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斑 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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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幸福經濟 V.S. 兩岸共同市場
高雄經驗 V.S. 台北經驗
台灣優先 V.S. 他國優先
三不二沒有:
承諾當選後,與家人將不從事任何股票買賣行爲,
不擔任何基金會董事,
不與公家機關進行商業行爲;
與家人都沒有持美國綠卡,
與家人都沒有擁有美國或其他國家護照。
不知有沒有:
主張股票可以持有,但是不可以炒作?
身兼基金會董事不違法,說為什麼要另立高標準?
五次親赴富邦魚翅宴,卻說跟北銀倂購無關?
美國永久居留權資格明明有,却指稱綠卡會自動失效?
香港出生的他,還有另一本英國海外護照或是已經有美國護照?
台灣教授協會 & 北美洲台灣人教授協會 聯合編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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