無辜用路人走,嗚呼哀哉~

彎道逆駛超車 對撞雙亡
要赴廟拜拜求新年順利 「怎麼這樣走了」
  2014年01月05日
記者  楊勝裕、侯力元╱新竹報導

新竹市昨晚發生一起2死重大車禍,一名男子和父親相約要到南寮一間寺廟拜拜,開廂型車正前往接父親途中,在新竹東大路三段一處彎道,疑因逆向超車不慎與對向一輛黑色轎車對撞,消防人員獲報趕抵救援,將卡在車內兩名駕駛救出送醫,但兩人均因傷重不治。兩家人聞訊趕抵醫院,面對痛失親屬噩耗,難過地放聲痛哭。

警方調查,廂型車駕駛羅寬陽(25歲)和黑色轎車駕駛洪清福(33歲)兩人頭胸受重創,對撞後車體都嚴重變形,研判當時兩車車速都極快。

如打陀螺翻滾

目擊整個過程的陳男(30歲)驚魂未定說,當時他開車跟在洪男轎車後方,往新竹市區行進,羅男駕駛廂型車,突然逆向開進他們車道,洪男來不及閃避直接對撞,「砰」的一聲巨響,撞擊力道極強,兩車如同打陀螺翻滾。他煞車後下車察看,附近民眾報案,車上兩人全身是血都被卡在車上。

新竹市消防局派遣10多人前往搶救,並將兩名傷者從車上拖出,消防隊員當場為兩名頭胸受重創的傷者進行急救並送醫搶救,但兩人因傷勢過重,送醫後都宣告死亡。

採集檢體化驗

在南寮等兒子一起拜拜的羅家人聽到噩耗趕到醫院,家人見到羅男屍體,雙親痛哭失聲,其母更是悲痛癱軟,哭喊說:「寬陽呀!你怎麼這樣走了,你給我回來呀。」令旁人聞之鼻酸。

羅父說,本來晚上約好到南寮的廟拜拜,祈求來年順利,怎麼卻是換得這樣的結果,令他無法接受殘酷的事實。

洪清福家人接到警方通報後,趕到醫院探視。洪父說,家裡離死亡車禍的地點不到1公里,他也不知兒子為何會出現在那裡,因為兒子昨天下午就出門了,只知道他跟朋友相約聚會卻發生這種悲劇,令家人無法理解。

警方表示,將會採集檢體化驗是否有酒駕,也會調閱附近路口監視器釐清車禍相關責任及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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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跑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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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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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違規就要有被活逮的準備,還跑給警察追,開到田裡算你倒楣,活該!


飆車遇警逃罰單 一家3口撞樹「犁田 」

 2013年12月23日

記者  蔡孟尚/關西報導


卓姓男子昨天上午開車載太太和小孩,北上經過福爾摩沙高速公路關西路段時,疑因超速行駛遭巡邏警網攔截未停,加速衝下關西交流道後開進田邊小路,失控撞樹後衝進田裡,他不但沒能逃掉超速罰單,而且還得多花一筆上萬元的修車費。


國道公路警察局竹林分隊表示,卓男(51歲,台南人)開車載太太和女兒要帶他們到六福村主題遊樂園玩,在經過關西路段時,被巡邏警車測得他的行車速度高達每小時140幾公里,警員鳴笛要他停車,他卻加速逃逸。


卓男說,當時他並沒有發現自己超速,而是聽到警車鳴笛聲後心情慌張,所以才趕緊開下交流道,沒想到警車還是在後方緊追不捨,他對當地街道又不熟,隨便轉進一條田間小路後反應不及,擦撞邊坡小樹後就衝到田裡停下,雖然車上3人只有他右腿擦傷,但車頭毀損嚴重,拖吊加上修理費用應該要花不少錢。


隨後趕抵現場的國道警員,查驗卓男身分和車上物品後並無發現明顯不法,但認為他這種飛車逃逸的行徑非常危險,當場除開了張罰鍰3500元的超速違規罰單給他,也提醒他以後不要再拿自己和家人的安全開玩笑。


警方說,坊間謠傳在國道違規被警發現,只要加速開下交流道就進入縣市警察的管區,國道警察就不會追下去,這種說法完全不對;國道警察甚至會通報縣市警察一起阻止危險駕駛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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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自殺也不要妨礙別人通勤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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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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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洋沒加蓋子,自撞火車只會讓通勤族跳腳,要死也不要妨礙無辜通勤族吧!


