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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大老鷹】的存證和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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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鷹姐姐愛管閒事之記錄 ——

 

註:另外﹐anybody~ 以下對我的許多譭謗性言論﹐都曾被她在心虛、想湮滅證據的動機下以及 張爺2.0~ 的刻意包庇下(請看 張爺2.0~ 說的 給貓小姐,老鷹姐,anybody和淘氣小貓 )﹐於一夜之間刪除了﹐但已被完整還原如下。

 

另有相關的存證和說明文章﹐請看 ——

關於【張爺】的存證和說明

關於【anybody】的存證和說明

 




本文於 修改第 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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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說明和駁斥可笑言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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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說明和駁斥可笑言論

2008/03/09 13:23

很好﹐是妳自己要冒出頭來的﹐我並沒有說妳是誰。

而妳被我加入了黑名單﹐所以祇能在這裡對我發洩妳的怒氣﹐甚至把對茶貓的怒氣都發洩在我身上﹐對吧?那可見我沒有說錯妳﹐也謝謝妳還“當場示範”和替我證明我說的是對的。

但我並沒有甚麼可隱瞞的﹐也沒有變造留言﹐大家可以比對。就如我已經說我貼出的祇是部份留言﹐沒貼出的是因為和此事沒關係﹐以及不想將rebe牽涉在內﹐並且有些部份我如果貼出﹐就會讓人知道這個“某人”是誰。

看來﹐妳真的已經被仇恨蒙蔽了眼﹐甚至連字都看不清楚了﹐不然就是竟然還強詞奪理﹐並且為了可以繼續在聯網立足﹐以及不能被茶貓笑﹐所以甚至還把以前是妳自己瞎了眼沒看清楚我的話就下定論的可笑指責還重貼一遍﹐並且還把妳之後已對我道歉的事重新再栽贓我一遍﹐說我“恐嚇妳”云云﹐然後﹐現在還加上栽贓我“變造留言”等等﹐以及說“VI姐姐和聖光明合作”﹐並且還說妳才是那個“正義的”…

所以﹐我看妳甚至是已經顛狂了!!!

妳這樣﹐祇是公開的讓更多人認清妳和妳的愚昧﹐這樣的妳﹐已經變得越來越像茶貓了﹐因為妳正像茶貓一樣自取其辱和自取滅亡﹐而妳這樣﹐才真的是讓茶貓看笑話。

那些以前的留言﹐妳重提想模糊焦點、改變話題﹐是妳的事。但妳沒有經過我同意就貼出我的悄悄話回覆﹐是讓大家更清楚妳是怎麼雙重標準的處理事情﹐也更證明妳絕對沒有資格責備別人為了說明真相而將悄悄話貼給別人看﹐尤其這個人如果並沒有公開說出這個留言者是誰以及公開貼出悄悄話的內容。

另外﹐這是我和大老鷹的事﹐有甚麼話﹐也應該是由她來說。但她現在心虛、躲得不見人影﹐就派妳或由妳出面替她文過飾非?

但她如果真的當妳是朋友﹐又怎麼會讓妳來替她當擋箭牌?恐怕是為了妳和她可以繼續在聯網立足﹐所以妳才不得不這麼做和不惜讓大家公開看到妳的愚昧﹐因為大老鷹可是妳要在聯網靠的人﹐沒了她﹐妳可能會覺得很孤單和勢單力薄﹐而大老鷹也要靠妳﹐來巧立名目做一些事…

(如果在聯網無法立足﹐妳也大可以一走了之﹐反正妳的網誌已搬家﹐對吧?)

