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至2012年7月2日(一)止(通訊報名者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評選方式與標準
由主辦單位邀集相關專業公正人士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構圖創意 40%,意境內容 30%,攝影技巧 20%,創作理念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