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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揆聽取「國軍人權改革保障作為」報告
發稿日期: 2013/08/08
(軍聞社記者林宜慶臺北八日電)行政院長江宜樺今日在行政院會聽取國防部「國軍人權改革保障作為」報告後表示,立法院已於8月6日三讀通過修正「軍事審判法」部分條文,將承平時期軍人犯罪的審判權,分二階段全面移交司法機關處理,其中涉及陸海空軍刑法第44條至第46條凌虐部屬等罪,以及第76條第1項各罪的審判權,將立即移交司法機關,請國防部全力配合,並協同法務部、司法院做好移交準備,相關配套措施務必在五個月內完成,以避免移交過程產生其他後遺症。
江院長說,國軍日前發生「陸軍下士洪仲丘」不幸死亡案件,引發國人要求對軍中管教、禁閉、申訴,以及軍事審判制度等軍中人權議題全面檢討。針對各界提出的各項改革訴求,他除了責成政務委員羅瑩雪成立跨部會專案小組全盤檢討督導,並在上週六(8月3日)公開宣示成立「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全力推動修正軍事審判法,要求國防部立即檢討軍中管教等相關制度。這些事情雖然千頭萬緒,但是危機也正是轉機,希望經過此事件的衝擊和積極檢討,相關制度能更上軌道。
江院長指出,依據國防部的報告,該事件從最初的懲處決定程序,到禁閉室的管教方式,乃至被管教人發生急救就醫的急救處置過程,在在顯示各級管理幹部未能確實執行國軍現有相關規定,並非缺乏法制規範所致。因此,報告中所提禁閉室管理與設施改善、1985申訴制度精進、防止幹部失當行為等具體作法,都可看出雖有標準規範,卻未被確實執行,他要求國防部設定具體完成時程,全面檢討與本案有關的缺失,並落實執行,以澈底改善軍中各項管教制度,杜絕所有違法濫權行為再次發生,讓全國父母都能放心讓子女入營服役,也希望使全體國民對國軍恢復應有信心。
江院長強調,該事件雖讓國軍形象遭受嚴重打擊,但事實上絕大部分的國軍弟兄都堅守崗位護衛國家,所以在進行相關改革的同時,請國防部務必要採取適當作為提振全體軍心士氣,維持國軍榮譽與信心。嚴部長過去治軍甚為嚴厲,現在臨危受命擔任轉型期間的重責大任,期待嚴部長能夠勤走基層,瞭解軍中實務狀況,並以過去豐富經驗,帶領國軍進行轉型。
江院長表示,此案除國防部應痛切檢討與反省外,也希望所有部會都能引以為鑑,並須思考其業管與人民相關的事,究竟有無缺失,有無違反人權規定。從洪仲丘案也可看出,既有的制度與規定是否確實遵守是個重點,很多違法濫權的情形彰顯出正確規定並沒有落實,這種情形在國人所關切的執法人員身上特別重要,包括軍人、警察、移民官、調查人員、檢察官、醫護人員、教育人員、監理人員和稅務人員等等。這不是軍人才會發生,請各部會首長務必要檢視所主管業務,有無出現徒有法律但沒被落實的違法濫權情況。
此外,江院長要求各部會從中學習事件發生後的危機處理,危機處理要快速,不要拖延,這是最起碼的要求;但更重要的是,危機處理必須開誠布公,讓資訊透明,必要時擴大參與,誠實面對問題才是最終妥善解決問題的關鍵,不過,在剛開始時,因為對事實掌握不夠充分,或對資訊的披露不夠透明,都只會引發社會大眾進一步的懷疑,而讓事情愈來愈難以收拾。我們也看到此次關懷軍中人權的公民團體透過網路動員的力量,展現了與過去社會運動不同的量能。他高度肯定這次的公民運動,因為動員這麼多人上街頭的過程中,沒有發生任何非理性的衝突或街頭糾紛。我們也應從此種民意表達的過程中,學習在將來的施政過程中,如何重視此種新興的民意表達。我們期待不僅國防部,還有所有部會都要好好思考現有的制度跟作法,應及早改善之處。
江院長進一步表示,就國防部而言,國防部近期召開不少檢討會議,除了各軍種及學者專家的建議外,國防部若願意邀請富行政經驗的內閣首長提供建言,也可採非正式的座談方式,聽取其他首長的治理經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