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去比賽得獎作品 底片一定被主辦單位收去 為保證它們擁有完整的權利 所以不希望這些作品曾經被發表過 以免人家拿著先前發表過的東西去告他們抄襲/拷貝之類的惡名!
據說另一項副作用就是用以逐退某些人(聽說某些團體有內定獎項名次事情 不希望非他們的人參加比賽攪局)
如今數位影像要在全世界流傳實在是太容易了 想要"保證它們擁有完整的權利"是不太可能的 但是那些條文的"副作用"還是具備一定的效果....呵! 真是XXX!
當年服役時不能擅自參加民間比賽 臨退伍前卻聽說有這樣的事 完全死了參賽的心 只想留著底片自己高興 沒想到 許多底片送洗回來後居然被發現都是拷貝的版本!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