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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籌海洋事務 保障國家安全 應設強有力的海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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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ke-Skywalk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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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hinatimes.com/Chinatimes/newslist/newslist-content/0,3546,110501+112005123000034,00.html
2005.12.30  中國時報
統籌海洋事務 保障國家安全 應設強有力的海洋部
本報訊


   林聖芬:今天討論這個題目,我們知道台灣四面環海,而目前海巡署已經承擔超負荷任務,經濟海域等上位政策不明,無以整合,相應組織配套也無,則任務難成。目前政院組織法修正進行中,雖然部會總數已框限,但我們的因應與準備是否足夠,值得檢視。

   以下請從全球海洋事務趨勢看我國海洋發展契機、海洋事務專責機構設置對推動海洋事務的影響、海巡署在推動海洋事務與維護國家安全所扮演的角色與功能和海巡署從捍衛海洋轉型為經營海洋的藍海策略,進行討論。

   許惠祐:海洋是我們安身立命之所在,海洋國家與意識形態無關,過去戒嚴時期山禁、海禁,令國人對海洋意識不足,趁此政院組織改造之際正是重新思考的契機。

   海巡署在解嚴後被定位成查緝走私、偷渡,但如春曉油田、釣魚台、東南沙島我們有五十四萬平方公里海域都是巡防範圍,海巡署的下一步就教於各位。

   制定整套海洋戰略

   帥化民:討論此課題要跳脫來看,海洋事務與國家政策有關,本質上涉及三面向,國家利益、國際地位和國家政策;如果我們只望向內部不向外思索擴張,則與廿一世紀資源爭奪的大勢相悖,加拿大、澳洲甚至大陸,都擁有相當資源,兩伊戰爭、阿富汗等戰爭,其實就是油源爭奪,戰爭是一時,影響則久遠。

   我們常自認國際上被孤立,但如何發聲?過去烽火外交,頗有爭議,我們的地理位置就在這裡,如何運用有利強化主張,才是正事。

   國家政策如果明確,才能確立海巡署要不要升格、國家要不要拓展和投資這部分,例如釣魚台,政府迴避談,則漁權、領海權就免議,再如春曉油田,如果我們置身事外不置一詞,請問人家何以要分一杯羹給我們?南沙問題我們仍視而不見,見而不為,則如果介入?

   不介入、不去爭,將來就得向阿拉伯國家買一桶六十美元的石油,經濟競爭力大受影響。東沙島的觀光資源不輸馬爾地夫,我在國防部服務時就建議,不必部署軍力,只要開發成國際觀光點,自然不會打仗。

   因此國家戰略要確立,整套的海洋戰略不是海巡署單一,而是加入國防部等一起思考,就算水上兵力都撥過來,也養不起、沒必要,科技上可以通聯,所以基於國家利益,主權伸張,這不論統獨,我們都該有主張,只有如此,在東南、東北亞才能發聲立足。如果我們不知道目的為何就無法找到工具手段。

   應設部而非委員會

   羅志明:國人海洋意識不足,戒嚴時期框限海洋活動,但全島有一千六百公里環海,海洋教育卻嚴重缺乏。國小海洋有關課程只占二.六七%、中學占三.一五%、高中占四.六七%這對四面環海的我們來說是很大諷刺。

   歐洲國家有海權擴張的歷史,從小民眾就有航海教育和體驗,國人不僅教育偏向淺薄的海洋觀,國人對海洋事務部會成立與否,也不關心。

   台灣對推動海洋文化的經費也頗少,對陸地思維下的文藝活動反而過重。在民國四十年左右,我國漁業產值約十多億元,現在已經達到一千億元,鮪、魷魚的產量都是全球排在前位,從商機而言,就值得格外重視此議題,但觀全島,無一具國際視野的海洋公園,顯示國人相對落後的海洋資源使用觀。