但妳們如果再繼續﹐祇怕妳們會成為第二代的茶貓和Benson﹐這是我給妳們的勸告﹔聽不聽﹐隨便妳們﹐我已經說了我該說的了 —— 福禍自招、好自為之。

而妳尊敬她是妳的事﹐也可以再次由此看出妳的愚昧和可笑﹐因為有人甚至可以當希特勒是偶像﹐所以不是有被尊敬就是值得被尊敬的人﹐耶穌反而被許多人唾棄和趕逐﹐但衪值不值得被尊敬﹐大家可以自己判斷。

而我並沒有說大老鷹壞話﹐我說的都是事實﹐更沒有不斷到妳家對妳說大老鷹的壞話(請出示證明﹐別又想栽贓我)。那是因為大老鷹才是那個繼續在事後說我壞話(謊言)的人﹐我才不得不去留了那樣的言給妳。

所以﹐請先弄清楚事實再說話﹐並且請根據事實來說話﹐不要像茶貓那樣能掰就掰、以為自己說甚麼就是甚麼﹐那祇會讓人更覺得此人可笑、可悲和可憐。

所以﹐也請妳別再像茶貓一樣往妳自己的臉上貼金﹐一直說妳是“為了遵守妳和茶貓之間的約定”﹐那祇是妳當時的表面說辭﹐實情是:妳有很多原因不敢告也不能告茶貓﹐所以當時才會用這個冠冕堂皇的藉口來掩飾並且順便往妳自己的臉上貼金(真是一石二鳥的好計謀啊!)﹐這也是妳現在祇能在網上拼命挖茶貓的瘡疤卻不能奈她何的原因﹐也因此讓妳自己漸漸被不甘和仇恨所腐蝕…

而且﹐茶貓之後並沒有遵守她和妳之間的承諾﹐請問妳為甚麼沒有遵守妳當時甚至是給大家的承諾去告她?茶貓現在還繼續在網上作惡﹐請問妳為甚麼也不去告她?茶貓甚至現在也叫妳去告她﹐為甚麼妳也不告她?還有﹐妳如果真的這麼“正義”﹐為甚麼不捨己為人的去告她?(如果不能﹐妳憑甚麼說妳自己才是正義?而妳這樣的口氣﹐和茶貓又有甚麼兩樣?!)

所以﹐誰才是那個心胸狹窄、愛猜忌(如說VI姐姐找聖光明合作)、刻薄、利用人、惱羞成怒等等的﹐大家也可以自己看、自己判斷﹐請相關人就別像茶貓一樣賊喊捉賊和惡人先告狀了。

至於我的留言﹐妳如果被仇恨和憤怒弄瞎了眼﹐或是還想強詞奪理﹐都沒關係﹐我就將重點再貼一次給妳看﹐千萬別因此又說我是變造留言 ——

我沒有說出來﹐是為了保護VI姐姐﹐因為VI姐姐不願意對我說謊(請將這事保密﹐不然大老鷹又會去騷擾VI姐姐了)﹐但面對大老鷹的逼迫﹐VI姐姐又很為難。而且﹐我之前已經知道不可能是VI姐姐要大老鷹說的﹐因為根本邏輯不通。

所以﹐我是哪裡要妳將我的留言貼給大老鷹看?我甚至還特別囑咐妳別讓大老鷹知道﹐但妳卻不止讓她知道﹐還讓她去騷擾VI姐姐﹐現在竟然還像茶貓一樣振振有詞和強詞奪理!

所以﹐這件事既然已經了結了﹐就讓它真的了結﹐希望大老鷹閉嘴﹐別再說我誤會她然後她很委屈難過云云 —— 完全都是放屁!!!

大老鷹如果再來和鴨姐提這件事、提到我了﹐妳就這麼告訴她吧!

而我要妳告訴大老鷹的部份﹐也是「希望大老鷹閉嘴﹐別再說我誤會她然後她很委屈難過云云 —— 完全都是放屁!!!」而已﹐不然﹐我之前幹嘛還要妳不要告訴大老鷹?這不是互相矛盾?而妳怎麼竟然連這麼簡單的理解力都沒有?也因此﹐可見妳是強詞奪理。

所以﹐即使是妳誤會了﹐也不是我的問題﹐妳甚至應該就妳「誤會我」和「公開我的悄悄話」向我道歉﹐而不是還來這裡強詞奪理、扭曲是非、栽贓、譭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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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沒說出的真相(重貼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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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一直沒說出的真相(重貼一次)

