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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dn城市政治社會公共議題【solarism】城市/討論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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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非法偵蒐的恐怖經驗
2016/03/10 03:33 瀏覽23,106|回應11推薦22

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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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熱點新聞「憲兵搜索民宅」;使我想起2000年的夏天,那己是解嚴時期,台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北投分局)也是用非法手断,以我「涉嫌一宗竊案、現場的櫃子有我指紋」為由,派三名流氓型偵察員(姓名我沒記)搜索我的石碑宿舍、完了,又要求到板橋搜索我前妻家.面對前妻子女(舆母同住)我無地自容,搜完了,又要求到基隆,搜索我母親家,年邁母親被晴天霹靂嚇的攤軟在沙發上哭,搜完了,了又把我戴走,回到台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北投分局)做筆錄,前後約12小時。令我心中極端恐懼的是–我面對的是一個巨大且有不良紀錄的「國家機器」,幸好我在海軍 生涯,在大風大浪逆行時,總是告訴自己,沉着穩住。這次我沒為非做歹,配合辦案人員調查,才是洗刷自己清白的最佳方法,所以根本没有懷疑他們違法,更没有想到要看「搜索票」。過了两天,台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姓邊(名字我忘了)的組長,要我到台北市刑警隊,對此案進行測謊,這位组長以前是「七海」(蔣經國官邸)特勤。我被羞辱,但仍答應,我的反應是:配合才會真相大白。

☆☆☆☆☆☆☆☆☆☆☆☆☆☆☆☆☆☆☆☆☆☆☆☆☆☆☆☆☆☆☆

       我經二個月的恐懼、焦慮、失眠,没有任何下文,我去文主管機關–警政署,請求調查,结果警政署,推回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台北市政府警察局又推给台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北投分局)台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北投分局),回答:「仍在積極偵辨中」。我醒了!破案難!我要的是排除我涉案,有這麼困難嗎?我要的不是台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北投分局)的錯誤道歉,我要的是還我千萬分—的羞辱、還我前妻及老母千萬分—的驚嚇、還我在兒女面前抬不起頭的千萬分—的尊嚴,大公務人渣台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北投分局)連這—點人性、人情、人道、人權的卑微請求,都不给小公務員?台北榮民總醫院政風室自家遭竊,難到不希望破案?而任由自己員工被不法搜索,置之不理,所以我合理推断他們的目的在拍台北榮民總醫院工務室主任潘博豪馬屁「整肅」我,而不是要破案。

☆☆☆☆☆☆☆☆☆☆☆☆☆☆☆☆☆☆☆☆☆☆☆☆☆☆☆☆☆☆☆

       2000年,我王文同(身份證C100858027)在台北榮民總醫院工務室公用設備组當幫工程司,當時主任是潘博豪,他五年連升三級,前主任退休前給他連十年考績乙等,相同十年我則連10甲等,他當主任後廿年,我一级沒升,變成我連十五年乙等,是否因為台北榮民總醫院的主管機關–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秘書空軍退伍中將高仲源(後又升該會副主任委員、又享不分區軍系立委之優渥待遇,現為退伍軍人協會理事長)是他的大舅子?可置公評。

       這位主任學識、修養、能力,所有同事可置公評。但我是「人眼看狗底」。不是嫉妒他有好裙帶,而瞧不起他那壞腦袋。他幾次對工程十竅通了九竅,亂出行不通的餿主意,被我拒绝,因而對我「不屑態度」,懷恨在心。後來有一個國防部軍事情報局資料處理處處長(編階少將)李復興上校,少將未升成,軍職外調轉任公務員,「配發到台北榮民總醫院工務室當主任潘博豪的桿弟,這位差—點成「醬」的才料,星期天開車,背高爾夫球桿當主任潘博豪的「馬辮」,天生「反骨」的我,在—次藉著舆李復興上校發生口角的機會,一巴掌打了李復興上校,打狗给主人看。這下糟了,得罪了小人!(危險行為、王文同有練過、兒童及成人均不宜)。

