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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總大門口 士官舉槍自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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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cna/society/201109/20110928138343.html
空總大門口 士官舉槍自戕

中央社╱中央社 2011-09-28 00:34
      
(中央社記者林長順台北28日電)在空軍總部營區服役的許姓下士,昨天晚間利用替衛兵站哨機會,在台北市仁愛路大門東側的崗哨亭內,以T65K2步槍自殺身亡。軍方已就許姓下士自殺原因展開調查。

空軍政戰副主任何全長指出,許姓下士昨晚依規定率衛兵上哨。原本站哨的士兵因為肚子疼,向許姓下士請求上廁所,將槍械暫交許姓下士負責衛哨,相關程序符合規定。

軍方表示,許姓下士屬志願役,不久前才升為下士班長,生活作息正常,平時部隊內也未出現異樣,由於現場並未尋獲遺書,目前尚不知道許員自殺原因。

軍方在命案後封鎖現場,將遺體送往國軍松山醫院,全案正由北部軍事法院檢察官調查中。

警方呼籲民眾珍惜生命,若須諮商或相關協助可撥生命線專線「1995」或張老師服務專線「1980」。


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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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人送仲丘 江揆4點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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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人送仲丘 江揆4點回應
中央社-2013年08月03日 下午23:06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3日電)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對1985行動聯盟提出訴求做出4點回應,包括成立冤案委員會、推動軍審法修法承平時期軍法部分回歸司法。

公民1985行動聯盟發起號召萬人上凱道送仲丘最後一程,並提3大訴求,包括立即啟動軍、司法共同特偵小組、對歷年冤案重啟調查,甚至要求軍法全面回歸司法。

江宜樺晚間主持記者會回應訴求,首先,將成立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主動過濾過去軍事審判中有疑義部分,並責成政務委員羅瑩雪召集,成員包括國防部、法務部、律師公會代表、法律學者專家、人權團體、公民團體代表等,委員會受理疑案後,將調閱國防部相關資料,若審視結果符合再審或非常上訴要件,就會協助展開後續法律程序。

其次,江宜樺說,將全力推動軍事審判法修法,使承平時期軍法全面回歸司法,他日前已責成羅瑩雪和執政黨團溝通,連日來討論已達成共識,優先把觸犯長官凌虐部屬罪、違法處罰罪、違法阻擾陳情申訴罪、殺人、傷害、妨害性自主等罪嫌案件,在修法之中,交由普通法院偵審。

江宜樺表示,未來要進一步研議軍法審判制度,把所有案件移交普通法院處理,是國家制度重大變革,應審慎為之,兼顧人權保障和軍事紀律。

第三,江宜樺表示,洪仲丘個案法務部、國防部全力偵辦,軍事檢察署、桃園地檢也就各自負責部分完成偵查,做出起訴或不起訴處分,基於軍人觸犯陸海空軍刑法案件,依法律規定,應由軍事法庭審判,特偵組也已公開表示,個案不屬特偵組職權範圍。

最後,江宜樺說,他要求國防部立即對軍中管教、禁閉和申訴制度等有關軍中人權制度,全面徹底檢討,杜絕所有不合人道、違法濫權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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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揆:成立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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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揆:成立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
中央社-2013年08月03日 下午22:01

(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3日電)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晚間召開記者會,回應凱道上民眾對洪仲丘案的訴求,提出包括行政院將成立軍事冤案申訴委員會、推動修正軍事審判法等回應。

洪仲丘案發生至今滿1個月,公民1985行動聯盟發起號召十萬人上凱道送仲丘最後一程,並提3大訴求,包括立即啟動軍、司法共同組特偵小組、對歷年冤案重啟調查,甚至要求軍法全面回歸司法。

行政院晚間召開記者會,包括政務委員羅瑩雪、國防部長楊念祖、法務部長曾勇夫等人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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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軍事法院強調合議庭確遵法定程序公開公正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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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等軍事法院強調合議庭確遵法定程序公開公正進行
發稿日期: 2013/08/02

(軍聞社記者李一豪臺北二日電)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今天表示,該院受理沈威志等因共同職權妨害自由等嫌疑案件,合議庭將確遵法定程序,公開公正進行,務期毋枉毋縱,發掘真相,落實保障人權及訴訟權益。

