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我的店的是一對英文不太好的中年夫婦,
姓毛名華, 我叫他老婆毛妹。
一開始接觸時,
我還處在賣店的不捨與矛盾中,
所以根本沒心思知道他們的姓名,
我住長島, 地理位置在紐約市的最東端,
而他們是從紐約市來的,
毛妹說要來店裡取經, 往返舟車勞頓不便,
就想在附近找個房子暫住。
說來他們真的很幸運,
我帶著他們找房子,
竟然不到二十分鐘就找到了。
美國人的姓名都是顛倒的稱呼的,
那個叫南茜的外國女房東問他叫什麼名字時,
他說他叫”花貓”,
我說啊? 花貓? 我納悶的看了他一眼,
這怎麼翻譯啊?
後來才知道, 他的名字叫毛華。
他真的是華毛。
就這麼一個小小搞笑的事件,
拉近了我們買賣雙方的距離,
也去掉了些許我不捨和不安的情緒。
在美國一般來說,
有婚姻關係存在中的男女,
都會在手上的無名指戴上一枚戒指以昭告天下。
毛妹是一個長相端正貌美的女子,
他進駐不到幾天, 就有登徒子上門詢問了,
我跟毛妹說, 去把結婚戒指帶上吧,
這樣會省去許多麻煩,
催了幾次,
他才跟我說他跟花貓根本沒婚姻關係,
喔, 這也沒啥,
在美國有一條法律是這樣的,
同居男女只要在一起三年, 就視同結婚,
如果一但打翻了想拍拍屁股走人,
且慢, 沒那麼容易,
先把財產一人一半算個清楚再說,
不過如果一方翻臉想去跟別人結婚,
另一方就一點輒都沒了,
毛妹一聽,
立即做了一個綁人馬上結婚的決定,
並且請我做證婚人。
我說他們還真是雙喜臨門,
我不但賣了一個好店給他們, 還幫他們辦婚禮。
這樁喜事又沖散了我一點難過的情緒,
喜滋滋的當件大事的忙了起來,
只是,
這在美國婚要怎麼結呀?
我還真傻了眼。
後來多方打聽,
才知道雙方的本尊,
得一起出現到當地的市政中心取得一個〝結婚執照〞,
還得出示單身證明, 出生證明, 合法居留證明,
再繳交45元的手續費,
等一切搞妥,
還得要24小時以後才可以結婚,
說是給你回家考慮一下到底是不是真的要結這個婚。
一切都很順利,
一間小小的斗室,
一面大大的美國國旗懸掛著,
大法官披著戰袍, 口中咕嚕咕嚕的唸著結婚誓言,
我們四個人, 莊嚴肅穆的站在那裡,
我權充翻譯,
對著花貓和貓太太說, ~~~~~~請說〝yes I do〞。
我凝視窗外, 天空一片湛藍,
我多麼想也輕聲的對著某個人說
〝yes I do〞,
是不是這樣之後,
我的日子就再也沒有風雨?
只是, 某個人, 你在哪裡?
O子2008.08.30寫於紐約長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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