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說: 上帝無法照顧每一個人,所以為每一個人創造一位母親,
但是,每一個人的母親不同,所以人到了地球人間是不平等的,
隨著人類文明的進步,
一個照顧人民的國家為了糜彌平這不平等於是設立了學校,
給每一國民起碼的義務教育,
我們台灣的國民政府開始給國民小學六年義務教育,
繼而九年,現在正爭取十二年,
不管幾年,只要稱之謂國民義務教育,
就應人人都有平等的受教權利,
不管住山上,山下,
不管是那一地區,
不管身體健康與否,
不管貧窮,富裕,-------,
所以,要實施12年國教,
每一個人的教育平等應是教育改革的首要追求,
所以,未來要實施12年國教應考慮下列方法:
12年國教有兩種選擇:
1,高中一元化,一如九年義務教育實施之初,用省辦高中,縣(市)半初中的方法,
將所有初級中學一元化,變成國民中學,如果延長為12年國教,可以反過來,
把國中,高中都轉形成完全中學,現在起,國中開始收高一,高中開始收國中一年級,
三年後,全部都成為完全中學,升學考試壓力,全由大學聯考一次承擔!
2,高中多元化,國中畢業生用常態升學法,選讀高中!
而國中畢業生選讀高中的方法將現行學測高分錄取法與多元入學方案合而為一,
讓畢業生全體參加一公正由高中合辦的升學考試,
將考試成績換算為每一學生在他班上的班級等第順序,
讓學生依自己的班級等第順序在多元化的高級中學中選讀要進的高級中學,
這樣做的好處有:
1,公開,公正,
2,讓全台灣每一所國中的每一班級一樣好.
不再有城鄉差距,不再有不三不四的學校,
讓教改的好制度常態入學,常態分班完全落實!
3,讓國中老師不為學生的升學做正常教學以外的拼命,
仍然能有得天下英才而教育之的快樂,因為每一班的升學機會一樣,
他的班上有一定名額進明星高中,
不用靠老師幫學生去爭!去奪!
4,學生升學壓力減小,由三十萬人的壓力降低為三十人,
而且競爭者是筆硯相親,知彼知己的三年同學,
升學考試只不過是透過一客觀,公平的考試制度,
找出來自己學習能力,學習性向,
依自己的學習能力,學習性向在多元化高中裡選讀一所學校,
繼續發揮自己的長項,做適當自己能力,興趣的學習.
5,讓國中義務教育做到真正的"教育平等"!
教育平等並不是以人人都上大學為目標,
而應該追求每一國民都能受到一樣的九年國民義務教育,
一樣的九年國民義務教育並不是一樣的校舍,
而應是一樣的升學能力,一樣的升學機會,
所以,升學考試不應比分數的多少,
而應以班級等第做依據,
讓每一所國中的每一班級都有一樣的機會進明星高中,
才能讓教育真平等!
6,教科書版本可以不受限制,老師可以自由選擇,
但一班只須要讀一本,
因為,升學考只是同班同學之比較.
7,老師教學不再以考試科目為限,生活教育重新成為教育目標!
8,體育,音樂,美術,說話,藝能科目不再因為與升學無關,
不被重視成為不實際上課的影子科目!
9,不影響國中正常教學,不用為學生的甄選成績而增加辦學負擔.
總之:當今國中教育走向正常!每一學生受到完全平等的九年國教後,
再在多元化的高中選擇適能,適性的學校,完成就業或繼續深造的學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