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anybody可笑的譭謗的說明
2008/03/12 12:36
引用文章:其實是怕得要死卻總愛打腫臉充胖子並且愛東施效顰的 anybody 要我趕快告她的言論以及我的回覆
所以﹐針對可笑的anybody的誣賴和沒根沒據的指控﹐我的說明和澄清如下 ——
我並沒有「一直去」告訴她我去哪個警察局報案了﹐我祇告訴了她一次。
而當初我給她的留言的相關部份﹐是「之前XX的警察局其實有回覆了﹐我甚至還根據他們的回郵中留下的電話號碼和承辦人姓名﹐打過國際電話給他們﹐而那個承辦人也很願意幫忙。但之後﹐卻莫名其妙的由另一個承辦人接手﹐並且說我必須親自或委託代理人去報案才行﹐不能接受網上報案 —— 看來﹐他們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吧?沒想到台灣的警察也這樣﹐但相信好的警察也有﹐祇是﹐就如我這件事的一樣﹐被撤換掉了﹐甚至還被罵了一頓也說不定… = =」。
而我除了沒有一直去留言給她﹐更沒有「要她也跟著我去報警」(請告訴我:我的留言是那裡讓她有這種想法???因為我將我以上的留言看了又看﹐還是找不出來是那裡有要她這麼做…)。
但她卻是至少兩次說要告茶貓都沒告(第二次還是因為她想發財﹐結果之後怕得連財都不想發了 —— 所以﹐她是「正義」?恐怕是“想發財的正義之士”吧?)﹐甚至之前說要將茶貓的和解書掃描了公開出來﹐也因為茶貓說要告她﹐而沒了下文﹐這可是大家都看到和知道的事。
所以﹐就請她別一直往自己的臉上貼金了﹐她這樣的“卒仔”﹐我大概是頭殼壞去﹐才會要她也跟我去報警﹐因此﹐請她別再扭曲是非來譭謗我了。
而且﹐恐怕是她自己不敢告也不敢報警﹐所以一旦有人提到「法庭、警局、報案、提告…」等關鍵字﹐妳已經太敏感的神經就會因此被觸動了﹐而這﹐似乎和我完全無關吧???(包括之前因為茶貓又要她去告﹐讓她又害怕得躲起來﹐剩下我一個人去面對茶貓甚至不得不將事情攬上身…)
而我在留言中說「他們不接受網上報案」﹐也不是指「防匿名攻訐」的那個「網上報案」。「防匿名攻訐」的「網上報案」﹐我已經完成了﹐但必須要到當地警局報案﹐才算完成整個報案程序。所以我指的「網上報案」﹐是「在網上向當地警局完成報案程序」﹐因此﹐就別以為我像她一樣﹐祇會說大話﹐並且請她再次睜大她的X眼﹐看清楚我因為她「一再的說出許多可笑的話而對她產生強烈同情」而作出的說明。
而其他人如果願意報警或提出告訴來制裁茶貓﹐會是更好的事﹐因為我希望的﹐是將茶貓繩之以法﹐所以即使不是由我提出告訴或報警﹐都是可以的。
這也是因為:如果有人可以使茶貓被繩之以法﹐那麼我這個「在報警和向茶貓提出告訴的事上有最大和最多困難度」的人﹐就不需要還要千里迢迢和千辛萬苦的去做這件事了﹐因為我的目的很簡單﹐就是希望茶貓可以被繩之以法﹐讓她不能在網上繼續作惡而已。
當初﹐因為anybody說告最後卻不敢告(第一次)﹐而我看著茶貓因此在網上變本加厲、繼續不斷的作惡﹐所以才會說由我來告﹐並且願意去承擔被茶貓反噬和尋仇的風險﹐還請anybody替我向她認識的律師請教跨國提告的程序和方法。
但anybody去問了許久都不見回覆﹐連個交待都沒有﹐甚至反常的許久都沒來找我也沒和我有互動﹐讓我感覺她好像有意避開我﹐我就開始知道事情不對了…
結果﹐之後﹐她果然決定再次由她自己提告﹐而且還要向茶貓索賠﹐因為她自己去調查後﹐以為茶貓是個大富婆﹐而這下她不止有機會發大財﹐還可以向茶貓報復﹐絕對是個一石二鳥的好計劃。
所以﹐當我看到她這樣﹐我就明白發生了甚麼事﹐但當然也不可能去對她說些甚麼﹐雖然我對她告茶貓的動機和她的為人﹐已經開始產生不認同感了﹐也讓我明白:有些人如果可以發財﹐很多顧慮都會消失吧?呵呵!所以﹐之前那些她不敢告茶貓的原因﹐其實都是屁話和藉口。但我當時也對她多說甚麼﹐因為她如果決定自己告茶貓﹐那是她的事﹐祇要茶貓能被繩之以法就夠了﹐她發不發財和發多少財﹐與我無關﹐而我雖然對她已經開始產生了不認同感﹐但在打茶貓的事上﹐還是繼續成為她的支持和助力﹐包括持續的存證茶貓的罪證。
可惜她後來大概是被「發財」這個念頭蒙蔽了雙眼和心眼﹐才會在當時在網上打茶貓時﹐被茶貓捉到把柄(雖然那是茶貓的謊言﹐用來嚇她的﹐但她卻被嚇住了)﹐茶貓還因此說要反告她(當然﹐這也是茶貓的謊言)﹐讓她因此甚至怕得連文都刪除了並且關閉網誌躲了起來﹐祇差沒有屁滾尿流(而她的“二人組好拍檔”大老鷹﹐也做過同樣的事﹐真不知道是巧合還是物以類聚還是兩者皆是)。
而我當時看到這種情況﹐當然就祇能將這個燙手山芋接了過來﹐繼續由我來告…
因此﹐那些不敢告的人﹐就別再往自己臉上貼金和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我根本不需要“因為慫恿別人去告不成而攻擊譭謗人”﹐這是這麼說的人賊喊捉賊的說法﹐而事實還是事實﹐不是這些小人說甚麼就會變成甚麼。
而我之前很多事沒說﹐一來是沒必要﹐二來是我一直都希望可以得饒人處且饒人﹐所以才沒說。但既然有人以為他們可以用這個來抹黑譭謗我﹐那我祇好讓他們去承擔這麼做的後果﹐把許多事實和真相說出來。而這些小人這麼做﹐不止顯出他們的愚昧和可笑﹐也顯出他們的卑鄙、齷齪、下流、無恥…
所以﹐想說的可以繼續說﹐還有甚麼需要我說明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