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政者的胸襟固然是一方面,但是似乎秦國的國策更是基本。
商鞅變法,同當時其他國家相比,更為徹底。之所以可以延續六世,及至嬴政而一天下,主要還是在於“耕戰獎勵”。這也是持續吸納山東人才的關鍵。
而其他國家的變法,比方魏國的李悝,楚國的吳起以及韓國的申不害變法,其他例如齊國的變法,其實都沒有改變獎勵制度。雖然,李悝變法也提倡任賢用能,但是并沒有作為法律條文提出,變法集中在農商及法條的完善和執行。而吳起,申不害的變法基本上算是戛然而止,基本上算是沒有完成的。齊國時候,主要是整肅吏治(著名的不就是煮人肉湯么),對於官員任用提拔制度也沒有太大改變。這樣的情況下,人亡政息就比較常見了,尤其是在封建時代,國家君主的意志往往可以逾越一切的情況下。
商鞅的變法,在這方面最突出的特點就在於將耕戰同爵位掛鉤,無功不得爵。這樣的話,戰功,農功及政績就是考核官員升遷的標準。也就是說,才能對地位的影響較山東國家大。因此,對於那些山東的布衣或者不得志的官員,甚至一般平民,都有很大的吸引力。這是秦國吸納當時山東人口的重要因素。而在當時的社會,一個國家強大主要就是農業發達(戰略資源儲備充足),人口眾多(潛在兵員眾多)。所以在史書上就可以看到被太史公描寫成野蠻人一般的秦國士兵,赤膊奮戰,提著敵人腦袋追殺殘敵(首級即是戰功),也看到有少量甚至爲了敵人首級而內鬥的文字。這其實從一個側面就反應出,秦國激勵制度的先進性。因此,我并不太認同說秦國要比其他國家落後的觀點,相反,秦國正是因為其先進性,才能從一個孱弱的始終被鄙夷的國家變成統一中國的贏家。
可以說,戰國時候的秦國,是中國古代歷史上的特例。後世很少有這樣的獎勵制度出現。這點同漢朝的局部反動不無關係。漢朝初期的分封制,實際上是歷史的倒退,對於所謂“非劉姓不得王”同樣也體現出同秦國當時截然不同的做法。而這些特徵,則體現了至今綿延,時而可見的裙帶關係。
美國也有同樣的特點,我認為美國夢主要是指,最重要的是只要同過個人努力,就可以獲得較好的生活,加之美國的進步,自然會讓世界各地人才趨之若鶩。
根本來說,是制度問題,法制及法治的問題,不是君王本身胸襟的問題。秦孝公身後,商鞅被車裂,但是商鞅建立的國家制度沒有改變,君王或許可以因為私心殺人,但是整個框架不變,那麼商鞅的改革效果就會延續。同樣,即使在嬴政之前,有好幾代弱勢國君,但是正是因為制度存在,并不影響山東人才進入秦國,為秦國服務。而恰恰是他們,使得秦國沒有在君主不強的時候迅速衰弱,這同其他國家相比也是非常明顯的對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