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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solarism】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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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閔&吳茂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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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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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大準校長管中閔與教育部長吴茂昆两個爭議性人物,打泥巴戰,老百姓霧裡看花,但有理、無理己不重要,反正台灣是個泛政治社會,法律靠邊涼快。

       憲法11條的講學自由,憲法 23  162條都有現範。不是絕對的,老百姓一定要知道。國立大學教授(校長),是廣義的公務員,其行為不但受「公務員服務法」、「公務員兼任非營利事業或團體受有報酬職務許可辦法」、「公務人員任用條例」規範,也受「大學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範。即使私立大學教授(校長)、也受「大學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規範。不止是教授,任何中華民國人民到大陸執業、交流,交換都受「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規範。有關放授到大陸請學、百姓刭大陸做生意,有閼法規,多如牛毛,隨便歸納整理如附件。管、吳两位大師有無實質違法?各位看倌自行判斷。

      管中閔被台大依自治程序當選為台大校長,其過程沒有問題,但行政當局為何要「卡」?因為管中閔是國民黨員,第一學府校長豈能給國民黨員掌控?政治髒手大辣辣的伸了進來。(國民黨執政時,台大好像沒有選出民進黨員當校長)。行政當局「卡」管。本來以為以「管爺」性格,會「爺不玩了」(管在馬政府當經長時,在立院受辱,他就甩粑子「老子不幹了」),沒想到這回「管爺」一反常態,不但沒甩粑子,反而老神在在,不動如山。可憐教育部長潘文忠只好成代罪羔羊,暗然掛冠,管中閔還加碼,把佥庸小說「倚天屠龍記」中的一段話:「他強由他強,清風拂山崗;他橫任他橫,明月照大江。」送潘下野歸鄉一程。管爺霸氣,究竟有一點文化,他為何如比淡定?因他知道,和他一樣到大陸講學,但沒有依法蜆申請核淮的,比比皆是,這是政府對「大學者」執法睜一眼閉一眼的文化。雖然末經核准,赴大陸教學,實質違法,但沒被起訴,沒有違法判決的程序,就視同沒有違法。現在補走程序起訴管,緩不濟急不打緊,赴大陸講學的台灣國際級大師,如過江之鯽,民進黨和國民黨執政時一樣,那敢開鋤?

        行政院找「爭議性」比管有過之無不及的「咖小」吳茂昆接教育部長上陣,沒經大腦?我不信!賴神,找來「賴咖」,就是「神來之筆」,鐵了心,找個「皮厚」的教長和管中閔比爛,反正卡管註定失敗,但找「無瑕疵」學者,成不子大事,找個「賴咖」,雖死不了管中閔,但以後的日子,讓管中閔活受罪也好。嘿!台灣世界大學排名,台大還有下跌空間,致於台灣教育百年大計,那是杞人憂天!

       吳茂昆在視覺媒體大言不慚的說:「如我有達法,就辭職。」「我和管中閔先生不能相堤並論」」。「賴咖」一出手,就知有沒有,這號人物真够「台味」,比起管中閔果然有過之,而無不及。因他和管中閔一樣,心知肚明:到大陸講學,雖「實質違法」,但未經審判,「視同無罪」法則,反正台灣人民只有藍綠,不懂法律,再說管中閔只有到大陸講學一個違法嫌疑,我吳茂昆尚有在國內及美國兼差做生意的不法嫌疑,比管中閔強多了,焉能等閒(和管中閔)視之?我早說過:「民進黨,青出於藍而勝於監,孺子可教也!」。

       两位國際級大師,你們到大陸講學也好,兼差做生意也好,有沒有經過申請核淮?有批文,秀出來瞧瞧,少廢話!沒有批文!?那你們行為皆已觸法,政府不執法,是政府無能,你們得了便宜要賣乖,就該明白笑說政府無能,拿你們沒嘖,不該把無知的人民當傻瓜騙!       

