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對第二十四
「周爰咨謀」,是謂為議。議之言宜,審事宜也。《易》之《節卦》︰「君子以制度數,議德行」。《周書》曰︰「議事以制,政乃弗迷」。議貴節制,經典之體也。
昔管仲稱軒轅有明台之議,則其來遠矣。洪水之難,堯咨四岳,宅揆之舉,舜疇五人;三代所興,詢及芻蕘。春秋釋宋,魯桓預議。及趙靈胡服,而季父爭論;商鞅變法,而甘龍交辯:雖憲章無算,而同異足觀。迄至有漢,始立駁議。駁者,雜也,雜議不純,故曰駁也。自兩漢文明,楷式昭備,藹藹多士,發言盈庭;若賈誼之遍代諸生,可謂捷於議也。至如吾丘之駁挾弓,安國之辯匈奴,賈捐之之陳於珠崖,劉歆之辨於祖宗:雖質文不同,得事要矣。若乃張敏之斷輕侮,郭躬之議擅誅;程曉之駁校事,司馬芝之議貨錢;何曾蠲出女之科,秦秀定賈充之謚:事實允當,可謂達議體矣。漢世善駁,則應劭為首;晉代能議,則傅咸為宗。然仲瑗博古,而銓貫有敘;長虞識治,而屬辭枝繁。及陸機斷議,亦有鋒穎,而腴辭弗剪,頗累文骨。亦各有美,風格存焉。
夫動先擬議,明用稽疑,所以敬慎群務,弛張治術。故其大體所資,必樞紐經典,采故實於前代,觀通變於當今。理不謬搖其枝,字不妄舒其藻。又郊祀必洞於禮,戎事必練於兵,佃谷先曉於農,斷訟務精於律。然後標以顯義,約以正辭,文以辨潔為能,不以繁縟為巧;事以明核為美,不以環隱為奇:此綱領之大要也。若不達政體,而舞筆弄文,支離構辭,穿鑿會巧,空騁其華,固為事實所擯,設得其理,亦為游辭所埋矣。昔秦女嫁晉,從文衣之媵,晉人貴媵而賤女;楚珠鬻鄭,為薰桂之櫝,鄭人買櫝而還珠。若文浮於理,末勝其本,則秦女楚珠,復存於茲矣。
又對策者,應詔而陳政也;射策者,探事而獻說也。言中理准,譬射侯中的;二名雖殊,即議之別體也。古者造士,選事考言。漢文中年,始舉賢良,鼂錯對策,蔚為舉首。及孝武益明,旁求俊乂,對策者以第一登庸,射策者以甲科入仕,斯固選賢要術也。觀鼂氏之對,驗古明今,辭裁以辨,事通而贍,超升高第,信有徵矣。仲舒之對,祖述《春秋》,本陰陽之化,究列代之變,煩而不慁者,事理明也。公孫之對,簡而未博,然總要以約文,事切而情舉,所以太常居下,而天子擢上也。杜欽之對,略而指事,辭以治宣,不為文作。及後漢魯丕,辭氣質素,以儒雅中策,獨入高第。凡此五家,並前代之明範也。魏晉以來,稍務文麗,以文紀實,所失已多。及其來選,又稱疾不會,雖欲求文,弗可得也。是以漢飲博士,而雉集乎堂;晉策秀才,而麏興於前,無他怪也,選失之異耳。
夫駁議偏辨,各執異見;對策揄揚,大明治道。使事深於政術,理密於時務,酌三五以熔世,而非迂緩之高談;馭權變以拯俗,而非刻薄之偽論;風恢恢而能遠,流洋洋而不溢,王庭之美對也。難矣哉,士之為才也!或練治而寡文,或工文而疏治。對策所選,實屬通才,志足文遠,不其鮮歟!
贊曰︰議惟疇政,名實相課。斷理必剛,攡辭無懦。對策王庭,同時酌和。治體高秉,雅謨遠播。
【譯文】
《詩經小雅》說「周爰咨謀」,是要誠心地訪尋賢人來商量。可見議是普遍的訪問謀劃。議,之所以說是說話得宜,就是因為考查事情仔細周密因而得宜。《周易.節卦》說:「君子用節制來制定法度,議論德行。」《尚書•周官》說:「按照一定的法度來議事,政事才不會迷誤。」議事貴在有節制,這是經典的要求。
從前管仲說過,黃帝曾有「明台之議」。這就說明「議」由來已經很久遠了。在洪水的災難裏,堯便去詢問四方諸侯的首領;推舉出任政務的人選,舜和五位大臣籌謀商量。黃帝、唐堯、虞舜這三代所以興盛,就是因為連打柴的老百姓的意見也徵求到了。到了漢代,才開始設立駁議制度。駁,就是雜的意思。議論的意見很多不純,所以叫做駁。自從兩漢禮制昌明,作為模範的儀式明白具備,人才濟濟,發言議論的聲音充滿了整個朝廷。如賈誼代表所有的朝臣發表的意見,可以算得上發表議論敏捷的人了。至於吾丘壽王批駁禁止百姓挾帶弩的主張,韓安國辯論不宜對匈奴進行進攻的問題,賈捐之反對繼續派兵鎮壓珠崖叛亂的意見,劉歆為漢武帝建立宗廟的辯護:雖然各自的質樸和文華不同,但是都抓住了辯駁的問題的要點和敍述的要領了。至於張敏請求廢棄《輕侮法》,郭躬為秦彭的辯護,程曉建議廢除校事官一職,司馬芝議論恢復五銖錢的制度,何曾主張免除株連出嫁女的法律條文,秦秀為賈充定諡為「荒」的奏議,都是事實確當公允,可以說是明白了「議」這種體制。漢朝善於寫駁議的,以應劭為首領;晉朝作議的能手,則以傅成為第一。應劭博古通今,所以他的駁議議論通貫有條有序;傅咸懂得國政的治理,然而他做議文卻文辭重複瑣碎。到陸機議論編寫《晉書》所載歷史的斷限,頗有鋒芒,但是辭采過多沒有刪削,顯得累贅,損害了文章的骨力;但也各有自己的優點,保持了各自的風格。