2008/03/09 12:37

我一直希望息事寧人和得饒人處且饒人﹐可惜除了大老鷹事後還繼續在檯面下做一些事之外﹐沒想到後續的一些事﹐竟然還因此讓我知道了“某人”的真面目…

我當時一直沒再說甚麼﹐即使大老鷹等人之後還是繼續做許多小動作﹐因為我答應VI姐姐不和她們計較﹐但看來﹐卻讓事實因此被掩埋甚至被扭曲了…

而以下﹐是我之前給這個“某人”與此事相關的部份悄悄話留言﹐因為既然她都將這個悄悄話告訴了別人﹐那這個悄悄話已經失去了悄悄話的意義了﹐並且也是為了說明事情的真相﹐所以今天特將我的這個悄悄話公開在此﹐也因為我並沒有甚麼好隱瞞的﹐不像一些人﹐見不得人的事越做越多 ——

大老鷹的話﹐是絕對不能信的﹐她才不是為了VI姐姐﹐因為她為了她自己﹐甚至在我在她網誌質問她為甚麼不遵守承諾時﹐要VI姐姐來對我說謊並說那些她在她刪除的那篇文的回應中寫的那些話﹐是VI姐姐要她說的…

我沒有說出來﹐是為了保護VI姐姐﹐因為VI姐姐不願意對我說謊(請將這事保密﹐不然大老鷹又會去騷擾VI姐姐了)﹐但面對大老鷹的逼迫﹐VI姐姐又很為難。而且﹐我之前已經知道不可能是VI姐姐要大老鷹說的﹐因為根本邏輯不通。

所以﹐這件事既然已經了結了﹐就讓它真的了結﹐希望大老鷹閉嘴﹐別再說我誤會她然後她很委屈難過云云 —— 完全都是放屁!!!

至於我當時為甚麼會對這個“某人”說以上的話﹐是因為大老鷹除了還暗中繼續介入這件事之外﹐還私下對一些人﹐包括這個“某人”抱怨我﹐說我“誤會她”云云﹐所以我才不得不將事實告訴了這個“某人”﹐並囑咐她別告訴大老鷹﹐以免相關人等再受到騷擾甚至強迫。

但沒想到不祇這個某人背叛了我的信任、將我的悄悄話全部貼給大老鷹看﹐大老鷹也背叛了這個某人﹐將某人貼給她的悄悄話(我的悄悄話內容)再貼給VI姐姐看(意思是說「她知道VI姐姐沒照她要求的對我說謊」)﹐並且繼續對VI姐姐施加壓力﹐甚至要求VI姐姐直接公開表明「是VI姐姐要她那麼寫的」來替她頂罪!

我當時很生氣﹐已經打算要將事情的真相和盤托出﹐但因為VI姐姐一再拜託我﹐要我不要和大老鷹以及這個某人計較﹐我才算了。

可是之後﹐因為看到這個某人越來越不像話﹐我才決定在今天將她刪除好友﹐並且決定永遠不再將她加為好友﹐因為經過了許多事﹐我算看清她了(而她也因為我將她刪除好友﹐所以也將我刪除好友了)。

沒想到她在看到我回覆她的疑問以及對她的責備後﹐知道是她自己理虧﹐竟然強詞奪理的反過來指責我﹐還對我說出一些很可笑的話(請注意粗體和劃線部份)。

以下就是某人的留言和我給她的回覆﹐大家可以自己判斷﹐順便評評理 ——

貓把我移除好友

看來vi除了利用欺瞞我外

還真的把我出賣了

我現在才瞭解到VI傳給我的都是假證據

甚至我現在懷疑

那則vi傳給我的有關茶貓栽贓rebec抄襲的證據也是假的

難道那件事情我錯怪茶貓嗎?

