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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時報2009年7月28日
女士官預告死訊簡訊追蹤救回
〔記者陳建志、張瑞楨、許紹軒/綜合報導〕簡訊救了女士官一命!清泉崗反裝營謝姓女士官疑在軍中受委屈,於部落格留下輕生字語,廣發簡訊告知親友後一度關機,警方獲報請家人不斷傳簡訊勸說,透過簡訊確定人在旱溪,昨天凌晨零點20分,謝女友人和哥哥趕到,看到她坐在堤防邊,情緒激動嚎啕大哭,馬上將她強制送醫,避免一場悲劇。
部落格透露不適應
「我的身體就是這麼爛,三不五時就會複(腹)痛…在你們眼裡我就是破病雞…接你們每個人的電話,不是噓寒問暖,是責怪、發飆,尖酸刻薄外帶諷刺」。在台中縣某部隊服役的23歲謝姓女志願役士官,7月24日在部落格留下「別人家的孩子死不完就對了,志願役就該死嗎?這句話我會應驗給你們看,逾假未歸、逃兵、輕生先有心理準備吧!」
26日又在部落格寫下:「SORRY,那個結還是打不開,謝謝愛我的你(妳)們,如果再有一次機會選擇,我不會選擇當兵」等輕生字眼。
家屬也收到謝女傳來:「爸媽對不起,又讓你們失望了,心中那個結還是打不開」簡訊,因謝女未返回部隊,手機又關機,家人和部隊長官前晚11點40分到太平分局太平派出所尋求協助。
員警透過緊急協尋程序,尋求電信業者協助,因謝女一度關機且不接手機,警方請家人持續傳簡訊,並藉此確認謝女位置。昨天凌晨零點20分,謝女友人和哥哥總算找到謝女。家屬昨天僅低調說女兒會回到部隊。
陸軍十軍團少將政戰主任黃邦印表示,謝士官3個月前盲腸炎手術,引發腸異常沾黏症狀,需常請假就醫,卻有同袍質疑謝士官已出院,為何常告假就診,讓她備感委屈。他強調,已派員協助謝士官就醫,爾後還要持續醫療照護,至於同袍的壓力,必要時會把謝士官換個環境。
針對女士官輕生未遂,該營少校輔導長朱登宏曾宣稱是國防機密,之後又以忙碌為由,表示此事爾後再說,記者詢問是否為「不願回應說明」,朱登宏僅表示「就這樣子,我正在忙」,隨即掛斷電話。
軍方表示,軍人若以自我傷害規避職務,那就觸犯陸海空軍刑法第37條,該條文規定,「意圖免除職役,偽為疾病、毀傷身體或為其他詐偽之行為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但若自我傷害的動機不是意圖免除職役,而是因為失戀、久病厭世,陸海空軍刑法沒有條文可以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