正如經典所言,有行動先要詳細擬議計劃,明察可疑的事,為了恭敬謹慎地處理各種事務,使得統治的方法緊張和放鬆合適。所以寫「議」的主要依據,一定以經典的內容為關鍵;採取前代的典故史實,觀察當今的各種繼承變化,說理不荒謬,用字不隨便。還有,祭天祭神一定要熟悉禮儀;論軍事方面應很熟悉兵法;議論田穀莊稼方面一定先要通曉農事,判斷官司方面的議文務必要精通法律。然後突出論點來顯示它的意義,用嚴正的文辭加以概括,文辭明辨簡潔為確當,不以繁冗縟麗為妙;敍事述理以明確扼要為美,不以曲折隱晦為奇特。這些就是寫作議這種文體的綱要。如果寫議文不注重要解決國家政務中的問題,而只是玩弄筆墨,文辭支離破碎,內容牽強附會,徒然運用辭藻,終為客觀事實所擯棄。即使說得有道理,也要被浮游的文辭所埋沒。從前秦國的國君把女兒嫁給晉國公子,隨從陪嫁女都穿著彩衣、打扮得很漂亮,結果晉人看重陪嫁的女子而看不起君王的女兒;楚國人把珠寶裝在用香料熏過的精緻的匣子裏,後來寶珠賣給鄭國人,結果鄭國人買了匣子而退還了寶珠。如果寫議文只講究華麗的文辭,使文辭掩蓋了所有的道理,枝節勝過了主題,那秦人嫁女、楚人賣珠的笑話,又出現在當前。
另外要談對策,是對答詔書所提問題而向天子陳述自己的政見;射策,就是為了探究事理而向天子奉獻自己的意見。言辭說得中肯,事理又說得準確,就如同射箭射中了靶心一樣。對策和射策兩種文體的名稱雖然不同,但都是屬於「議」的另一種體裁形式。古代造就的人才,選拔能辦事的,考試善辭令的。漢文帝中期,開始詔令諸侯王公卿和地方官郡守舉薦賢良。晁錯回答漢文帝提問的《對策文》最好,被舉薦為第一名。到了漢成帝更為顯著,廣泛訪求人才,對策的人因第一而被提升任用,射策的人射中了甲科便入仕做官。這確實是選拔賢才的重要方法。看看晁錯的《對策文》,檢驗古代來說明當今,文辭有裁斷而辨明事理,論事通達而豐富,他能夠超群出眾,高升第一,確實完全是有根據的。董仲舒的《對策文》,根據《春秋》的大義,本著陰陽兩氣相生的變化,研究各個時代的政治演變,文辭多而不煩瑣混亂,是由於明白事理的緣故。公孫弘的《對策文》,簡明扼要而不旁徵博引,然而他能總括要點而文辭簡約,事情切合而情理昭舉,所以太常官雖然把它定位下等,而漢武帝卻把它擢升為上等。杜欽的《對策文》,對答得簡略,卻肯切地指出了他的好色事實,他的文辭因治事而作,不為辭藻而作文。到了東漢的魯丕,他的對策文辭質樸,以儒家的正論合於對策,說到了點子上,因此他獨自考入高等。以上這五家的對策文,都是前代公認的典範。從魏晉以來,漸漸追求文辭的華麗,以文辭來記載講求實際的對策文,不足之處就多起來了。到他們被推舉來應選,又假稱有病不參加對策,雖然想徵求對策文,也不能得到了。所以西漢成帝舉行的博士飲酒禮,有野雞飛來停在堂上;晉成帝召會各州郡的秀才舉行對策考試,有麇鹿出現在堂前。這沒有什麼怪異,只不過是選舉失當的怪異罷了。
大體說來,駁議這種文體,偏重在辯論事理,各自執有不同的見解;對策宣揚理論,大力闡明治理天下的道理。對策如能使所述的事宜符合治國之道,所說的道理密切結合當時政務;能斟酌各種錯綜複雜的情況來陶鑄世俗,而不是迂緩不切實際的高談闊議,運用通權達變來拯救世俗,而不是刻薄的謬論。如果論議能像狂風的廣大而能吹到遠方,像水的盛大而能不氾濫,那就要算是朝廷上的優秀對策文了。難得呀,有才的士人!有的熟練于治理政務卻缺乏文才,有的精通做文章卻又疏遠治理政務,通過對策所要選拔的是那些既會治理國家又有文采的,這種人確實是通才。思想能充分表達,文采傳播久遠,這樣的人才不是很少嗎?
總結地說,議用來計度政事,名稱和實際都要考核。論斷事理必須要剛健果敢,運用文辭不要軟弱。當面對策在那帝王朝廷,同一時刻就要斟酌應和。論治的體裁要牢牢掌握,雅正的議謀更會傳播久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