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管人權不人權,酒駕者有人權那其他人的人權在那裡?
酒駕最好臉上烙「酒駕」兩個字比較方便辨識吧!
醉上道 華盛頓州推酒駕車牌
2011/02/17
中央社波特蘭15日專電
為加強打擊酒醉開車,華盛頓州民代提案設立酒駕車牌,有酒駕前科者車牌號碼將加註英文字母Z,並要多付一百美元,而且三年內酒駕者都只能駕駛掛有這塊酒駕車牌的車輛。
華盛頓州州議員史密斯(NormaSmith)在州議會提出酒駕車牌的立法草案,引起當地輿論高度矚目。
根據草案內容,如果駕駛人有酒駕前科,就必須使用車牌末尾加註英文字母Z的酒駕車牌,而且這種特殊車牌的牌照費用比普通車牌貴一百美元。
每張酒駕車牌效期為三年,在這段期間內,有酒駕前科者如果想要開車上路,只准使用掛有這張特殊車牌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