                                                                         2018/04/24      

 

附件

大學校長是否可以兼職之相關法規
法規名稱
法絛
內容
備註
憲法
11絛
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
自由之範圍有法律規定
23絛

以上各條(王文同註:憲法第7條至22條所列包刮信仰、種族、政黨平等、居住、遷徙、言論、講學、著作、出版、密通訊、集會、結社、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權,請願、訴願、訴訟、選舉、罷免、創制、複決、應考試服公職、受國民教育之等權利)列舉之自由權利,除為防止妨礙他人自由、避免緊急危難、維持社會秩序,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

162絛
「全國公私立之教育文化機關,依法律受國家監督。」
公務人員服務法
14-2 
公務員兼任非以營利為目的之事業或團體之職務,受有報酬者,應經服務機關許可。機關首長應經
上級主管機關許可。前項許可辦法,由考試院定之。
公立學校教職應為廣義公務員
公務員兼任非營利
事業或團體受有報
酬職務許可辦法
4絛
公務員之兼職應於事前填具申請書並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服務機關申請許可。機關首長應向上級主管機關申請許可
5絛

第五條公務員之兼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服務機關或上級主管機關應不予許可對本職工作有不良

影響之虞者、有損機關或公務員形象之虞者、有洩漏公務機密之虞者、、(略)等九項

6絛
公務員之兼職經許可後,如發現有前條情事或虛偽不實者,服務機關或上級機關應撤銷其許可。
大學法
1
2
大學應受學術自由之保障,並在法律規定範圍內,享有自治權
自由之範圍有法律規定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31

具有左列情事之一者,不得為教育人員;其已任用者,應報請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後,予以解聘或免職:1曾犯內亂、外患罪,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2曾服公務,因貪污瀆職經判決確定或通緝有案尚未結案者

3依法停止任用,或受休職處分尚未期滿,或因案停止職務,其原因尚未消滅者。

4褫奪公權尚未復權者。

5受禁治產之宣告尚未撤銷者。

6經醫師證明有精神病者

7行為不檢有損師道,經有關機關查證屬實者

 

 
臺灣地區與大陸地
區人民關係條例
 
33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得擔任大陸
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職務或為其成員。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不得擔任經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
商各該主管機關公告禁止之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 (
構) 、團體之職務或為其成員。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擔任大陸地區之職務或為其成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經許可:
一、所擔任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或具政治性機關 (構) 、團體之職
 務或為成員,未經依前項規定公告禁止者。
二、有影響國家安全、利益之虞或基於政策需要,經各該主管機關會商行
 政院大陸委員會公告者。
臺灣地區人民擔任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職務或為其成員,不
得從事妨害國家安全或利益之行為。
第二項及第三項職務或成員之認定,由各該主管機關為之;如有疑義,得
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同相關機關及學者專家組成審議委員會審議決定。
第二項及第三項之公告事項、許可條件、申請程序、審查方式、管理及其
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會商各該主管機關擬訂,報請
行政院核定之。
本條例修正施行前,已擔任大陸地區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之職務或為其
成員者,應自前項辦法施行之日起六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請許可;屆期未

申請或申請未核准者,以未經許可論。

 
33-1
臺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非經各該主管機關許可,不得為
下列行為:
一、與大陸地區黨務、軍事、行政、具政治性機關 (構) 、團體或涉及對
 臺政治工作、影響國家安全或利益之機關 (構) 、團體為任何形式之
 合作行為。
二、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涉及政治性內容之合作
 行u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聯合設立政治性法人、團體
 或其他機構。
臺灣地區非營利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與大陸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
其他機構之合作行為,不得違反法令規定或涉有政治性內容;如依其他法
令規定,應將預算、決算報告報主管機關者,並應同時將其合作行為向主
管機關申報。

 

 
33-2
臺灣地區各級地方政府機關 (構) 或各級地方立法機關,非經內政部會商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報請行政院同意,不得與大陸地區地方機關締結聯盟。
本條例修正施行前,已從事前項之行為,且於本條例修正施行後仍持續進
行者,應自本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三個月內報請行政院同意;屆期未報請
同意或行政院不同意者,以未報請同意論。
 
33-3
臺灣地區各級學校與大陸地區學校締結聯盟或為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應
先向教育部申報,於教育部受理其提出完整申報之日起三十日內,不得為
該締結聯盟或書面約定之合作行為;教育部未於三十日內決定者,視為同
意。
前項締結聯盟或書面約定之合作內容,不得違反法令規定或涉有政治性內
容。
本條例修正施行前,已從事第一項之行為,且於本條例修正施行後仍持續
進行者,應自本條例修正施行之日起三個月內向主管機關申報;屆期未申
報或申報未經同意者,以未經申報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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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於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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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婆騎奧馬在沼澤地正式現跡 叛國罪傳統上是執行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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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恩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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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婆騎奧馬在沼澤地正式現跡  
1
叛國罪傳統上是執行絞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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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可殺不可辱啊管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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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家為甚麼都是美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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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ogarzo這個藥幾乎是愛滋病人的最後希望

TMB-355靜脈注射型藥物即以HIV(人類免疫缺陷病毒)第四線的療法,在所有的初期藥都產生抗藥性後,這是唯一新的預備軍

中裕(就是宇昌! 就是它馬的下賤馬黨立委當初黑的那家)現在可抖了,在美國預定售價是美金118,000元(約當新台幣345萬元)! 