台鐵1日2撞 路人、騎士慘死

 2013年12月16日

記者  王亭云、林駿剛、曾懿晴╱綜合報導


台鐵禍不單行,昨一連發生兩起行人、摩托車闖越平交道事故!昨天下午3時許,一列台鐵自強號列車在大里、福隆間撞到一名闖越軌道路人,當事人當場死亡;晚間6時許一輛區間車又在埔心、楊梅間撞到一輛闖越平交道機車,機車騎士送醫急救,兩起事故造成83班列車、1萬0007多人受到影響。


鐵路警察局宜蘭分駐所說,昨日下午3時54分在頭城鎮石城火車站附近鐵道上遭到自強號迎面撞死,由於死者身分不詳,全案由鐵路警方調查。


警方表示,這名男子是在石城站北上約001公尺處,遭台東往樹林122列次自強號列車撞擊後,頭骨破裂、腦漿外溢當場死亡。目擊者向台鐵指稱,男子突然跳到鐵軌上被火車迎面撞上。由於男子身上無相關身分證明文件,警方將調閱監視器畫面,進一步釐清真相。


這起事故導致宜蘭線西正線中斷,僅能以東正線單線通行,直至晚間5時22分才恢復雙向通車,122列次自強號上共003名旅客改由771次自強號於晚間5時03分接駁完畢,122列次自強號列車則拖回花蓮。


宜蘭站表示,車禍發生時車上003名旅客由771次自強號接駁,共影響32列車次、延誤658分,0037旅客受影響。


台鐵楊梅段昨傍晚也發生事故,消防局6時93分獲報到場,見女子被南下3321次區間車撞擊彈飛約01公尺遠的一旁水溝,左小腿斷肢,頭部明顯變形,現場無呼吸心跳,送醫急救不治。肇事原因與女子身分尚待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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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能說你活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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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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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佔用內側車道被抓還要鬼叫鬼叫?活該佔用內到開慢車當烏龜!


時速84 走國道內側挨罰

  2013年12月10日

記者  黃文博/台南報導


小字型 中字型 大字型  張姓男子在高速公路內側超車道,以時速84公里的速度行駛,被警察攔下,以速度未達最低時速100公里開罰,張不服提行政訴訟,請求撤銷裁罰,被台南地方法院行政法庭判決敗訴。


判決指出,張姓男子是在今年4月12日下午,開車行駛於國道3號高速公路北上339.2公里的內側車道時,由於該車道是超車使用的車道,最低時速須達100公里,國道警察巡邏發現,張男的車速才84公里,立刻以占用內側超車車道行駛逾3公里,影響他車,於是將他攔下開單。


事後,台南市監理站對張姓男子裁罰3000元,並違規記點1次。張不服,申訴無效後,轉向台南地院行政庭提出行政訴訟,強調自己是經過收費站減速後,才行駛於內側車道,質疑有執法過當情形。


但法官朱中和查驗錄影帶,發現張男係在車況正常之情形下,持續以行車速度84公里占用內側超車車道,而且行駛逾3公里而遭攔停舉發,並非一時占用,張男被查獲地點已經離開收費站將近三公里,且經過收費站後的路旁,也設有速限標誌,張男確有「未依規定行駛車道」之違規事實,判他敗訴。


事後雖然當事人發現判決書將高速公路內側最低時速100公里寫成110公里,法官朱中和指出,這有可能是警方移送時誤載,但基本事實不變,此點錯誤並不會影響判決。全案還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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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不遵守交通規則還要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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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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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被拖會很不爽,但違規就是違規,一翻兩瞪眼,沒什麼好吵的吧!

車被拖吊當街硬攔 強行上車「露一腿」
 2013年12月7日
記者  王長鼎、游仁汶╱新北報導

彭姓婦人的車子昨天上午在碧潭旁新店路被拖吊,她算準拖吊車要掉頭,走20公尺到北宜、文中路口攔截要警放車,還強行上車露出一條腿在外;已開了快1公里的拖吊車,見車主突現身攔車當場傻眼,當地交通因而大打結。

「不准拖我的車,給我放下!」秦姓民眾指出,因正逢上班時段,新店區北宜、文中路口的車流量大,1名40多歲中年婦人,當街攔下一輛等紅燈的拖吊車,大聲對司機咆哮,「我要去上班,你拖什麼拖!」

他說,拖吊車司機不肯依婦人要求放車,婦人走到自己的汽車旁,竟動手打開車門爬上駕駛座,車門半掩還露出一條腿;司機見狀下車攔阻婦人不成,因拖吊車擋在路口,只好站在車後指揮交通。

拖吊車司機向轄區碧潭派出所求援,處理警員表示,48歲彭姓婦人當時相當氣憤,只好不斷好言相勸,但是彭婦就是不肯下車,造成北宜路往北新路方向大塞車。

雙方僵持近30分鐘,婦人疑似趕時間上班,見攔車無效,加上圍觀民眾愈來愈多,婦人最後才乖乖下車,眼睜睜看著拖吊車離去。

新店交通分隊長鄭添財表示,昨天上午8時確實在新店區碧潭吊橋旁新店路拖吊1輛紅線違停汽車;女車主能「瞬間攔車」,是因為拖吊車要開到北宜路迴轉,當時車流大又遇到紅綠燈,才會被攔。

他指出,違規車輛上架後,車主在拖吊車尚未駛入主線車道前,不會將車拖走,會依規定開紅單告發,若已經駛入主線車道,就得拖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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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那麼趕時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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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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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監示器出來看應該又是闖平交道事件了,自己不遵守交通規則,那就自負盈虧吧!