   當大陸海測船頻頻探勘我近海水文,其噸位超出我海巡艦艇,試問如果要求海巡署「硬起來」,因此,裝備不提升難以言保護資源。

   再就海洋產業人口來說,船員也不足。多數是船東為本國籍,漁工是大陸或東南亞國家,海上喋血之外,大陸漁工不能上岸,只能當海上難民,海上人權也是相對落後。這是跨部會問題,目前中央組織基準法對組織改造定為十五部六會,傾向籌組海洋事務委員會,如此定位則只有協調功能,難收事權統一之功,海洋事務無決斷權,就不能劍及履及,我強烈主張應設強有力的部會而不是委員會。

   海巡署隸屬待商榷

   陳荔彤:談到教育對海洋認知不夠,我要補充政策面部分,要知道海洋是國家主權的行使的舞台,十二海浬領海,接著就是公海,船隻一出海,遇到外國船艦,就是涉及主權,是動態的互動,所以,海巡署怎麼會放在內政部之下呢?這實在太奇怪啦!

   這表示,我們的思維還是在海巡為治安的一環,目的在護漁,船艦功能在交通和漁業,即使觸及海洋資源維護,但別忘記最重要的海中有礦產,因此海的莫測高深,其國際性和專業性都不容忽視,如果不認識此,不知道需求,當然找不到海洋戰略的定位。

   美國不同,它海岸線最長,但側重發展觀光休閒娛樂,原因之一是它並不缺乏物產,地大物博的國家,將海洋發展置於商業部下,但韓、澳都設部,台灣更應該設部統籌,理由很簡單,鄰國太近、資源爭奪太激烈,這與統獨無關,但我們心中都知,執行結果可能有關。

   進一步說,二百海浬海域,十二海浬是主權範圍屬領海,但可能礁層就三百五十海浬,因此五十四萬平方公里海域,未必僅止於此,基點的測定將左右主權權利,這意謂這海域不是交該國「管理」,而是交其「專屬」,這是「專屬經濟海域」的意義。

   再就法制面而言,一九八二年簽定海洋法公約,一九九四年生效,實則為一九五八年四項公約的整併,如果說世上有兩部憲法,其一應指聯合國憲章,它只提及民族自決與禁止使用武力,而海洋法公約,則有十七部分共三百廿條文,非僅專屬經濟海域而已。

   包括群島國、區域探勘、武器部署、管理、利用、維護等,具高度專業性,法定了,就要有相應機制,表示政府要有洞察體會明白此重要性,設置專責機構以處理海洋法伴隨而生的問題。所以設部是早晚要走的方向,過去是「以海就陸」,現在是「以陸就海」也就是有土地,向外延伸,成為主權範圍、海域資源,釣魚台有太豐沛的石油資源,不是只有春曉油田而已,因此我們要不斷主張,絕不能放棄宣示。

   春曉油田有一部分在我們兩百海浬經濟海域內,要不斷主張才有籌碼談,只要一個點向下吸取的油源說不定廣及本島周邊海域都可能。海巡署當然不是警察角色,而其處理的事務也絕非僅是國內,將是與第三國有關。

   大力鼓吹設海洋部

   周繼祥:新世紀是海洋世紀,海洋是生存發展的物質基礎,開展國際政治競爭的舞台也是資源寶庫,同時是高新技術發展的領域,是沿海國家藍色國土擴張的社會發展最後空間,它並且是國家安全和能源爭奪的焦點。

   未來發展趨勢,沿海國家更重視海洋發展策略,開發和利用海洋的活動日增,而爭奪資源日烈,海洋高科技將成新世紀科技熱點,海洋環保成為共同責任,而其事務朝綜合管理的方向加快進行。

   目前的時點政院組織研修進程中,是個好時機。本人研究大陸,中共十一月廿五日成立政府間海洋學委員會,包括政府國家海洋局、解放軍總參謀部、教育部、財政部、交通部、部級的國家環保總局、自然科學基金會、國家社會局等,其主委是國家海洋局副局長,由一位副部級首長協調各單位,這在我們過去陸委會開會時也見到過,層級較低組織卻要統籌全部,因此趁此中央政府組織改造之際,大力鼓吹設海洋部,或可免去未來發生類似情形。

