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到可能會因為「遲到」而錯過,遲到本應是該到;willtrue的說法非常獨到,人生似乎也是這樣,有時候該到而不到,一定有其不得已的理由;有時候不到比遲到好;而該到就一定要到,就算遲到也得到。
說個真實的故事,映彤有個同學,交了兩個女朋友,有一天約了兩位女友在西門町見面,因為一個喜歡遲到,他就把時間調整到兩人前後差一個小時。
未料他那天外出時忘了皮夾,又繞回宿舍拿,於是遲到了半個鐘頭,等他趕到時,哇塞!怎麼兩個女友都到了,他一想不妙,索興拔腿就往反方向走人了。
不到也不行,那時又沒手機,怎麼辦呢?他只好急中生智,在不遠處找了一位賣口香糖的小女孩,幫他傳字條,給約在前面的那位女友,以調虎離山,說自己因為遭扒手,所以遲到,才免了一場情海風波。
原來愛遲到那個女友,當天早到了半小時,等他與前一位女子約會完畢,再匆匆赴後一個女子的約,這遲到與早到的陰錯陽差,也成了一場年少輕狂的插曲。
最後的女主角,當然不是那兩位,是「該到」的那一位!
千峰映月竟無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