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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勾結,朝野合貪…財團法權囂張 該斬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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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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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商勾結,朝野合貪…財團法權囂張 該斬斷了
2020/08/03 08:46:16

官商勾結,朝野合貪…財團法權囂張 該斬斷了

2020-08-03 00:42 立法院
六位前、現任立委涉嫌收賄。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八月一日立委蘇震清趙正宇陳超明廖國棟,以及前立委陳唐山、時代力量黨主席徐永明等人,涉嫌跨黨派介入SOGO經營爭奪戰或陽明山開發案。四位立委及黨主席被依貪汙罪嫌聲押禁見,陳唐山交保。此案凸顯歷來朝野立委合作無間,為政商勾結的冰山一角,並不令人意外。尤其,目前大部分媒體又被權力者收編,自願或被迫放棄監督政府的第四權,加入共構分紅,擴編了一張財團法權的圖像。

這張財團法權圖像肇始於解嚴後,李登輝為除掉蔣經國時代政商分離的治國專業菁英,引進黑金治國。此後,黑金以資產為中介湧進立法院,將貪婪意志轉化為政府權力,享有立法、行政、司法、經濟、媒體等主導權,衍生出政商共構的財團法權,透過大部分媒體的偏袒粉飾,意識形態的動員,選民無力辨識,造成為財團法權背書的危機。

一是,選民遭蒙蔽意識形態固化,為財團法權背書。選民面對財團透過代理人立法,宰制國家資源的分配,無力辨識,反而為之袒護。

二是,選民無力質疑法律的文字表述。由於法治教育的不足,選民面對國家律法隨著財團代理人主觀意志而轉移的惡劣景況,毫無能力質疑:所謂「台灣民主」是否為財團律法代理人麻醉人民的鴉片。

三是,選民遭挑撥分化而互鬥。選民在現有體制內無法獲得資源共享與均衡分配的正義,卻毫無法警覺:唯有不分政黨顏色,合力推倒財團法權的高牆,才能真正享有生活的尊嚴。

四是,選民習於進行私人利益關說。配合立法者及媒體主動找尋獵物,主動進行金錢綁架司法勾當的習性,不在乎法律的天秤已向金權傾斜。

五是,選民習於政治權力崇拜的幫兇。選民已習慣立法者為財團、黨派、私人利益關說、羞辱施壓官員,或者鬼扯打鬧。選民卻很難透析,立法者雖然在檯面上針鋒相對,檯面下卻朝野密室分贓,背叛了本職,卻成為媒體的寵兒,無知選民的英雄。

可以說,立法院跨黨派立委集體索賄的醜聞不只這一樁,我們距離真正的民主法治國家還相當遙遠。真正民主國家的國會或議會機構,一般皆被理解為代表人民,願意遵守正義規則,以調解社會資源均衡分配的場所,裨益非正當得利隨著議事立法功能的彰顯而減低到最低。法律的制定、修正與詮釋權不應該是財團的專利,更不是代言人控制社會的工具。作為調節及規範社會活動的法律,應依循社會發展的客觀規律,代表人民行使全民性、正義性、合法性、合理性的根本利益,而非政商貪婪意志的表述。

人民期待,司法機關積極偵辦本案,毋枉毋縱。實踐社會正義是司法機關存在的所有理由,更是維護政權正當存在的最後一根稻草。各黨派切勿干擾司法辦案;各級立法者必須自我警醒,擦亮品牌;媒體勇於恢復第四權的榮耀;全民切莫成為黑金權勢的幫凶,才能斬斷財團法權腐敗危機。

立法院貪汙收賄陳唐山趙正宇廖國棟蘇震清徐永明陳超明民進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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