   重視海洋科技研發

   陳陽益:過去六百年歷史,強大的國家都是海洋國家,陸域發展的多半步向敗亡。中國、印度、前蘇聯都是例子。

   何以兩者差異成敗這麼大?首要原因是海洋國家取得海洋資源,其次是由此而增進經濟科技,我們過去因為無知,所以無政策,不懂才不重視。海下有石油礦物、海中有漁業、生物,而海水則有營養素,海上則是航運交通貿易。

   我們要瞭解海洋,諾曼地登地時盟軍事前掌握海洋特性,又如海中內波,可以利用洋潮無聲息地接近某一據點,所以海洋有其特性,潛艇關掉引擎如果利用合適的洋流,就能接近陸地,又像日本貨輪航線必然繞經恆春一帶,原因是洋潮能讓航程既省油又省時,頗為經濟。

   海洋科技的領域是專業,利用聲波技術,可以在國防、追蹤走私、探測船等,甚至飼料都可以利用海洋營養素發展健康食品、美容品等,國家應該重視這類科技研發和長期發展,以台灣珊瑚物種占全球珊瑚總類三分之二強,可見我們有非常良好的海洋資源,而海上養殖科技已發展成沈入海、避颱風的技術,相當領先,有此基礎,自然要擬訂更成熟周延海洋戰略與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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船舶法二讀 全民海洋時代來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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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cna/politics/201011/20101109529819.html
船舶法二讀 全民海洋時代來臨
    
中央社╱中央社 2010-11-09 15:55

(中央社記者黃名璽台北9日電)立法院今天二讀修正通過船舶法,民進黨籍立委王幸男表示,這代表台灣海岸政策全面解禁,人人皆可買遊艇出海,台灣進入全民海洋時代。

立法院院會上午二讀修正通過船舶法後,隨即休息,院長王金平下午表示,目前不需協商法案尚有幾案,為調配院會通過法案時間,船舶法將待12日院會繼續三讀。

王幸男受訪時指出,現行船舶法限制私人擁有遊艇,台灣雖然四面環海,卻已「鎖海」多年;船舶法修正後,私人可購買遊艇,出海前只需利用傳真報備,不必像現行營業用船隻,出海要排隊申請、檢查。

王幸男說,大家可能覺得遊艇是富豪才玩得起,事實不然,美國製造的一些中小型遊艇,最便宜大約1萬美元(約合新台幣30萬元),只要有購買國產小汽車能力的人,就能夠買1艘遊艇,出海享受台灣海景。

王幸男表示,台灣「鎖海」多年,造成目前只能做大型遊艇,中小型遊艇因為市場太小,不僅輸給美國,外國市場都被大陸廈門搶走;未來,台灣因為打開內需遊艇市場,且以台灣經濟能力一定消費得起,「市場非常大」,可望發展中小型遊艇新興行業,屆時家家有遊艇不再是夢。

國民黨籍立委楊麗環指出,船舶法修正後,有提升台灣遊艇觀光市場、帶動台灣船舶製造業興盛,及開放藍色公路等優點,不僅增加遊艇專章、開放遊艇,對大船停泊限制也放寬。

修正後的船舶法第3條,將船隻重新定義,增加遊艇、自用遊艇、非自用遊艇等類別;第70條規定,遊艇活動未涉及入出境者,於出海前填具相關船舶、航行及人員等資訊,向出海港之海岸巡防機關以電子郵件、傳真或現場等方式報備。

為讓開放遊艇後,完善相關配套,修正後第71條規定,各級商港、漁港、海岸、河川轄管機關,應於轄區適當地點設置遊艇停泊及遊艇拖吊升降區域,並依相關法令規劃建設及管理。

對違法超載情況,本次修法也加重罰則。修正後第90條規定,客船違法超載,從現行新台幣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罰鍰,提高5倍至1.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一樣禁止航行及限期改善,改善完成始得放行。

