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呂炯昌 美國國防部長蓋茲在今年三月向美國國會提出的伊拉克增兵報告中,提議應該關閉位於古巴的關達那摩監獄,因為二○○四年之後爆發的一連串美軍虐囚醜聞,讓小布希總統的民意支持率從九一一之後的百分之九十高峰跌落至百分之三十以下的低點,對小布希政府來說,「虐囚案」所造成的傷害遠比自殺炸彈客來得嚴重,而關達那摩監獄正是美國監禁戰俘及恐怖分子的主要監獄,希望藉由關閉關達那摩監獄以平息眾怒。然而於此同時,中共也抓住了「虐囚案」這點,以美國違反《武裝衝突法》中《關於戰俘待遇日內瓦公約》不得虐待戰俘的規定,對美國展開抨擊。中共此舉除了有報復美國過去時常抨擊中共人權狀況不佳這個仇之外,同時也顯示出中共近年來實施的《武裝衝突法》教育獲得顯著成效。中共實施《武裝衝突法》訓練除了對付美國之外,最主要的目標當然還是我國。 武裝衝突法內涵│軟性打擊 傳統的《戰爭法》認同國家有行使戰爭的權利,肯定了戰爭是國家解決爭端的方式之一,但是卻因此導致國際社會之間軍事衝突的不斷發生,加上武器科技的發達,殺傷力日益增強,對平民百姓的傷害遠超過作戰人員,因此必須訂立一套新的戰爭法規來約束戰爭行為。在國際紅十字會創始人亨利.杜南(Henry Dunant)等人的極力遊說下,一八六四年十六個國家在瑞士日內瓦簽訂的《關於改善陸戰傷兵狀況的日內瓦公約》,此公約為《武裝衝突法》的濫觴,希望透過戰爭手段的限制,以減少戰爭所帶來的傷害,避免對非作戰人員造成不必要痛苦。 盼藉該法取得國際社會好感 《武裝衝突法》由一九四九年所訂立的四項《日內瓦公約》和兩項《附加議定書》所組成,包含《改善戰地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境遇日內瓦公約》、《改善海上武裝部隊傷者病者及遇船難者境遇日內瓦公約》、《關於戰俘待遇日內瓦公約》、《關於戰時保護平民日內瓦公約》、《關於保護國際性武裝衝突受難者的附加議定書》和《關於保護非國際性武裝衝突受難者的附加議定書》。《武裝衝突法》的基本原則為人道主義,在戰時必須將作戰人員與非作戰人員作出明確區分,對於平民、傷者、病患、醫療人員、隨軍牧師、民防人員等非作戰人員,以及敵方所屬的民間財產、文化財產、宗教場所、能源設施等提供保護,避免受到戰爭傷害。 《武裝衝突法》特別強調對於戰俘的照顧,凡是放棄作戰及逃亡意圖的俘虜,交戰雙方皆有義務提供俘虜基本生活所需、醫療、法律保障、與家人通信權利,並且不得以戰俘作為報復及醫療實驗對象,對於違反《武裝衝突法》的一方,有權移送位於荷蘭海牙的國際戰犯法庭審判。 以武裝衝突法進行思想教育 共軍自一九八九年起與紅十字國際會合作實施《武裝衝突法》的教育訓練,並於同年派軍官團前往義大利聖雷莫國際人道學院受訓。軍官團學成歸國後,開始教授共軍官兵《武裝衝突法》的相關課程,並邀請紅十字國際會人員在國防學院授課、舉辦研討會、翻譯及編寫《武裝衝突法》相關書籍,讓共軍官兵全面接受《武裝衝突法》教育洗禮。 共軍進行《武裝衝突法》教育有兩大政治目的。首先,因為《武裝衝突法》強調人道關懷,在戰爭與人道精神之間取得平衡點,因此對於遵守《武裝衝突法》國家的國際形象,往往具有加分作用。 中共可以藉由《武裝衝突法》教育的實施,在國際社會推行「和平崛起」的假象,來消弭鄰國對於「中國威脅論」的疑慮。再者,《武裝衝突法》的研究透徹,可以透過揭發對手違法行為,讓中共在對台法律戰時擁有法理優勢,進一步獲得政治上的主動權,達到軍事行動「師出有名」的目的,可因而避免他國干預,因此,中共利用《武裝衝突法》可以說是一種以法理鬥爭先於軍事鬥爭的「軟性」作戰模式。 武裝衝突法在對台法律戰角色 《武裝衝突法》中的《關於保護非國際性武裝衝突受難者的附加議定書》中提到:「一國合法政府有權使用一切手段維護或恢復國內法律與秩序,和保衛國家統一及領土完整」,此觀念跟二○○五年中共制訂《反分裂國家法》的理念不謀而合,但是《反分裂國家法》為中共片面制訂的國內法,制訂兩年多來在其他國家的質疑下成效其實相當有限,而《武裝衝突法》則是國際社會普遍認可的國際法。 「俄出兵車臣」 中共欲如法炮製 俄羅斯出兵車臣就是以車臣獨立將破壞俄國國家秩序為由,在捍衛俄羅斯國家利益的前提下,為俄羅斯營造出兵車臣的合法性,同時也讓西方國家無法干預車臣戰爭。 美國國防部的《二○○四年中共軍力報告》出爐後,美國智庫「傳統基金會」及國防部官員曾經建議台灣遭受共軍攻擊時,可以利用戰機或中程彈道飛彈攻擊三峽大壩,或是經濟重鎮上海作為報復。其中攻擊上海對中共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心理震撼,將不亞於「九一一事件」對美國經濟及社會所造成的傷害。 中共盼以該法製造和平假象 不過不論對三峽大壩或是上海進行報復攻擊,《武裝衝突法》都對於國軍的反擊行動產生了不利的影響,主要因為《武裝衝突法》中明白指出在戰時不得攻擊對方非作戰人員、文化財產及能源設施等,上海地區擁有眾多外資公司及珍貴文化財產,三峽大壩更是大陸地區最重要的發電設施,因此國軍如果貿然攻擊上海或三峽大壩這類的非軍事設施,將被視為違反《武裝衝突法》,甚至被認同恐怖攻擊,反而遭到國際社會譴責。如同車臣游擊隊在俄羅斯綁架人質作為報復俄軍入侵車臣一樣,將無法得到國際社會的奧援。 加強反三戰教育洞察中共陰謀 二○○三年十二月,共軍總政治部將法律戰、輿論戰、法律戰列入《解放軍政治工作條例》之中,廣泛運用在共軍各層級的教育之中。《武裝衝突法》作為共軍實行法律戰的主要利器,企圖在國內與國際層面建構武力犯台的合法性與正當性。面對中共無所不用其極的三戰手段,我國應當持續加強反三戰教育,讓全國軍民深刻了解中共真正的陰謀。 (作者為淡江大學國際事務與戰略研究所碩士)
May the Force be with yo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