 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指出,該院昨天下午二時卅分就在押被告何江忠、徐信正、范佐憲是否羈押開庭訊問,合議庭依庭訊、聽取檢辯雙方意見,以及審查卷證資料,認被告何江忠、徐信正、范佐憲等人,基於共同犯意,明知攜帶照相功能手機,按規定僅能申誡處分,卻執意執行悔過處分;其中,被告范佐憲主導洪仲丘悔過七日處分的士官評議會結果,被告徐信正為單位主官,具有士評會核准權,被告何江忠指示徐信正等人在洪仲丘退伍前送進陸軍第二六九旅悔過室執行等情,認被告等三人與其他共同被告涉犯刑法第廿八條、陸海空軍刑法第四十五條第二項「共同對部屬施以法定種類以外之處罰」及刑法第廿八條、陸海空軍刑法第七十六條第一項第二款、刑法第一百卅四條、第三百零二條「共同職權妨害自由」等罪嫌疑重大。

 國防部高等軍事法院進一步表示,被告等三人雖仍認有串證、串供之虞,然所犯非重罪,而在押被告等三人現均已調離原單位擔任幕僚職,且被告等羈押後,軍事檢察官已採取綿密偵查作為,多次傳喚證人依法具結在案,認無羈押必要,命何江忠以新臺幣卅萬元具保、徐信正以新臺幣廿五萬元具保、范佐憲以新臺幣廿萬元具保候傳,均限制出境、出海,並不得對被害人家屬、證人的身體或財產實施危害或恐嚇行為,也禁止以自己或透過他人與其他被告、證人等連絡,如有違背,合議庭將重新斟酌羈押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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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案交保4人 復職後調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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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案交保4人 復職後調單位
中央社-2013年08月02日 下午16:49

(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2日電)洪仲丘案原在押的何江忠、徐信正、范佐憲與陳毅勳4人經軍事法院裁定交保;軍方待收到法院交保公文書後,將依法復職。

但軍方表示,這4人復職後都不會在事發的542旅與269旅。何江忠改調六軍團指揮部、徐信正到關渡指揮部、范佐憲至584旅,陳毅勳回到蘭陽指揮部;4人都是幕僚職,未擔任領導職務。

依陸海空軍軍官士官任職條例等規定,軍方說,4人收押未滿3個月,單位在收到法院相關文件後,即會依法復職。

陸軍義務役下士洪仲丘疑遭虐死案,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昨晚認定在押的戒護士陳毅勳無勾串共犯之虞,裁定新台幣15萬元交保。

高等軍事法院昨晚也裁定,前542旅副旅長何江忠、旅部連連長徐信正與上士范佐憲所犯非重罪,且已調離原單位,軍檢調查嚴密,無羈押的理由,裁定在押的何江忠新30萬元交保,徐信正25萬元交保,范佐憲20萬元交保,3人均限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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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絕無監聽洪仲丘家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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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絕無監聽洪仲丘家屬

中央社-2013年08月01日 下午22:45

(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1日電)國防部今天鄭重澄清,絕對沒有監聽洪仲丘家屬的手機及家中電話。

國防部晚間發布新聞稿表示,國防部長楊念祖前往陸軍義務役下士洪仲丘的家中慰問,向家屬再次表達歉意,強調國防部追求真相、積極改革的決心不會改變。

國防部指出,楊念祖抵達洪家後,首先向洪仲丘靈前上香、鞠躬,並向洪仲丘的父母及姊姊,表達誠摯的歉意與哀慟。

楊念祖向家屬表示,目前軍檢單位已完成洪案偵查起訴,但並非結束,對於尚未完成偵辦及家屬質疑部分,軍檢單位及桃園地檢署將繼續深入追查,絕無上限。

他說,軍事法院也會秉持毋枉毋縱原則,依法公正審判,過程公開,可供家屬、律師及社會大眾檢驗,請家屬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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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加強官兵法治教育 落實人權保障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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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加強官兵法治教育 落實人權保障作為
發稿日期: 2013/08/01

(軍聞社記者卓以立臺北一日電)國防部總督察長室主任夏復華中將今天於立法院臨時會中說明國軍改革人權保障革新作法,在「人權保障」方面,他表示,國防部將「加強官兵人權法治教育」及「推動國軍人權保障作為」,使全軍官兵均能知法、守法,提昇全軍人權保障觀念。

