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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航財務惡化監院糾正 民航局低調
中央社╱中央社 2009-04-13 21:32
(中央社記者溫貴香、汪淑芬台北13日電)監察院調查,交通部暨民用航空局對遠東航空公司財務危機惡化,未能防微杜漸,顯有違失,今天通過糾正。民航局長李龍文說,遠航營運許可執照未被撤銷前,持續輔導。
監察院糾正文指出,遠東航空股份有限公司(遠航)民國87年改組為遠東航空企業集團,加強業外投資,但因經營階層多人涉嫌陸續掏空公司資產,業外投資虧損嚴重與航空業長期不景氣影響,最後無法支付中國石油公司新台幣1億5000多萬元油款,爆發財務危機。
監察院調查,此案雖經民航局組成「遠航航機務、財務及營運聯合檢查小組」,進行危機處理,但因遠航財務未能透明,且公司聲請重整,致新投資者難以引入,加上遠航資產處分不順,資金調度不及,無法以現金支付加油款,民航局宣布,自民國97年5月16日起暫停營運國際及國內航線定期航班。
監察院指出,遠航原使用的13架航機已遭債權銀行聲請假扣押外,遠航因積欠民航局3億多元沒有償還,導致位於桃園及松山機場的維修機棚遭到斷水斷電;機師因長期沒有派遣飛行與訓練任務,飛機適航證及機師證陸續到期無法續領,導致公司營運停頓。
監察院糾正文指出,交通部暨所屬民航局針對航空公司依法所報財務報表的審查未盡心盡力;對於遠航負責人、董事、監察人、經理人等頻繁異動應注意卻疏於注意;全般信任遠航委任會計師出具的查核簽證報告,審查徒具形式,缺乏全面監督審核機制。
監察院表示,民航局未積極與金管會溝通聯繫,進行資訊交流,且忽視公開資訊觀測站所顯示的公司營運及財務警示訊息,因此依法通過糾正案。
李龍文以還未看到監察院的糾正案文,不願做回應,只表示民航局會持續輔導遠航,直到公司營運許可執照被撤銷。
民航局日前已收回遠航的國際航線航權,但兩岸航線及國內航線仍保留。
遠航向法院聲請重整遭駁回,目前進行抗告,法院預定5月中旬裁定,另遠航航空運輸業營運許可執照去年11月到期後,申請展延半年,也將在5月中旬屆期,遠航若仍無法重整,民航局將收回執照,遠航將退出民用航空運輸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