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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貓teacat】以帳號「lemontree」發表後又刪除的譭謗性文章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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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早安(顏俊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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茶貓目前的主網誌在 http://blog.udn.com/teacat889 ﹐她其中一個分身網誌是 http://blog.udn.com/lemontree

以下即為茶貓在 http://blog.udn.com/lemontree 這個網誌一次又一次發表後又心虛刪除的譭謗性文章存證﹐就讓證據自己說話﹔單是貼出茶貓自己說過又刪除的漫天謊言﹐就已經足以讓企圖以許多假面和一個又一個的謊言來欺騙網友的茶貓自己曝露自己的真面目、自己打自己的嘴巴了 ——

2010/05/29~2010/07/04的文章存證 

2010/07/16~2010/07/17的文章存證

2010/07/20~2010/07/31的文章存證

2010/08/02~2010/08/05的文章存證

2010/08/06~2010/08/07的文章存證

 

早在很久之前﹐茶貓就已經說我是“住在台灣的台灣人”﹐現在又改口說我是“住在台灣的馬來西亞人”﹐何時她才會發現我其實是「住在馬來西亞的馬來西亞人」呢?

但她會這麼說﹐我也不會感到意外﹐因為她肯定和很多人一樣﹐對馬來西亞人有錯誤的想法或偏見﹐以為“馬來西亞人都還住在樹上而且中文很差”﹐所以當她覺得輸給一個馬來西亞人﹐絕對是會讓她覺得憤憤不平、丟盡面子的﹐雖然我從來都沒有要和她爭輸贏﹐我只是在做對的和我認為我該做的事。

而且﹐茶貓分身之多﹐讓人瞠目結舌﹐所以﹐為了報復和抹黑別人(尤其是揭發她的人)﹐她當然要反過來譭謗別人也有分身﹐就如說我的“分身”是anybody甚至是電小二一樣(也就是“✽ 貓 ✽=anybody=電小二”)﹐而且以為這樣就可以轉移眾人的焦點﹐以為這樣別人就不會注意到她有多少分身。

但茶貓說謊就是說謊、有眾多分身就是有眾多分身﹐她再栽贓、誣賴、抹黑別人和扭曲事實都是沒有用的﹐事實就是事實﹐而且事實勝於雄辯。

而且﹐茶貓雖然說謊不打草稿﹐但可惜每個謊言之間都互相矛盾、自己曝露自己、自己拆穿自己的謊言﹐就如她一下子說我和anybody是“同一人”﹐一下子又說我是和anybody同在台灣南投的“鄰居”﹐一下子又說我和anybody“合作無間、幹嘛不避嫌”云云(哪有人“自己和自己合作無間”、自己和自己還要“避嫌”的???)﹔一下子說我是台灣人﹐一下子又說我是馬來西亞人﹔一下子說她在法庭上見過anybody﹐而我就是anybody的分身﹐一下子又說我如果告她﹐她也會把握機會把我看個清楚云云…

(茶貓﹐別擔心﹐根據妳之前貼在妳網誌相簿中的其中一張照片(相關照片同樣已被茶貓心虛刪除﹐存證請看 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1/teacat889photo4524463.png )﹐如果照片中的那個被註明為「鄭琇襄」(茶貓自稱這是她的“真名”)的人真的是妳的話﹐我絕對長得比妳漂亮﹐雖然我認為外貌並不重要﹐但妳如果真的要知道﹐那我只好這麼告訴妳﹔單是心地﹐我就漂亮過妳多多。但我勸妳還是不要這麼打算﹐以免妳到時會更加妒忌我﹐因為在還沒有看到我的樣貌前﹐妳就已經這麼妒忌我了﹐還不惜在許多方面抄襲我和仿冒我﹐甚至到一度盜用我的頭像、暱稱和仿冒我的網誌風格的地步。而且﹐妳不是已經知道:在很多情況下﹐當事人是可以委託律師或代理人﹐自己不用出庭也可以贏得官司的嗎?所以﹐等我向妳提告時﹐也絕對會是這種狀況﹐就別白費心機了。)