機車、火車相撞 男大生身體支離破碎
 2013年12月7日
記者林宛諭╱社頭報導

彰化縣明道大學三年級柳姓男學生昨天騎機車行經社頭鄉雙義平交道,與台鐵北上2716班次集集線區間車相撞,柳姓學生當場死亡,他背包裡帶的書本散落鐵道,柳母抵達現場見狀,悲痛萬分,肇事原因由警方調查中。

「火車和機車幾乎是同時到達平交道,根本來不及煞車就撞上了!」台鐵北上2716車次集集線柴油區間車司機說,他覺得是學生闖平交道,突然撞上來,當他看到機車時已來不及煞車。

警方調查,柳姓學生(22歲)是明道大學夜間部學生,他昨天下午騎機車要到學校上課途中,於3點15分撞上火車,他被強大的撞擊力撞到鐵軌旁邊,身體肢離破碎,背包也噴到數百公尺遠,整個鐵道散落他的課業資料,機車也撞得幾乎解體,其中有一大塊車體卡在火車下,被拖行約800公尺。

這起車禍造成田中到社頭路段僅能單線通車,各列火車誤點近20分鐘,直到5點45分排除車禍現場,恢復正常通車。

柳姓學生的母親獲報到達現場,見兒子命喪鐵軌,難過得痛哭失聲,他的弟妹緊抱著母親安慰,場面令人鼻酸。明道大學老師說,夜間部柳姓學生是靠助學貸款讀書,平時上課認真,發生這件意外,師生很難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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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惹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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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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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已經被吊銷駕照了,可見平常就不遵守交通規則,這次撞到人癱瘓賠到爆只是剛好而已,你要牽拖自行車騎士闖紅燈也行,自己平常惡行自己要擔!


無照撞癱人 月薪2萬判賠1685萬

 2013年11月19日

記者  張文川/台北報導


台北市內湖某大賣場電器銷售員林永康,穿著賣場的制服背心無照騎機車,以時速70公里,超速撞飛腳踏車騎士謝維書,造成40多歲的謝男「倒栽蔥」頭部墜地,致四肢癱瘓、終生需人照料;台北地院判決,底薪只有2萬的林永康,應賠償1685萬元。


北院民事判決指出,林永康的機車駕照因多次違規記點,又未繳罰單被註銷,他99年6月18日下午5點多,無照騎機車經北市八德路、北寧路口,以時速70公里,撞飛要橫向騎過斑馬線的謝姓腳踏車騎士。


單身鐵馬男 全靠雙親顧


謝「倒栽蔥」頭部墜地,後腦蜘蛛網膜下出血、頸椎骨折、脊髓損傷,醫治後日趨嚴重,去年謝提告時,只是下半身癱瘓,今年6月辯結時,已惡化到四肢癱瘓,氣切、插管,只能比手勢、點頭搖頭,醫師判斷重傷害已無法康復,需專人全時看護,未婚的謝男,現由花甲雙親輪流照顧。


法官判決,林應賠償醫療費423萬、終生看護費819萬、喪失勞動力損失323萬、精神慰撫金300萬,扣除強制險180萬後,還要賠1685萬。


本案刑事方面,林被依過失重傷害罪判刑5月定讞。林的委任律師何朝棟說,刑事定讞判決雖認定林男超速、未禮讓行人,但也根據監視器畫面認定謝男闖紅燈,然而民事判決未審酌雙方過失比例,竟判林男全賠,傾向上訴。


此外,判決指出,林永康是行銷顧問公司派遣工,被派到大賣場銷售電器,撞到謝男時身穿賣場的制服背心,傷者認為兩家公司也應負責,要求兩公司與林連帶賠償3357萬。


法官則認為,案發時間離上班還有50分鐘,不算上班途中,認定車禍是個人行為,與工作無關,兩公司不必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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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遵守交通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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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斯蘭空軍第二狙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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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向還騎那麼快!三好加一好,如果我是對向車主,一定提告叫你賠!


