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簡回再來深入討論。
紫氣東來說的一點都沒錯!這種科技授權的方式、世所罕見!
如果財訊的報導是真的,那馬政府是繼馬關條約簽訂以來最喪權辱國的政權!
絕大部分技術的轉移與授權都是Limited Authority to Teach (LAT),必須訂定嚴謹的授權範圍與權利義務關係,這種icap (covenant not to sue license),等於是完全宣告台灣在消費性電子、顯示器、通訊、半導體四個領域完全棄守!即便南韓拿來亂用甚至有限度移轉,台灣一點辦法都沒有!
可惡可恨,莫此為甚!
還有,那些幫著老宋小英搖旗吶喊的黨工少在那邊丟人現眼了,那些狗屁文宣讓人看了只會反感,我的看法一樣,要人民支持你,你就要顯點讓人民想支持下去的理由!這個問題攸關台灣命脈!不表態的就是出賣台灣的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