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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1.14 中國時報
李傑打破常規 壞了軍中用人制度
呂昭隆/專題報導
國防部長李傑日前表示,參謀總長職務做滿三年,不一定要換。從一九九六年台海危機起,國軍已有十年,沒有任何上將職務任期超過三年。李傑就任迄今,雖勇於打破軍中用人常規,惜未能建立新的遊戲規則,予人「人治」多於「法制」的觀感。李傑有關總長任期的談話,又添一例。
上將職務任期,一任兩年,任滿得延長一年的規定,是前參謀總長羅本立規定的。羅本立於台海危機時期任總長,為此還得一枚青天白日勳章,如此貢獻,做不滿三年仍堅持交棒,率身立下上將任期制。自此,軍中無人違例。
歷任國防部長,包括蔣仲苓、唐飛、伍世文與湯曜明,都依循此一不成文的規定用人,也沒有一位部長,曾在國會殿堂脫口,否認上將任期制的約束。李傑是第一人。
高階將領人事制度建立,經過一段漫長的「奮鬥」,先是前總長劉和謙規定將領屆齡,不得延役,接著是羅本立規定任期滿三年,不得延任,整個軍中用人始步正軌。接著,前總長唐飛與湯曜明解決將領「占缺不升」問題,廢除將領占缺卻得排隊一、兩年才能晉升的不合理現象,同時處理「增設編制」與「升退」陋規(即將領晉升之日亦是退伍日的酬庸做法),可見軍中人事制度建立的不易。
然而,國軍辛苦建立的人事制度,要摧毀它,也是一夕間。除了延役與延任,軍中所有的用人規矩,李傑幾乎都打破了。以「增設編制」為例,陸海空軍,現在都有增設的副司令。國防二法實施已四年了,從國防部到軍種,編裝訂的一清二楚,連各軍種的「總」字都已拿掉;人事制度卻是時空倒流,回到早年「增設編制」,以疏通人事管道的時代。
當然,前人也不是做的很完美,唐飛也讓夏瀛洲當增設的空軍副司令,再晉升上將當聯勤司令;湯曜明則是把一時難以安排職務的將領,全趕到戰計委員會,一年內未派職,就自動退役。
李傑的做法,卻是妥協。李傑恢復軍種增設副司令陋習後,目前,所有當過增設副司令的將領,無論那個軍種,都是一年退伍,如海軍的雷光墅等。這種人事安排,與「升退」有何差別?國防二法及相關法規,明定軍種副司令的員額,超編就是不對,非得破例增設,卻又不要為了日後晉升重用,而是讓將領再拖個一年退伍,博得「副司令」職務的虛名,這不是「人治」,又是什麼?
其次,軍中人事任期制,不僅規定不能超過三年,事實上,也有最少做一年的不成文規定。這個「一年保障任期」,已成具文。現在的軍種軍職,做不滿一年就調差的,比比皆是,數不勝數。
最近的例子是國防部戰規司長。戰規司職管建軍、預算、國會,是國防部最重要的幕僚單位,之前的司長不想幹,也不上班,退役選擇去英國,李傑無奈,找了已轉任文職的林勤經接任。林勤經軍中爭議大,李傑既用,把如此重要職務交給他,就該信任所用之人,而且戰規司一向都是海軍把持,派個空軍退役中將出任,還是第一回,不能不說是新意。
結果立法院一個會期還沒結束,林勤經屁股都沒坐熱,不到半年,就被換掉了。去年軍情局長異動,也是一例。彭勝竹做幾個月,就升上將副參謀總長,當然,上將人事是陳總統的權責,不能全怪李傑;陳總統想讓彭日後升空軍司令,當國軍第一位客籍司令。儘管李傑有意見,但最後還是選擇妥協。
前年,到任不滿一年的前陸軍金防部司令因「暈眩」,一夕間被李傑拔掉,更是震動全軍。李傑舉動被視為整肅湯家軍立威,事件直到李傑隨後發布湯家軍成員陸小龍升任馬防部司令,始算落幕。
重要將領任期一年的保障,點點滴滴,如是破壞無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