對遊艇超載規定,則列在修正後第91條,罰鍰比照客船超載,1.5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並命其禁止航行及限期改善,改善完成始得放行。

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11條規定,第三讀會除發現議案內容有互相牴觸,或與憲法、其他法律相牴觸者外,祇得為文字之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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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沙開會」 馬誤把舊事當構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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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tw.nextmedia.com/applenews/article/art_id/32572506/IssueID/20100609
「東沙開會」 馬誤把舊事當構想
2010年06月09日蘋果日報

【毛嘉慶、洪哲政╱台北報導】馬英九總統昨出席世界海洋日活動致辭時說,海巡署長王進旺向他透露,擬邀請專家到東沙舉行國際會議,「這非常少見,換種方式宣示主權吧,是不是?很好的構想。」但海巡署被問及此事時說,馬總統可能誤解了,王進旺講的是去年六月就已在東沙舉辦的會議,是過去式,不是未來式。


知情官員說,王進旺昨在會場迎接馬英九,兩人進入電梯後,王進旺為了找話題,才提及去年有個研討會在東沙島舉行,學者坐了十餘小時的船才抵達東沙,未料馬英九把這場已在東沙舉辦過的研討會,想成是未來要辦的會議。


「宣示主權」出包
王進旺昨說,去年那場研討會是海巡署海洋事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日期是去年六月八日到九日,出席者包括十一名專家學者。官員也說,是每半年一次的例行會議,去年受聘委員覺得老是在海巡署開會「太無趣」,才建議到東沙島開會兼考察。對於馬英九將會議形容為「宣示主權」,王進旺說:「當然認同。」未來也會朝此方向規劃但沒時間表。
總統府發言人羅智強昨證實,馬英九是在電梯中誤聽王進旺的話,才會把已辦過的會議誤以為是將要辦的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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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巡署規劃國際會議移師外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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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cna/society/201006/20100608537083.html
海巡署規劃國際會議移師外島

中央社╱中央社 2010-06-08 17:41

(中央社記者林紳旭台北8日電)總統馬英九今天在世界海洋日活動中表示,海巡署擬在東沙島辦國際會議,這是另一種方式的宣示主權。海巡署表示,將朝這個目標規劃,不僅東沙島,太平島也是規劃的範圍。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表示,將國際研討會從台灣本島移師到外島領域,都是可以規劃的方向,馬總統的構思很好,不僅有實質的會議效果,也兼顧主權宣示。

海巡署指出,去年6月8日海巡署就在東沙島舉辦過「海洋研究委員會」,由國內相關的官員和學者參加,實地勘查外島領土,也充分發揮海洋台灣的政策。

海巡署表示,未來各項會議,只要與海洋有關,都可以規劃將會議的場所移師到外島,範圍包括台灣現有的領土,例如東沙群島的東沙島、南沙群島的太平島、金門、馬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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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海洋委員會 跨部會協調落實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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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6/09   成立海洋委員會 跨部會協調落實政策
 
記者謝俊平/台北報導
 針對馬總統宣布未來將分兩階段逐步成立海洋部。行政院研考會主委江宜樺昨日表示,政府先成立海洋委員會的目的是要熟悉跨部會協調業務,再看未來的海洋政策與運作情況,研究是否轉型為海洋部。 江宜樺昨日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表示,在行政院的組織改造規劃中,有關海洋專責機關的設計,是經過專家審慎研究,若馬上成立海洋部確有困難。因為「部」的組織非常龐大,可能會造成其他現有部會事權割裂,因此先成立海洋委員會,待熟悉跨部會協調業務後,如有必要再變成海洋部。
 江宜樺強調,對於研考會的建議,馬總統欣然同意,研考會也與海岸巡防署及相關機關說明設立海洋委員會的緣由。海洋委員會是否轉成海洋部,沒有確定的時程規劃,是否轉型要看未來的海洋政策內容,以及海洋委員會的運作情況。
 江宜樺指出,政府將先成立海洋委員會,並規劃我國的海洋政策、進行跨部會協調以落實政策,性質就像大陸委員會一樣。「如果運作良好,也可能不需另外轉型,繼續維持海洋委員會」,若協調後認為實在有進一步的必要,就會考慮成立海洋部,更直接處理海洋事務。
 江宜樺表示,全盤性的海洋政策須包含海洋產業、海洋資源、海洋生態、海洋文教與海域安全,現在的海巡署只負責海域安全與海岸巡防等庶務性任務,不負責海洋政策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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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考會:先成立海洋委員會協調跨部會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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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cna/politics/200906/20090608936888.html
研考會:先成立海洋委員會協調跨部會業務