☆☆☆☆☆☆☆☆☆☆☆☆☆☆☆☆☆☆☆☆☆☆☆☆☆☆☆☆☆☆☆

       我合理懷疑,李復興上校為了「巴掌兮」事件,策劃把我牽扯到一宗竊案,「整整這不長眼的我」,台北榮民總醫院上自院長(張茂松)副院長(邵克勇)祕書室主任(易屏東)政風處主任(姓韓,名字我忘了)人事室主任(姓王,名字我忘了)下至政风室組長(姓邊,名字我忘了)為了升官(他們仕途操全操在行政院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所以都支持工務室主任潘博豪放狗咬人以上只要有—人,主持正義,就算得罪上级長官的小舅子,也要辨是非,(近七十歲的我,說這話,聽起来好蠢),台北榮民總醫院共犯結構的白色恐怖手段,就就不會假台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北投分局),軍、情、警、憲、檢、調、法、政風的網絡人脈,鼻息互通,見怪不怪。

☆☆☆☆☆☆☆☆☆☆☆☆☆☆☆☆☆☆☆☆☆☆☆☆☆☆☆☆☆☆☆

        另一個我合理懷疑的理由:事發三個月後,我要求政風室公佈調查结果,他們說:測謊「無法判定」,竊案仍在偵辨中。我用自己力量,還自己清白,於是我開始反搜證,為了還原竊案現場,到失竊的辫公室,拍攝現埸實景,才拍两張,政風處主任(姓韓,名字我忘了)跑来阻擋,像狗吠:「你防擬警方辨案!」,政戰系统出身的人到底是系出名們,什麽時代了,還拿那白色恐怖窩囊 廢口號嚇人!我是「協助警方及醫院破案」,他怕什麽?所以我懷疑他心中有鬼。他是共犯之一。

☆☆☆☆☆☆☆☆☆☆☆☆☆☆☆☆☆☆☆☆☆☆☆☆☆☆☆☆☆☆☆

        另一個我合理懷疑台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北投分局)台北榮民總醫院利用的理由:我用拍攝到現埸實景的照片,依竊案辩公室同仁所述,還原物品擺放位置,摸擬第三分局(北投分局)所述,我行竊的過程,我演習得到的結論是:「台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北投分局)在説謊」。於是我再到台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北投分局),要他們給我看留有我指紋的檔案,他們臉變成屁股,嘴變成屁眼,放一個響屁:「對不起,我們搞錯了,你的指紋不是在櫃子上,是在門上」!另外我想從失竊單位案發前,離職員工的名單中找線索,老天有眠,讓我找到關鍵連结,確定竊賊是—名水電工(我用腦袋賭不會錯),我將這情形告訴台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北投分局)偵察員(姓名我沒記),他毫不在乎,不當—會事,我合理懷疑他們也知道「是怎麽事,甚至也知道竊賊是誰」,就是不想破案。

☆☆☆☆☆☆☆☆☆☆☆☆☆☆☆☆☆☆☆☆☆☆☆☆☆☆☆☆☆☆☆

       因為我在醫院的BBS揭漏「巴掌兮」事件人事室主任竄改人評會決議,偏坦李復興(拍潘博豪姐夫的馬屁),變造公文、欺下瞞上的事。我敢公然污懱長官,這不是法辩我的最佳機會?怎麽私下找同事,對我軟硬兼施,要我删除留言?後來台北榮民總醫院的BBS有一王文同條款:一级主管有權删除不當留言。全世界没有BBS的邪網站比比皆是,有BBS,但任何主管都被授權,可以删别人留言的官万網站,只有台北榮民總醫院,尤其是世界著名的醫院中,令人不恥。 我有理由懷疑這位政戰退將,也是為仕途,眛著良心,向潘博豪交心

r5k7☆☆☆☆☆☆☆☆☆☆☆☆☆☆☆☆☆☆☆☆☆☆☆☆☆☆☆☆☆☆☆﹑

         對電腦—竅下通的我,在2001年自設綱站「吐嘈王的凸槌走廊」,其中有—欄位「類比小櫥窗」,就是把台北榮民總醫院工務室不公不義,類比成這個亂邦的種種。我的邏輯很簡單:如果我説謊,權貴及國冢機器不會放任不管、如果權貴説謊,握在他們手中的國冢機器 ,操作整人整的自己也灰頭臉,還敢硬上?只好官官相護、裝烏龜。我不相信,蔡英文政府會比前面的政府更關心人民;王文同信:軍、情、警、憲、檢、調、法、政風,不論古今中外,他們天生鷹犬的遺傳基因,即使經過「基改」,也還是會有原發性的失控。打自家狗的主人,那是有精神官能症。