妳這裡對我若是有任何誤解

還是說清楚

不過我當然尊重你的決定

只是被出賣的滋味很不好受

上個月為了他還花了兩千元的手機費用

想來這筆錢捐給照生會幫助受虐動物都還比較划得來

可悲的vi現在跑去找聖光明合作了

vi用別人的帳號

現在仍在往上

vi現在離間貓小姐和我

原來如此

既然如此

我尊重你

我曾經那麼相信vi

結果都是謊言

如今vi迫不及待找聖光明合作

妳好自為之啊

而我看她還想繼續當我是傻瓜﹐就決定和她挑明說了 ——

別說甚麼「尊重」了﹐說的比唱的好聽﹔也別說甚麼「出賣」或「背叛」﹐妳背叛我的信任、把我告訴妳「大老鷹要VI姐姐替她說謊」的事告訴了她﹐然後大老鷹又背叛妳的信任﹐將這事告訴了VI姐姐…

所以﹐妳根本沒有資格責備VI姐姐﹐更別提她祇是為了說明真相﹐才將一些人的悄悄話貼給另一些人看﹐並不是她變造了那些悄悄話。雖然﹐這件事我還不是很清楚﹐但妳又清楚多少?

還有﹐妳現在已經不是為了正義在打茶貓﹐而是為了報復茶貓﹐所以﹐抱歉我和妳已經不是同路人了。也因此﹐看來當初妳來找我﹐恐怕也祇是要找人和妳繼續一起對付茶貓而已﹐所以也才會在之前茶貓又要人去告她時﹐又躲得不見蹤影﹐虧我還把事情攬上身﹐而妳竟然還把我告訴妳的悄悄話告訴大老鷹…

所以﹐我才是那個浪費更加寶貴的時間和精力的人吧?但我不會把主力放在和茶貓在網上耗﹐尤其大老鷹如果還要參一腳﹐因為我羞於和她為伍﹐妳如果想繼續﹐妳大可以繼續﹔妳利用人﹐大老鷹也利用妳﹐所以妳沒甚麼好抱怨的。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看來﹐妳和大老鷹接觸得多﹐也學會了「假正義之名」那一套。而妳有沒有把我當朋友﹐還是祇是妳利用來對付茶貓的一個棋子﹐妳自己最清楚。而妳如果還要繼續和大老鷹為伍﹐後果自負﹐因為我並不是沒有警告過妳﹐妳如果不相信﹐那就繼續﹐有一天﹐真相會告訴妳真相﹐但祇怕會太遲了。

然後﹐對方看到我的回覆﹐知道沒辦法再隱瞞我﹐也知道無法再利用我來打茶貓﹐所以就對我撕破臉﹐對我說出了以下更可笑的話 ——

原來妳有回

哈哈哈

珍重

我當然也被妳利用來打茶貓

妳敢說妳不是

現在各管各的啊

我在玩茶貓

懂嗎?

妳也別跟我唱高調了

妳是正義嗎?

我才是啊

哈哈哈

妳別來了

vi利用我的相信他去打擊rebec偽照證據那麼明確

事實那麼清楚你去跟誰合作關我屁事

明明妳要我如此告訴大老鷹不是嗎我貼給他看妳又有意見

懶得理妳 (這四個字背後的真正意思﹐是「心虛」和「無話可說」吧?)

而因為她既然不可理喻甚至強詞奪理到這種地步﹐我不想再和她浪費時間和精力﹐決定最後一次回覆她﹐並且是公開回覆她﹐卻被她刪除了 ——

原來妳貼別人的悄悄話就可以﹐真是雙重標準。

我有沒有利用妳﹐我很清楚﹔但妳說妳是利用我﹐我還真感謝妳這麼坦白。

封妳為「正義之神」﹐滿意了嗎?

妳已經變得和茶貓一樣了﹐這才是所謂「真正的受害者」﹐可悲。

福禍自招﹐好自為之。

並且﹐我在回覆她之後﹐還將她和大老鷹一樣加入了黑名單﹐不想再和她有所往來﹐沒想到她竟然還因此跑去找VI姐姐﹐將怒氣又發洩到VI姐姐頭上!所以﹐她其實是將她對茶貓一直以來的不滿和怒氣﹐發洩到我和VI姐姐的身上了!

