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孩子公平、公義的十年義務教育
十年義務教育是指五歲~六歲的學前預備教育,
六歲~十二歲的國民小學教育,
及十二歲~十五歲的國民中學教育。
目前五歲~六歲的學前預備教育,是新總統的教育政策,我們樂觀其成。
六歲 ~ 十二歲的國民小學教育及十二歲~ 十五歲的國民中學教育在台灣已執行多年,國小的六年教育對每一學生說,應合乎公平、公義的原則,唯國中的三年教育最讓學生、家長、老師、學校不滿意,而這一切的不滿意可歸罪給國中基測也就是升高中的升學考試。
原因是;國中基測表面看起來,好像很公平,其實是假公平。它的不公平在於把不同學校、不同的老師教出的學生放在一起比,比誰考的分數多。這種高分錄取法的升高中聯合考試制度就讓可憐的學生被考試牽著鼻子走,逼使每一位國中校長、老師壓逼學生,以使學生能在升學考試中比別的學校學生多考一分,能多一個學生進第一志願高中,以滿足他們的虛榮心,惡性循環之下,造成了今天台灣教育的悲哀,想改變,就必須跳脫高分就是好的迷思。
國家辦教育,給學生學校、教室、教科書、老師;國家可以給每一學生一樣的學校、教室、教科書,但無法給每個學生都有一樣的<老師>,學生在不同<老師>教學下,產生了聯考時代的升學不公平,這種不公平的惡性循環下,造成老師之間的惡性競爭,演變出能力分班,學校的惡性競爭,造成了城鄉差距,而引發了十年前的教改運動,但教改之時,專家們並未看到引發教育亂源的盲點,加以補救,反而變本加厲,將原本分五區的小型聯考合併成一個全台灣的大型學力基本測驗,加上開放多元版本教科書後,就更加上了使用不同版本教科書的學生也要一起比同一份試卷,所以教改不但沒有減輕學生升學競爭的負擔,反而更加重了學生與學生,老師與老師,學校與學校,教科書與教科書之間的升學競爭。
改善方法是將以上三項不公平的競爭拿掉,只讓使用同一版本、在同一所學校、由相同老師教學的學生比升學的選擇,方法是將當今全台灣的學力測驗成績換算成班級等分數,讓每一班的第一名先選他要讀的高中,每一班的第一名選完,再輪第二名選,如此,每一班的升學機會相同,升學競爭只是一個班級的常態表現,台灣的國中教育才能恢復正規,台灣每一未來公民才能得到真正公正、平等的教育。
要讀那一所高中,本是學生自己的事,應由學生自己本身選擇,但在教改以前的聯考,或教改以後的基本學力測驗都是將所有學生放在一起比誰考的分數多的競爭,國中學生在12歲到15歲的年齡,是屬於可塑性大的時期,所以他們的讀書成就與老師教學態度、方式、要求有密切關係,因此學生升學的責任變成了老師的責任,變成學校的責任,學生反而變成了被動的工具,這是為什麼國中老師為考試分數打學生,少一分打一板,沒有生活教育、體育、美育、只有智育等等國中教育的亂象,要國中教育正常,唯一方法就是將學生的升學責任回歸給學生自己本身,學校、老師不要再擔負學生的升學責任,他們才能擔負學生的全人教育,讓學校除了智育之外,還有德育、體育、美育、生活教育,老師除了教<書>之外,還能教<人>。
我們台灣發展出來的聯考升學方法,實在是省力、省錢、公正、平等的好方法,但只有一點小缺陷---人性好強的缺陷,造成台灣多年來的國中教育的缺失,正如,相命學上有謂:一賤破九貴的說法一樣,我們的聯考樣樣好,只有一點不好,就是讓老師、學校加入學生競爭考學的戰場,現在不但老師、學校,現在連方首長也上了前線,台北市長堅持教科書要一綱一本----。
解救之道,就是要老師、學校、甚而地方首長撤出戰場,將這競爭交還學生自己,也就是說讓學生的升學競爭由全台灣的大考場縮小為一個班級的小競爭、常態競爭,讓每一班的升學機會相同,如此,教育也許不能將每一個學生都帶上來(智育),但每一學生都會受到尊重,正常成長。但是這樣的改革,絕對可以把每一個班級、每一個學校都帶上來,讓全台灣每一所國中的每一班級都一樣好,每一個學生不管就讀那一所國中、那個班級、那個老師、用那個版本的教科學都一樣有希望,都一樣可以快樂學習。
這<常態升學>的方法,若即刻執行,也許有些想不到的困難,但,第一年,只讓每一班的第一名優先選擇做起,試試看吧! 至少,這方法,會讓"常態分班"落實! "常態分班"是十年教改的唯一成就!
將來如果能落實”常態升學”,讓國中校長、老師正常辦學,如此;”常態升學”雖不能把每一個學生都帶上來,但絕對可以把台灣的每一所國中都帶上來,把台灣的每一所國中的每一班級都帶上來,再也不會讓台灣的國中有城鄉差距,學校裡面不會有”人情班級”、”特殊班級”,家長會放心的讓子女就地就讀任何國中、任何班級,台灣將成為義務教育的天堂,至少讓孩子在十五歲以前不用做小留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