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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大老鷹】的存證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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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鷹姐姐愛管閒事之記錄 ——

 

註:另外﹐anybody~ 以下對我的許多譭謗性言論﹐都曾被她在心虛、想湮滅證據的動機下以及 張爺2.0~ 的刻意包庇下(請看 張爺2.0~ 說的 給貓小姐,老鷹姐,anybody和淘氣小貓 )﹐於一夜之間刪除了﹐但已被完整還原如下。

 

另有相關的存證和說明文章﹐請看 ——

關於【張爺】的存證和說明

關於【anybody】的存證和說明

 




本文於 修改第 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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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摸著良心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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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body-☆╮星晴╭♡ 就是茶貓 回應給: 淘氣小貓:瘋言瘋語(JJ11)

我摸著良心說了

2008/03/10 18:44

淘氣小貓你趕這樣問我們:「請你們摸良心尤其是ANYBODY 大老鷹難道VI都沒對你們好過沒幫過你們嗎」

那麼我明白告訴你

除了vi主動拜託朋友查聖光明的ip外

請問還幫過什麼忙?你今天說清楚

我和大老鷹對你門的信任是被你們當理所當然嗎?

我不會像你們一樣幫一個忙就拿來牽制人家

不過你想想

我們對你怎樣

無條件的信任

換的如今你的反噬

如果這是你的處世態度

那麼我真的錯看你們

今天大老鷹姐姐這篇是在電話中和vi講好發文的

卻被貓小姐莫名其妙來鬧亂打一通

你叫vi出面解釋清楚事情是不是這樣

不要像rebec說的一樣

每次闖出事情就只會躲起來

留下一堆爛攤子給人家收

做人要有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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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張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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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覆張爺

2008/03/10 18:41

張爺說「我沒差啦」﹐是甚麼意思???

差甚麼???甚麼差???

而且﹐張爺也許沒差﹐但我有差﹐這又要怎麼算???

但請容我先說明和澄清一件事 ——

我在芭樂開的版﹐包括這個版﹐都不是用來吵架用的。

其他人如果在芭樂開版的目的﹐是要用來吵架、打架甚至譭謗、抹黑人﹐那是他們開的版﹐和我開的版無關﹔我開的版﹐都是用作存證、說明和澄清事實真相用的﹐請張爺和相關人等弄清楚和記住這點。

張爺希望晚點談﹐沒問題﹐多晚都行﹐我甚至可以一直等﹔而張爺如果不想談了﹐也沒關係﹐那就請張爺不要再介入﹐因為張爺如果還要在相關的事上說甚麼﹐那就請張爺先將一些還欠我沒說清楚的話說清楚﹐再說其他的。

謝謝。

至於VI姐姐這次和悄悄話有關的事﹐就如我曾說過的:我沒資格介入﹐也沒辦法替她承擔﹐所以我並沒有多說甚麼﹐因為我有許多事都不知道﹐因此也祇能把我所知道關於VI姐姐的其他真相和事實說出來﹐剩下的﹐還是要由VI姐姐自己去處理和承擔。

而我雖然並不知道和悄悄話有關的事的許多內情﹐可是﹐無論VI姐姐是冤枉的還是真的應該被停權﹐VI姐姐已經「選擇道歉」和「接受被永久停權」了﹐所以即使她再怎麼罪有應得﹐也已經償還清了。

因此﹐若有人還要在這事上落井下石﹐就是小人!因為聖經也說:即使一個弟兄應該被責打40下﹐那就打他40下﹐如果過打了﹐則是輕賤弟兄了(請有興趣的人自己去看聖經的申命記和自己找相關的經文)。

以上這麼簡單的道理﹐相信張爺和其他的人應該比我更明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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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你說掀起風波的不是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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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body-☆╮星晴╭♡ 就是茶貓 回應給: 淘氣小貓:瘋言瘋語(JJ11)

既然你說掀起風波的不是你

2008/03/10 18:34

那就叫掀起風波的人出來

那晚寒流我苦等你給我證據到早上四點半

我沒跟你要人情

你今天倒是來攪和

還拿貓小姐當救星

你不看看他說的什麼話

你是泯滅良心嗎?

連這樣的良心你都沒有了嗎?

我真的後悔從你們水瓶座自殺事件你被停權開始就因為關心介入你們

如今被你向狗一樣反咬一口

你還敢如此大言不慚

你有膽子你公開發文將事情交代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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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來這裡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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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body-☆╮星晴╭♡ 就是茶貓 回應給: 淘氣小貓:瘋言瘋語(JJ11)

你來這裡說

2008/03/10 18:27

很好

你叫vi自己出來說

說他如何把事情搞一團糟

你既不是他

你也要我們別扯他

你又有何立場在此說

貓小姐的刻薄言詞你認同

那太好

我說他母親是他公然貼在家

只是證明這樣的人難怪他會說一堆瘋話

另外你今天也順便說清楚

你是否傳偽證給我

把罪證栽贓嫁禍給茶貓

是就是

不是就不是

你不必拿人家幫忙查聖光明的ip 來牽制我

查ip 不是我拜託vi

是vi主動幫忙

幫忙就只有那一次

我竟因此立場偏向你們

如今人家甚至連那個證據的真實性都在懷疑

你知道偽證的嚴重性嗎?

