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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11年7月25日
21棟陸軍營舍 遇震恐釀災
〔記者顏若瑾、羅添斌、徐義平/台北報導〕陸軍在九十九年度進行全軍營區耐震力檢測,發現有二十一棟建物有待補強,但可議的是,軍方竟是用八十六年的「建築技術規則」規格來做為檢測標準,而非用九二一大地震後修正的更嚴格標準,若是以後者進行檢測,軍方不符規格的建物將遠超過二十一棟。
立委周守訓昨天抨擊指出,在九二一地震發生後,有關「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陸續在八十八年與九十四年檢討修正,可見國防部九十九年評估報告的依據標準早就「不合時宜」,恐怕還有更多沒被點名的「危險營區」!
他要求國防部應立即禁用缺乏防震能力的營舍;採用新耐震標準再次評估,否則接下來花費龐大預算進行修復補強工程,也只是挖東牆補西牆。
軍方使用舊標準檢測
對於軍方對各營區進行耐震評估,為何是以八十六年五月修正的「建築技術規則」,而不是用九二一地震發生後,更新更嚴格的規則進行檢測評估?陸軍官員表示,建築技術規則的修正,是以八十六年做為一個區隔,前後的規格及規格標準差距甚大,此次評估檢測營區,也是依內政部及國防部指示,對未依營建署在八十六年五月一日修正發佈「建築技術規則」設計建造的公有建築物進行評估檢測。
營建署署長葉世文昨指出,根據建築技術規則,一般及普通建築物耐震係數最低標準至少要能承受五級震度,如未達到此標準的建築物,均須補強修正;軍事建築物可分為一般建築物及特種建築物,如是前者則必須將耐震係數加強至五級以上,若是後者,則適用特殊規定,依其規定標準補強,可能比一般建築物要求的耐震係數更加嚴格,以保建築物耐震的安全性。
他表示,若有建築物不符合建築技術規則的標準,營建署都會加強督促,要求其改正。
國內的建築技術規則從六十三年制訂至今,經過多次修正,其中九二一地震發生後,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為提升耐震設計標準,對台灣地區震區劃分重新檢討,並提升耐震係數要求,其中建築物耐震係數最低標準設在○.二三G,至少要能承受五級震度。
立委周守訓昨天對陸軍使用八十六年標準進行防震檢測提出質疑,他並指出,根據九十九年度「陸軍營區建築物耐震能力評估」結果,陸軍現有二十一棟建築物耐震力不足,其中七棟已超過使用年限五年以上。
陸軍司令部工兵處長楊全富少將指出,已對這二十一棟建物排定補強工程計畫,將在一○○年度至一○三年度分批施工完成補強,以確保營區建物安全無虞。
針對二十一棟建築的後續修復及補強工程,國防部預計花費新台幣二億二千五百萬餘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