好啦~ 就繼續糟蹋我們好不容易培養出來的科學家嘛

就像克流感(TAMIFLU)這藥,HXNX在大陸可是會動不動死幾千幾萬人的,台灣人聰明、但又下賤科學家兢兢業業的賺不到錢,只有無恥下賤馬黨政客奸商可以A錢,我們用健保給付的學名藥輕鬆解決NXNX,居然不用美國的1/10!

不像話啊!

我們再縱容下賤全家都該死政客下去,到時候得愛滋、癌症...時沒藥醫,反而是美國人有藥醫....

唉....活該嘛!

自作孽嘛!



---------------------------------

讚!

完全贊同!

為了馬黨的權位,馬黨與馬媒羞辱折損了多少國際公衛的泰斗(sars進香港淘大的那位)、癌症治療與免疫的一等一權威、與固態物理界國際的北斗級人物?


管爺? 

著作呢? 學術地位呢?

但是士可殺不可辱啊管爺

人不可以不要臉啊~校長~

您就不上訴悶聲大發財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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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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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爺是個笑話

查看看他的論文與著作質量,這在中國或歐美都是列入汰除的標準

一整個系幾乎都是滿級75分進去的,但是拿國科會專案研究補助的有多少,自有公評!

不要說拿成清交那一級的來比,連很多私校都比不上!

管只是馬黨權貴們在台大的棋子! 

做的事,不過就是幫馬黨權貴子弟HOLD住產官學富貴圈那鍋髒水的塞子而已!

  

  

營養學博士錯不了?郝柯鈣質大對決 真正專業的佩琪說話了

2015/05/18 20:38:00 新聞台

記者翁郁雯、姚立強、白喬茵/台北報導

前台北市長郝龍斌指出豆漿的含鈣量有90%,立刻被醫界打臉,今(18)日更在議會備詢中被議員拿來酸,諷刺郝前市長腦袋鈣化。究竟學生應如何補充鈣呢?柯文哲表示,他回家請示過身為小兒科醫生的老婆,陳佩琪說台灣學生多曬太陽就好可以補充鈣了。

▲▼議員拿出各類道具質詢,諷刺郝龍斌「豆漿含鈣量90%」的說法。

「含鈣90%葉克膜可以救嗎?」台北市議員童仲彥拿出豆漿和圖片,直嗆郝龍斌的「豆漿含鈣90%」說,還問柯文哲若是腦部鈣化會有什麼症狀。柯文哲回應自己沒聽過「腦部鈣化」的症狀,笑著要議員別再問這題:「你再問我很尷尬!」

▲面對議員提問,柯文哲表示不知有腦部鈣化的症狀,笑稱難道是「腦袋裝水泥」?

童仲彥手上一大張圖片,諷刺鈣化的不是豆漿而是郝龍斌的腦袋,還原那一場和小朋友的座談,面對同學提問指出每100克的豆漿、優酪乳大概就只有20%到30%的鈣含量,郝前市長直接打斷同學:「不對!是90%。哪個老師告訴你20%到30%?」

▲▼郝龍斌不顧鈣質量爭議,持續抨擊柯文哲的鈣片政策。

顧不得自己是不是真的口誤,郝龍斌臉書上繼續就鈣片政策槓上柯市長,強調「省錢不能省孩子」,並怒斥喝鮮奶的預算只佔教育經費的0.15%,若吃鈣片可以取代鮮奶,那吃水果是否就以吃維他命C取代?

台北市議員許淑華搬出專業說法,表示營養師認為牛奶還是比鈣片容易補充鈣質,柯文哲則淡定回應:「我回去問過我太太啦,我太太說台灣的小孩子照陽光根本不需要吃鈣片。」前後市長為了鮮奶政策交鋒,營養博士槓上醫生,這一回合柯文哲佔上風。(整理:實習編輯周筠羚)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75892 

 

  

「豆漿含鈣90%」!!!

「哪個老師告訴你20%到30%?」

比北洋軍閥還厲害! 混凝土還厲害!

這就是台大教授!

