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羚 嵩麟淵明 書獃子
佛洛姆啟迪28
1. 聖經,上帝告訴摩西:「我的名字是,我是自存而永存的無限」。這意味著上帝不是有限,他在進化中,而人類對上帝的觀感必須持續不斷地進化;這也代表人自己的知識、技能,決定了你對別人的觀感與判斷。聖經中先知往往被當代的人排斥,同樣地,人愛的能力不足,將很容易誤解上帝的理性,也很容易誤解了我們所愛的人。
2. 舊約聖經中,禁止為上帝鑄造任何圖象,禁止妄提他的名字,這個禁律具有相同的目的,人不應該把上帝當成是一個僵化、固定的形象,人也不應該把其他的人僵化地看待,人有無限的潛力會成長、會進步,現在所看到的一個人,一年以後再看到,很可能變成完全不一樣的人。人如果要具備精準的判斷力、了解人的能力,必須努力地去學習世上的各種法則與道理,所以,遵守十誡的人才能夠在那個時代與上帝溝通、融合;如果我們弄不清楚一個人內心真正的信仰,那麼,我們根本就不了解他,也不會信任他,也無法與他融合。
3. 耶穌的觀點在馬太福音5:48表達無疑,「所以你們要完全,像你們的天父完全一樣。」人必須在愛的能力上,長大成熟,直到與上帝一樣,這是耶穌的自我要求,耶穌的門徒應該如此自我要求,否則門徒的人生觀將與耶穌差距太大,而產生與耶穌的隔離感;對於相信耶穌的人而言,這是最大的痛苦與恐懼來源,除非他的內心沒有真正的信仰,他到教會的目的不在信仰。
4. 任何宗教的信仰者,都必須有一個精神核心,就是他必須成熟到可以與他心目中的神融合,並且在生活上與思想上獨立自主。信仰的過程並不是尋求安慰與依賴,而是一個人品格與精神意志的成長歷程,基本上,尼采充分掌握這個要點。
5. 信仰上帝所代表的信仰原則是,他心中思念著真理,又以愛及正義為生活依據,為大局不惜犧牲自己,為公益不惜挑戰各種權貴、惡勢力,生命之所以對他有價值,是因為生命給他機會去實踐他的信仰,來達到他內心與上帝相融合,愛上帝的意義乃是渴望獲得充份愛的能力,去實現上帝所象徵的真理。
6. 「愛、理性與正義」之所以真實存在,是因為人在他成長的過程中,發展了這些能力,學習成功的人,成為歷代的先知,帶領人類文明往成熟的路上走。耶穌說:「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你們若認識我,也就認識我的父,我在父裡面,父在我裡面。」所表達的是,人與人之間的精神思想是可以相融合的,人與上帝之間也可以相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