中央社╱中央社 2009-06-08 11:54

(中央社記者李佳霏台北8日電)總統馬英九表示,未來將分兩階段逐步成立海洋部。研考會主委江宜樺今天說,先成立海洋委員會是要熟悉跨部會協調業務,再看未來的海洋政策與運作情況,研究是否轉型為海洋部。

馬總統在競選期間曾表示未來將推動成立海洋部,但行政院組織法修正草案明定將設立海洋委員會,遭民進黨籍立委批評政見跳票。

江宜樺上午在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接受中央社訪問指出,行政院的組織改造關於海洋專責機關的設計,是經過專家審慎研究,並讓馬總統了解馬上成立海洋部確有困難,因為「部」的組織非常龐大,可能會造成其他現有部會事權割裂,因此先成立海洋委員會,待熟悉跨部會協調業務後,如有必要再變成海洋部。

他說,對於研考會的建議,馬總統欣然同意,研考會也與海岸巡防署及相關機關說明設立海洋委員會的緣由。

江宜樺表示,海洋委員會是否轉成海洋部,沒有確定的時程規劃,是否轉型要看未來的海洋政策內容,以及海洋委員會的運作情況。

他指出,政府將先成立海洋委員會,並規劃台灣的海洋政策、進行跨部會協調以落實政策,性質就像大陸委員會一樣,「如果運作良好,也可能不需另外轉型,繼續維持海洋委員會」,若協調後認為實在有進一步的必要,就會考慮成立海洋部,更直接處理海洋事務。

江宜樺說,全盤性的海洋政策須包含海洋產業、海洋資源、海洋生態、海洋文教與海域安全,現在的海巡署只負責海域安全與海岸巡防等庶務性任務,不負責海洋政策的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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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海洋宣言 籲重申固有領土主權漁場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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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海洋宣言 籲重申固有領土主權漁場權益   
 
中央社╱中央社 2009-04-25 21:43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基隆市25日電)第二屆海洋與台灣學術研討會今天發表「台北海洋宣言」,呼籲政府重申中華民國對南海、東海固有島礁領土與漁場的主權,並與週邊國家擱置爭議,共同開發。

國立海洋大學表示,第二屆海洋與台灣研討會今天閉幕,希望能讓台灣大步開放海洋、邁向海洋和發展海洋。與會代表同時發表「台北海洋宣言」,呼籲政府高度關注國際上的一些發展或趨勢。

台北海洋宣言指出,北極冰層崩解,「西北通道」有通航的可能,關係到未來全球航運的重大利益。俄羅斯派出潛艇在北冰洋海床插旗宣示主權,引發週邊國家的關切。

海洋宣言表示,日本通過「海洋基本法」,在內閣成立「綜合海洋事務本部」,高度重視海洋權益;但日本以「沖之鳥礁」主張200海里專屬經濟區,及超過200海里之大陸礁層,嚴重影響台灣在西太平洋的權益。