 夏復華表示,國防部將全面推動「法治教育」,以「依法行政」為核心,依受教對象區別課程內容,對於高階幹部及幕僚參謀,邀請法務部於國防部月會中實施法治教育相關專題演講;對於全軍官兵,規劃於「莒光園地」電視教學中製播人權法治教育專題節目;並將所屬的軍法單位區分責任區,支援各該區內的國軍單位法治教育宣導工作。

 夏復華指出,因應國家人權報告及兩公約所闡釋核心精神及人權議題,全面檢討國防部主管法律、命令及各項行政措施,並強化幹部尊重人權及依法行政觀念,調整官兵權益保障編組架構,快速處理官兵權益保障案件,具體落實軍中人權工作推動;各業管聯參則依權責全面檢視主管法律、命令及各項行政措施,積極修訂各項保障人權的條文。

 夏復華強調,為建立與維護基本人權觀念,召集聯兵旅以上主官(管),定期辦理專案研討,強化幹部依法行政觀念;也將檢討全軍人員各階段教育課程基準,排入相關課程,委請學者、專家授課,並辦理年度官兵權益保障、申訴制度及軍人權實務執的督考與評比,列為主官任期重要考核因素,以建立並提昇國軍人權保障觀念。

 夏復華並指出,現行權保組織架構將做調整,成立「國防部官兵權益保障室」,編設相關專權保官,快速處理官兵權益保障案件;同時規劃將民間人權組織、公益團體及被害人家屬代表等社會公正力量,納入國軍官兵權益保障審議委員編組,共同審議官兵申訴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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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改革人權保障作為 歡迎社會各界提供建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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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改革人權保障作為 歡迎社會各界提供建言
發稿日期: 2013/08/01

(軍聞社記者卓以立臺北一日電)國防部總督察長室主任夏復華中將表示,歡迎社會各界針對國軍改革人權保障作為內容,踴躍提供寶貴意見,國防部將持續蒐整、全般考量、通盤規劃,並每週檢討工作進度,運用定期記者會對外說明,展現國軍人權改革決心。

 夏復華今日上午於立法院臨時會,就「軍中人權保障及陸軍下士洪仲丘案」實施專題報告,並說明國軍改革人權保障革新作法。

 夏復華提出「軍法改革」、「配合懲法修訂」、「人權保障」、「精進士官制度」、「發揮政戰職能」、「禁閉室制度改革」、「落實申訴制度」、「防止幹部失當行為」、「強化心理諮商導」、「強化軍民醫療合作」、「精進傷情即時回報機制」、「強化熱傷害診斷與緊急醫療救護能力」及「落實官兵健康自我管理」等十三項措施。

 就軍法改革方面,夏復華指出,鑑於軍事審判制度,關係國家安全與軍事需要,相關變革涉及國家重大制度,國防部已彙整各級軍事院檢修法意見,預劃於八月六日起邀請司法院、法務部及學者專家,召開會議逐條研討,完成修正草案後,並舉行公聽會,廣納各界建言,於九月底前提出完整修法配套法案,原則上,將與軍事勤務及軍事機密無關聯的犯罪行為,移請司法機關偵審,作為修法方向;在完成檢討前,持續與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及司法院法官學院密切聯繫,繼續送訓軍法人員,以提昇專業知能及偵審案件的能量。

 在配合懲罰法修訂方面,夏復華說,有關「禁閉、悔過、管訓」懲罰機制的精進建議,初擬兩案;甲案為刪除「禁閉、悔過、管訓」懲罰種類,以回應兩公約對人權保障的理念,同步檢討增加罰薪、罰勤、禁足等其他懲罰的懲度,以兼顧維護軍紀的需要;乙案則維持「禁閉、悔過、管訓」懲罰種類,並建立訴願、行政訴訟或其他司法程序救濟的管道,以落實保障軍中人權。

 另外,針對記大過、罰薪、降級等各懲罰種類,將依法落實召集評議會,並給予行為人得以言詞或書面方式陳述意見,同時行為人對懲罰如有不服,得依法向上級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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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念祖:國防部積極檢討持續革新 籲請國人支持國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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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念祖:國防部積極檢討持續革新 籲請國人支持國軍 
發稿日期: 2013/08/01

