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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胡正文
每一個人都在經營自己的人生,不論有意識或沒意識,我們都在選擇或追求一些我們認為有價值的事物或生活方式,因此我們內心都各有一套價值觀點,無時無刻不從事著各種各樣的價值判斷,這些依據傳統和習慣所作的判斷,我們經常並不自知。「那個男生娘娘腔,應該是個同性戀」、「女孩子穿這麼暴露,一定有問題」、「讀法律比學藝術的人有出息」、「先有後婚,就是傷風敗俗」、「開賓士車人一定很有錢」、「不管誰貪污,都是有罪」等,從生活瑣事,到對整體社會生活前景的評估,都是價值判斷。當代社會變遷快速,許多價值觀都引起相當大的爭議,問題是,到底有沒有一個客觀的標準,能作為日常生活從事價值判斷的依據?有相當多的人,壓根不認為存在「客觀的價值標準」,他們覺得所有事物都是主觀的。例如:有機農業是一種應該支持鼓勵的事情,有些人重視地球環境問題、本土農業問題、健康問題,所以願意花比較多的錢購買有機農產品,而且非有機不吃,但是這群有能力消費有機產品的消費者,卻不能要苛責那些選擇低價卻不一定是有機產品的消費者!因為購買有機商品如果成為一種階級意識,就會出現「有機店是有錢人的商店」的價值觀。事實上,對於人生的「幸福」概念,舉凡:安全、自由、民主、尊重、和諧、金錢、權利、環保、兩性關係......等等,每個人都有其潛意識的偏執,但它仍需要有其界限,以作為事實的判斷和社會規範的選擇依據。這種邏輯大家都不陌生,但是在生活中,我們卻仍傲慢的常將未經思考的認知,當成慈悲和寬容。像是同情長期受家暴依然不肯離婚的婦女,認為她們缺乏獨立的勇氣;嘲笑電視上無腦美少女,認為她們缺乏性別意識的啟蒙;拒絕對岸來台訪問,認為協商就是對中國開放,就代表接受主權的退讓,卻忽略,這正代表「互不否認」,是「利多於弊」的新意義。 於是,陳雲林訪台的短短五天,我們在「歡迎」就是不愛台灣,「遊行」就是顧台灣的粗淺民粹中,胡里胡塗的交出了選擇權。而如此基本、重要的選擇,反映的不止是價值判斷,還代表對法治、對公權力的尊重心。選擇需要判斷,培養判斷需要思考和觀察,但是選擇「表面」常易獲得舞台掌聲,選擇「真相」卻需要更多更強的道德勇氣,有多少人真能按部就班的思考觀察,然後睿智的判斷後再選擇。(作者為社會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