海洋宣言指出,不久前,菲律賓以「群島基線法」將中華民國南海固有領土中沙群島的「黃岩島」,和南沙群島的部分島礁納入其主權範圍,明顯地侵害台灣的主權。

參加海洋與台灣研討會的學者,今天除嚴正抗議外,也在宣言中呼籲政府,應瞭解到海域主權爭端和未來如何開發合作,勢必是國際上持續關注的議題。

海洋宣言提醒政府,今年5月12日前,沿海國必須向聯合國提出大陸礁層自然延伸外界限的科學調查證據,才能主張200海里以外的延伸大陸礁層,這些新近的事件和趨勢顯示,海洋攸關國家權益、生態保育和經濟發展,不容政府輕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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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海洋宣言 籲走向生態安全繁榮海洋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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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cna/garden/200904/20090425526131.html
台北海洋宣言 籲走向生態安全繁榮海洋國家   
 
中央社╱中央社 2009-04-25 20:29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基隆市25日電)第二屆海洋與台灣學術研討會今天閉幕,發表「台北海洋宣言」,提供政府具體建議,呼籲走出鎖國,勇敢面對海洋,帶領台灣走向「生態、安全、繁榮的海洋國家」。

主辦單位之一的國立海洋大學表示,兩天研討會期間,國內海洋領域相關學者專家,廣泛討論氣候變遷、海洋保護、海洋教育人才培育、水下考古與文化資產等多面向的海洋議題。

除發表重要論文外,今天閉幕前,由與會代表共同發表「台北海洋宣言」,呼籲政府重視海洋,為台灣描繪海洋永續發展的新願景。

台北海洋宣言指出,海洋對氣候調節、生物繁衍、形塑文化、經濟發展、航運交通、教育研究等都很重要,帶給人類無窮的功能和利益,也是台灣世代子民生存發展的重要資產。

台北海洋宣言呼籲政府各部會與全國民眾,逐步充實,建構完整、宏觀、強而有力的海洋專責部會,並清楚定位以「海洋保育」和「產業發展」為主軸。結合「政策研擬」和「科技研發」的智庫機構,以支撐海洋相關施政。

展望「大海洋時代」的來臨,建議設立跨部會之高層協調機制,整合外交、政治、經濟和國安等思維,加強護衛我國船隻全球航行安全,及我國海域與國際水域資源開發、科學研究及其他利用之權利。

海大海洋事務與資源管理所所長劉光明表示,2002年召開第一屆海洋與台灣學術研討會,並發表高雄海洋宣言後,隔了7年,財團法人台灣研究基金會、海洋大學聯合舉辦第二屆海洋與台灣研討會。

總統馬英九在第1天開幕致詞指出,盼將來成立海洋委員會,扭轉施政長期「重陸輕海」情形,跨出「藍色革命,海洋興國」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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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總統:籌設海洋委員會推展藍色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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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4/25   馬總統:籌設海洋委員會推展藍色革命
 
記者許哲耘/台北報導
 政府推動組織改造將成立專責海洋委員會,馬總統昨日參加「第二屆海洋與台灣學術研討會」致詞指出,能踏出這一步已非常不容易,盼將來成立海洋委員會,扭轉施政長期「重陸輕海」情形,跨出「藍色革命,海洋興國」的第一步。 馬總統表示,他自一九九五年起就相當關注海洋法等國際法領域,也曾擔任相關課程講師,競選時提出「藍色革命,海洋興國」理念,「成立海洋部」更是他的政見之一。而行政院研考會推動政府組織改造經溝通與協調後,建議應先從成立海洋委員會的角度入手,將來再針對執行情況再確定能否成立海洋部。
 對此,總統認為可以保持應有的彈性。總統說,能踏出這一步已非常不容易,畢竟這幾十年來我國對海洋事務的處理相對比較缺乏及保守、不注意,因此先成立海洋委員會,之後再從運作上檢討是否有窒礙難行、需要更進一步加強之處,未來在第二階段的組織改造中再作調整。
 總統指出,我國遲未簽署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加上政治現實,成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簽署國幾乎不可能。不過,他期盼未來立法院能比照推動聯合國人權公約方式,將海洋法公約由國際法轉化成國內法,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使台灣的司法人員養成適用國際法的習慣,也向國際展現台灣願意成為負責任海洋事務當事國的誠意。
 總統也指出,我國已於一九八七年解除戒嚴,但在海洋事務上仍有很多地方保有戒嚴心態,合乎永續經營的開發,也不是不能容許,其中可以採取很多的配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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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統:成立海洋委員會 跨出海洋興國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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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yam.com/cna/politics/200904/20090424481872.html
總統:成立海洋委員會 跨出海洋興國第一步