茶貓如此的說詞反覆﹐就算讓她遇到一個超笨的人﹐想要騙對方聽信她的謊言﹐恐怕也不是易事吧?—— 這就叫「自打嘴巴」﹐呵呵。

但好笑的是還真的有人會信她“贏了官司”的那些鬼話﹐也難怪會被茶貓騙了一次又一次 —— 拜託﹐官司如果有結果了﹐一定會有判決書下來﹐而茶貓既然還打算將這份判決書“寄給anybody的街坊鄰居”﹐相信她一定不會吝嗇將這份判決書掃描上傳讓網友看到的(以證明她所言不虛﹐不然就是說謊﹐尤其之前已經幾次捏造官司的結果、大聲嚷嚷的說她“勝訴了”﹐結果根本沒有那麼一回事)。

茶貓說她已經“贏了官司”的其中一則存證(文章下茶貓最新一則的回應)﹐文中的「小烏鴉」即是影射anybody 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teacat889-3490237-f/teacat8893490237f.png

茶貓之後又反口說「司法審判尚未有結果」的其中一則存證(以紅線標明的部份) 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teacat889-3723647-b/teacat8893723647b.png 

但因為被茶貓騙了的那些人都是一些唯恐天下不亂、挾怨報復的假正義之士﹐所以﹐就讓他們黑吃黑、狗咬狗吧﹐這也是上帝為甚麼讓惡人存在的原因﹐就是要讓他們彼此欺騙、作惡在彼此身上。所以﹐看到這樣的一些人被茶貓耍得團團轉﹐還真是大快人心。 ^^

還有茶貓所謂的“網警”的調查結果(說我“等於anybody甚至還等於電小二”﹐就如茶貓在這篇已經心虛刪除的文章中所說的 —— 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83855.png)也請她一併掃描上傳﹐我倒要看看是甚麼“網警”竟然這麼不中用﹐竟然可以得出這麼荒謬的一個“調查結果”﹐恐怕﹐是詐騙集團扮的吧?甚至﹐更有可能的﹐是茶貓自己瞎掰的﹐就如她之前言之鑿鑿說自己有“男友”、“老公”、“姐妹”、是“大陸模特兒”(還盜用對方的照片)、有權勢嚇人的“乾爹”、老爸是“警察”云云一樣。

反正﹐「說謊不打草稿」和「說謊不用本錢」﹐都是茶貓的特色﹐大家就不用太驚訝了﹐也別輕易的聽她說甚麼就以為是甚麼。

所以﹐茶貓最好能變出一份“法院判決書”和“網警調查報告”來﹐因為這樣一來﹐就可以再告多她一條「偽造文書罪」﹐而且﹐沒錯的話﹐這可是公訴罪﹐到時絕對會有好戲看。

如果拿不出﹐那茶貓就是說謊﹔尤其是所謂的“網警”的“調查結果”﹐一看就知道是唬爛的﹐因為我根本不可能在台灣﹐更不可能是anybody和電小二。

如果茶貓拿不出來和“網警”有關的證據﹐那她就是「逕自散佈分身帳號消息」(請參考城邦公告 https://city.udn.com/service/board/index.jsp 在2008年4月24日16:57:28公佈的消息「請勿私下偵測IP,逕自散佈分身帳號消息」﹐嚴重性為5顆星)。

至於茶貓的那些分身可不是我自己說的﹐除了是她自己曾經承認的(請看 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ibra19821566601.png 的存證)﹐還有電小二調查到並公告、予以停權的(請參考城邦公告 https://city.udn.com/service/board/index.jsp 在2008年8月11日17:53:08及2008年8月14日18:53:43公佈的兩則「網友停權消息」)

另外茶貓還同樣違反嚴重性為5顆星的「請勿擅用網路城邦管理者名號發表言論」的規則(請參考城邦公告 https://city.udn.com/service/board/index.jsp 在2008年4月24日16:57:28公佈的相關消息)﹐也就是假冒電小二的名義說“我在UDN領有免被電小二刪文及停權BLOG的金牌”(相關存證請看 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onlylove994241027.png )以及在別的網友處往她自己臉上貼金的說“我與電小二握手言和了^^ 電小二現在站在上帝是公義的這一邊。所以,電小二再也不會管我寫什、刪我的文、停我的格”(相關存證請看 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teacatrespondatstart85884228922.png 中以紅線圈起的部份)﹐所以也難怪說謊成性和心虛的她要將相關的文章和回應都刪除了。

以下就是茶貓心虛刪除的相關文章之存證﹐有些甚至只貼出一天就心虛刪除了(如文章標題後所註明的)﹐大家仔細看就可以看到茶貓是如何的自打嘴巴和賊喊捉賊 —— 2010/08/02~2010/08/05的文章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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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0/08/06 01:31:58

文章標題:攝影中,請微笑唷!