而我決定將這件事背後被隱瞞的這個真相說出﹐除了希望大家可以更加清楚大老鷹的真正面目﹐並且為VI姐姐說明事實、以免她繼續替大老鷹揹負罪名外﹐也希望這個“某人”可以早日回頭是岸﹐因為從她身上的變化﹐可以知道:她現在已經被她對茶貓的仇恨蒙蔽和控制了﹐不然不會變得和茶貓一樣﹐開始說謊﹐甚至因為一些朋友離她而去﹐就開始和她以前責備和不齒過的一些偽善者來往﹐祇為了爭取更多的支持﹐而這樣的她﹐就如《死亡筆記本》裡由正偏邪的主角﹐又有甚麼資格責備茶貓?

希望她和其他人可以多想想聖經當中「不可含怒到日落」和「生氣卻不要犯罪」這兩句經文的意思﹔如果對抗邪惡﹐結果卻是讓自己也變得邪惡﹐那之前和邪惡的對抗﹐又有甚麼意義?神除了要求我們「做對的事」﹐也要求我們「用對的方法」和「有對的動機」。

而我從來沒說我是正義﹐但我至少不會假正義之名來滿足自己的私慾。

言盡於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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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貓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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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貓小姐

2008/03/09 03:03

你明知我尊敬尊重大老鷹姐姐

看到妳如此不但公開傷害大老鷹姐姐

還不斷到我家說大老鷹姐姐的壞話

那則你的留言我會貼給大老鷹姐姐是奉你貓小姐命要我如此告訴大老鷹姐姐的

如今你既然要說出你所謂的真相還說你這樣的作為是要息事寧人

那我現在的作為是要澄清真相

你說你看清我

我也是讓你明白我一樣看清你

也讓大家看清你是怎樣的一個人

對你客氣還會被你拿警察恐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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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貓小姐的羅致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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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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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貓小姐的羅致罪名

2008/03/09 02:59

 

懶得理你的意思不是我心虛

 

是對貓小姐這種心胸狹窄愛猜忌的人說不出道理的

你要打開天窗說亮話

那可以

我繼續貼當貓小姐來跟我要茶貓資料時

我因為信守對茶貓的諾言拒絕貓小姐的要求時

這個貓小姐是如何的刻薄對我

你後來跑來親近我不也是利用我嗎?

我點出你利用我真的讓你惱羞成怒了

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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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9 02:56


anybody-☆╮星晴╭♡ 就是茶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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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7 23:45

對不起貓妹妹

我已經以人格保證不說出茶貓的真名字和地址

傻傻會知道其實是因為他是十六個微笑天使之一

我並沒有跟傻傻透露茶貓的資料

真的很對不起


✽ 貓 ✽(fyjen) 於 2007/10/08 10:17 回覆:

傻傻未必有留下teacat的名字﹐而且是傻傻在文章中自己說是妳告訴她的。

妳不想告訴我﹐應該是和妳以前說的原因一樣吧?那妳現在甚至是“幫兇”了。

(看來﹐妳當時就應該和 teacat 做“好朋友”﹐甚至不管她說甚麼﹐都說她是對的﹔而且﹐妳也不能怪好命公主等人那麼對妳﹐因為妳現在已經成了像他們那樣的人﹔甚至﹐別再喊甚麼「阿扁下台!」﹐乾脆讓他繼續當總統好了…)

那我只好讓警方去向妳要了﹐原本是不想牽連妳的。

但我還是給妳時間考慮一下﹐如果妳還是不想給﹐甚至沒回覆我﹐那我只好按照原先的計劃﹐請警方去向妳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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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9 02:55


anybody-☆╮星晴╭♡ 就是茶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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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8 10:18

可以啊

你不需要來恐嚇我


✽ 貓 ✽(fyjen) 於 2007/10/08 10:35 回覆:

妳可以繼續說﹐只會讓人尤其是teacat看了笑話。

而妳﹐竟然還公開我的悄悄話…

一切不只是白費﹐還是幫錯人…

希望妳有一天回憶起來﹐不會後悔妳所做的這件事。

看來﹐原來會要死要活的人是贏家﹐那我應該去死一死吧?

