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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二十週年兩岸交流紀實文學暨攝影獎徵獎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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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錫銘‧攝影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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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二十週年兩岸交流紀實文學暨攝影獎徵獎活動徵獎辦法

主辦單位:行政院大陸委員會
承辦單位: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
協辦單位:聯合報副刊
宗  旨:鼓勵以文字及攝影作品紀錄近二十年來有關兩岸交流之社會及生活樣貌,以增進民眾及國際對兩岸交流實況之認識。

●獎項及獎額:
1、紀實文學獎──以3000~5000字為限,以真人實事為題材,與兩岸交流相關之社會貌及生活貌的紀實文學作品。作品需以中文書寫。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座一座。
優選二名,獎金各十萬元,獎座各一座。
佳作五名,獎金各三萬元,獎牌各一面。
(獎金支付時,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2、攝影獎──以三至五張照片為投稿單位,照片內容需為同一主題,屬兩岸交流社會貌及生活貌之內容,彩色黑白不拘。
首獎一名,獎金二十萬元,獎座一座。
優選二名,獎金各十萬元,獎座各一座。
佳作五名,獎金各三萬元,獎牌各一面。
(獎金支付時,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代扣所得稅)

●參加條件:
1、中華民國國民(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護照,或設有戶籍者)、持有中華民國長期居留證或定居證之大陸地區人民及外國人均可報名參加。
2、參加作品必須未在任何一地報刊、雜誌、網站發表,已輯印成書之作品亦不得再參賽。
3、參加者須確保對作品享有著作權,攝影作品涉及肖像權事宜由參加者自行負責。
4、聯合報系及關係企業之同仁不得投稿。

●注意事項:
1、每人每類以參加一篇(組)為限。但可同時參加不同獎項。
2、「紀實文學獎」之作品須以中文寫作,並註明作品名稱,但不得書寫姓名及任何圖案,新細明體14級字橫式書寫,行距段落20pt,以A4紙張直式電腦列印,一式六份;字數或稿件不合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3、「攝影獎」之作品可以紙本照片或數位檔案送件,唯照片之數位檔案長邊至少須為2000像素,照片數位檔案請燒錄至光碟,投稿之每一張照片都須以中文填寫照片說明;照片不合規定者,不列入評選。
4、參加作品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獎項,以掛號郵寄至(11005)台北市信義區忠孝東路四段561號11樓「聯合報系文化基金會」收,由私人轉交者不列入評選。
5、參加者請隨作品附上報名表及同意書,各項欄位均須詳細填寫。得獎者另須提供較詳細之個人資料、照片及得獎感言。
6、參加者視為認同本徵獎辦法,對評審會之決議亦不得異議。

●評選規定:
1、初選作業由本基金會聘請作家及攝影家擔任;決選由本基金會聘請之決選委員組成評選會全權負責。
2、作品如未達水準,得由評選會決議某一獎項從缺,或變更獎項名稱及獎額。
3、所有入選作品,發表權、轉載權歸主辦單位所有。編入作品集出版時不另致酬。
4、紀實文學獎之得獎作品揭曉後如發現抄襲、代筆或參加條件不符者,由本基金會追回獎金及獎座、獎牌。
5、攝影獎之作品除一般增減光、反差調整外,以電腦或人工竄改、合成、作假、多次曝光之作品一律不接受。前述情況經查屬實一律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
6、參加作品、資料請自留底稿,一律不退。
7、主辦單位及評選會有權向參加者調閱照片之原始檔案。

●收件、截止、揭曉日期及頒獎:
1、收件:即日起開始。
2、截止:2011年8月29日截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3、揭曉:2011年10月10日。
4、頒獎:俟各類得獎人名單公布後,另行通知頒獎日期。

●其他:
1、活動洽詢專線(02)2756-9063,轉分機5172陳小姐。
2、本徵獎辦法、報名表及同意書請至聯合學苑網站「活動專區」下載→ 【我要下載相關文件】
3、或E-mail至
zoeblue.chen@udngroup.com索取。


 
 
 
 詳見官網  http://www.udncollege.com/learning/pages/bulDetail.jsp?bId=20110707001&classType=4&bTyp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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