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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軍改革人權保障作為 歡迎社會各界提供建言
發稿日期: 2013/08/01
(軍聞社記者卓以立臺北一日電)國防部總督察長室主任夏復華中將表示,歡迎社會各界針對國軍改革人權保障作為內容,踴躍提供寶貴意見,國防部將持續蒐整、全般考量、通盤規劃,並每週檢討工作進度,運用定期記者會對外說明,展現國軍人權改革決心。
夏復華今日上午於立法院臨時會,就「軍中人權保障及陸軍下士洪仲丘案」實施專題報告,並說明國軍改革人權保障革新作法。
夏復華提出「軍法改革」、「配合懲法修訂」、「人權保障」、「精進士官制度」、「發揮政戰職能」、「禁閉室制度改革」、「落實申訴制度」、「防止幹部失當行為」、「強化心理諮商導」、「強化軍民醫療合作」、「精進傷情即時回報機制」、「強化熱傷害診斷與緊急醫療救護能力」及「落實官兵健康自我管理」等十三項措施。
就軍法改革方面,夏復華指出,鑑於軍事審判制度,關係國家安全與軍事需要,相關變革涉及國家重大制度,國防部已彙整各級軍事院檢修法意見,預劃於八月六日起邀請司法院、法務部及學者專家,召開會議逐條研討,完成修正草案後,並舉行公聽會,廣納各界建言,於九月底前提出完整修法配套法案,原則上,將與軍事勤務及軍事機密無關聯的犯罪行為,移請司法機關偵審,作為修法方向;在完成檢討前,持續與法務部司法官學院及司法院法官學院密切聯繫,繼續送訓軍法人員,以提昇專業知能及偵審案件的能量。
在配合懲罰法修訂方面,夏復華說,有關「禁閉、悔過、管訓」懲罰機制的精進建議,初擬兩案;甲案為刪除「禁閉、悔過、管訓」懲罰種類,以回應兩公約對人權保障的理念,同步檢討增加罰薪、罰勤、禁足等其他懲罰的懲度,以兼顧維護軍紀的需要;乙案則維持「禁閉、悔過、管訓」懲罰種類,並建立訴願、行政訴訟或其他司法程序救濟的管道,以落實保障軍中人權。
另外,針對記大過、罰薪、降級等各懲罰種類,將依法落實召集評議會,並給予行為人得以言詞或書面方式陳述意見,同時行為人對懲罰如有不服,得依法向上級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