哈哈!

✽ 貓 ✽(fyjen) 於 2007/10/08 10:25 回覆:

很好﹐鴨姐﹐我算認清妳了。

說甚麼我一直是妳很珍惜的朋友﹐現在我要做甚麼之前﹐都還來告訴妳一聲﹐妳竟然說我恐嚇妳?!!!

我現在甚至氣得手發抖!!!

妳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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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9 02:54


anybody-☆╮星晴╭♡ 就是茶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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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8 10:20

請你將你剛剛的留言公開貼出來吧

忘了跟你說

我這人吃軟不吃硬

對於我堅持或是答應的承諾一定堅守到底


✽ 貓 ✽(fyjen) 於 2007/10/08 11:22 回覆:

堅持本身是好事﹐但如果是錯的堅持(如:teacat堅持作惡…)﹐那還不如不堅持﹔

如果明明是錯的堅持卻還要堅持﹐那叫迂腐、墨守成規…

而且真奇怪:作惡的teacat等人妳不去對她們兇﹐卻來對我兇…

—— 呵呵﹐多認清一個人而已﹐沒想到 teacat 在這方面的“貢獻”還真大。

至於我﹐如果是錯的﹐我軟、硬都不吃。

(但看來 teacat 倒是對妳用對了方法﹐硬的不成來軟的﹐然後 —— 她成功了。)

✽ 貓 ✽(fyjen) 於 2007/10/10 21:52 回覆:

而且﹐奇怪的是:妳之前也說:如果 teacat 破壞了協定﹐妳就會繼續對她的告訴…

這也是妳的堅持或承諾﹐甚至是更重要的﹐但為甚麼不見妳遵守﹐卻去遵守那個並不重要甚至已經被妳破壞的所謂“承諾”?

所以﹐說是“妳的堅持”或“對 teacat 的承諾”﹐其實都只是妳的藉口而已。事實是:妳害怕 teacat 真的去死﹐或被人說妳逼死 teacat﹐或害怕 teacat 知道妳將她的姓名和地址給了我後﹐會報復妳…

但我之前已經對妳說過:妳一錯在不應叫 teacat 把道歉信寄到妳家﹐二錯在因為害怕 teacat 會怎麼樣或對妳怎麼樣而決定罷手﹐甚至和她上演“姐妹情”以穩定她。

真正解決問題的方法﹐是將 teacat 繩之以法﹐然後趁她無法對妳怎麼樣的時候搬家。

但妳不願意﹐甚至用出賣我、公開我給妳的悄悄話的方法﹐來讓 teacat 知道(因為妳知道 teacat 等小人常會偷偷來我的網誌甚至訪客簿偷看):妳拒絕把她的姓名和地址給我﹐希望她會因此感激妳、不要找妳麻煩…

那妳還真是錯估了 teacat﹐因為她從來都不知道「感激」為何物﹐就如她不知道「良心、認錯、道歉、悔改…」為何物一樣。

所以 —— 堅持?承諾?—— 呵呵﹐藉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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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9 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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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8 10:28
 

傻傻未必有留下teacat的名字﹐而且是傻傻在文章中自己說是妳告訴她的。

妳不想告訴我﹐應該是和妳以前說的原因一樣吧?那妳現在甚至是“幫兇”了。

(看來﹐妳當時就應該和 teacat 做“好朋友”﹐甚至不管她說甚麼﹐都說她是對的﹔而且﹐妳也不能怪好命公主等人那麼對妳﹐因為妳現在已經成了像他們那樣的人﹔甚至﹐別再喊甚麼「阿扁下台!」﹐乾脆讓他繼續當總統好了…)

那我只好讓警方去向妳要了﹐原本是不想牽連妳的。

但我還是給妳時間考慮一下﹐如果妳還是不想給﹐甚至沒回覆我﹐那我只好按照原先的計劃﹐請警方去向妳要了。

你自己看看你說的是什麼話

這不是恐嚇加侮辱是什麼

不是只有你有感覺會生氣

你拿警方來要脅我嗎


✽ 貓 ✽(fyjen) 於 2007/10/08 17:30 回覆:

我非常清楚我自己在寫甚麼﹐但妳又清不清楚妳自己看到的是甚麼?

