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回答映彤說學弟的這問題,但請衛道人士略過。(我很怕被罵,但這問題我想發表感想,請見諒!)
我的想法是,愛情是移動體。當妳學弟和他學生還沒相遇之前,兩人都已有固定伴侶,那是發生在還沒相遇之前。偏偏他們相遇了,相愛了。只能說相遇恨晚。但是他們仍對原有配對有責任,最後被迫分手或轉成地下情。這也是無可奈何。
因為映彤沒交代是分手或是轉為地下,就無法判斷學弟的生活快樂指數?
說說文豪魯迅的故事,魯迅40多歲的時候,遇到他的學生20多歲徐廣萍(名字不知有沒有記錯),徐廣萍非常愛慕魯迅,很勇敢的表達。魯迅也很喜歡她,但是魯迅的家鄉已經有一位目不識丁的賢慧婚配偶。在那封建餘毒未滅的時代,女人如果被老公休掉下場會非常慘。所以魯迅不忍心拋棄妻子。只好忍痛分離。經過很多波折,徐廣萍從沒放棄魯迅,他們分散兩地,但是通信與愛慕更加 增生,感情更加堅定。終於有一天魯迅調到徐廣萍同一學校任職,他們就同居了。
魯迅仍然無法給她名份。徐廣萍也不爭取,她愛的是實際,直到她幫魯迅生了孩子之後,魯迅才把她介紹給朋友認識,等於公開他們的關係。到最後,魯迅的媽媽和原配也默認了他們。
有人問徐廣萍,沒有名份保障她不擔心嗎?徐廣萍說她一直維持能養活自己獨立生活的能力,如果魯迅有天不愛她了,她可以立刻離開且不會成為魯迅的負擔。她認為愛一個人,就該以他的福祉為第一優先考慮,其他次之,甚至不需考慮。
徐廣萍以她的智慧,衡量愛情的天平,她奇蹟的-----------創造三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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