(軍聞社記者卓以立臺北一日電)國防部長楊念祖今天於立法院第八屆第三會期第二次臨時會中,籲請國人支持國軍護憲、護國、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的任務;他強調,國防部會持續提出革新方案、積極檢討,並定時向社會說明虛心檢討的具體作為,同時歡迎社會大眾,提供國軍更多寶貴意見,恢復社會大眾對國軍的信心。

 楊部長表示,中華民國國軍是遵守憲法、捍衛憲法,守護民主政治,保衛國家與民眾生命財產安全的武裝力量,此一基本責任和任務,永遠不會改變。

 楊部長指出,此次發生「洪仲丘下士悔過期間死亡案」重創國軍形象,也使社會大眾對於國軍產生很多疑慮,這是國軍最重大的挑戰,國防部會痛定思痛,策訂相關措施。

 楊部長進一步表示,此案也發現國軍內部管理與督導相關的問題,致造成不幸的事件;所以,當洪下士死亡後,國防部立即啟動行政和軍高檢的調查,並在七月廿六日完成行政調查,以及內部管理督導革新方案的具體作為,同時也在七月卅一日,由軍高檢根據事實的調查,完成偵察報告,向社會大眾報告,以勇於負責、還原真相的態度,面對外界的疑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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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案不重演 楊:做不到願下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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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案不重演 楊:做不到願下台
中央社-2013年08月01日 上午10:51

(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1日電)新任國防部長楊念祖今天宣示,未來軍中不會再發生類似洪仲丘案,「如果做不到,本人願意負責下台」。

陸軍下士洪仲丘疑遭不當處分致死案,引發軒然大波。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排定臨時會議程,朝野共識將國防部長到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軍中人權保障及陸軍下士洪仲丘案」專案報告列第一案。

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廖正井直指軍檢針對洪仲丘案起訴書「抓小放大」,楊念祖回應,這和起訴書內具體內容不同,他看到當中非常強調督導與監督職責人員,層級都已經很高,起訴到少將,已經有相當層級、單位主官管負起責任。

楊念祖說,後續還有法定程序,法院審理流程,家屬或律師都可循法律程序,就起訴內容辯論。

廖正井說,洪家指軍檢起訴書是污衊洪仲丘,楊念祖表示,軍高檢偵查過程中,依證據進行相關陳述,國防部尊重軍檢說明。

楊念祖針對禁閉室戒護士陳毅勳操練方式表示,這的確是非常嚴重與扭曲的操作方式,他感到非常遺憾,官兵居然會有這樣一個很不正當與嚴重違反規定的作為。

民進黨立委陳歐珀批評軍中以洪仲丘案當做文宣教材,楊念祖表示,這是資電部做的法治教育案例,非常不當,已經做處理。

楊念祖並說,部隊沒有對官兵下封口令,「我從來沒有從我嘴裡面說出,或任何行政上面要求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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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禁閉室 國防部:11月重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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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善禁閉室 國防部:11月重啟
中央社-2013年08月01日 上午11:25

(中央社記者陳培煌台北1日電)國防部今天說,國軍列管18座禁閉室,其中3座正在整修,15座逐漸改善,預計完成相關改革事項後,11月恢復運作。

針對國軍1985申訴專線滿意度部分,國防部表示,今年滿意度至今有到75%,過去3年則約74%。

立法院程序委員會排定臨時會議程,朝野共識將國防部長到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報告「軍中人權保障及陸軍下士洪仲丘案」專案報告列第一案。

洪仲丘疑遭虐死案,引發外界關注禁閉室管理與設備。國防部長楊念祖答詢中國國民黨籍立委廖正井質詢表示,國軍已經在檢討相關管理與設施。對於洪案,他非常遺憾與痛心現場單位負責人未依規定辦理,一定要徹底檢討。

他強調,前國防部長高華柱在事情發生後曾要求幹部,「領導統御是服務,而不是強者姿態帶官兵」。

針對禁閉制度,國防部提出的「國軍改革人權保障作為」草案,對於「陸海空軍懲罰法」研擬兩項修法方向:甲案為刪除「禁閉、悔過、管訓」懲罰種類,乙案維持「禁閉、悔過、管訓」懲罰種類。在修法前,禁閉室制度仍會存在,並將在11月1日恢復正常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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