看不清楚的話﹐妳可以再看幾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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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9 0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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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8 10:31

你說:我還是給妳時間考慮一下﹐

我現在回答你:你不需要給我時間考慮

我現在直接跟你說 no

我一樣珍惜你可是不接受任何要脅

茶貓依照我的認知他有躁鬱症

他需要的是醫生不是警察

你要告他是你的事

你自己去找辦法

可是別想要我提供任何有關他的資訊


✽ 貓 ✽(fyjen) 於 2007/10/08 17:29 回覆:

有些人的珍惜是嘴巴說說而已的﹐甚至是因為對方於他/她有用﹐才“珍惜”。

妳的珍惜是不是真的﹐妳自己最清楚﹔至於我﹐我並不想要那樣的“珍惜”。


忽然覺得妳說的「我一樣珍惜你可是不接受任何要脅」好像在哪裡聽過﹐原來和過河拆橋的 teacat 最後對繡花枕頭說的話「我必須澄清﹐這和交不交妳這個朋友是兩回事」一樣﹔而 teacat﹐也是公開別人的悄悄話 → teacat與繡花枕頭的對話

繡花枕頭沒幫過 teacat﹐所以﹐只能算是「過河拆橋」﹔但我怎麼幫妳、怎麼支持妳的﹐妳摸摸自己的良心﹐看看妳的所作所為﹐算不算「忘恩負義、以怨報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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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03/09 02:52


anybody-☆╮星晴╭♡ 就是茶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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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10/08 10:39

話留在你的訪客簿

就是讓你再看一次你自己說的話

你覺得不恰當你有刪的機會

不是嗎

你可以再說沒關係

我讓你說

可是我有我的承諾和堅持

希望你同樣尊重我

我也有感覺感情就和你一樣

希望你也瞭解

僅此

祝你一切順利


✽ 貓 ✽(fyjen) 於 2007/10/08 18:35 回覆:

我不會刪﹐既然妳的用意是要給大家看﹐就留著給大家看。

看看我是「說事實並知會妳一聲」﹐還是我「隨便亂說話和恐嚇妳」﹐順便也讓大家看妳是怎麼公開我的悄悄話的。

我問心無愧﹐妳呢?


我也有在我的網誌回覆妳﹐所以﹐我怎麼會看不到我自己寫甚麼?

公開我的悄悄話還振振有詞—— 那妳和那些這麼對妳的人並沒有甚麼不同。

(大概﹐是「別人不可以那麼對妳﹐妳卻可以那麼對別人」?還是「只有妳可以有情緒﹐別人不可以有情緒」?—— 若是如此﹐那叫「雙重標準」﹐甚至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以後﹐若再有甚麼人譭謗妳或曝露妳的隱私﹐我不會同情妳﹐因為妳也這麼對人﹐所以只是「剃人頭者被人剃」而已。

而妳若要因此說我“恐嚇”、“侮辱”妳﹐那我更可以說妳「譭謗我」和「曝露我的隱私/悄悄話」吧?

teacat 她必須受到法律制裁﹐也需要送醫治療﹐所以妳只說對了一半。

而如果「謊稱自己有躁鬱症」或「要死要活」就可以逃罪﹐那麼阿扁和繡花枕頭等不妨依法炮製﹐也許會沒事甚至可以繼續當總統﹐因為這個方法對一些人絕對有用。所以﹐阿扁啊﹐趕快宣佈「我有躁鬱症」然後說「再逼我就死給你看」吧!

teacat 說她有憂鬱 / 躁鬱症﹐是騙人的﹐但依我的觀察﹐妳倒有可能因為所發生的事﹐真的有躁鬱症的傾向﹐所以﹐一個良心的建議 —— 去看看心理醫生吧!這是我唯一還能給妳的勸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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