☆☆☆☆☆☆☆☆☆☆☆☆☆☆☆☆☆☆☆☆☆☆☆☆☆☆☆☆☆☆☆

       安可故事:—隻蠍子要過河,它不會游泳,就求會游泳的青蛙背它過河,青蛙説:「你發誓不螫我?」,蠍子:「我對天發誓,不會螫你」。於是青蛙游泳背蠍子過河,上了對岸,蠍子還是螫了青蛙!青蛙問:「你怎麽説話不算話?」蠍子:「哎哟,那是我沒經大腦的反射動作。」

       安可哲學:狗只認識主人,不認識是非。王文同身份號C100858027説的。

☆☆☆☆☆☆☆☆☆☆☆☆☆☆☆☆☆☆☆☆☆☆☆☆☆☆☆☆☆☆☆

       以上叙述有名、有姓、有機關、有官銜、不是我给誰難勘,而是我對我的言論負責態度。

      2016年3m月10日     


吐嘈王的個人網站



本文於 2016/03/10 15:19 修改第 1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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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首尹清風命案的袍澤
2016/10/07 08:02 推薦4


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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咪嚕~
king8
白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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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在台北榮民總醫院任小工程師,因得罪小人,當時的院長(張茂松)聽信小人的誣蔑,使我陷入一宗「竊案」,台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問我是否同意做「測謊」,我毫不猶豫答應到台北市警察局刑事組做測謊,因為我要讓台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知道:他們被台北榮民總醫院利用。(希望台北市警察局告我誣蔑)

 後來「測謊」結果遲遲不發佈,我火了,用寄存證函,要「測謊報告」,政風室才猶抱琵琶半遮羞的送來「測謊報告」,結果是:「前後反應不一,無法判定」。入它鍋!原來台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和他們是一丘之貉,也在玩我。我打蛇隨棍上,對三分局喊話:「尹分清風命案,檢查署輸番對郭力恆做測謊,測不出結果,對嗎?告訴你們,郭力恆是我徒弟!」

  我是太膨脹了,但郭力恒年一年級〈海軍官校64年班〉新生時,他編隊和我同一中隊的同一分隊,我四年級,是他的學習分隊長,他英俊瀟洒,聰明敏捷,咸信是人材,我對他印像深刻。尹清風案郭力恒因受賄被軍法判無期徒刑,前些年,服刑滿20年獲假釋。

  尹清風案被捲入的軍火商業務代表「劉樞」〈中正理工學院61年班,71年退伍後任軍火商業務代表〉,當年我在海軍雲台軍艦(512) 任上尉輛機長時,他是海軍第三造船廠內燃機廠中尉監修官,因修艦關係認識,我覺得他為人忠厚,給我的印象很好。彼此相遇,會有熱情的握手之交。他因「行賂罪」被判刑16個月。

  當年我在海軍第三造船廠五號塢任少校輪機長時,尹清風〈中正理工學院57年班〉任海軍第三造船,工管科中校科長,我與他有公事往來,覺得他行事謹慎、不苟;所以沒有私交。

  尹清風案被捲的另一關係人,「張可文」(中正理工學院62年班)上校,他因「洩密」罪,軍法判刑20年,民國83年入監,94年5月由軍檢署裁定保護管束後出獄。97年車禍身亡。民國70年,我在海軍總部後勤署艦政組任少校管制官(同年升中校)時,他在同一組任「上尉修護官」,他沉默寡言,和另一個同袍,任直接對海軍總司令(湯銘耀)負責的「極機密」職務;咸信與軍購造艦有關,謹同事之誼,沒多問。

 再回首我在海軍十年生涯中的軍中袍澤,被謀殺的被謀殺,意外身亡的意外身亡、做牢的做牢,我只是被「白色恐怖」而已,一則不勝唏噓–膽小所以沒和權貴搭上線,一則慶幸–小命幸存,領18%,新台幣一萬啦啦!嘻嘻!