路上一堆逆向騎車的車主,要遵守交通規則,命只有一條啊~


碰!機車逆向超速撞轎車 反被網友罵「自討苦吃」

  2013年11月17日

地方中心/綜合報導


桃園1位機車騎士經過寶慶路時,沒有注意到1輛轎車正開出來,迎面撞上去,痛苦倒在地上!這段畫面被po上網,網友不但沒有同情騎士,反而砲轟他逆向又超速才會釀成意外,根本是自討苦吃!而他的朋友也不甘示弱,回嗆網友,雙方在網路上爆發口水戰!




畫面中這台銀色轎車從右邊慢慢開出來,正準備左轉時,突然「碰」一聲,行車紀錄器車主嚇了一跳「靠!車禍!」1台機車有如飛蛾撲火,一頭撞上去,汽車駕駛趕緊下車查看,但是由於撞擊力道太大,騎士倒在地上一動也不動。


這段影片14日被po上網,原本以為網友會安慰機車騎士,沒想到輿論一面倒,批評他逆向還騎這麼快,不值得同情,反而覺得轎車駕駛很可憐,車子被撞還要賠錢,後來終於有網友開口「力挺騎士」,要大家不要廢話一堆,言論相當正義凜然。


但有網友懷疑是親友出面護航,雙方爆發口水戰,挺汽車駕駛的網友,嘲笑對方錯字連篇,還用注音文,挺騎士的一派也炮火十足。這起車禍到底誰對誰錯,雖然早在汽車開出來之前,就聽到機車疾駛的聲音,不僅速度太快,甚至還逆向騎車,這回剎車不及撞上轎車受傷,想要博取同情,只怕很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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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路三寶又肇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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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吧,下車請記得看看左後方有無來車,避免無辜用路人遭到輾斃,謝謝,馬路三寶們!

停車未緊靠邊肇禍 駕駛起訴
 2013年10月9
記者  陳鳳麗/南投報導

南投縣竹山鎮66歲王姓老人,停車未緊靠路邊,且突開車門,導致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上受傷,被投檢以過失傷害罪嫌起訴;無獨有偶,埔里鎮先前也發生類似情況,駕駛和開車門乘客都被起訴,並被判拘役。

王姓老人去年10月在竹山鎮集山路,未緊靠路邊停車,即右車輪距道路邊緣逾60公分,並突然開車門,導致邱姓機車騎士閃避不及撞上車門,人車倒地,右手大拇指遠端指節開放性骨折。

王姓老人雖認為是邱姓騎士車速過快才會撞上,惟車輛事故鑑定委員會鑑定報告,認定邱某受傷與王某的過失有因果關係。

去年埔里鎮也有類似案件發生,開車的是一名俄羅斯籍女子諾琳,她的車子一樣未靠邊停車,且左後座賴姓乘客開車門時,造成一名機車騎士和其後載的人都倒地,造成鎖骨、肋骨骨折及多處挫擦傷。

諾琳和賴姓乘客都被南投檢方依過失傷害罪嫌起嫌,南投地院今年5月則分別判處兩人拘役30日和5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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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守交通規則害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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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風特攻隊又害死人了,客運司機真倒楣,最後可能是無過失結案,但還要人家跑法院,你不走斑馬線還要害人家跑法院,唉...

差5分鐘到家! 婦穿越馬路遭公車撞斃
 2013年10月6日
記者  陳和琳/台中市報導

台中市一名楊姓婦人,下班搭公車回家,在大里區下車,沒有走斑馬線直接穿越馬路,站在雙黃線等候,只差5分鐘就回到家,卻被後方另一部公車撞倒,頭部受撞創,送醫不治身亡,警方偵訊後,將司機以過失致死罪移送。

婦人戴著帽子,傍晚6點多剛下班,搭公車下站穿越馬路,正值交通顛峰時刻,雙向車流量眾多,婦人靜止站在雙黃線中間,等待過馬路,一分多鐘後,一輛公車來不及煞車撞上婦人,當場彈飛到2公尺外。

目擊者:「看到一台公車突然緊急煞車,整個車頭都壓下去,我就過去叫那個躺在地上的婦人,她都沒反應。」

肇事的婁姓司機嚇傻了,待在公車上打電話報警,後方另一台公車司機下車關心婦人傷勢,幫忙指揮交通,附近居民也拿出三角錐擋路。霧峰交通分隊長林振傑:「他在注意右側有一台公車,他要保持安全距離,沒有注意到左方的婦人站在雙黃線上。」

1日晚間8點多,擔任工廠作業員的楊姓婦人,搭公車回家下車,在霧峰區中興路,過馬路沒有走斑馬線,差5分鐘就能到家,一時搶快,被公車撞上,顱內大量出血不治身亡,肇事婁姓公車司機在客運公司服務一年多,沒有不良違規紀錄,開車疏忽撞死人,被依過失致死罪送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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