馬黨曰: 沒選康固力營養學博士來當校長已經很讓步了! 你們還要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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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年前我就勸管仲閔收兵 台大校長不好玩 果不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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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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雰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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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vo!
GAGA
米酒

如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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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管最終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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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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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ki宅急便
we do
啃得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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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恩客

「卡管」之役,小英政府,幾度走馬換將,都攻不下「管爺高地」,攻防555天後,教育部終於「豎白旗」,管爺依舊在,幾度部長辭!此役之壯烈,絕對空前,管爺一夫當關,萬夫莫敵?

 

教育部長根本是「馬前辛」,最後部長葉俊榮「棄子投降」,也是按導演指示演戲,而導演是按早寫好的劇本苦撑,歹戲拖棚,拖到收視降到零。葉俊榮的第三波攻勢,在導演改劇本、「指導下」演出了「免予同意」又「自我了齗」的最終回。

 

我當過軍人,也當過公務員。「文武公文」從沒有見過,上級機關行文下级單位用「、、勉予同意」的字眼,行就行,不行就不行,勉強行?不學無術的「草包」!這種公文出門會貽笑大方的。草簽公文的承辨人,是「事務官」,「事務官」受過專業訓練,不會寫出這種程度低的令人不止「噴飯」,還「髮指」的公文。一定是高層「政務官」(很多政務官,缺公文程式歷練),根本不懂公文格式,但官大學問大,直接指示「就照我的指示辦」。事務官只好「由它去」了。

 

聘書即發了,還爆「管中閔」為某媒體寫專欄,違反了「教授不得兼職」的規定,有人說「不是定期的領稿費」,不違法。生米都煮成熟飯,熟飯加水回鍋煮成粥了,還不乾脆、不甘心嗚金收兵,丟人現眼!

 

咸信管中閔有違法寫專欄,但又怎樣?就好像管中閔有違法當任企業「獨董」、違法到大陸講學一樣、又怎樣?問題是擔任企業「獨獨」、到大陸講學、寫專欄的教授,如過江之鯽,藍綠重量级教授都有,两黨政府都睁一眼閉一眼,不願得罪,不敢依法懲處,所以「不賺白不賺」,所以教授爭先恐後,當任企業「獨獨」、到大陸講學、寫專欄、、、也就「見怪不怪」,這次為了「政治原因」,搬出上述理由卡管,怪不得管中閔老神在在,穩坐泰山,因為連「校長遴選委員會」的教授們,哪個沒有當過企業「獨獨」、哪個沒有到大陸講學、哪個沒有寫專欄的?

 

大學校長遴選出爐,依「大學法」,教育部只有發聘書的份,就好此「立法院」通遇的法案,總統只有「公佈」的權力。就算「立法院」通遇的法案違憲,總統也要依法先公佈,然後走釋憲程序,勝訴後,再廢除。所以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選出的校長,教育部只有「聘任」的權力。要正本清源,不因循怠隋,只有在完成「聘任」管當校長之後,另案補「破網」,用行政命令,重申法令,承認以往沒有嚴格執法,但既往不究。即日起,違反相關法規兼職者,一律法辦。就好比19××年前的違建,緩拆,19××年後違建,即報即拆。而不是「落落長一堆理由」,「勉予同意」。既沒有興以後之利,也沒有除以前之幣,明顯不想断人財路,讓教授「違法兼職」之幣繼續。民進黨政府,玩政治,比國民黨遜多了。

 

管爺呵管爺!面子裡子都有了!奉勸你也見好就收,嗚金收兵;否則台大校長座位子,會讓你如坐針氈,信不信?幸?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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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歡看連續劇 歹戲拖棚 邊看邊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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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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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v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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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恩客


我喜歡看連續劇好戲拖棚

管爺捅管媽 管媽拔管爺 两管軟碰硬 管管看誰羸 

耗子生崽,一窩不如一窩,政府橫了心,台灣教育,百年大計,管他三七二十一,病急亂投醫,以管攻管,多管齊下,亂管一通,賴神繼續偷笑-不"管"我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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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茂昆 安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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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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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嚕~
Gun
阿喵很可愛
緲緲

監察院彈劾吳茂昆只是司法程序的開始,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要進行審判、宣判才完成司法程序。公務人員懲戒委員會忙的很,吳茂昆等不到那一天,免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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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中閔從頭至尾就不過是顆棋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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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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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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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von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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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gi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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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兵的、老老師、老軍公教的一點養老金、棺材本被砍了

國民黨與所屬媒體有那麼用力嗎?

自己的神主牌老蔣、孫中山被屁都不懂毛都沒長齊的獨派小鬼拿出來狠狠地鬥

國民黨與所屬媒體有那麼用力嗎?

