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楊嘉敏
譬喻,又可叫做「比喻」或「打比方」;轉化,也可叫做「比擬」。兩種修辭都有「比」的性質,因此有時造成同學們在判斷上的困擾。因此接下來我們就來透過修辭的作用、原則、手段來比較「譬喻」和「轉化」的不同。(以下內容參考蔡宗陽.實用修辭學)一、修辭的作用
譬喻
轉化
定義不同
「譬喻」指運用二件事物的相似點,用「彼方」來說明「此方」。
在描寫事物時,轉變它原來的性質,變成另一種與本質截然不同的事物。
重點不同
喻,重型態相像。依照兩種不同事物的相似點著手。
擬,重動作仿照。依照兩種不同事物的可變處著手。
易混淆的地方
將深奧難懂的事物變得淺顯易懂。
將無形及抽象的事物描述得可見、可聞。
舉例
原句:中華棒球隊輸球了!→敘述事情沒有用任何修辭。譬喻句:(明喻)中華棒球隊輸球就如同洩氣的棒球。→將輸球洩氣的心情譬喻成具體洩氣的棒球。轉化句:(擬物)中華棒球隊的士氣洩氣了。→將抽象輸球的心情轉化成具體的洩氣。
你來練習寫譬喻請打○轉化請打×
1( )泥水中怎能養魚呢?--亞洲大都會面臨空氣污染威脅。2.( )剪不斷,理還亂,是離愁。
3.( )愛,一粒深藏在心中的種子,必須用包容、忍耐、盼望、信任以及淚水來灌溉。4.( )他使勁的把頭搖了兩下,搖落那些傷心的回憶。
5.( )小手臥在父親煖和的大手裡。
6.( )你是天上的月,我是那天邊的寒星。
解答:1.○2.×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