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註:飛安事故調查,尤其是黑盒子(座艙語音記錄)內容之呈現,絕不能以上述方式(如B-22806與GC間對話),含糊帶過並隱匿雙方對話內容,您就上方之座艙語音記錄抄件,看出任何端倪嗎?答案是:不行。
若非 GE028機長(本人)清楚並掌握當夜實際情況、瞭解黑盒子意義(還原及呈現事故前後各時間點之重要參考),復擁有塔台管制員之證詞,孰人能根據飛安會上述方式察覺GE028 係滑行道上唯一之一架飛機?且其他如編號B-22806、UIA617、UIA8191等航機根本還未滑行,仍在停機位上?
因GE028在滑行道上(操作區),故塔台管制員需確遵其「ATP-88飛航管制程序」[98年11月30日起更名為飛航管理程序(ATMP )]執行確認與監看GE028之操作
二、檢視「ATP-88飛航管制程序」規定: (一)3-1-7 確定位置
在頒發滑行指示或起飛許可前,應確定航空器之位
置。
(二) 3-7-2 滑行與地面活動作業
當需要或被請求時,以簡明易懂的術語指示航空器
/車輛在活動區內之滑行路線。
三、檢視黑盒子紀錄(左下圖)結合周遭環境之圖文說明




四、檢視飛安會之「飛航事故調查報告」與對照事實
依管制員訪談紀錄:該機於CC 滑行道上呼叫將轉入N1
滑行道時,管制員目視該機正位於CC 上,並未預期其
將轉入勤務道路,亦不知該機駕駛員有請求塔台確認其
滑行路線之用意。(第61頁)
經查;是夜GE028副機長提出“GE028 現在右轉N1"時
,距離 N1滑行道約138公尺,約 55秒抵達 N1滑行道
(距勤務道路約31公尺,約13 秒抵達勤務車道)。若塔
台確遵管制程序執行確認、監看GE028滑行操作;就其
對系爭地區地理環境之瞭解及就GE028所提時機,當立
即產生高度警覺,且合理懷疑本機即將根據該 CC滑行
道東側之資訊指示牌右轉進入其後方第一個右轉,東向
之交叉道路,並及時制止。
(下圖係CC滑行道東側之資訊指示牌,及其後之勤務道
路、N1滑行道距離示意圖,摘自飛安會事故調查報告第
22頁。註:拍攝時間不詳,應係事故後若干日後所攝)

根據飛航事故調查報告第63頁,“GE028 自CC滑行道轉
入勤務道路起至撞擊照明燈柱止,歷時約25 秒"
(進入勤務道路,對正後9 秒發生)。
復根據黑盒子(座艙語音記錄器抄件)時間點可知:副機
長告知塔台:GE028現在右轉“N1"(11:14:21);4秒
後,接獲塔台回答“抄收"(11:14:25),直至塔台發
覺有誤止(11:15:02),時間竟長達41秒(第87、88頁)
印證飛安會除隱匿 GE028係當夜滑行道上唯一之航機外
,復包庇管制人員違反「ATP-88飛航管制程序」有關確
認與監看航機操作之規定事!
五、檢視松山機場塔台台長97年6月24日之證詞:
『…場面管制係以肉眼(目視)觀察飛機滑行之動態,但
雷達只是輔助工具,最終仍以肉眼來判斷。』
六、檢視松山機場塔台管制員97年8月18日之證詞:
『…教官所駕駛之班機係當夜滑行道上唯一的一架航機
,在當夜係屬塔台管制人員優先確認與監看者。』
綜上可知,飛安會在黑盒子語音記錄、「ATP-88飛航管制程序」及上述證詞佐證下,暴露
一、“隱匿”GE028係飛安事故當夜滑行道上唯一之航機
二、“隱匿”GE028飛安事故前後之黑盒子無線電通聯記錄
三、“隱匿”GE028係事故地區完工後,第一架受令使用者
四、“隱匿”事故地區完工後,未實施任何實機滑行測試
五、“包庇”管制人員未確遵「ATP-88飛航管制程序」規
定執行確認與監看航機之操作
身負飛安事故調查重責大任的飛安會,竟不知道有「ATP-88飛航管制程序」這規定?怎自毀招牌至這般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