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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張爺】的存證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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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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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4)

早早安(顏俊家)
平安旅者
意樵
玉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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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anybody】的存證和說明

關於【大老鷹】的存證和說明

 

 




本文於 修改第 1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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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勞張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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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給: 張爺2.0(soros)

有勞張爺了

2008/03/12 01:07

張爺   我相信沒有人希望看到曾經是朋友的他們變成這種局面   希望張爺你能勸他們就算不能當朋友也好聚好散   也希望張爺你能勸他們不要再互相攻擊    有勞張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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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比較過兩位的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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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給: anybody~-聲明及澄清!(coffeejelly)

我比較過兩位的發言

2008/03/11 23:40

真的攤出來告,anybody贏定了。依毀謗情節輕重,如果anybody賠二十萬,貓小姐要倒賠一百萬。

更何況anybody比較情緒的話很快就知道要刪,貓小姐是幾度警示,依然故我。這在法庭上是要扣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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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小姐這麼在意著作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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貓小姐這麼在意著作權

2008/03/11 23:29

我比較在意牙膏

一版一刷再版二刷
口德牙膏多刷幾下
才不會遺臭芭樂城
你知道這個城市愛罵人
但絕不是個亂來的地方

將我剔除好友悉聽尊便
這種事我很懶得以牙還牙的
這次更不會去特別去回報妳啦

我沒有動用任何市長專屬的權力
這次是以平等方式告訴你貓小姐:
這樣子不對!!

下回將是不同的玩法
你自己不刪又不改
在這裡大家待遇都差不多:
就是口誅筆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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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佩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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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佩服

2008/03/11 22:16

居然有人一方面喊著不放過我要告我

另方面使手段來刪我的證據

真太不可思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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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一覺起來,發現這隻貓跑去密告,找電小二把我的存證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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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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睡一覺起來,發現這隻貓跑去密告,找電小二把我的存證刪除

2008/03/11 22:14

本文已被刪除
2008/03/11 15:24 推薦1


anybody~-聲明及澄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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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推薦人 (1)

大老鷹姐姐

本文因「經原著作者檢舉,此文內容轉載張貼未經授權之內容。」,已由 電小二(webadmin) 於 2008/03/11 21:55刪除。

我這則的抬頭是,等著貓來告

結果貓找電小二刪我的存證,我存了十八則他攻擊侮辱我的證據都被他以小人手段刪除了

真卑劣啊真噁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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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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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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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

2008/03/11 21:31

呵呵﹐果然不出我所料﹐而且﹐跟我將你兩個帳號的好友都刪除了有關吧?

阿扁的政府﹐果然是阿扁說了算﹐而且阿扁和他那一黨是永遠不會有錯的。

但網上的獨裁又有甚麼意義?很多多事﹐還是要網下見真章。 ^^

要看清一些人﹐必須要付代價﹐而讓大家看清一些人的代價﹐我願意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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