☆☆☆☆☆☆☆☆☆☆☆☆☆☆☆☆☆☆☆☆☆☆☆☆☆☆☆☆☆☆☆☆☆☆☆☆☆☆

題外話:咸信尹清風案的獲利者者,非僅一般權貴、非僅兩岸權貴、非僅歐美亞三洲、台中美法四國權貴、所以要破案,是天方夜談。

 

 

                           2016年10月7日                               



本文於 2016/10/07 08:05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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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文成、林義雄,尹清風、劉邦友,两粒子彈、、、、、、、、政府都不會找真相
    回應給: 吐嘈王(100858027) 2016/07/06 11:54 推薦6


king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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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恩客
人間有情
亓官先生
說說話
樂透
吐嘈王

必須徹底糾出這些不事生產,但依附在黨國機器內專以別人的血為生的畜生了

要不然台灣永遠在納粹時代



本文於 2016/07/06 11:57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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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有一批奇怪的階級
    回應給: 吐嘈王(100858027) 2016/07/03 17:05 推薦8


飛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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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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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gi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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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FI
吐嘈王
Chan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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低能但是靠拍馬屁過活,而且還活得很爽

不管藍的、綠的、白色的....上台,他們永遠當官

這才是所謂交通幫、財經幫....與台灣向下沉淪的真正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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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P不會白色恐怖,因他不懂什麽是白色恐怖
2016/06/16 08:23 推薦9


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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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ycall
gigi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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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飛~
小小橘
路人的爸爸
ღ電子猴ღ
dka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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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内部顧客(員工)測謊是多麼嚴重的事件,柯P當公務員才2年,許多法律常識,他還不完金懂,但他的幕僚長比如政風室是吃什麽的?一眛奉承上意,害死長官,自己也滚蛋,不是嗎?這些幕僚長不是一路靠奉迎拍馬升上来,就是靠裙帶關係升上来,腦满腸肥。
****************************************************
柯P自已行的正,怕什麼洩密?除了國防、外交,市府公務機關有什麼密可洩?什麽法律幫他們偷天換日?那来這麽多密?我看是「蜜」!
***************************************************
在台灣的中華民國政府,上至總統,下至縣市長,怎麽不是「料唄啊」就是「共諜」?怎麽變成這樣?⋯⋯
***************************************************
當年我被逼,同意做測謊,但有條件–結果要公佈,他們被我催的要结果,說:「你太利害,科學儀器測不出」!柯P你將結果公佈沒?如杲沒有,那你和當年整肅我的台北榮民總医院工務室前主任潘博豪、政風室前姓韓的主任—樣,是個大草包!會當官,不會當人!



本文於 2016/06/16 23:34 修改第 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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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黑手從真相
2016/05/30 22:57 推薦9


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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雰雰
敦煌
FateTaiwan
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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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樂好喝
樂透

陳文成、林義雄,尹清風、劉邦友,两粒子彈、、、、、、、、政府都不會找真相,因為不仁不羲骯髒齷齪的戲法,任何政府都不會把這種把戲公諸於世,因這種戲法,那—天自己也要用,全世界政客都—樣。权利在手的人,為了權位,既使動搖國本,也照樣不仁不義.所以不能不能公佈真相。

 

 



本文於 2016/05/31 20:41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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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來確實黑幕重重
    回應給: 我愛克拉克(glock17acp) 2016/05/28 07:19 推薦4


anyc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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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vony
大國民
樂透
吐嘈王

真相在哪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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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來的熊心豹子膽? 要騙誰?
    回應給: 路人的爸爸(LouisX) 2016/05/26 00:26 推薦5


我愛克拉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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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
燦燦
GAGA
樂透
小小橘

郵局局長已經把謊言戳穿了

to be or not to be,就看看蔡英文對東廠的態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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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來的熊心豹子膽? 要騙誰?
    回應給: 吐嘈王(100858027) 2016/03/27 20:09 推薦9


路人的爸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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燦燦
★〞》咪★〞》
倩倩花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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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洋
胡說九道
樂透
吐嘈王
山大王

軍令如山,軍紀似鐵,軍人是一個口令一個動作的。

職業軍人,特別是強調忠貞與紀律的憲兵鐵衛部隊,幹了一輩子了,會突然得失心瘋當自走砲?

誰可以動203?   哪來的熊心豹子膽? 要騙誰?

