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年國教由六年提升為九年時,是為了匡正國小的惡性補習,讓國小畢業生免試就地進初中,當時配套措施是省辦高中,縣(市)辦國中,所以職業學校也改制,不再辦初中職校,經三年轉型,成為實質免試,就居住地入學的全民一律平等九年國民義務教育,只是好制度因升高中的比考分高低的入學法,因國中校長拼升學業績,老師迎合家長私心的惡性循環下,國中有了升學班,放牛班的劃分,學校城鄉差距越來越大而有了二十年前的教改運動,教改不成,再推今天的十二年國教.
但遺傳學研究,人生而智愚不同,學習性向,能力各異,小學12歲孩子尚未完全表現,所以小學生可以免試升入同樣的國中,同樣的班級上課學習,但到二,三年級,差異開始顯現,所以有了九年國教後的國中能力分班的惡質國中教育,有了教改最大的成就,就是教育部,局強制各國中”常態分班”,但常態分班沒有好的升學辦法配合,造成各校反彈,家長會反對,守法吃虧,只好說歸說,做歸做!教改改不了,只好推十二年國教!
十二年國教的高中階段得要適合人生而智愚不同,學習性向,能力各異的人性,高中三年必須多元化,高中要多元化,就不能免試升學!
不能免試,一定要考試排序,但排序方式不能用全台學生一起排,因為,全台一起排,升學考試仍然是老師與老師,學校與學校,甚至是補習班與補習班之間的競爭,所以,應將學校考試成績換算為學生在他班級的班級等第,依學生的班級等第排序,選擇學生能讀,想讀的高中,職,讓全台灣每一所國中的每一班級一樣好,讓每一國中生都一樣有希望,此為筆者倡導的"常態升學"! 以"常態升學"法替代"高分錄取法"的升學制度,才能讓每一國中生得到平等的教育,讓我們台灣的九年義務教育走向完善,總之,平等是國民義務教育必然之追求!平等是國民義務教育普世之價值!
十二年國教一方面要讓全台灣國中都是一樣的優質國中,班班升學率一樣的國中,高中更是多元化,不但有各式各樣的優質高中,更有適合各式須求的高中,如體障,智障,不辨ABC,聾啞---,讓每一出生台灣的國民,都享有適才,適性的十二年學校教育!
十二年國教追求的目標應該不是人人都有高中程度,而是要讓每一出生台灣的國民都享有適才,適性的十二年學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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