柯D從競選市長到當市長,說錯話,罄竹難書,但都道歉了事,了不起收回成命,沒有犯下無可挽回的錯誤,究竟他還是政治素人,尚沒有「興利」案,因「興利」往往都是「貪弊」的陷阱;陳水扁上任,沒有掀李登輝的弊案,所以沒有斷自己貪婪之心的劣根,馬英九上任,對陳水扁及其家族的弊案,也「點到為止」,所有扁家人包括兒、女、女婿、媳婦、涉及的司法案伴,法律程序皆無進度,扁嫂判了刑,不敢執行,扁雖入獄(龍潭案定,其他案法律程序也停止),現在又在選舉失利下,讓陳水扁保外就醫,這些斬草不除根的行為,使自己內心的鬼,也偷偷苖生,部屬當然也見「賢」思齊。
有人說柯P只除弊沒有興利,以哲學觀之,利弊是一體的二面,台中台灣塔、台北美和市、三創園區、大巨蛋、桃園八德合宜宅、、、、都是「興利」下的弊端欉生,不是嗎?柯P如果玩真的,對前朝貪婪,除惡務盡,趕盡殺絕,只有在這樣的深惡痛絕、嚴峻執法之後,也才會斷了自己內心深層的貪念,部屬也才會攝魄,無弊欉生,也是另類興利。柯P是否如比?尚待觀查。
馬英九任內與日盛生簽的起人疑竇的合約,馬英九推說是副市長歐進德決定的,他不知情,有人把馬英九的簽名章公文拿出來證明馬英九知情,馬英九大言不慚的說:「那是簽名章不是簽名」,馬用『權責劃分,分層負責』,硬拗這(弊)案,他還是不知情。柯P:「幾百億的案子,馬市長說不知情?那你像人民解釋好了。」
馬博士,玩文字、也太遜了。「權責劃分,分層負責」是政治語言,怎麼拿政治語言來騙老百姓?法律上有「權責劃分」及「授權」用語,所謂「權責劃分」就是法律(經立法)將公共事務依其數量、質量、性質等將其決定執行的職權劃分為中央、院、部會、地方、局、處,上述單位的首長(軍事單位稱主官),各司其職權,沒有任何推諉空間,這才叫「分層負責」。有些首長願意且信任部屬,會用內部文仵(切記一完要有內部文件,未經立法的行政命令)將首長職權,下授給其屬下.以分憂,這叫「授權」並無違法,但其成敗法律責任仍由首長承擔,責任沒有下授的,也就是沒有「授責」之說;所以「分層負責」與「授權」是兩種義意,馬博士怎麼這樣混淆。
馬博士,玩政治,也太摟了,有人把馬簽名章公文拿出來證明:圖利廠商的合約馬知情,如果馬沒有不法,該針對合約被指圖利廠商的部份,做釋疑、辯解,怎麼劈頭就說:「這是副市長歐進德決定的」,更可恥的對自己的簽名章解釋成不代表簽名?難到馬己經承認「北市府圖利日盛生是事實。」,所以與副市長歐進德切割?憑馬博士「推卸之詞」,廉政委員會調查「美合市弊案J可說大工告成,可移送地檢署了,是歐是馬圖利,那是檢查官的事。
柯P說錯話,了不起不算數,道歉了事,馬英九說錯話,豈是一句「對不起」了得?
本文於 2015/03/30 17:57 修改第 2 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