照相存證:https://sites.google.com/site/rtmkch/3/lemontree4295057.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8/07 09:07:52

文章標題:TO:電小二(2)

照相存證:https://sites.google.com/site/rtmkch/3/lemontree4298483.png

存證說明:

 

註:

而從文章列表的存證 https://sites.google.com/site/rtmkch/3/lemontreearticle.png  ﹐也可以看出作賊心虛的茶貓將以上幾篇攻擊譭謗人的文章都刪除了﹐並且發表了一堆沒有任何意義的影音﹐企圖用「魚目混珠」以及「發表後刪除」的方法掩蓋她說謊、扭曲事實、攻擊譭謗人的事實。

但只要是公開發表過」、「曾散播於眾的譭謗性言論和文章﹐已經足以構成「譭謗罪」和「加重譭謗罪」了(尤其茶貓不止沒有道歉和悔改﹐還變本加厲的一再譭謗抹黑人)﹐所以﹐茶貓將那些譭謗性的言論和文章刪除也是沒有用的﹐只是更顯她的心虛和狡詐而已。

這世上不乏空口說白話甚至睜眼說瞎話、惡人先告狀、加害者裝被害者、誣賴譭謗抹黑人的犬類﹐而騙子的話如果可以信﹐騙子也不叫騙子了。這也是茶貓為何總要在文章中不斷以許多謊言掩飾她為何要動不動就將才剛發表不久的文章刪除的原因﹐但謊言說得再多﹐依然是謊言﹐掩蓋不了事實。俗話也說「聽其言﹐觀其行」﹐因此聽茶貓所說的﹐再與她的言行一比對﹐就會知道真相為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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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0/08/02 14:04:54

文章標題:給網管電小二第一封信(發文一天後馬上心虛刪除)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82599.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8/02 15:50:13

文章標題:給網管電小二第二封信(發文一天後馬上心虛刪除)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82970.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8/02 17:30:14

文章標題:給網管電小二第三封信(發文一天後馬上心虛刪除)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83283.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8/02 20:19:40

文章標題:高舉上帝能蒙全然得勝(發文一天後馬上心虛刪除)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83855.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8/03 01:07:12

文章標題:給網友尹雲一封感想(後改成「給網友尹雲的第一封信」)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84624.png (版本一)

文章標題:TO:尹雲(1)(從「給網友尹雲的第一封信」又改成「TO:尹雲(1)」)

照相存證:https://sites.google.com/site/rtmkch/3/lemontree4284624.png (版本二)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8/03 07:59:43

文章標題:請問8級會員二個問題(發文一天後馬上心虛刪除)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85076.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8/04 06:34:51

文章標題:給網管電小二之一的信(發文一天後馬上心虛刪除)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88446.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8/04 08:15:22

文章標題:給網友段譽的一封短信(版本一)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88592.png (版本一)

文章標題:TO:段譽(版本二)

照相存證:https://sites.google.com/site/rtmkch/3/lemontree4288592.png (版本二)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8/04 22:12

文章標題:正人君子與虛偽的君子

照相存證:https://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91080.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8/05 08:52

文章標題:給網友尹雲的第二封信(版本一)

照相存證:https://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92196.png (版本一)

文章標題:TO:尹雲(2)(版本二)

照相存證:https://sites.google.com/site/rtmkch/3/lemontree4292196.png (版本二)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8/05 23:58:58

文章標題:TO:電小二

照相存證:https://sites.google.com/site/rtmkch/3/lemontree4294882.png

存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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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0/07/20 11:36:08

文章標題:驗明正身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44217.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7/20 12:16:59

文章標題:關於和解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44343.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7/22 06:40:34

文章標題:可疑關係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50250.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7/22 07:31:13

文章標題:辨識分身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50317.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7/24 11:05:26