若說幫忙

擬為何不在說更早前誰幫誰啊

你說你坦白就一次說清楚

連傳給我的電小二留言都可以偽造

讓我倆度去跟電小二抗議

你還要我相信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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掀起這場風波的人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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掀起這場風波的人不是我

2008/03/10 18:10


anybody-☆╮星晴╭♡ 就是茶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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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0 14:37 刪除回覆

你沒把你那則無知的留言刪除

我當然不會原諒你掀起的這場風波


淘氣小貓:瘋言瘋語(JJ11) 於 2008/03/10 17:43 回覆: 刪除

我不需要你原諒   請問我要你原諒我什麼   掀起這場風波的人不是我

---------------------------------------------------------


anybody-☆╮星晴╭♡ 就是茶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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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0 14:29 刪除回覆

請你一字一句的讀

這是你可以接受的說話方式嗎?

是的話

我對你真的無言

其他發生的事我都不想跟你扯


淘氣小貓:瘋言瘋語(JJ11) 於 2008/03/10 17:49 回覆: 刪除

不關VI的事   請別將VI扯進來   我對你也真的無言   我從未想要跟任何人扯

只要別誤會VI    我不會扯什麼

-----------------------------------------------------


anybody-☆╮星晴╭♡ 就是茶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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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10 14:27 刪除回覆
 

謝謝小貓姐姐的說明﹐而且我可以證明小貓姐姐說的都是真的﹐而小貓姐姐選擇在這裡公開說明﹐的確是明智之舉﹐免得很多事又被搬到檯面下、被扭曲和掩蓋。

VI姐姐心地善良、心又軟﹐所以即使別人怎麼對她﹐她還來要我不要再說甚麼﹐而因為我也希望得饒人處且饒人﹐所以在之前也一直將一些事隱忍不說。

但有人卻因此以為得逞了並且可以得寸進尺﹐我才不得不將事實說出的。

而且﹐我和“二人組”的事﹐根本不關VI姐姐的事﹐請她們別將無辜者扯進來。

至於那個“跑龍套的”﹐竟然淪落到要“拾茶貓的牙慧”(雖然是已經又蛀又爛的牙)、用茶貓攻擊、譭謗過我的話來攻擊、譭謗我﹐簡直已經不是「丟人現眼」可以形容的了﹐而是已經到了令人「慘不忍睹」的地步﹐真的就像茶貓一樣﹐是「自作孽、不可活」了啊!!  (她才更像是和茶貓合作的人吧??!!)

那些和她在政治論壇上向陳水扁和謝長廷開火的人﹐不妨來看看她「能和陳水扁以及謝長廷媲美的瞎掰和抹黑的功力」吧!她現在甚至不止沒資格批評茶貓﹐甚至連批評陳水扁以及謝長廷都沒資格了﹐這又到底是誰的錯啊??!!  

而應該覺得丟臉的﹐並不是我﹐而是那個我不得不告的所謂“母親”﹐而我並沒有甚麼好隱瞞的﹐因為我並不是那個犯法又犯罪的人。至於詳細的情況﹐大家可以去看以下的文章﹐也可以看看想用此來抹黑和譭謗我的人﹐用心是如何的可恥和惡毒﹐以及誰才是真的其心可誅和令人不齒!——


淘氣小貓:瘋言瘋語(JJ11) 於 2008/03/10 18:02 回覆: 刪除

貓小姐說的對     關VI什麼事   而且VI真的有因為你們去懇求過貓小姐  你知道嗎?

現在你將茶貓和貓小姐的事誤會VI   你覺得你這點是對的嗎?

你覺得你這樣說貓小姐和她母親的事是對的嗎?

VI已經生病了    請別再將VI扯進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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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搞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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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大家搞清楚

2008/03/10 17:23

請大家搞清楚我今天並沒有要介入任何事情  不過ANYBODY你說VI的朋友去找聖光明  請問這關VI啥事  反而是VI知道你誤會他  才跑去罵他的朋友  甚至還害到VI和他的好友之間心有疙瘩  VI住在我家  除了吃飯我們都同在一個房間  他打電話罵過誰  寄E-MAIL罵過誰我都一清二楚   再來你和大老鷹與貓小姐的事  我已經寫得很清楚

這又關VI啥事   我明明就清楚VI做過啥事  而你要這樣誤會他  難道我就不能站出來替他澄清嗎 

最後你根本不用再把貓小姐那五篇文章連結出來  你難道沒看到貓已經連結了嗎

還是你覺得在人家傷口上灑鹽是一件很光榮的事  至於電話一事因為VI去看心理醫生   別說他剛好去看醫生   就算他在家我也不會讓他接任何電話

他的個性跟我不同   我不爽就是不爽   而你們硬要說茶貓和貓的事  都是因為VI

所以我看不下去更不讓他接電話   有事就找我   我也不會讓他有機會打電話給任何人免得到時候又被你們說他利用你們

請你們摸良心尤其是ANYBODY 大老鷹難道VI都沒對你們好過沒幫過你們嗎

從今以後  有任何事情我一律會在這裡公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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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離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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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爺2.0 回應給: ✽ 貓 ✽(fyjen)

暫時離線

2008/03/10 17:22

這個討論區本來就是吵架用的
我沒差啦
晚點再談~~我有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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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張爺的立場又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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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張爺的立場又在哪裡???

