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逾期彈藥流他國?國防部:如有將提訴訟
中央社╱中央社 2010-01-20 13:04
(中央社記者李淑華台北20日電)媒體報導台灣逾期彈藥疑流向他國。國防部今天表示,履約督導規劃非常詳細、綿密,「在形式上、各項文件上,都沒有問題」,但如真有外流具體事證,將提法律訴訟。
壹週刊報導,「2009年東歐國家羅馬尼亞舉行總統大選前,台灣委外銷毀的8000多噸舊彈藥,依合約應在保加利亞銷毀,但其中1884噸竟遭羅馬尼亞總統家族重新包裝後,非法轉賣到非洲安哥拉」。
國防部上午召開臨時記者會說明。軍備局採購中心主任王國武表示,如真有壹週刊披露的情事,將發函請EXPLOMO合約廠商確實回答。此外,也會請各個公正公司提出詳細的公正報告。
王國武強調,整體來講,國防部履約督導規劃非常詳細、綿密。就目前來講,「在形式上、各項文件上,都沒有問題」。
他說,如果真有外流的事證,會採取相關法律行動。包括依據合約撤銷原來驗收合格的決定;第二,要求得標廠商返還貨款、履約保證金;第三,也會提起民事訴訟,要求求償名譽上的損失。如涉有偽造變造,將移送法辦。
王國武說,為防止逾期彈藥委外有外流情形,在履約督導方面已採取各項措施。
他指出,要求得標廠商EXPLOMO公司須出具最終處理證明,也就是出具在保加利亞的最終處理證明。另外,也委請兩家公正公司幫忙處理,包括國內的上林公司、國外Variety公司,每個月必須提出公正報告,「在各個履約的節點設置防止外流的措施」。
他進一步說明,依合約也要求處置廠商,也就是保加利亞的MAXAM廠商每天須有工作日誌,例如每天銷毀哪些彈藥、數量多少及照片。
媒體質疑,委外銷毀的包括信號彈、手榴彈,為何國軍沒有能力處理?聯勤司令部聯合支援指揮部參謀主任簡世峰說,國軍早期是用爆毀方式處理廢彈,但會衍生污染問題,這幾年環保意識抬頭,無法再以爆毀處理。
他說,這些信號彈、手榴彈之類的,有部分屬於化學類彈藥。逾期很久,量也不是很大,如要投資設備進行銷毀,是不划算,所以改以委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