文章標題:網路交友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57131.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7/24 12:23:19

文章標題:網路暴力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57288.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7/24 14:44:07

文章標題:人的問題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57520.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7/24 15:30:13

文章標題:分別為聖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57596.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7/31 06:13:11

文章標題:電小二的智商有問題嗎

照相存證:

版本一: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76840.png

版本二: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76840b.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7/31 08:46:04

文章標題:誠實悔改才有美好見證

照相存證:

版本一: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77003.png

版本二: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77003b.png

存證說明:

 

茶貓在其同黨 星際訪客 誣衊抹黑我的文章下的留言存證(有兩則已被她在電小二留言警告後心虛刪除﹐即是用紅線圈起的那兩則留言)——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teacatrespondatstart85884228922.png

存證說明:在被電小二警告之後﹐茶貓就心虛的刪除了那兩則留言﹐證明她說“我與電小二握手言和了^^ 電小二現在站在上帝是公義的這一邊。所以,電小二再也不會管我寫什、刪我的文、停我的格”根本就是她一貫的謊言和睜眼說瞎話﹐因為她膽大包天的以為電小二不會出面戳破她的謊言﹐所以才會膽大妄為和睜眼說瞎話到如此的地步﹐就如她在她另一個帳號為onlylove99的分身網誌中說“我在UDN領有免被電小二刪文及停權BLOG的金牌”一樣(相關存證請看 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onlylove994241027.png )。可惜事實證明她說的都是謊言﹐也難怪在被電小二警告後要趕快的將相關的謊言刪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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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6~2010/07/17的文章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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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0/07/16 13:54:54

文章標題:天啊!我一直被她抹黑。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30547.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7/16 14:46:14

文章標題:現實司法判決後的正義。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30741.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7/17 00:55:46

文章標題:打擊犯罪的人犯法有理?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33259.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7/17 02:19:01

文章標題:用謊言害人的人不幸福。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33449.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7/17 03:23:29

文章標題:她已錯過能和解的良機。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33577.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7/17 14:18:43

文章標題:悍衛謊言是正義的勇士?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35108.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7/17 15:48:01

文章標題:百口難以強辯事實真相!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35349.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7/17 17:09:20

文章標題:網外的天空湛藍而美好!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2/lemontree4235600.png

存證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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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0/05/29 06:26:50 

文章標題:第一條豔紅緞帶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1/lemontree4077106.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5/29 07:03:44 

文章標題:第二條亮橙緞帶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1/lemontree4077132.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5/29 07:54:36 

文章標題:第三條金黃緞帶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1/lemontree4077199.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5/29 08:42:23 

文章標題:第四條翠綠緞帶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1/lemontree4077274.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5/29 15:11:56 

文章標題:第五條湛藍緞帶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1/lemontree4078111.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5/29 16:19:39 

文章標題:第六條青靛緞帶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1/lemontree4078247.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5/29 18:06:40 

文章標題:第七條粉紫緞帶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1/lemontree4078465.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5/29 19:11:17 

文章標題:第八條純白緞帶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1/lemontree4078572.png

存證說明:

 

訪客簿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1/lemontreeguestbookc.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6/02 08:12:05 

文章標題:TO:網友anybody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1/lemontree4089058.png

訪客簿相關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1/lemontreeguestbookd.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6/15 20:18:48 

文章標題:恐怖網友的復仇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1/lemontree4132609.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6/15 20:35:24 

文章標題:

版本一《列我黑名單的人》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1/lemontree4132659.png

版本二《紅與不紅的差別》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1/lemontree4132659b.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6/15 21:05:17 

文章標題:福音就是好消息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1/lemontree4132750.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6/15 23:36:29 

文章標題:態度決定了命運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1/lemontree4133158.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6/16 00:07:13 

文章標題:別讓污鬼愛上你

照相存證:http://sites.google.com/site/rtmkch/1/lemontree4133245.png

存證說明:

 

發表日期:2010/06/16 06:35:34 

文章標題:周杰倫與蔡依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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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0/06/16 07:46:30 

文章標題:了解網路的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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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0/06/16 08:53:59 

文章標題:蠢才的悲觀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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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日期:2010/07/04 18:06:14 

文章標題:反社會人格障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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