中央社╱中央社 2009-04-24 12:38

(中央社記者陳舜協台北24日電)總統馬英九今天在「第2屆海洋與台灣學術研討會」致詞指出,盼將來成立海洋委員會,扭轉施政長期「重陸輕海」情形,跨出「藍色革命,海洋興國」的第一步。

繼2002年召開第一屆海洋與台灣學術研討會並發表高雄海洋宣言後,隔了7年,財團法人台灣研究基金會、國立海洋大學聯合舉辦第二屆海洋與台灣研討會,馬總統上午蒞臨開幕典禮致詞,表達對海洋事務的關注。

馬總統表示,他自1995年起就相當關注海洋法等國際法領域,也曾擔任相關課程講師,競選時提出「藍色革命,海洋興國」理念,「成立海洋部」更是他的政見之一。

總統指出,成立海洋部的構想經行政院研考會研究後,認為各方對政府部門組織改造意見紛歧,建議先成立專責的海洋委員會,視各界反應再決定是否成立海洋部。

馬總統對研討會現場數百位關心海洋事務的學者專家表示,因為各界意見不一,但他認為先成立專責海洋事務機構重要,因此也願意保持彈性,盼未來先成立海洋委員會,跨出海洋興國第一步。

他說,台灣遲未簽署聯合國海洋法公約,加上政治現實,台灣成為聯合國海洋法公約簽署國幾乎不可能。

馬總統表示,期盼未來立法院能比照推動聯合國人權公約方式,將海洋法公約由國際法轉化成國內法,最大的好處就是可以使台灣的司法人員養成適用國際法的習慣,也向國際展現台灣願意成為負責任海洋事務當事國的誠意。

馬總統盼藉由政策引導,逐漸轉變政府施政及國人「重陸輕海」的觀念。

第二屆海洋與台灣學術研討會今、明兩天將廣泛討論氣候變遷、海洋保護、海洋教育人才培育、水下考古與文化資產等多面向的海洋議題,明天下午閉幕前,還將結合與會者智慧發表「台北海洋宣言」,提供政府邁向海洋具體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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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動海洋事務 政院擬設海洋委員會
中央社╱中央社 2009-04-03 16:05

(中央社記者唐佩君台北 3日電)行政院今天召開海洋事務推動小組會議,行政院研考會表示,為有利各部會間橫向整合及兼顧變動幅度較少,未來擬設立「海洋委員會」專責管理海洋事務。

行政院海洋事務推動小組上午召開第二次會議,行政院副院長邱正雄以召集人身分主持會議,下午由研考會說明會議結論。

研考會表示,社會上對於要設立「海洋委員會」或「海洋部」一直有兩種不同的觀點,但經行政院組織改造推動小組多次會議研商及學者專家座談會討論後,今天會議決定朝設「海洋委員會」方式推動。

研考會說明,朝海洋委員會方式規劃,是希望能以政策統合協調者的型態,有助各部會橫向整合及中央與地方間的縱向協調,且對相關機關事權變動調整幅度較少,未來海洋委員會運作順暢後,可以再視海洋業務的需要,調整組織。

此外,為落實總統馬英九對海巡業務的重視,海巡署今天另提出「強化海巡編裝發展方案(草案)」,將充實北、中、南、東4海域執勤艦艇武器數量,同時增加執勤與執法人力,以強化遠距巡防能量,達到維護主權、捍衛漁權,相關方案還需經行政院核定,最快預計在明年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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