司法的爛一向在民意調查被列為改革第一、向司法動刀民意支持度一向破八成

國民黨與所屬媒體有那麼用力嗎?

....

隨便敷衍一下,呼巄一下軍公教與黨員人民,就放水啦,不是嗎?

 

何獨管爺一個屁案馬黨動員了群眾運動五次以上,馬報狗屁圍事社論三個月幾了千篇以上?!

管中閔從頭至尾就不過是顆棋子而已

不過是馬黨與英黨在權力的刀俎上不顧吃相的分屍體噁心餵食秀而已

 

好啦

現在可好啦,賴神耍官威一上台趕下了老藍男馮一百分、拿"非自己人"的正國會推薦出來的小潘潘祭旗耍神威,好看好看,現在搞到搬石頭打自己腳、尾大不掉了,這個局真是好看!

處理不了了怎辦? "務實台獨工作者"果然X馬的務實! 

去過中國的一律砍! 咱七傷拳發功起來先拿誤入叢林的吳白兔祭旗!

道劃下來啦! 你管爺就看著辦!

還有非我神經病務實獨派的,這就是標準!

連一個教育部長、一個國際物理學界的泰斗級人物,你們馬營的也玩,那我爛神當然愛怎麼玩就怎麼玩? 你們啥玩意兒?

校長喔? 很大喔? 本來還可以光風霽月當個太平教授的,現在也甭想啦! 等著腥風雪雨吧!

別忘了,當初浮報經費假發票案只是行政簽結喔,不是不起訴或緩起訴喔,你們這些吃太飽涼快日子過太久的教授們皮繃緊點!

吾友ss神預測! 好不容易建立的兩岸學術交流機制,就在藍綠惡鬥底下毀了! 就在安鋒山的無腦底下毀了!

六月了,要開學了,課綱還在難產。

2018年了,建中、北一女、台大、五科零分進成功,居然還是連個公平考試,不特權加分都做不到!

十六年了,大學畢業生被阿哩不達教授亂搞四年,倒退到22k!

居然連我當年畢業的"普通水平"的一半都還不到! (當年死菜鳥的RA或TA加專案經費,隨隨便便破40K! 天之驕子的IEEE,第一年就破100K的大有人在!)

高教的沉疴依舊、各國大量收割國教的菁英(沒知識的馬媒還以為中國搶學生搶最兇,其實美日新加坡中東油元國家搶得才兇! 連韓國蒙古這種的也撒大筆獎學金搶他們要的學生與老師,但是就是不要在台灣廢話特別多的垃圾系阿哩不達教授!)

阿里不達教授與狗官們,你們就繼續鬥繼續搶屍分屍吧!

你們就樂得繼續當棋子砲灰吧

你們也只能當這個

哈,餵食秀

夠好看夠噁心,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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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文!就怕管爺是傀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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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恩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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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孤台
像霧像雨又像風
ForgetAnswer
飛飛~
吐嘈王
咪嚕~
動物園

就怕管爺是傀㒦、沒抬轎子的同意、走不了脫不了身!

目前正在當熱鍋中的蟻、無路可退!小心、這可能是拉幫結派的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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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茂昆下台一鞠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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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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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ck
咪嚕~
飛飛~
動物園
天恩客

※※茂昆下台一鞠躬。我奉勸管中閔,搞垮了两個教育部長,够本了,見好就收,不要再恋棧校長這位子,管中閔坐這位子,禍多於福。和國家機器鬦,下可能羸,不被鬦垮,也要有两法寶:一、一輩子都不要「不小心違法」。二、不升官。(我有經驗:http://wtwang.idv.tw>類比小廚窗)。
你當獨董、到大陸教學,有無經審核可?如無,堅持不走,地檢署遲早要請你喝咖啡。民進政府心不甘情不願,就算讓你升了官,是禍是福?以管爺的智慧不會判斷?上述两法寶你都不具有,當了校長比不當還難過,我篤定。

※※節錄荀子勸學篇的一段文章,提醒管爺:
「物類之起,必有所始。榮辱之來,必象其德。肉腐出蟲,魚枯生蠹。怠慢忘身,禍災乃作。強自取柱,柔自取束。邪穢在身,怨之所構。施薪若一,火就燥也,平地若一,水就濕也。草木疇生,禽獸群焉,物各從其類也。是故質的張,而弓矢至焉;林木茂,而斧斤至焉;樹成蔭,而眾鳥息焉。醯酸,而蚋聚焉。故言有招禍也,行有招辱也,君子慎其所立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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