2008/03/10 16:46

錯﹐而且是大錯特錯!!!

大老鷹根本不是「急公好義」而是「假公濟私」才對﹐而她的那些失誤﹐也不是無意而是有心而且是因為她愛趨炎附勢、假公濟私…才造成的。

張爺的事﹐我有介入過嗎?那張爺又有甚麼資格來介入我和大老鷹的事甚至說我「立場不穩」﹐尤其我根本不是在討論VI姐姐的事而是「大老鷹不遵守承諾和欺騙我」的事?!!那請問張爺你的立場又有多穩?!!恐怕是比我更不穩甚至沒有立場在這件事上介入和說話!!!

張爺識人不清﹐那是你的事﹐別想要我也那麼認為﹐我有我自己的判斷。

而不對的就是不對的﹐我管你是市長還是州長!!!如果是因為張爺是市長我就必須聽你的﹐那你這個城市的宗旨根本是謊言﹐而你也不是一個值得人尊重的人。

而且﹐張爺要當和事佬﹐怎不見我之前被攻擊的時候張爺出聲???而攻擊我的人有更多應該被提到的錯誤甚至可恥的事﹐張爺怎麼沒責備她們反而是說我???

而我即使真的是如張爺說的是「諷刺」對方﹐那對方對我甚至是恩將仇報、抹黑、譭謗、栽贓、誣賴…﹐張爺竟然可以視而不見、聽而不聞???我之前難道有不體諒她?我甚至說由我來告﹐甚至將許多事攬上身﹐張爺你是瞎了眼、聾了耳嗎???

所以﹐不是有人在背後給張爺施壓力﹐就是張爺甚至在某些人還沒出聲就已經先害怕得跑來替她們說話了 —— 是這樣嗎?

既然張爺要出聲﹐就給我說清楚!!!而且請張爺公平對待、別大小眼﹐既然你指出了你認為我不對的地方﹐那也請張爺把她們的錯處也指出來﹐請勿「濾出蠓蟲、吞下駱駝」!!!

至於我的事﹐張爺恐怕更沒有立場干涉﹐張爺就省省吧!

(就我所知﹐某人曾說你們沒人敢告﹐甚至不想出庭作證﹐就別開空頭支票了。

像之前有一個網友也愛誇口他是如何「為張大春勇敢舉手發言」﹐但在發現我大概不可能成為他可能的目標對象之一後﹐就轉而偏向那些有可能成為他目標對象的女網友的說法和做法﹐對一些事不止連手也不敢舉﹐甚至連話都不敢說了。而我想﹐大概也是因為我不是張大春的關係﹐而這點﹐我想我能瞭解。

而對於anybody當時用背叛來換取茶貓和她“相親相愛”這件事﹐這個網友也知道﹐並且還因此對我說過「要我謹慎交友」這樣的話﹐我想在這事上﹐他是對的﹐雖然我應該「謹慎交友」的人﹐也包括他。

所以﹐聽其言、觀其行﹐不要聽一個人說甚麼就以為是甚麼﹐這是我學會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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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anybody為何放棄告茶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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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anybody為何放棄告茶貓

2008/03/10 16:36

在台灣誹謗罪即使成立,理賠金額其實很有限。以我淺薄的出庭經驗和江湖見聞,我看告茶貓勝訴之後扣掉律師費,能剩下新台幣三十萬圓就算不錯了。這還是在找對律師找對證人的情形下才有可能。

貓美女可能覺得值得。但你該知道,訴訟還要花時間,這種案件很麻煩,最基本的出庭五六次絕對跑不掉,那證人要委託幾位,找幾次?

更何況anybody有他的家庭責任。anybody選擇忍一時氣,避免興訟而干擾到原本正常的家庭生活,我們身為朋友,或至少曾經是朋友,應該理解而且予以支持,不應該諷刺anybody才對。

對茶貓筆訟就夠了。如果貓美女願意告茶貓,我也樂於作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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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一下貓美女對大老鷹姐姐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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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一下貓美女對大老鷹姐姐的看法

2008/03/10 16:19

大老鷹姐姐急公好義,曾經出現不少判斷上的失誤,不過在VI這件事上,我覺得貓美女的立場並不穩。畢竟現在已經出現那麼多VI無誠信的證據。大老鷹姐姐在雙方證詞成為羅生門的情況下,顯得有點左支右絀,但看得出來他只想做他認為對的事。這裡頭凡是曾經相信VI謊言的人都會被誤導。連我這種一開始就不信任VI的人,都沒料到他會變造電小二的留言,以至於誤會電小二。

你們吵你們的~~但老鷹在VI這件事情上,我看不出大的過失,不必去苛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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