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回本城市首頁 《光影部落》的小城市
市長:林錫銘‧攝影筆記  副市長: 七琴晨曦Catherine程如晞 TT.
加入本城市加入我的最愛訂閱最新文章
udn城市人文藝術影像【《光影部落》的小城市】城市/討論區/
討論區不分版 字體:
上一個討論主題 回文章列表 下一個討論主題
「2010好客新埔」采風攝影比賽
 瀏覽535|回應0推薦0

林錫銘‧攝影筆記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一、活動宗旨:新埔鎮的特色風采,充滿了獨特的人文、藝術與文化的豐富內涵,不論是金黃的曬柿場景、百年家祠老宅、亦或是農村風情,在新埔鎮都精彩可期,歡迎您透過攝影鏡頭捕捉新埔鎮美麗的感動、凝結瞬間的精彩,感受新埔的好客、體驗新埔的風采,讓我們在新埔共築屬於你我的美好回憶,誠摯邀請您一同參予「2010好客新埔」采風攝影比賽。
二、主辦單位:新埔鎮公所
三、執行單位:華宇企業管理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四、協辦單位:財團法人中衛發展中心
五、參賽資格:凡愛好攝影之國內外人士均可參加。
六、比賽主題:表現「新埔之美」,以新埔自然生態景觀、曬柿風情、柿染藝術、古蹟印象、新埔境內之客家人文風情、民俗節慶…等能展現新埔之特色作品皆可。
七、作品規格:
1.傳統或數位不拘,沖印或輸出為短邊不得小於8英吋 長邊不得大於12英吋之彩色或黑白照片。
2.連作不收,每人繳交作品至多以3張為限。
3.不得以電腦後製方式大肆改變原有影像(包含加色、加字、彩繪、合成等)。
4.每件作品背面皆須浮貼報名表,表格內各項資料須詳細填寫。
5.未符合以上格式或規定者以棄權論,參賽作品一律不退件。
八、收件日期:即日起至11月15日止(郵遞送件者,以郵戳為憑)。親自送件者,應於截止日下午5時前,送至收件地點。

九、收件地點:30595 新竹縣新埔鎮中正路776號 新埔鎮公所收,信封上註明“參加「2010 好客新埔」采風攝影比賽”字樣
十、評審及公布:
1.由主辦單位邀集專家參與組成評審委員會,以公平、公正、公開之方式進行。
2.評選結果於2010年11月底公布於新埔鎮公所全球資訊網(http://www.sp.gov.tw/ch/00home/home.asp),另以專函通知得獎人領獎。
3.頒獎時間及地點將另行通知,並公布於新埔鎮公所全球資訊網。
4.參賽者應尊重評審結果,對評審結果不得異議,為確保得獎作品之水準,參賽作品未達評審委員會共同認定之標準者,獎項得以從缺。

十一、獎項:
1.金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1萬元、獎狀乙紙。
2.銀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8千元、獎狀乙紙。
3.銅牌獎:1名,獎金新台幣5千元、獎狀乙紙。
4.優選獎:10名,精美小禮物、獎狀乙紙。
十二、參賽規則:
1.參賽作品應符合攝影主題及收件規格,且不違反善良風俗、未曾公開發表、未曾在其他比賽獲獎之單張作品。
2.參賽作品背面應粘貼「2010 好客新埔」采風攝影比賽報名表,並詳填各項資料。
3.所有得獎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自公布得獎日起歸屬主辦單位所有。
4.得獎作品之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應由得獎人於公布後5日內繳交至新埔鎮公所以供審核(數位檔案應具備800萬畫素以上之品質,不得插點擴檔,以Tiff格式或壓縮比12之JPG格式均可),如無法於期限內繳交者,取消得獎資格,其獎位不另遞補。
5.所有得獎作品,主辦單位享有使用於鎮刊物、文宣、製作專輯、月曆、海報…等之著作使用權,不另給酬。
6.銅牌獎以上獎項,每人限得1獎,經公布得獎之作品,得獎人不得要求取消得獎資格。
7.經評選得獎之作品,由主辦單位收取原稿底片或數位檔案後予以沖洗、裱框及展出,並列為收藏。
8.獎金均須依所得稅法扣繳所得稅。
9.參賽者視為認同並接受本簡章之各項規定。違反本簡章相關規定者,不列入評審,得獎作品如經檢舉屬實,取消該獎位(獎位不予遞補),並回收已領取之獎牌、獎狀及獎金。其涉著作權侵害之法律責任,由參賽者自行負責,與主辦單位無關。
十三、洽詢方式:
1.簡章下載:新埔鎮公所全球資訊網(http://www.sp.gov.tw/ch/00home/home.asp)
2.電話洽詢:新埔鎮公所(03)588-1311分機325許小姐
新埔鎮公所 服務專線0919-256-259 劉小姐

比賽網站   http://www.sp.gov.tw/ch/03message/mes_01_main.asp?bull_id=1178


回應 回應給此人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ity.udn.com/forum/trackback.jsp?no=59999&aid=42335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