其實,事情一發生,就已經知道是誰下令的了。嘿嘿嘿



本文於 2016/03/27 20:16 修改第 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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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兵蒐證畫面外流?高廣圻:自己也很詫異
2016/03/14 17:07 推薦16


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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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兵蒐證畫面外流?高廣圻:自己也很詫異

    這不是重點,重點是老弟,你要誠實告訴國人:「下此命令的最高層級是誰?」,蒐證的畫面是機密嗎?我認識高廣圻(比我晚—期,他官大做了可能不認識我了)、給我的印象不錯(比起李傑好多了,但官大了是否會變?),容我再說—次本文安可哲學:「狗只認識主人,不認識是非」。

    李登輝宣佈「啞吧彈事件」,陳水扁公佈「大陸沿海對準台湾飛彈數目」,這些情資是我方情報人員冒生命危險,偵探得来,供國防軍事用途,而非政治用途,這些資料是機密,不是這些情資本身,而是偵蒐這些情資的管道。两位三軍統帥,「囂掰」後,二個我方佈鍵的情網毁了!全國人民都詫異,但安全局、情報局、調查局、檢查署、、、、全部沒有感覺–難道情報網不是機密?!我不認為两位三軍統帥無知,我合理懷疑,两位「去中華民國化」的三軍統帥,認為「中華民國」所訓練出來的情報員,不會認同本土政權,所以借刀人。話説遠了。

    台灣東部外海發現中共潛艇,國防部封鎖了國防漏洞的消息,被中時晚報爆料,後來調查局大動作搜索中時晚報,這是阿扁總統任內的事,大家應記憶猶新。理由是:中時晚報,洩漏國防機密。

    我寫過两篇文章   越齷齪,骯髒,越是「機密」!https://city.udn.com/50463/4352128?tpno=3&cate_no=0  越黑越臭越機密https://city.udn.com/50463/4851991?tpno=4&cate_no=0  

    过了保密期限的檔案,據我公務員經驗,標準處理程序依「國家機密保護法」及「國家機密保護法實施細則」報請文件解密,依「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三十一條 國家機密解除後,原核定機關應將解除之意旨公告,並應通知有關機關。前項情形,原核定機關及有關機關應在國家機密之原件或複製物上為解除機密之標示或為必要之解密措施。最後一句「為必要之解密措施」,並沒有規定要燒毀!

    但許多機密,原來不是與國家安全有關,是遮掩國家高層或政府無能、齷齪、骯髒,不能讓人民知道的事。所以被口頭規定(非法定) 「燒毀」。為何要燒毁,燃毁就是滅證,為何要滅證?就是要真相從歷史消失,不是嗎?那「無能、齷齪、骯髒」的機密為何要保密期限?當代立馬毀跡滅證,以免後患,不更好?

依法解密後的檔案,因非機密,承辦人把文件流出而不燒掉,不論動機為何,都無大罪,但憲兵為何大動作做糗事?憲兵當然奉命行事,「狗只認識主人,不認識是非」。順藤摸瓜,誰下的令,不難查,不能查,不敢查。還是那句話︰「狗只認識主人,不認識是非」。

有人說機密限期二十年、五十年時效过了,不名譽的當事人已死亡,陳年擋案流出,會使他的後代難勘!也不人道。但這正好給那些禍國央民的高層一個警惕:「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勿使子孫蒙羞」,所以過了保密期限的檔案,做成數位文件保存,原始文件拍賣,增加國庫收入,後代子孫委曲,算是替祖先:「道歉」(應立法保護,不準鬥爭),「甘好?」



本文於 2016/03/14 19:51 修改第 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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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了
    回應給: 說說話(saysay) 2016/03/11 00:45 推薦15


吐嘈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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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級女神
貓貓吃老鼠
吧啦
胡說九道
小小橘
riverside
大毛愛洗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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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叙述有名、有姓、有機關、有官銜、不是我给誰難勘,而是我對我的言論負責態度。

我先是因「守法」而放棄「自我保護」的權利,後來按公務人員習慣,把台北市警察局,第三分局(北投分局)的行為向警政署投書,警政署推給北市府警察局,北市府警察局又推回到第三分局(北投分局)第三分局回答仍在偵辨中人台北榮民總醫院人事室主任(姓王,名字我忘了)變造公文、欺下瞞上的齷齪勾當,我明知台北榮民總醫院人事室主任(姓王,名字我忘了)在搞鬼,但也苦無證據,15年後,人事室不小心當年,人事室變造公文的相關証據,「落」到我手中,於是我還按公務人員習慣,向公務人員陪訓暨保障委員會投書,他們的回答是:已過申訴期(1年)

也想向立委、監委投書,—來,我相信民代、權貴如果不為利益,不會站在小人物這边(工務室主任潘博豪姐夫可是立委,新聞報導立委、監委揭弊,背後都是政治角力),二来,我累了。三來,—有機會我就上網.粑高级公務人渣的糞,叫他們经常聞—下自己的屎臭,也爽!



本文於 2016/03/11 08:40 修改第 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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